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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酿酒我原是第一流

    几百年前,人间。

    “酿酒,酿来酿去不还是那么回事,有了吐域的金不换,咱这个不中用喽。”一个肥胖的酒倌光着膀子半倚在酒窖的门廊上和同伴调侃道。

    “咳咳咳,哎,世道变了。”接话的是个麻子脸,极瘦,面色比菜色还不如,嘴唇乌的发青,永远佝着背,一说话咳的厉害。因为麻子脸的缘故周围人都叫他麻子,时间长了大家竟也都想不起他的原名是什么。

    “哎呀我说麻子,你这个身体,趁早给家中的姑娘找一门好亲事吧,至少能吃上饭。”胖酒倌稍微俯下身,又对麻子说起他家姑娘。

    麻子不回答,今日咳的尤其厉害,苟着背喘着粗气走开。他之所以还能在酒司做工,是因为有一个好鼻子,嗅觉出神入化,酒发酵到了几分、缺了哪种粮食,他一闻便知。没有人听闻麻子曾娶妻,但家中有个女儿,生的半分不像他,长发乌黑朱唇皓齿,额间有个天生的胎记,形似一朵牡丹,笑起来有说不上的娇媚。这些泼皮东西知道麻子穷困又有恶疾,时常拿他女儿开玩笑。

    正说时,大家听得远远的有马车驶来,便都收了声,毕恭毕敬的站好。

    车上下来一少年,身长八尺,着一袭深湖绿的绸缎,腰间系白玉云龙佩一对,手拿檀木扇,颇有青玉为骨的风姿,打眼便知是名满京城的莫家大少爷莫林钟。少爷身后的女子鹅蛋脸,杏眼桃腮柳叶眉,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下颌正中有一颗不大的黑痣,云鬓上簪着一束银海棠,是二小姐莫莺时。

    莫家侍酒司校使,为皇家供酒,也算个不大不小的官职,到莫林钟,是第二代。

    今日立冬,是莫家办祭典开坛的日子。往前数个十年,到这个日子,莫家必是宾客如云,御赐三牲从宫门口一路抬到府邸正门,由三到五个老师傅齐齐领号,念祝词,祭天地,拜酒仙。时至今日,到了莫林钟接手酒司,有一种唤作金不换的美酒从西边的吐域国传入,京城酒的行市便一日不如一日。莫老爷去世留下大大小小的摊子给初出茅庐的林钟,情势一言难尽。

    仪式过半,莫林钟走到人群当中,向一众工人拱了拱手,眼眶有些湿润,叹了口气,语气沉重:“诸位,莫家基业传至今日,时遇风水轮流世道维艰,恳请大家再努努力。”

    莫林钟的话一出,工人们一锅粥似的议论起来。酒在,莫家在,酒要是完了,莫家便也完了。一向自视甚高的少爷若不是真到了紧迫的时刻,是万不会低声下气说出这番话的。靠出力气为生的普通百姓再寻活计并非易事,失去这份工钱对于很多工人近乎灭顶之灾。

    麻子也在一旁沉沉的叹气,想起了自己的女儿。

    那不是他亲生的女儿。当年他在家门口捡到小女孩的时候,就知道她异于常人。且不说她头上牡丹状的胎记,明艳的样貌,单单是她周身铺满的鲜花就知绝非常人。那时候的小女孩只有不到十岁,高烧七天七夜,麻子日夜不离的照顾,把自己仅有的积蓄都拿来给她看病,她病好后开口第一句,就是唤了麻子一声爹。麻子给她取名叫百花,百花盛开的百花。两人相依为命如今已是第十个年头。

    今年的祭典,从头至尾不见恭贺的人群也没有往日王宫的赏赐,潦草的令人心酸。莫林钟话里的意思,大家听的明明白白。谁能想到呢,莫家如此一棵大树,不过是浇上了一杯金不换,就几乎泡死了整条根。

    忙完,回到家已是夜深,麻子心下烦乱,咳得甚是厉害。百花闻声推门来看,只见麻子披着单薄的棉被端坐,一手扶着床,一首捂着胸口,想起身反而觉着嗓眼似有铁链索喉一口鲜血咳了出来。百花大惊,赶忙上去将麻子扶住,轻轻为他顺气。

