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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你我本是朋友

    数数日子,兽人们已重新投胎,如若家人仔细观察,还能看到形似刀口的胎记,留给百花的时间不多了。跌落人间还能有两个朋友肝胆相照,她很知足,可是另一些朋友还在等她。如果自己能早日炼成,或许莺时的病也会有回转的余地。

    酒杯落地,摔得粉碎。“不要走,百花,你走了,莫家怎么办……”莫林钟的语气近乎哀求。

    百花不解,虽然过程不甚如意,但最终莫家也算度过难关,往后的日子便看林钟这京城第一少如何掌舵撑起这条大船了。“有机会我会回来,到那时,咱们三个小炉煮酒不醉不归。”

    “不,没有百花蜜酿,莫家会再度成为李大人的盘中之餐”,林钟走过来,带着酒气的呼吸散发温热。

    百花无奈笑笑,捏了捏林钟的肩,摸出一把刻着梵文的匕首,“喏,别老怕这个怕那个,送你一把匕首,爹说壮胆管用的很”。

    莫林钟打掉匕首,“你不是我,你不懂,至少……把百花蜜酿的方子留下。”

    神仙之术,哪来的方子,“这酒没有方子”,百花给不出。

    “没有这酒,君王不会再看莫家一眼,京城酒市又摆满金不换。你不是说,咱们三个要同进退,交出一个方子有何难,我买下来,出重金买下来还不行吗。”莫林钟眼中现出往日从未有的神情,迷离,恍惚,交织着欲望和贪婪。

    原来,林钟舍不下的不是自己这个朋友,而是百花蜜酿,抑或说是百花蜜酿带给莫家的声名……百花仿佛感到有人照头给了她一闷棍。回想种种,她咬牙问:“那日李大人说二选一,你未讲完的话,是选莫家不是我,对吗?”

    莫林钟哑言。莫家人,酒在人在,酒亡家亡,他不能丢,不能背叛祖宗。

    看他这副神情,百花都懂了,案几旁无声无息的莺时还是笑着,宛如一个静默的花瓶,百花头一次觉得她也陌生的很。莫家兄妹,你们博取同情诱我以命相博,原来不过是利用?朋友,生死之交,竟都是我自作多情。

    百花只觉周围昏暗让她胸口发闷,无心再言,步伐踉跄着跌跌撞撞往门外走,耳边响起一位故人的“说笑”。天上那久开不败的梨花说,世上没有比百花更好骗的,如果有,那定是另一个百花。她手抚红裙衣角,牡丹绣的真好,从头至尾,像真的一样。

    不许走!林钟扑上来,“留在莫家不好吗……”带着雄性动物的喘息,膝抵在百花身侧,他用自己的唇堵住百花的唇。

    百花手指划破林钟俊美的脸,留下四条血印,“莫林钟,你喝醉了。”

    “我清醒的很!”林钟声嘶力竭。只要你是我的人,你的酒也永远属于莫家。“我会好好对你,比从前更好。你问问街上哪个女子不是做梦都想嫁我为妻。”他一步一步侵袭而来,罗裙的衣带解开。窗外风声呼啸,窗内一片狼藉,地上散落着百花的衣裳,连贴身的肚兜也被褪去,莫林钟按住她的双手,发了狂一般汹涌肆意,任凭她怎么抵抗,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百年前的宿命再次上演,欺凌百花的角色从一个神变成一个人,只是彼时她尚有力气反抗,此时,没有了神力和兽人,她只能在一个男人□□,耻辱又无用的挣扎。

    墙角莺时的世界静默一片,她脑海中还在刻画三个人欢度佳节的情形,笑问怎么不倒茶。没有动静,又问百花可是起舞。

    “那我为你伴歌,”莺时歌声袅袅,清澈婉转,干净的纤尘不染:“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欢娱在今夕,嬿婉及良时……”

    歌声起落,撕裂的疼痛、内心的羞耻全都涌上百花心头,大颗大颗的泪珠从来脸上滑落。

    这一夜,百花才知道,心如刀绞,是个很具体的词。

    日光初上,晨光熹微,那些细碎的温暖再次透过窗纸照进来,百花身边躺着的是她昨日还称为朋友的人,脸庞依旧俊美,可却让她觉得恶心无比,伸出手掐向那个还在昏睡的人。

    “很好”,黑暗处的阴影拍手叫好,“本以为只是个自负胆小的少爷,不想还是个贪婪的小人,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只要百花伸手杀了莫林钟,念想一断,金身便不复存在,百花也将必死无疑。

    “真笨,怕是只有你还以为百花身上的金光来自这个绿油油的玩意”,范无救落地,面色冷峻,态度不屑。

    “上一次就是你们多管闲事,不然我在地府便能了结她。”黑影大怒喝道。

    无救冷笑:“不怕天道惩戒吗?我的阎王大人,哦不,太子爷?”

