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贵

    被放上利益置换的天平之前,我一直认为迪许纳坦的姓氏是我出身高贵的象征。

    我行使过所谓特权,哪怕后来我的命运被绑上名为家族利益的裙带或某某的未婚妻,我也不曾怨恨迪许纳坦这个姓氏。

    幼年与父亲、母亲出游时,我曾见过一个在寒冬里浣衣的幼女,本来对贵族而言出游之处,是有专人提前清场,以免这些民众灰扑的粗衣破坏了美景,或粗俗的话语污了贵妇贵女的耳朵。

    道貌岸然啊,现在想想也是荒诞,有些达官贵人干的那些衣冠禽兽的事情更为污秽,却为什么觉得这些话污秽。我也是后来才明白,他们最喜欢亲手将白纸涂鸦成脏物。

    我可预见那幼女的下场,左不过是被女仆提拉开,或是像赶走苍蝇一样的不耐烦,至于她换洗的衣物———谁在乎呢,至少我不在乎。

    没如我预想一般的场景出现,倒不是因为谁的仁慈。

    而是那幼女被不知从哪儿窜进来的醉汉一巴掌狠狠的打趴在河畔,溅起一片不小的水花,我被女佣轻轻拥着向后退———哪怕那河水甚至溅不到我的裙角。

    那醉汉一手抱着酒瓶,一手指着那扑在水里的幼女,便是一副要骂街的态度。

    侍候我的女仆温暖的手掩上我的耳朵,语气是带着歉意的轻柔:

    “奴为您掩耳。”

    我至今也不清楚那个醉汉骂了些什么,见他脖子涨红青筋爆起,红肠一样的嘴不停开合。而后弓着身子,眯着眼谄媚地冲我们一行人说着什么。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男子面目丑陋。

    大抵是觉得男子不会在喷些污言秽语,我的女仆这才轻轻松开掩着我双耳的温暖的手。

    而后我就听到了,那男子驴一般粗哑的一句:“猪蝼,你趴在这里简直是不识好歹。”

    女仆又打算掩住我的耳朵,我甩开她的手,很不高兴的鸟瞰了她:“埃米尔。”

    埃米尔本就为了礼仪一直附身于我身侧,见我不高兴,褐色的眼睛迅速往地上扫,而后将身子伏得更低。

    待我将视线转回那荒诞的“戏台”,现在的剧情已经切换为那醉汉拎着那半湿的幼女,踉跄的准备离开。

    我抬眼望了眼,面带微笑的我的父亲,明白了为何他久久不让男仆将其驱赶。

    他在欣赏这荒诞粗俗的艺术。

    那幼女像条乱七八糟的丧家犬,被那醉汉拖着走时,黑白的眼里一片麻木,似乎习以为常。她的大眼睛是黑黝黝的脸上唯一的白,却很像死鱼眼。

    我至今仍不明白,我哪里被触动了。

    “父亲大人,我要那只人。”

    我伸出白净的手指向那穿着粗布衣的幼女。

    “这只小玩意儿有些肮脏呢,坎尔塔。”

    我的父亲没有说话,而是母亲轻轻握住我的手,她手上的金镯贴着我娇嫩的皮肤,有些冰凉。

    母亲的语调是贵妇们如出一辙的优雅,她似乎确实不明白,被美育和艺术熏陶娇养的花,是怎么将目光落在一条路边流浪太久连毛发都打结混乱在一起的趴儿狗身上。

    我忘了我是如何说服我的父母,自那天起,我的脚边多了一个女佣匍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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