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
我总会梦见一片草原。
一片灰蒙蒙的草原,每一根草都是深浅不一的灰色。有风从远方来,草原上就由远及近地掀起一阵铅色的柔软的浪,一波,一波,冲在我的小腿上。
北风狠烈,连挂在浅灰色天空上的一轮太阳都给冻成惨白色,它哆哆嗦嗦地,从遥不可及的天边,吐出不温不热的光芒,打湿我僵硬的躯壳。
周望高,周望高,周望高——
僵硬的躯壳紧贴在灵魂上,灵魂打起了冷战,我本能地四下张望,颤抖着、挣扎着,试图逃离这个冰冷而灰色的世界。逃,逃——
可是没有路。
没有路,没有路,没有路。
这是一个逃到哪里都长得一模一样的世界。我被铅笔的轨迹刻印在草原与天空之间,永远也逃不出这个囚笼般的世界。
筋疲力尽的时候,我一定会跌倒在灰蒙蒙的草上,滚了一身深灰色的尘土。天空变成低沉的镜子,我看着那个孱弱的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直到我足够看清他灰色的泪痕,直到我被天空般的镜子压进只够我跪坐的空隙里,直到梦里的世界,只剩我和我自己——
然后我看到一只羊。
一只黑色的羊,黑得不染一丝异色。我不知道它究竟是什么羊,只是望着它走过来,径直地走过来——然后卷得几乎首尾相连的毛就不由分说地钻进我的怀里,柔软之余,分量十足,手放上去,就被吞噬进温暖里。
是雨水味。
这是一团乌云,还是一只黑色的羊?
我不知道。但我低下头,将脸埋进它温暖而柔软的身体里。
它贪婪地带走我的泪,发出满足的喟叹。
你是来救我的吗,我问它。
黑羊沉默着望着我,琥珀色的湖泊里,漂着两个小小的我。
一切又回归到最初的梦境,没有草原,没有天空,没有太阳,没有尘土,没有眼泪——
只有宇宙深处,最澄澈、最平静的漆黑。
我总会梦见一只羊。
01.
“为了梦想!”
那是我第一次来泡泡工厂,其实细究起来,也是我第一次来到奥传司。我带着整垮他们的使命到来,准备好一场针锋相对、明争暗斗,迎接我的,却是扑面而来的缤纷泡沫,太虚幻、太柔软,碎在我指尖,予我措手不及的温暖。
那个小黑羊一样的青年坐在我对面,虔诚地向我吹出了名为“梦想”的泡泡。他的目光从黑框眼镜后倔强地探出来,明亮如灯,恍惚间,便使我将那一双灵魂的窗口视作一对彗星。
怪不得叫哈雷,我想。
哈雷是个很奇妙的名字。这两个字摆在一起,可以让人同时联想到摩托车、彗星、望远镜和天文学家。这些看似八竿子打不着一块的名词放进同一根试管里,一场梦一样缤纷的化学反应后,就变成了我眼前这个穿着404卫衣、顶着一头摇粒绒似的黑色卷发的幼稚男人。
眼前的人生了张线条明确的脸,鼻梁挺拔,眉眼锋利,倔强的颧骨连同下颌一起藏进黑框眼镜的阴影里,不动声色地收敛着野心,偏偏笑起来的时候,厚薄相称的唇会变成一颗棱角分明的爱心,温顺之余,流露出一种难以捉摸的、代码式的冰冷,很难不让人怀疑,他是否能够正确理解自己此时此刻表情的真正含义。
可是梦想——梦想是什么?
哈雷的双手在膝上虔诚地十指相扣,对我不由自主溢出的疑问不置可否。他只是将身体又向前倾了倾,答非所问,说,你想看吗?
——后来的某一天,我才告诉哈雷,其实当时,我想问的是,“梦想”究竟是什么。但当时的哈雷显然是理解成了另一层含义,他以一种宗教信徒式的虔诚,小心翼翼地打开了怀里始终抱紧的笔记本电脑,将它搁在了桌面上。
然后那片由来已久的翠绿色像素草地映入眼帘。我在突然强烈的心跳声中看着哈雷兴致冲冲地站起身,绕过办公桌,虔诚地俯下身子,在键盘上敲下一连串事到如今我已经记不清了的话——我真的记不清了,那时雨后泥土清香随着他的动作送进我的鼻腔、钻进我的血液,又随着血液回到心脏、麻痹我的神经,让我只能记住一句话,记得那一天,哈雷虔诚地望着我,像望着一尊小小的佛像,说:
“她不是AI,她是铃源真天慧雅美紫。”
02.
“她不是AI,她是铃源真天慧雅美紫!”