    黑影现身,脸色乌青,浓眉长髯,身穿判官袍,脸色难看。他堂堂天界太子,只是想要一个仙女服侍,有何不可,这百花却不识好歹,闹开了,害他被贬在暗无天日的地府作什么阎王,现在,还要受这身份束缚,想杀人也不得。玉天龙索性不再装:“天定道数这百花终有一日是要成妖的,我现在插手,才能免的她危害人间。”

    “是为了避免她危害你自己吧!”范无救才不吃那一套,谁也没本事在他面前把歪理说成天理,“你尽管试试,就算这个绿东西死了,金光也绝不会灭。”

    两人争执不下,坐等百花出手,却出现了预料之外的状况,麻子推门,正撞见衣衫不齐的百花。

    百花两颗豆大的泪坠落,爹,外面风大,你不该来的。

    “我们是两厢情愿!”莫林钟急着澄清。

    情愿?麻子看到女儿身上伤痕,便知道她受了多大的委屈,恨不能将莫林钟大卸八块,颤抖着拿起手边不知什么硬质的物件,照着眼前的脑袋狠狠砸下去,鲜血顺着额角滑落。

    细微的人血气味传入百花口鼻,本该令人作呕的滋味在她闻来似乎变成了甘甜,心中开始有莫名的力量爆发,杀了眼前人的想法愈加强烈,双手青紫,掌心有红色杀器隐约欲现,背后小鬼,悄然接近。

    范无救眼见情势不对,抬手出鞭,将小鬼打的灰飞烟灭。玉天龙见势,也出手干预,“范无救,你是阴差,休要多管闲事!”

    “除了哥哥,天下间还没人管得着我范无救!”无救不理,说话间顺手又掐灭另两小鬼。

    一言不合,两地府黑影在屋内大打出手,屋内的烛火来回摇曳,百花看不到的地方,一只鞭在半空中与长剑缠的难舍难分。黑无常撒起泼,没人治得住,他的鞭像是长了眼,专挑死穴,对面不敌,眼看躲闪不开,一脚踢翻桌上烛台,屋内顿时燃起火光。

    阴间的东西,最怕阳火。无救顿觉浑身炽热,体虚力乏,口中还骂着,身子却开始不听使唤。

    起火了。屋内顿时乱作一团,火焰的爪牙肆虐,浓烟肆意喧嚣。死亡攀上百花的发梢,她闭上眼,仿佛看到兽人们逐渐走远,看到莺时在笑,周身轻飘飘的,感到从未有过的轻快。

    黑暗笼罩中,却有一双纤弱的手出现。她伸手拖住百花,摸索着向前爬,潜伏四处的火星灼伤皮肤,明明两三步的路,却好像遥遥无尽头。“噼啪”,屋顶上燃着火的横梁断裂,结结实实砸下来,挡住去路,浓烟再次沸腾,肆无忌惮的在狭小的空间中充斥。

    无常名册闪烁,范无救感到周围已有冤魂出现,“玉天龙,你个王八羔子……”拼着最后一丝力气掐诀唤醒仙鹤,庞然大物从无救发髻嘶鸣而出,硕大的翅膀洒下千万羽翮,按住火气,院内人声吵嚷,仙鹤衔黑无常隐匿。

    酒工们扑了一天一夜,火总算是熄灭。

    被强行灌下许多水又一滴不落的吐出,反复折腾,百花猛咳,睁眼正看着莺时,面色蜡黄,嘴角还有血迹,跪在地上喘着粗气。百花的拳砸一下下重击地面,自己还活着,老天总是不会让她如意,死也不行。

    远处,一片噪杂中有人大呼麻子。

    爹!百花感到胸口一阵急促的疼痛,有肺疾的人,一口浓烟就能要了命,何况是在火海中一遍遍呼喊。

    众人让路,麻子已气息全无,平静的躺在地上,还穿着那件百花为他做的衣裳,袖口的牡丹是不愿绣花的女儿这辈子唯一的女红,针脚不甚平整,很难看,麻子却喜欢的很。

    百花脑海里闪过与麻子日复一日的平凡生活。她后悔了。从一开始就别来莫家掺这趟浑水,只守在一方小院,没有仇恨,没有百花蜜酿,爹也还好好陪在她身边,该多好。

    十几年前,一个身怀异象的小女孩落在了麻子的院门外,她发着烧,看起来很疲惫,周围的人都说天有异象这孩子不吉利,只有麻子抱起她,问,疼吗。

    那时麻子最喜欢为她唱一首童谣:“儿作小鱼游出门,爹作大鱼挡泥沙,儿行千里莫要怕,爹似沧海随着他,随着他。”

    只要唤一声父亲,他便会化作高山,抵挡人间苦难。现在,他不在了,山崩地裂。

    寒意从脚底冒上头顶,百花不住的打冷颤,孤独、无助和自责笼罩着她,纠缠扭曲。莺时还在唤她,她活着,她那个哥哥必然也活着。百花一步步靠近,拨开曾无数次触及的细软手掌,一笔一划写下三个字:我恨你。