    麻子的身体需要修养,家里也需要用钱。

    “爹,明日起我替你去酿酒。”百花挽起头发,像是下了下决心。

    麻子摇头,单是女儿这副相貌,在外都不知会惹多少眼。他不放心。

    “为什么,难道因为我是女子?女子怎么了,当朝的帝王宰相,不都是妈生的。”除了长相,百花的性子也与麻子大相径庭,如果说麻子是骨头上都刻着老实,那百花就是一身反骨,刺猬一样的丫头。麻子总是庆幸百花长了女儿身,不然她的许多言论要是传出去,大小也得是个株连九族的重罪。捂住百花的嘴,麻子以父亲的威严在她额上敲了一下以示警告,但也没说不让百花去试。

    说了她也不会听。若听话,就不是百花了。

    莫林钟酒力不好又忧思繁重,典礼上多喝的几杯足足让他睡了一个对时,翌日快到晌午才从酒气中缓过来,坐起醒神,似听得门外人头攒动,喧闹的紧,更了衣推窗,便听到下人们奔走相告,说是李大人来了。

    他的心一沉。

    正堂之上,京城缉查巡防使李大人垮坐,腰间的赘肉撩在松木的椅上。他舔舔嘴角,玩味的笑笑,瞥向莫林钟,“不必紧张,年关将近,我只是受王命前来巡查,看看新春用酒备置的如何。”

    林钟心下怨道,拿着鸡毛当令剑,父亲还在时,送了不知多少银两,才从他这周旋开了路子,如今行当不景气,就是想讨好也委实拿不出东西来,这位三番五次来,无非是看他年少好欺。

    莫林钟行礼,“酒……酒当然备好了,上等的女儿红、状元红一百又二十,竹叶青、十里香,都比往年备的更多,酿的更久,大人尽管放心。”

    “哦?”李大人似乎对莫林钟的回答并不满意,“都是些老掉牙的玩意,酒司大人年纪轻轻身居要职,总不能拿这些陈腐的老东西糊弄事。”

    呵,莫林钟冷笑,整个京城绝无比莫家更好的酒。可再好的酒宫廷之中的达官贵人也腻了,他们想要新鲜的,想要比那金不换还好的,于是,莫家酒在他们眼中便成了不好。上面的人想要,下面的人就得想办法给,给不出,便是罪。给不出,便有李大人这等鬣狗等在一旁伺机而动。

    想到莫家前程,林钟感到五脏皆扭转,脚下虚浮有些打颤。

    两厢推拉中,突然有一个少女从人群中窜出,冷不丁接了李大人的话:“当然有更好更香的酒,按照习俗新酒都是小年夜开坛,到时候自然会将酒送到该送的地方,”声音清脆如鸣佩环。

    李大人使力抬了一下厚重的眼皮,是个穿粗布麻衣的少女,额间形似牡丹的胎记鲜妍,姿容出尘绝艳,灵动生姿。想来必是那个麻子脸酒倌的女儿,京城里关于她的传说铺天盖地,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

    林钟耳边响起李大人刺耳的笑,“是吗,莫大人?”

    不是……莫林钟转头,在人群中寻找“罪魁祸首”,正看到百花于身后无邪的脸,顾不上感叹这人间难得的美貌,只恨恨在心中大骂。距小年夜不过一月,到时交不出好酒,可是滔天的罪过,能试的方子他都试过,世间哪还有更好的酒。林钟深深咽下一口吐沫,“大人,这人与莫家无半点关系,信口雌黄,不足为信。”

    李大人眼珠转了三转,嘴角的笑容愈发张狂,“既然如此,你酿不出好酒,不如将这基业让贤,总有人能让这老酒坊活起来。”