只一瞬间,方才还平静如水的、那个小黑羊一样的青年立刻跳起来,动作敏捷,和他的顶头上司拉开至少一米距离,紧紧抱着他那台漆黑的笔记本电脑,警惕地瞪大了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
平素温顺的小羊突然长出了锋利犄角,眸中闪出了恶魔般的冰冷凶光。窗外的乌云猛地被撕开一条裂缝,哈雷露出一口鲨鱼般又密又齐的白牙,阴森森地亮出月光一般的冰冷,人们,至少是白胜,到那时才恍然大悟:
错了。哈雷从来不是绵羊。
他是山羊,纯黑色的、从炼狱中手脚并用地爬出来的、被罪恶烧得毛发卷曲的山羊,撒旦的化身,恶魔的信徒——从不在乎千夫所指的恶魔,只想做自己想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或者,或者说——
哈雷只是他自己。
白胜告诉我这一切的时候,人已经喝到了半醉的境界。他突然笑了,酒精味随着他的呼吸迎面而来。在我面前不远处,白胜说,你看,这个人,多他妈怪。
哪怪?
哪儿哪儿都怪!
哈雷是怪人,技术部这么说,泡泡工厂的人这么说,认识他的人都这么说。他像是神话里的西西弗斯,一遍又一遍地提交着不可能通过的项目申请书,一遍又一遍地玩着原理千篇一律的游戏,一遍又一遍地和铃源真天慧雅美紫聊得通宵达旦、如痴如醉。他的生活就这样重复、重复,石头从山顶落下,西西弗斯的故事又一次开始。
但是——
人生,本身不就是重复着度过每一天吗?
我迷惑地望着白胜,忽然发觉,眼前这个在城市中最平庸不过的中年男人,竟然把一个最纯粹、最本真的人类当作“怪人”。
原来,在这个钢筋水泥的丛林里,对于成千上万低头走路的人而言,像哈雷这样的真正的“人”,反而是怪人。
哈雷太单纯,单纯到与这个世界作对。他站在计算卡、显示屏和机械键盘之间,傲然俯瞰钢筋水泥的丛林中,一切迷茫平庸的生命。他上学的时候会梦想拯救世界,工作了开始梦想生活在异世界,梦想,梦想,哈雷用梦给自己捏了一身铠甲,没有人杀得破这层二维屏障。他颈上有一枚小小的玉观音,会护他一路周全。
在我身旁,白胜还在笑着骂,他说,我丨操,怎么会有人,活到三十岁,还像个孩子似的,以为梦想撑得起未来,努力换得来结局。
我说,可我本来,也想成为这样的人。
臣服于自己的欲丨望,臣服于自己的渴求——就像孩子。哈雷就是这样纯粹的人,从一开始,我就只想成为这样的人。
没有任何华丽的理由,仅仅是因为,我是人。
你?
白胜打了个酒嗝,你可以啊,你有钱,还有个好爹,你……哎!八百万……
多幸运的人,他比我更早逃进梦的迷宫里。
窗外,明月隐入层云。风撞上窗子,发出野兽般低沉的怒吼。
乌云笼在我们头上,谁也逃不出这场雷雨。
我突然想起一个人。
03.
“那天,你放走那只鸟的时候,其实,我就在你身后。”
我讨厌张见身上的味道。他喜欢喷复古款古龙香水,偏偏又掌控不好用量,当距离被迫缩小时,香味总是馥郁到令人窒息。说这话的时候,他的手落在我肩上,手心炙热,手指冰冷,用力得令我本能地疑心下一秒这手就会落在我的脖颈上,断送我苟延残喘的生命。
你还想抓回来?
抓回来?它总有一天会自己回来的。
张见松开了落在我肩头的那双手,坐到了我面前的沙发上。那乌云一般的、香到令人反胃的味道总算有所退散,我想走,但张见的眼睛亮得像鹰隼,盯着我,就像盯一只刚从精心定制的笼子里逃出来、连翅膀都没能完全打开、只能在枝头学语、讨好路人的八哥鸟。
你知道,城市里也有隼吗?
我不明就里。那双鹰一样锐利的眼睛忽然笑起来,变成一对索人性命的钩子。张见说,我小时候养过一只画眉,父亲心狠,把它的笼子挂在窗外,我在窗子里,眼睁睁看着,它甚至还没逃出去,就被游隼杀成一地血肉。
羽毛飘零,一切无忧无虑的歌唱,全在一瞬间,化作惊恐崩溃的尖叫,和歇斯底里的沉默。
所以人活在世上,只有两条路,他说,要么,做喝血吃肉的鹰隼,要么,做让人不忍心抛出温室的金丝雀。周望高,这两条路,老师都给你准备好了,只等你跟着走。
你是游隼吗?
我?张见又笑起来,笑得浑身都颤。我是替人养鸟的人,这只鸟飞了,你说,我怎么办?
