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的婚礼很简单,就在当地比较大的饭店里举办,亲朋好友也基本上都是一个连队的,陆风霜和今天的新郎官是小学同学,自从初中陆风霜转学以后两个人就没怎么见过面。
婚礼现场人都到的差不多了,陆风霜和很多叔叔阿姨打着招呼,眼睛一直在扫视苏叶子的位置。
“霜霜,这儿。”苏叶子坐在了主席台旁。
陆风霜走过去坐在苏叶子旁边,和同桌的人打着招呼,基本上都是小学同学,也是很多年没见过了。
年轻人坐在一起就很热闹,陆风霜看着他们打趣,也会跟着笑笑。只是会有一瞬间恍惚,时间过得太快了,快到很多人只记得他的鼻眼,但却忘了曾经发生的故事,说不熟也已经认识了十几年,说熟悉又和他们的生活离得太远。
婚礼很快开始,新人站在红毯的另一方,伴随着音乐走上台阶,随着越走越近,陆风霜也看到了很久不见的老同学任书豪。
任书豪和小时候没什么差别,他的长相很周正,穿上西装更挺拔,比小时候成熟很多,新娘陆风霜第一次见,也很漂亮。
紧接着,陆风霜看到了走在后面同样牵着手的两个伴郎伴娘,其中一个伴郎就是当时在自己家地里跟机子的年轻人。
他穿了一身西装,显得身材更加挺拔,还是一头利落的短发,轻轻扶着伴娘的手,看得出没有用力,他的伴娘也很出众,个子高挑,像一只骄傲的白天鹅,只能说非常养眼。
陆风霜转过去看了眼苏叶子,“怎么了?”苏叶子问她。
“我想看看你和那个伴娘谁好看。”陆风霜笑着说。
“哪个啊?”新人们已经走到了台上,苏叶子抬头看向主席台。
“左边那个,很白很高的。”
“那当然她好看啊姐妹,你太抬举我了。”苏叶子捏了捏陆风霜的脸。
“我觉得你好看。”说不清为什么,陆风霜很关注她,下意识开始对一个漂亮女生表现出苛刻的要求。
苏叶子确实也很漂亮,和伴娘是同款美女,如果说她是高傲,那苏叶子就是清冷,冷白肤色,单眼皮,鼻梁非常挺,标准的瓜子脸,今天她也没怎么化妆,就打了个底涂的唇膏,她不笑的时候感觉很高冷,笑起来又很甜,有两个小梨涡,看起来皎洁的可爱。
仪式很快结束,新郎新娘去换敬酒服,留了一对伴郎伴娘去端酒杯,那个漂亮的白天鹅和耕地的帅哥走过来坐到她们这一桌。
陆风霜更显局促,此刻或许她意识到了些许不同,但也不想去想这些,她总觉得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事,不应该有什么羁绊在自己的家乡。
而桌上的人在他们到来后也进入了一个小高潮,陆风霜在旁边仔细听了一下才知道,原来那个男生叫赵暮轩,而那个女孩竟然是于姗姗,也是陆风霜得小学同学之一,但是变化实在太大了,加上今天妆容精致,苏叶子和她都没有认出来。
“任书豪可以,今天让姗姗如愿了。”一个皮肤白净的男生笑着说,这个人陆风霜不认识,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忘了。
“姗姗发表一下感言吧,以后日子怎么过,接下来的梦想是什么?”张文轩说,他染了一头黄毛,穿衣服感觉很像洗剪吹工作的,是陆风霜的小学同学之一。
赵暮轩抬手打住,“好了好了,好好聊天。”
于姗姗在旁边看了他一眼,然后转过头对大家说,“接下来的梦想当然是我穿婚纱当主角喽”,说完还狡黠一笑。
虽然不想承认,这个女人确实浑身上下都是魅力,陆风霜默默低头吃饭。
大家一阵哄笑,也没有人继续问下去。
苏叶子在旁边没心没肺的跟着笑,还八卦的问旁边的小胖,“啥意思,他俩是一对?”朝着赵暮轩他们努努嘴。
小胖笑着正准备回答,于姗姗先说“目前还不是,我还在努力。”
苏叶子了然的比个OK,然后看着赵暮轩笑笑。
陆风霜不太想参与这些对话,她只希望自己能平静一点,不要总是听到赵暮轩发出一点声音就心脏像被砸了一下。
很快敬酒到这一桌,任书豪和苏叶子陆风霜很久没见,先和她们打了个招呼,然后不知道为什么大家就选了陆风霜当敬酒嘉宾,可能她太沉默了不符合大家对她的映像。
陆风霜小时候算是个小霸王,每个班级都会有那么一个长得好看又很高调的,说话嗓门大,爱和男同学打闹,喜欢哭的女生,总之她有什么事想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而陆风霜就是这样。
她从小就像可爱的小团子,皮肤奶白奶白的,眼睛又圆又大,头发总是毛茸茸的,说话又拽拽的,现在长开了感觉温柔了很多,没了婴儿肥,脸部线条更柔顺,巴掌大的小脸,其他的和小时候好像没差,说话声音小了点。
陆风霜说了些祝福的话,把葡萄酒一口喝下去,苦涩,她不喜欢。
酒席很快结束,陆风霜今天准备和苏叶子出去逛个街,在家憋太久好不容易出门一趟。
任书豪突然叫住了她俩:“晚上一起去唱歌吧,好久没见了大家聚聚?”
陆风霜和苏叶子对望一眼,陆风霜不太想去,苏叶子默契的看出了她的意思,就准备拒绝,这时旁边的新娘轻拉了下陆风霜的手,“一起吧,我最喜欢和美女做朋友啦,人多热闹。”
盛情难却,陆风霜笑了一下说:“我们也喜欢和美女做朋友,那下午几点,我俩过去。”
任书豪微信上给陆风霜发了定位和时间,大家就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