    让贤……让!?莫家产业比性命都重,若是丢在莫林钟手里,那他就算万死也难辞其咎。李大人的意思,再明白不过,现是递来一只猛虎,逼着他骑上去,进退两难。

    他没得选,左思右想只能先顺了百花的话:“大人说笑,林钟年纪小,倒也不至于拖累祖宗”。

    又献出家中薄礼,才哄得李大人一众人马走,莫林钟听着强健的马蹄声,感觉每一下都像是催命的钟。他揪住百花衣领大呵,你怎,怎敢拿这等事开玩笑。

    百花不服气,反问:“谁开玩笑了,若我酿的出更好的酒呢?”不是逞能,她打心眼里觉着可以一试。众人只知麻子有一手好本事,嗅觉出神入化,却不知其实麻子从前只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老头,这“天赋”是随百花而来,抱起这孩子那一刻,麻子便开了窍。别人家都是子承父业,在麻子家,若说对酿酒的精通,父远不如女。

    莫林钟懊恼的将手中折扇来回摔打,几番思索挣扎,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于是挥扇对准百花咽喉,“若你酿的出,想要什么我莫家都给,若你酿不出,到时候莫怪我无情把罪责推在你一个小女儿身上。”

    百花两指推住扇的一角,好,一言为定。

    偌大的酒坊,做工的男人们欢呼沸腾,即使粗布麻衣,这女孩仍是他们从未见过的美景,一个个使劲的往前挤。百花倒是没有丝毫惧怕,用力一搡,将几个围在前头的推出个大跟头,拿起搅铲利落的干起活。其他人再来,也没得到半个回应,看没了凑热闹的趣味,人群散开。

    林钟没有话,侧目观察,看百花忙开,转身出门。

    酒坊的活计说不上好干,但偏偏百花热爱的很。几日下来,她觉着父亲的担忧很是多余,甚至觉着在这酒香中自有种熟悉的酣畅。

    闲暇时与男子们饮酒,丝毫不顾及年纪身份。周围的工友们都戏称说本以为是个女娇娥,谁知道是个酒腻子。百花听了哈哈大笑,拿着酒壶就跳起舞来,婆娑起舞,摇曳生姿。欢快时如仙鹤盘桓,沉寂时如古刹坐落,说像山妖又比山妖更具风骨,说像天上谪仙人又比仙人更多妩媚。舞罢倒在酒缸旁昏昏沉沉的躺下,脸上泛着红晕,睫毛上挂着细密的汗珠。众人兴起,欢笑着拍手,以歌喝之,乏累的工作也别有了一番趣味。

    喝的欢畅,却不见门外有人已站立多时。看着眼前女子,灰头土脸也丝毫不影响她起舞的风姿,门外人心弦拨弄,顿然明白为何媒婆踏破了门槛自己只觉是勉强,有人翩然现世,就是来述说什么是与众不同。

    酒入愁肠,恍惚中,百花入了梦境,一个十年不改的梦。许多零碎的记忆像被摘下的花瓣飘散浮现,她伸手想抓住它们,却又眼睁睁看着他们如一缕青烟般飘散。穿过花瓣飘零的迷雾,百花仿佛看到了酿酒的场景,赤着上身的工人,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酒坊铺着青石的地砖,不同的是自己没有穿鞋,赤着脚,褪去粗麻布衣,一身大红的罗裙,腕上颈上都带着鲜花,步子极轻。她追随前去,猛然发现那些酒倌竟不是人,而是些兽人!他们齐齐回头,比铜铃还大的眼睛发着绿光,百花大惊失色从高空跌落。