我觉得张见这话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没道理,哪有替人养的鸟飞了、转过头来找鸟讨说法的道理?
除非他承认,自己其实,也只是一只鸟。
我想起影视剧里的那些八旗子弟,肩头总站着一只面相凶猛的鹰。而再凶猛的鹰隼,一旦被人捕获、驯服,也只是脚上绑着铁镣、飞不出天地囚笼的奴仆,一辈子都飞不上万里晴空。
那么,是谁规定了,我只能是一只鸟?
——起风了。
是南风,不由分说地冲进来,温暖又疯狂地揉乱我的头发。雨水的潮湿气味冲破老牌古龙香水的结界,顽强地缠住我的心脏,沉默着抵抗一切外来攻击。
我想起一只羊。
一只漆黑的、毛卷得如同海浪的山羊。
不是每个人都能当金丝雀的。白胜,他倒是上赶着想当个金丝雀,有谁要吗?
张见,我突然叫他,那只鸟,是周镇江选的吧。
猜的?
在这个南风乍起的时刻,看着这个西装革履、不可一世的男人,我忽然后知后觉地意识到,父亲只是想把我养成一只会学舌的八哥,他对我的全部期望,不过是一只逢年过节、可以放在满座高朋面前,能熟练地表演学人口舌的鸟。而这只鸟要学会说的第一句话,叫:
是,父亲。
那天晚上,我梦见雷声大作、滔天巨浪。
梦里,锋利剑刃压在我的咽喉。醒来时,我依稀还记得,那个在海浪中挣扎的地方有个很漂亮的名字,三个字,叫“陈塘关”。
04.
“生日快乐!”
那是一个我死前走马灯时一定会回忆起的下午。世界被温暖到醉人的橘色淹没,曼曼手上沾着香甜的奶油,笑得比蛋糕更甜。
我早已忘却了我的上一个生日,或许,也包括上上个——谁知道呢,那些千篇一律的、在觥筹交错、曲意逢迎中度过的酒会,谁能记得清,每一杯红酒之间,究竟有什么两样?
像曼曼这么大的时候,我在干什么?
我惶恐地发觉,我已经记不清了。
我的记忆,早在被父亲公之于众之后,被满满当当、密不透风的任务和教诲逼得退位。我早已不再纯粹,而成为像哈雷那样、纯粹到只看得到铃源真天慧雅美紫的人的愿望,永远只能停留在妄想的地盘里,无力挣扎。
他是我近在咫尺、却遥不可及的梦。
我到底不是哪吒,没有再活一次的幸运,空有弑父的野心。
生日快乐!
下一个瞬间,我还没从猛然起身的晕眩中缓过神来,忽然就有人第一个凑过来,指尖蹭过我的脸颊,留下一抹奶油香气。我愣在原地,看那只卷毛小黑羊欢快地捧着蛋糕,从我身边蹦蹦跳跳地逃走,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
谁会记得第二个、第三个!
我想追上哈雷。但他的动作太轻巧、太敏捷,在人群中穿梭的身影,永远停留在我可见而不可及的地方。玉观音从衣领里飞出来,夕阳余晖替它镀上一层薄薄的金。
哈雷!
他闻声驻足。窗外的晚霞暖融融地围在身边,哈雷冲我咧嘴一笑,脸颊上金银相称的奶油,像小孩子上台表演前会化上的、拙劣可爱的妆容。
玉观音,是你自己到寺里请的吗?
哈雷点头,对,刚入职的时候,我去求的,开过光呢。小周总喜欢?
他唇角扬出漂亮的弧度,染一点奶油的明亮。
……喜欢。
只有脸颊上欲盖弥彰的奶油知道,我是在答非所问。可是奶油不会说话,我于是理直气壮地躲进文字游戏的安全屋里,佯装对这幼稚的春秋笔法浑然不知。
那挑个时间,我陪你去一趟吧。
啊?
这次愣住的轮到我。我眼睁睁地看着哈雷一步一步、郑重其事地走到我面前,一边举起沾了奶油的手,一边笑着说,啊什么,又不远,少摸半天鱼而已,反正你是监理,就跟白胜扯个谎说我没旷工,又能怎么样?
我怀疑新抹上的奶油已经盖不住我脸上滚滚升腾的热潮,当然更怀疑哈雷早已摸出了我双颊的滚烫。哈雷扔完这个惊雷似的邀请,就若无其事地从我面前跳走,神态自若、身体轻盈,有那么一瞬间,在夕阳的映照下,我一晃眼,错觉他真变成了一只黑色的卷毛山羊,撒旦的召唤,在耳畔炸响。
三,二,一——
哈雷站在和我轴对称的地方,冲镜头乖巧一笑。
砰,砰,我的心跳好像漏了一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