    莫家人,此后你我再无情意。

    爹不在,家便没了。百花游荡在街上,不知何去何从。她步伐沉重,带着一身的疲惫与哀伤,没有一点生气,低着头,活像一具丢了魂的行尸走肉。背后的影子幽暗歪曲,脚跟贴着肉身,一步一步随着肉身挪动。

    没几步,她失去气力,跌倒在街角,目光呆滞的望着一众影子从她眼前穿来穿去,眼前都是谈笑往来的人们,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欢快的笑容,好像除了她,都格外幸福。

    一个小儿停在她面前,看到她破损的衣衫和晦暗的表情,把她当成了乞丐,将手中一个糖饼丢到她面前。百花没有动,也没有看他。见到这个“乞丐”如此木讷,小孩跑到跟前,将糖饼捡起,这一次,准准扔在百花脸上。

    下一秒,小儿看到了“乞丐”的脸,一副明艳却冷冽的模样,眼内全是血光。这双杀气腾腾的眼睛,是小儿在这世间看到的最后一样东西。

    百花吸干了他的精元,挖出眼珠,塞进糖饼。手心中的杀器汇聚,一条红绸从掌心飞腾而出,如巨蟒般盘旋于空中,额间牡丹堪比血色。

    花神娘娘庙,百花一袭红衣目露凶光掏出含着眼珠的糖饼,放入神像手中的玉瓶,手心的红绸蔓延而出,吸满了鲜血的枝桠攀上神像额间描画。牡丹,方得是血红的。从此后,再没有谁能唤起仁慈,世间没有百花,只有杀人的女妖,我要所有人,都失去挚亲的家人和朋友,抱憾终生。那些重创的伤口奇迹般愈合,甚至比旧日里还要容光焕发,额间的牡丹红的耀眼。她大红的身影立在寒光天夜中,身边再无一人。

    如果天道不公,那还管它什么正邪善恶!天道不公,我偏要和它斗一斗。

    之后数日的京城里,常有人看到美艳的女子在月光下招手,有人好奇的走过去,然后,失去踪迹。每天清晨,崭新的太阳挂在一方天色的正中时,他们的尸体会曝露在山野,面色铁青形容枯槁,没有中毒,也没有伤口。太阳的光芒火辣的刺眼,地面的水汽蒸腾,远远看,整个世间都是扭动歪曲的,被吸干精气的尸体更显诡谲。城内又响起了哭声,此起彼伏,白色的灵车和燃烧的纸钱铺满街,祭祀队伍的幡子在风中就像恶鬼的舌头,舔过每个悲伤的人。百花看到这些灵堂,心里都会莫名的舒畅,一个人悲痛太孤独,所有人一起悲痛,才热闹。

    城中到处是紧张的气氛,大街小巷都是巡查的捕快,阎王偶尔也会帮帮他们的忙,把百花遗落的物件放在尸身上,只可惜,李大人手下的酒囊饭袋们只从中得出一个凶手是个女子的结论,旁的丝毫进展也没有。

    麻子的坟添上新土。百花蜜酿倾倒在碑前,一滴泪融在酒中。“爹,不是我选了路,是路选了我,从此,再不回头!”

    夜色沉沉,百花再次站在莫林钟面前,两人的脸色都阴沉的瘆人。

    “我不是有意,麻子的死是意外。”莫林钟似乎在对视那一刻读懂了百花眼中的杀机,他慌张的掩饰,却在百花眼中显得愈加卑劣,每一句话,都像是在她耳中塞进一条长蛆一样令人恶心。

    百花逼近,“话太多!更该死。”

    红绸出,缠住修长的脖颈,不多时,窒息的痛苦便使莫林钟面色铁青,眼珠暴起,不好看,实在不好看,原来再美好的面容要是变成死人,都是一个样。

    不久前,他摸她的头,问她愿不愿意留在府里。原来从彼此会错意那刻开始,这场悲剧就开演了,她赐予他空欢喜,他还给她深悲切。

    “百花!”身后一个柔弱的声音发出绝望的嘶喊。是莺时。

    看着眼前零落如尘的莺时,百花心中隐隐作痛,她无数次幻想,如果当初是和莺时在某个街头巷尾相遇,或者远远在那个胭脂水粉店门口撇上一眼该多好,现在她们面对面站着,近在眼前远在天边。来莫家是为了让莺时高兴,可是现在,只剩一场唏嘘。昔日朝夕不离,如今竟是两相烦厌。百花暗自苦笑,因为你,我差一点就放弃杀人了。

    红绸在莫林钟脖颈上越勒越紧,他的四肢在空中挥舞,希望抓到哪怕一根救命的稻草。百花轻蔑,当初,他求花神娘娘救莫家的时候,也是这般殷切。

    莺时匍匐在百花脚下,摸索着握住红绸,感受到绸上透出浓重的戾气,惊惧大喊:“不要!”