    梦醒。

    睁开眼睛,正对上莫林钟苛责的目光,众人七手八脚将她扶起。

    “大白天的就醉成这样,如此如何酿出好酒,可不要忘了你答应的事。”莫林钟的语气永远没有茂盛的情绪,字字句句却让人把其中的责难听的分明。

    百花搔搔头,目光转向周围人,嘟囔着想要反驳。其他人却匆匆把手放在唇前作噤声的手势,要她别出声。

    “你就是百花?”藏在莫林钟身后的少女声音清澈婉转,一双弯弯的眼睛从哥哥身后探出来。

    百花抬眼遇上了那双炽热的目光,仿如雨后的天气突然转晴。“我是百花,百花盛开的百花”。

    “莫莺时,生于草长莺飞时,故名莺时。”少女也介绍起自己。莺时鬓边的海棠垂丝,杏眼与一双梨涡交相映衬,澄澈的眼眸,笑起来仿若山间的精灵。

    百花嘴角浮起笑意,明明只是初见,却仿佛有种极强烈的依恋,好似蜷缩于冬日的百足虫忽而晒到了太阳,僵硬的心思都舒展开,诸多惊惧在这一瞬间消融大半。

    “哥,我看今年就选她同去”。腊月初一,全京城的人都要去花神山上一柱香,祈求今年物产厚积来年顺遂安康,大家称这习俗叫拜花神。莫家酿酒,全靠粮食和花木,因此拜花神也是最重要的节日之一,早些年酒坊的工人都要同去,现在则是由林钟和莺时小姐挑一个去。今年家里终于来了一个女子,还是如此特别的女子,莺时很是欢喜,求着哥哥应允。

    父母离世,兄妹相依多年,凡不是太荒唐的主意,林钟都顺着她。另外,祸是百花惹出的,也该她去。收起愠色,林钟仍不忘训诫百花,“好好给神仙上香祈祷,求她保佑你早日成酒。”

    百花还像木头杵在原地,祭神,她本不屑去,不过和这位莺时小姐一起倒也不是不行,看来莫家也不全是糟糕的人。

    花神山是京郊的一座山,山中有座花神庙,供奉的是一位叫花神娘娘的仙人。传说以前此庙相当灵验,香火鼎盛,后来这一带出过一次异象,天降霞光,百里异香,自那后只见求愿不见还愿,花神娘娘再少显灵。不过人们都念她护佑一方多年,祭拜神像的习俗留了下来。

    三人结伴上山,林钟还在喋喋不休的怨怪百花那日多嘴,百花也不惯着,只说搏一搏比坐以待毙强,两个人吵吵嚷嚷,越走越快。待回头,莺时已经落了他们一段路,眼巴巴的望着。

    百花见了,转身一溜烟小跑回去扶她在泉边坐下,俯下身,将莺时脚上绣花鞋褪下,拿出自己轻便的鞋给她细细致致的穿。莺时脸上透出红晕,提脚,露出一小块脚踝的肌肤,纤细轻盈,肤如凝脂。莺时捧住泉水抿了一口,水滴从她的嘴角流下,经过梨涡淌过颌角,滑到了白皙的锁骨,额头上生出细密的汗珠,被刚升起的太阳照着泛出一点金灿灿的光,鼻尖上的汗快要攒成一个小水珠,百花伸手,轻轻将水珠拂去。

    冬日正午的日头说不上毒,却烧的人脸上火辣辣的。百花顿时也觉口渴,不过她的做派与那副闭月羞花的模子可是大相径庭,身子一斜,将脸对准山泉,猛吸几口,水滴飞溅,沁湿半个身子。

    两人背着太阳的光,明朗的像是一幅墨迹未干的新画。

    林钟在一旁看着百花如此肆意,心跳竟有些没来由的快,他伸手,百花自然的搭上来,冰肌玉骨带着水汽,裙身湿了水,紧贴着少女的身体,曼妙的身姿若隐若现。

    莫林钟只觉脸上炽热,瞬的将手弹开,“谁要扶你!”

    百花叉腰,“你这人……”好不容易平息的争吵再度爆发,任莺时如何劝解都还是难解难分。

    一直到庙里才住声。花神庙里,娘娘神像端坐大殿正中,身披七彩锦霞铢衣,神态安详,神像的额中也画有一朵牡丹的花钿,与百花的那块胎记十分相象。娘娘手中端白瓷细口瓶,传说从前里面装着采百花精魂酿造的好酒。

    麻子这样的穷人,想要供奉菩萨神仙也是心有余而已,百花二十年来第一次见到如此精巧的神塑,闻见这瓶中传来阵阵沁人的酒香,甚至感觉自己能听见酒水在大瓶中微微晃动的声响,不禁赞叹造像之人巧夺天工。又兀自摸了摸额间的牡丹。真像。世间还有如此巧合的机缘。

    “娘娘庙的酒壶干涸多年,想必是自身难保,我看明年不用来了。”莫林钟对着莺时叹气,他一路上想了几百个心愿,希望金不换和李大人人间蒸发,希望莫家一夜重振,结果到了地,看着被定在神坛之上日益蒙尘的神女像,只能清醒过来,自己这些祈愿,世间难有谁成全。

