“放暑假我想去东北玩。”她躺在摇椅上,微眯着眼,抬起手正对着阳光,看阳光透过手掌的缝隙。
“行啊,手上的案子也快结了,大概四五天。”我说着,仍看着手里的卷宗。
“真是万事俱备啊!我们还有七天就统测了诶!”她笑了,摇椅微晃,阳光融进了笑容,像夏天一样灿烂。
“去扎龙湿地看鹤怎么样?还有北极村漠河,诶你听过《漠河舞厅》吗?我跟你讲啊……”
我以为,这些喋喋不休,能陪我一辈子的。
那天是七月六日。
“报告林队,发现嫌疑人,请求行动。”是小胡,胡锋,我的徒弟,刚从警校毕业,我带着他。
“不用报告林队,还啥林队呢,行动吧!”“天啊,赵天明,能不能闭嘴!”我无语道。
“报告林队报告林队报告林队!”赵天明又开始犯贱了,尖着嗓子模仿小胡的声音,听罢,小胡又和他闹在一块。自从小胡来我们队以后,赵明就多了一个闹腾我的队友。唉,还是人法医肖华老实。
“行动吧。”我对着对讲机下令。
屏幕那头,躲在废弃工地中的毛贼被警用手电晃住了眼睛,尚不及抱头鼠窜,便被我们的人拿下。废弃工地旁的空地上,停着十几辆电动车。
“大功告成,人赃俱获!”小胡的欣喜快要溢出眼睛了。
“接下来的审讯,交给小胡。天明,你帮衬一下。”听到这,天明的脸都快垮到地上了。
“你师父就是想偷懒吧……”赵天明的小声嘟囔被我一记眼刀制止了。
“哎呀,走吧走吧,谁让你师父是队长呢是吧?”他推着小胡往审讯室走去。
得嘞,案子交给他俩审着,轻轻松松嘛,比我预计的时间还早两天。看看墙上的钟,十二点半,先溜了。
这个点对于我来说不算太晚,一两点不回家甚至在队里过夜都是常有的事,但按捺不住对案子好消息的传达,我骑着摩托,一路上风驰电掣往家赶。
毕竟已是午夜,街上行人寥寥,不远处“锦家小区”四个大字发出刺目的红光,在漆黑的夜幕中显得如此突兀,像……像血一样。
我莫名有点心慌。
赶到家门口,我轻手轻脚地掏出钥匙打开门,生怕打扰到她。程欢的睡眠向来很浅。关上门后,我摸黑来到卧室,不敢出声。待到眼睛适应屋内的黑暗后,我看见床上只有叠的整齐的被子。
我打开了屋里所有的灯。
她不在家。
我打了七八个电话。她也不接。
“程欢?程欢!” 我慌了,人呢?!不应该啊,十一点下晚自习,而锦家小区离她任职的东华中学不过十五分钟的路程,大晚上的,人能去哪呢?
对了,许晴!我赶忙拨通许晴的电话。
“喂……” “许晴,是我,林川,程欢呢?”
“啊?”妈的,人还是懵的。
“我问你,程欢人在哪?!”
“她今天下午吃晚饭的时候就出去了呀,我还以为她给你送晚饭了呢,晚自习也没见回来,都是我帮她守的……林川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你别骗我,程欢呢?程欢哪去……嘟嘟嘟……”
我挂了电话,极力想她还能去哪些地方。越想心越慌,手开始出汗,然后开始发抖。喘不过气,像有人按住了我的胸口。全身发凉,像置身于冰窖。
“铃铃铃——”刺耳的电话声突然响起,在寂静的夜色中吓得我一抖。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扑上去拿起电话,是小胡。
“林队,接到报案,在文昌路……发现……发现一具……女……女尸,但是……但是好像是……”
好像是什么,我已经不想再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