    到现在你还护着他?百花的红绸伸出更多枝桠,将莺时的手一并缠绕,同样一场大火,莫家人凭什么好端端的站在这,阿爹却要永远躺在阴冷的地下。

    玉天龙在不远处看着这场戏,过了今夜,所有念想也该断了。都说情字难解,其实简单的很,恐惧、诱惑、怀疑,随便哪一样,都足以摧毁当初指天对地的誓言。

    可惜未等他坐收渔翁之利,天却突生异象。周遭忽起漫天浓雾,雾中飘零着白色花瓣,隐约有琴声传出。这景象让玉天龙想起一棵树,百花门前的梨树。天上,要生变故。今日的戏看不成了。

    百花也依稀觉着琴声似曾相识,悲婉的让人想流泪。再看眼前,她的杀器正缠住昔日最珍惜的朋友。

    莺时,你明明知道,只要是你说,我都会依。泪过唇角,红绸落地。

    浓雾遮挡视线,莺时身上特有的淡淡脂粉味道隐隐透露。相对而立,相顾无言,颓然转身,百花眼中万籁俱寂,嘴角却带着些许荒凉的笑,语气极尽倦怠的吟着,“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百花一遍遍重复着最后一句,合着幽幽琴声,消失在茫茫天地之中。

    正月十五,团圆的好日子。以往这一天百花总是和爹在一起,两个人一起烧壶酒烫两个菜,拿出平日舍不得吃的白面做几个没有馅的包子。后来有了莺时,她总是亲自作最好的点心给她。如今再想起,只觉苍凉。

    又下雪了,纷纷扬扬的飘洒在风中,所到之处黑的影和红的血通通都被覆盖,纯白的天地冰清玉洁,这样的夜晚出门的人很少,一个打更的死在巷子里,身上盖着雪,像是鹅绒的锦被。

    算上这一魂,还差最后一个,百花便可成妖。兽人们最近鲜少在百花梦中出现,倒是莺时常来,唱着那首诗,“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欢娱在今夕,嬿婉及良时。……握手一长叹,泪为生别滋。努力爱春华,莫忘欢乐时。”

    这词曲,听起来像是描绘一对有情人。

    冬雪过,春雪来,昔日的朋友会不会在某个时刻想起,曾在一个相似的雪夜与故人喝过一壶好酒。从前因为这杯酒,搭上了自己的仙骨和三万个朋友的命,现在重酿这酒,本是希望莺时高兴的……百花蜜酿不住的灌入喉,清醒一点都不好,太痛了。

    天光乍现,打更人的尸体被最后一班巡夜人发现,诡异的死状吓晕了好几个村妇。李大人亲自勘验尸体,在死者衣襟上发现一细小的污浊,那是酒渍,近鼻一闻,特殊的香气仍有残存,是百花蜜酿的味道。

    李大人再度大驾光临,莫家已全然换了景象。据传人称京城第一公子的莫林钟突发重疾变得痴傻,精神恍惚满口胡话,莺时着一身大红衣裙,挽起发髻坐堂正中,虽眼盲耳塞,却难掩一派家主模样。

    证物呈上来塞在她手中。莺时不动声色,不用听也不必看,李大人说话,是也是,不是也是,只将手中的茶放下,“莫家已是刀下之鱼,大人想要什么尽管拿。”李大人今日才稍微看透一点莺时的真容,平日乖巧温软的一张脸,说话做事从来心平气和,但真遇上大风浪,比那个哥哥有用的多。李大人招招手,一个官差上前在莺时手心写字,问她女妖何在。

    今日是这冬难得的暖阳,照在红衣上,一番明朗。

    莺时笑笑,舒展身子,道:“正在此。”

    全城百姓的欢呼吵醒睡在千年古槐上醉酒多日的百花。人们大声的互相道贺,拿着炮竹当街燃起,似乎是很大的喜事。百花揉揉惺忪的睡眼从树上跳下,只想离开热闹的人群,却被一个老太拦住路,邀她一同庆贺。

    这世间能有什么好事?百花不耐烦的将人拨开。

    “那个杀人魔被抓住啦!”更多人一齐围上来,互相告知这天大的好消息。

    抓住什么?百花挠挠头,自己好端端的站在这,不知官府又抓了那个倒霉鬼为自己替罪。

    “谁能想到呢,竟然会是莫家二小姐。”又一个好事之徒凑上来,向大家炫耀自己的新消息。

    谁?百花的脸色煞白,莺时?

    “是啊,说是官差在上次死的那个身上发现了莫家的酒气,这才怀疑上的,已经在菜市口,正行刑呢。”

    刑场之上,莺时的眼渐渐浑浊,百花,你知道吗,曾有个女子发了痴,想与你共着罗裙,十里红妆来迎她,想牵着你的手从青丝走到白发。

    可惜今生,都不会有这一天了。

    我叫莺时,草长莺飞时,百花盛开的季节。你听我们的名字,多像天造地设的一对。

    李大人“网开一面”,准许留个全尸。莺时将眼前的酒饮下,珍藏了许久的最后一壶百花蜜酿,掺了鹤顶红,滋味都变了。

    百花从人群中飞奔而来,大口的鲜血从莺时嘴角流进她掌心。莺时伸手,触到百花衣角自己绣了百遍的牡丹,竟笑了起来,小声念着:“我以为你还恨我,不会来的”语气微弱的像秋末的蚊子,衣袖滑落,露出腕上采血的伤痕。“百花,其实我至今都不知你为何恨我,你说好笑不好笑,”莺时笑的苍白,“怪我变得又瞎又聋,不然或许可以为你解开烦恼。”