    没有酒?百花听罢这话,瞪大眼睛看向莫林钟,难道自己出现了错觉?悄然往前迈两步,分明闻到更加馨香的酒味。好奇心鬼使神差的驱使着她不断靠近,爬上神台悄悄走近瓷瓶,往里一看,分明有酒。

    她正要向莫林钟辩白,却看到下面的信众们盛怒的表情,破口大骂小儿不识规矩,也有年纪大的信众看到这个场景忙不迭跪下磕起头,求娘娘不要动怒。

    林钟和莺时也慌了神,只片刻未留意她竟爬去了那么高的地方,连忙招呼她下来。

    百花见势才反应自己犯了糊涂,慌慌张张的往下爬,可脚在需要用的时候偏偏不听使唤,往下一滑,整个人从高台下坠,她本能的伸手去抓,正正好抓住神像的脚。只听一声巨响,神像被她推到在地,碎裂开来。百花也头朝下重重摔在地上,昏了过去。

    这一摔,她又回到古怪梦境。酿酒的兽人分列两旁鞠躬行礼,她双手拈花,轻轻一挥,所有酒缸中都焕发出一种奇特的香气。馨香飘散,惹来的却是天神动怒,举三尺长寒冰刀欲剃她仙骨,兽人仰天嘶鸣,大战三百回合,死伤殆尽,她身负重伤跌落凡间,掉在一个贫寒的院子门前,有个满脸麻子的人佝着背向她走来……

    这一切真实的可怕。那个缓缓而来的身影,她现在……唤他一声爹?

    绵延的路上,开出大红的彼岸花,无根无叶,曲曲折折让出一条小径,直通幽暗清冷之地。顺小径前行,直面黝黑阴森的高堂,堂上似坐一人,看不清样貌,脸色青黑,手心燃着幽幽的灯。

    地府尘烟弥漫,前尘往事接踵而来。

    凌霄殿上日日欢歌,有歌便要有酒,百花神,是天界最美的神,她率领三万兽人,在天宫酒庭夜以继日酿酒,那是天上最好的酒,百花蜜酿。

    千万个日子中看似最平平无奇的一天,她接到了一张褒奖她的封赦,天神太子玉天龙说,她的酒很好,好到想让人日日都饮,此后他要百花留在太子内寝,专为一人酿酒。

    内寝酿酒?百花哑言。太子玉天龙的宫内,各色美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五百年前要了玉兔,二百年前又要了西海青龙,只要太子发话,无人敢反抗。

    唯有这次,玉天龙惹错了人。无论是作人还是作神,百花的性子从没改过。要她入太子宫和其他几百个小仙一样做玩物,绝不可能。手出红绸,百花将写着“好消息”的云锦劈个粉碎,勒住送信人的脖子猛灌一壶酒后扔将出去。

    太子震怒,亲自带人来押她,却被三万兽人反按在地上好一顿打。那时还没有一位智慧的父亲告诉她,意气用事会带来可怕的后果。

    灯芯继续燃烧。天神之怒,不是一个小小百花可以承受。令天神太子颜面扫地的壮举终是引来杀身之祸,天雷滚滚,杀声震天,一场恶战在所难免。百战力竭,兽人们竭尽精元保住百花最后一点精魄送到人间。而他们,则被剥去仙骨扯掉兽角,永生永世受兵刃之苦的惩罚。

    百花身后寒气越来越重,回忆如千重浪将她掀翻,额间牡丹颜色灰暗,阴气森森,背后已有小鬼蹬上她的裙角。原来十年来流连在她记忆深处的的确不是梦。一场大战,她失去仙骨变成孩童跌在麻子家门口,周身漫天的霞光和飞舞的牡丹即是百姓们所说的那场异象。这座山上供奉的娘娘,何止同她相似,那分明就是她,玉瓶中装着的正是百花蜜酿,那是她酿出的最美的酒。兽人们为了护她,将在不尽的岁月中一次次走上兵刃之路,上战场,然后死于流矢和乱刀,生生皆是苦痛。