    百花掌心红绸蜿蜒,她抱着莺时,感受人世间最后的温度悄然流逝,“我从未真的怨你”。

    如今字字真切,可是她忘了,莺时听不到。

    血红的泪滴落心口,莺时气息吐尽,“别哭,不好看。”

    虚空渺渺,远方似有歌声起,“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这歌的最后一句,原竟是这样唱的: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下弦月光泽明亮,像是无数团圆的人心里的光聚在一起点燃了它一样,周遭闪动着光晕,地上扬起的尘土都被照的清晰可见,仿佛这些尘埃是从月亮上溢出来的闪光碎屑。

    冬过了,冰雪凋谢。活的念想没了,人便不成人。百花一遍遍问自己到底做错什么,天地造物的时候给她一副好皮囊是错吗,修行千年有门酿酒的手艺是错吗?上苍为何对她这般残酷,现在,连莺时也不在了。执念无解,击穿她的心智。周身金光寂灭,黑暗席卷,精魄集聚,北方天空七星消失,天现异象。

    是我,我才是那个妖!狂啸声刺穿所有人的天灵,她的眸子全然变成红色,指尖的红绸铺天盖地的生长,一步一顿,脚下凝结干涸血浆一般的印记。飞绸从李大人颈上扯下那颗油润的头,红衣白脸吸下第四十九个精魂。

    百花终成妖,世间怨气最重的妖!

    她仰天长啸,咬破手指,在额间一点,那牡丹仿佛真的活了过来,一瓣瓣的绽开,每一瓣掉在地上,都化成青莽,他们吐着信子,见人就咬,小鬼们跟在其后,吸食魂魄。

    “休要再造杀孽!”一片混乱中,黑白无常寻妖气追击而来,乾坤棍当空批下,神鞭与几十大蟒纠缠。雾色开出一条光路,百花周身聚集着七七四十九个冤魂的戾气,一众小鬼随听调遣。必安盘算这必是一场苦战,他和无救加在一起,降妖不难,可百花还有肉身,阴差杀不得活人,想生擒百花现下情势可不乐观。

    天地混沌,月不见色,人间变成修罗场。百花眼中只剩下杀人和战斗,不知疲倦,不可停歇。黑白无常祭出仙鹤朱雀,万小鬼嘶鸣,红绸节节碎裂。

    三人斗的天昏地暗,无人注意仓皇逃窜的凡人中有个反向而来的身影,夹杂一点寒光闪过。对峙之下,百花忽地感到有粘稠温热的液体散开,背后尖锐的疼痛,一阵冰凉。

    “不能走!”背后是满手鲜血的莫林钟。他发狂似的一遍遍念着,“百花是我的,百花蜜酿是我的!”

    低头,褐红的血液渗出,一把刻着梵文佛经的匕首已刺透百花心脏。

    记得赠刀给他的时候,百花还曾取笑这个胆气略小的朋友,“喏,别老怕这个怕那个,送你一把匕首,爹说壮胆管用的很……”

    仿佛昨日三人还在月下饮酒,今日,这便是结局?

    百花肉身亡,阎王玉天龙看准时机,从身后绕出,伸手击百汇,百花三魂震碎,翻手欲再拿七魄,被范无救拦住,“过分!”

    “二仪在户,循环赫奕,处暗愈光,交曲使直,纲纪吾身,晨昏怛愓,回度灵田,精华罗毕,顷刻敷威,群魔自息,皎皎无穷,用之不竭。”云霞之上,谢必安持棍于天地间书写,咒声笼罩万物,万象归于清明。

    小鬼散尽。百花的意识不再清晰,胸口的血已干涸,瞳中的光点散开,世界一片模糊。无救必安互通眼色,适时收手,百花逃入忘川。

    新的因果开始轮转。

    忘川河上,多了一座阴森的小楼,楼内人在等着有一日,那人从屋外走过。

    她不知道的是,黄泉路的另一端,也坐着一个人,在等着,有朝一日,她从桥头走过。

    人间事恍如一场大梦。路尽头的人曾问谢必安凡间的桥都是跨河而建两边连着陆地,忘川这座桥的一端却深入河中,既不能渡人,存在又有何意义?

    谢必安拨开一片彼岸花,幽幽答,桥的彼端是无尽执念,是凡尘最难渡过的劫,心不明的人,看不穿罢了。

    莺时不同意,她说,人有念想,才敌得过岁月漫长。

    玉天龙小人得志,从三界五行册划掉莺时生辰,收了记忆,给她一口锅。

    后来,莺时用百年时间坐在锅前熬汤,底料是凡人的眼泪,路过时只要喝上一碗,便什么都忘了。牛头马面模糊的听她讲过自己姓氏,却又听不真切。莫,还是孟,还是其他什么,于是在地府中阴差不怎认真的尊敬中称呼她孟婆。

    地府中,我的意识重掌身躯,百花的精魄在孟婆怀中散去,她的一生谢了幕。那个她等了百年的人,在这悠悠黄泉的另一端,也等了她百年。

    孟婆站起来,泪眼几乎埋没一双杏眼,颊上梨涡变成两个深深的凹陷,下颌小巧的黑痣也在一众斑纹中显的平平无奇再无灵动之感。发髻上的海棠与她面容的沧桑格格不入,她再也不是那个草长莺飞一般的明媚小姐。

    被划去八字的魂魄便在三界五行中均无归属,她无处可去,最终都只会回到那个锅子前。只是现在,陪着她的,除了那口锅,还有一株牡丹,一株娇艳的能滴出血的大红牡丹。

    百花眼角的泪凝成一颗晶莹的珠子,落在我手里,酿酒的手艺也一并给了我。眼泪中一闪而过的思绪被我捕捉,在那快如落花的一瞬,她说,如果我们能作朋友也不赖。

    小楼随着百花的离开褪去妖气,现在只是开在忘川河中的一个平凡酒家。闯了大祸的我成为了它的新主人,日日在里面酿酒,范无救和谢必安常来坐坐。他们说来日如有机缘集齐七颗眼泪,使得七星归位,或许我还有机会彻底摆脱楼里的怨气,否则,随着日月斗转星移,房倒楼塌之日便是我油尽灯枯之时。

    百花的离去总让我心绪难安,百花蜜酿成了日常相伴的良药,范无救是个很好的酒搭子。偶尔的时候,我似乎也能够进入百花的梦境,许多的兽人为她酿酒,欢笑高歌。我在一棵树下抚琴,树上零落飘下雪白的花瓣。她在云端起舞,忽而转头,两行血泪直流,跪问苍天,自己到底何错之有。

    凄惨之状将我吓醒。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大概就是百花苦思不得的答案。生的貌美身怀绝技不是罪,身处下位无力抗争才是。

    环顾四周,不知是何年月。在人间总叹时光易逝,现在地府没有了时间的说道,反而让我莫名哀愁,那是永恒带给人的虚无,是更绵软无声的囚禁。我磕磕绊绊的站起来,醉意还浓,想到梦中的百花和兽人,眼中竟含起了泪,三万兽人的命,百花终究没有机会改写。

    范无救许是赴人间捉妖去了,留曜石黑袍在我身上盖着。百花蜜酿味美,容易饮的过头,我一步步拖着沉重的身子挪动,一个不设防,摔了出去,锦囊中百花的眼泪滚出,撞在坚实的地面,碎的四分五裂。

    我扶扶额,不知是该为这里摔不死人而高兴,还是为第一颗眼泪这么快就碎裂而难过。

    收起眼泪碎片,她们好像变的更轻盈了些。有一些竟迷迷蒙蒙飘入我的眼,一阵剧痛从我脑中袭来,眼中似有烈火燃烧,恍然间看到可怖一幕,有人……有人上前剜出了我的眼珠!吓得我惊声大叫,伸手去挡,所触及之处却空无一人。幻觉?可这感觉如此真实。

    好一会疼痛才消失,想起这些天的诡异经历,不由让我感叹,这里果然是阴曹地府,人间唬人的东西大多是谣传,这里,每一样都是实打实的骇人。

    闭眼抚琴,不知几多时,范无救已手中捏了小鬼回来,斜倚在楼下听。

    谢必安讥笑他:“倒是少见你这般安静。”

    “这曲子我听着耳熟,”范无救轻声哼唱曲调,好似在搜寻着某些残存的线索。

    他的安稳仅限于在他哥哥面前,等面对我又是问东问西,很多问题着实让人不好回答,比如,这曲子叫什么名,那日在自然茶馆遇见他的又是谁?

    “这个......什么茶馆,不知道。”我低着头慌忙掩饰,百花告诫过我,要让他知道偷名帖的事,挨个几鞭子是必然。

    必安翘起眼角,桃花星雨翩然不入尘,凑上来,“自然茶馆?你们竟背着我藏了秘密。”

    无救抱臂站远,没有,没有秘密。满脸的尴尬。

    我扭过脸窃笑,黑无常,要是让你哥知道你被人一吻便方寸大乱以至丢了名帖,看你的脸往哪放。想到那日他窘迫的样子我愈发觉得可乐,忘乎所以差点从凳上跌下。

    黑无常眼疾手快拉住我的袖口。绣仙鹤的黑衣袖口,冰冷的手指,为何……如此熟悉?我的眼睛又开始剧痛。那些被剜眼珠的场景重新浮现,为什么要剜去我的眼珠,因为......因为我看到了!

    我看到了天上那场杀戮!