    一行泪出,她怨念缠身,理智全无,一步步走近黑暗深处。

    “还没死来地府作甚,也太心急了些”,梦境中的步履被打断,来的是两双脚步,先行的脚步伸手拂散百花背后小鬼。

    一黑一白,是无常。百花在天上曾听闻过这二人,他们是永世在这地府服役的阴差。他们说自己,没死?百花猛然回神,灯芯冒出的烟尘忽而消散。

    是的,她还没有死,三界五行册现出一金灿灿的小字,“生”。

    凡间还有一种东西叫做念想,他们为她塑像上香,无数人的念想化成生机,近年所受香火凝结成最后一缕生气,飘进百花体内。人间有人在召唤她。

    烈焰照亮黄泉,鞭从黑无常手中飞来,捆住百花的魂魄摔出,“走!”

    紧随其后,一黑影从地府堂后跃出,怒吼:“范无救!”来不及斥责更多,起身追百花而去。

    还活着?百花深吸一口气,是莫家特有的带着酒香的空气,她睁开眼,追随而来的黑影遁去。都说好梦留人睡,噩梦也差点让她不能还魂,她学着梦中的样子双手在额头轻轻一沾,眼前的杯中美酒盛满,那香气、味道,与梦中无异。她不信,再一沾,四个杯子酒气荡漾。

    仰头饮下,旧故事扑鼻而来。

    这是天上最好的酒。三万兽人常饮百花蜜酿饮的烂醉,横躺竖卧铺满天宫的酒庭,他们击着拍子,百花于庭前的梨树下起舞,不知烦恼为何物。

    时至今日,酒还是好酒,最好的酒。只是其中历经的沧桑实在苦涩,再也尝不出当时那种欢快的滋味。后脑传来阵阵疼痛,她伸手去摸,血液已凝固结痂,只是摔倒而已,竟差点要了性命,肉身凡胎果然单薄。

    门外长廊之上,莺时的眼红肿,带着一身寿衣穿堂而来,大夫说百花熬不过今夜了。

    推开门,却见将死之人端端的坐在窗前,月色笼住她活像个女鬼。这场景在莺时眼中,堪比最离奇诡异的噩梦,在发出数声震耳欲聋的尖叫后才确认眼前是个活人,只是一改往日风风火火的风格,气息肃杀,神情落寞。

    “经历生死,性子改了也不稀奇”,莺时默默宽抚自己,深吸几口气,闻到空气中似有似无的香气。

    百花的眼神依旧没有离开那片天空,拖着沙哑的嗓自言自语:“我何错至此,兽人何至于此......”

    莺时并未听清她的字句,只觉眼中甚是悲伤,抿抿嘴,柔声安慰:“别怕,我们会护着你。”

    “你们?”

    是的,我们。门外,许多脚步声和欢笑声、啜泣声响起,麻子听闻百花起死回生,三步一摔的从棺材铺赶回来,被许多工友拥着欢呼雀跃,莫林钟也在窗下踱步。百花听着看着,觉得脑袋似乎奇迹般不痛了。

    天上种种如地狱,可幸,在人间。

    追她而来的黑影隐于暗处,冷眼看着热闹人群。他不懂为什么三万兽人甘愿为一个小小的仙子饱受兵刃轮回之苦,也不懂为何这些凡人会为一个百花的幸存而如此欣喜。他看的恼怒,抬手念咒,印出寒光现,箭一样冲百花而去,将要击中百花躯体的前一刻,却见寒光被一股突如其来的暖流抵挡,寒光碎裂,金光之焰灼伤结印之人。黑影看着手上的伤大为震惊,忙开天眼,只见百花周身金光笼罩流彩四溢,但有印法近身皆被抵挡。短短时日,竟有人因心中的念想为她镀上金身?不可能,他不信这些卑微凡人心中的一点念竟也配与天抗衡?

    “我要她死,凡夫俗子岂能阻拦,痴人说梦。”黑影收回受伤的手,没想到看似不堪一击的肉胎凡骨竟然如此难杀,心中暗骂范无救,要不是他,现在早已大功告成,神不知鬼不觉就能在梦里要了百花的命。现在,要杀这小小的凡间女子,却还需了断这些凡人的念想破解她周身金光,颇得费一番周折。

    “百花,我不信你斗得过我,斗得过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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