    梨树花神,弱小又无用的神。我生在天宫一角,几乎被众神遗忘,那些天庭盛宴觥筹交错的事皆与我无关,千年来陪伴我的,只有一把琴。直到那个叫百花的仙子从我面前路过,她那么美,一袭红衣胜过晚霞无数,安静的听我奏罢,开怀大笑。她说,我的琴声天下无双。那天,就好像一只欢快的鸟落入了我这个寂静的丛林,我开始不能容忍寂寞。百花说,这很好办,领着兽人便将我栽去了她的门前。

    她从未怀疑我是不是另有图谋。我笑她,“几千年来从没见过你这样轻信旁人的,也太好骗了。这世上如果有第二好骗的,必然是另一个你”。

    如果没有那场惨剧,我们一个弹琴一个起舞,会永远快活下去。可惜,幸福的日子总是短暂,兽人们的血溅在我身上,梨树开出了血梅。

    所有神都沉默,他们在一夕之间就忘却了还有这样一位神女和三万兽人。可我不甘心!该有人告诉天神她没有错。如果连我都忘记,结局将是永远的沉默。

    劈古琴,毁修行,我斩断自己的根,从树上走下,一年一步,一步一年。可谁知就是这么不巧,当我即将击鼓鸣冤的一刻,玉天龙现身,他说,剜去我的眼睛,以后就不会看到不该看的东西。

    一记重拳足以将我打落仙坛。哀婉的琴声萦绕三界,枝头的梨花粉碎,落成人间大雾,那日,百花和莺时正站在我纷飞的眼泪间。

    没有哪个神仙跌落仙坛逃得过魂飞魄散,除了我侥幸成为例外,有双冰冷有力的手从混沌间伸出,将我推入轮回。含青出世,天生眼盲。前尘往事,随梨树仙子的死统统幻灭,三界五行册,关乎我的记载空空如也。

    那双手,不正是我此刻触及!白皙修长,从他黑色的长袍中伸出。

    范无救看着我又叫又哭,以为我着了魔,伸手结了一个驱魔印弹的我脑门生疼,睁开眼,眼中百花的泪再度变得血红。

    我缓缓睁开眼:“范无救,谢谢。”

    必安口中的百花蜜酿喷出,“你要不详细讲讲,这个,那个……。”

    不得不说,这一副明眸皓齿跟错了主人,谢必安唠叨起来与我生前遇过的年长妇女有的一拼,刚来到这我因为这张脸过分好看而时常迎他进来喝酒,可现在看到他,想到那一肚子的话,甚至想找个清净的地方躲起来。

    “我多想替百花完成未完之事”,讲罢冗长的前因后果,我吐出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感叹。兽人说,我们一同饮过酒,便是朋友。

    这兄弟二人听我说梨树,露出令人看不懂的神情,必安一副慈祥的目光环视,“原来当年之事是这样”,范无救也笑,好像旧相识重逢一般打量我,“嗯,还真被我说着了。”

    我一脑袋莫名其妙,问二人打什么哑谜。无救摆手,“你不用知晓也罢,想那时我还真有番先见之明,”他从怀中摸索一番,掏出一件漂亮家伙,“喏,我抢来的,能护体让阴间之物出入天界,为百花沉冤的事或许还有机会。”他又在关键的时刻出手,不问缘由。

    谢必安的眉毛挑的老高,藏着笑,有秘密不肯说的模样。我也不便再问,拿起那件薄纱一般的羽衣端详,温暖宜人,的确好。

    “可是无功不受禄”,虽然我一时也未想好到底靠什么攀上那棵扶桑树以登天门,学百花吃人或是其他什么法子,但是凭空接受范无救这么大一件宝贝可不能,“再说,若是让天界的神仙知道你私下帮我,是要引来祸端的。”

    “呵”无救淡然一笑,“我烦透了在这里服永生之役,帮你犯点大忌讳,让他们劈下一道雷打我个灰飞烟灭,想想都痛快……”话未说完,谢必安赶忙捂住他的嘴,警惕的念了两句赎罪的咒法,他这位哥哥可听不得这样的言论,不允许这宝贝弟弟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他挡开哥哥的手,“前世的兽人们死状何等凄惨,百花之事也该有个说法,我帮你是因为还信这世间正义,”黑袍挥开,倏然站起,“宝贝收好,你不必走百花那般曲折的路,你与她不同,你现在有我。不过就是……”

    “怎么?”我讲怀中羽衣收紧,给了人的可不能轻易拿回去。

    “那你要等的人怎么办?”他竟还替我想着这件“大事”。

    当然是回来接着等。“我相信此番必能成功,很快就会回来。因为,我有了你们。”

    谢必安听我们一番言语,点头附和,他说希望下次,是去三万喜丧之家接百岁兽人回来。

    黑白无常,含青什么也没有,我若回得来,店里的酒往后随便喝,我若回不来,化作一场杏花雨你们可愿一看。

    事关重大不可一拖再拖,我们决定立刻执行。二差避开玉天龙,趁昼夜交接万物静息之时合力为我打开一条通天之道。我羽衣着身,缓缓上升,一离黄泉,阳火的炙热已让我五脏六腑都开始扭曲疼痛,比当年自断根脉时更甚,离天宫越近,天越炙热,我几度不能睁眼,有种被扔下油锅的错觉。

    羽衣将要融尽之时,终于看得登门的扶桑树,我伸手去够,却被身侧飞出的利刃挡了回来。那柄剑我记得,它曾刺穿百花妖身。

    这个不成熟的计划果然还是被玉天龙知晓,我觉得范无救那个大嗓门有一半的错。想和这柄长剑斗,我根本没有胜算的可能,那剑再次飞来,将羽衣划开不小的口子。

    离扶桑树只差一步。我的身子失重下落。

    “小心”,这瞬间,一件崭新的羽衣拖住了我,燃着烈焰的鞭子缠住指向我的剑锋。范无救邪魅一笑,“我抢好东西从来都是两件一起。”他跃身玉天龙面前,食指关节略过鼻尖,“就说你笨,毒害证人,应该下哑药让她不能言语,剜掉眼睛有什么用。”

    我趁机靠新羽衣托举艰难攀上扶桑树,胳膊挽住一根青色的细嫩藤蔓,回头露出鄙夷神色,“这种方法就不必教给心术不正之人了。”

    上天,陈情。既说眼见为实,我便掏出眼珠把其中目睹给漫天神佛看。剜眼这种事,也算一回生二回熟,眼中百花的泪还晶莹。

    当年那些比哑巴还安静的天神终于打破沉默,展开三界五行册,一笔勾勒。二十年的旧案,对于那些神来说,不过是一宗闲谈,对于我和百花,是一条付出了血泪的漫漫长路。

    选择重回黑暗,若是被我等的人知道,且得训斥我一番。他费劲了心力为我医好双眼,我却如此不知珍惜。

    摸索着回到从前的梨花树下,它已完全枯死。好似昨日我还遥遥看着百花,今日,这里却是满目疮痍遍地苍凉。多么讽刺,他们把清白还给了我的朋友,可是还有何用处呢,她再也不会回到这里饮酒高歌。一颗泪从我眼眶落出,七星天象,开始转动。

    天地之间巨大的漩涡将我推进虚空,黑暗像忠诚的伙伴,难以离弃。忽然,熟悉的双手从黑袍中伸出拖住我,好像拖住了一张被雨打湿的锦帕。紧接着一阵光芒让我无所适从,有什么东西被塞进了我空空的眼眶,黑白明暗轮回交替,如白昼和暗夜无休止的替换。

    “琉璃精魄能行吗?”我模糊的视线中一团黑对着一团白发问。

    “行不行也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不是我说,这孩子总是喜欢对自己作如此残忍的事,……”洪水开闸一般的唠叨,是谢必安没错了。

    “你们装了什么在我眼睛里?”新东西还挺沉,加剧了我的头痛。

    范无救靠近自我眼前晃晃,“是什么你别管,有用就好,不枉费我翻山越岭的为你寻这么一遭。”

    我准确的伸手将他推开,别晃了,凑活,能用。换上新眼,地府的好处凸显,一双假眼受不住金乌万丈光芒,在地府刚好,昏暗的深得我心。

    他将双手抱在胸前,略带讥诮道:“这次我又没死成,算你欠我的。”

    我大笑,怎么破坏了那么金贵的宝物不心疼,没死要怨起我来了?

    他和必安眼神对上,也笑起来,“宝贝就当抵了我们的酒钱便是,那个玉天龙终因百花之事被打去畜生道,这个地府啊,总算是安生了,你大小也是功臣。”

    看他如此高兴,我问,那是你们二人升官了?

    他们俩摆手,倒不是,来了一位貌比百花的女执掌。

    再推开鎏金大门,已有一女子翩然坐上宝座,果然一副好容颜,只是一张樱桃唇怪异,没有丝毫血色,苍白的难以分辨。

    她开口:“渭水崔氏,往后依职唤我元君便是。”

    谢必安笑眼颔首,范无救仍是一副看不见听不着的郎当样,我努力的眨巴新眼睛尝试着看的再清晰些。

    点过黑白无常和八十一众牛头马面,元君终于想起来问我是什么人。

    “凌含青,被困在这里的人。”

    “被情所困?没出息。”

    头次照面,她似乎对我不甚友善,不过无妨,我倒也惯了,缓缓回答:“心甘情愿。”

    元君摇头,向后将身子贴靠在神牛宝座上,一只手抵在额角,“有朝一日你会知道,情是至苦的炼狱。”

    炼狱也罢,蜜糖也好,若是他给的,我都愿意。

    照过面,必安扯无救衣袖,到时间了,走吧。

    阳间的街巷中,生者看不到的地方,两个阴差领着一众阴魂前往黄泉,街上吹起的风皆是他们经过的地方。

    黄泉路长,忘川水凉。你若是也想等人,可以来百花楼坐坐,我酿了好酒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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