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3

    “春眠不觉晓,处处蚊子……呃不是,处处闻啼鸟。”

    “春、眠、不觉、晓,处处……处处……”

    “处处什么?”

    “不知道。”时慕宋用法语道。

    “……换一句吧。”大概是在中国脍炙人口的诗句放在巴黎就显得鲜为人知了,那从兴趣入手好了:“这句是哥哥最喜欢的,你肯定也感兴趣:“弱冠年华最是好,轻蹄快马,看尽天涯花。”

    见时慕宋沉默不语,宋执卿妥协道:“好吧,这句有点长,再换一句:“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①”

    时慕宋仿佛是为了不再自取其辱,闭紧了嘴不肯再开口。

    时繁安下班回来,瞧见的便是这大眼瞪小眼的两人,他放了包走到桌前,有些无奈地打破了僵局:“你不能一开始就教他念诗,好歹从字词教起吧。”

    “好好好,你来教吧。”

    “……我试试。”

    时繁安不知从哪里翻出来一本组词启蒙书,颇有耐心地开始一个一个教时慕宋念,而宋执卿一看时间,连忙进了厨房——再不做晚饭,他老公得活活饿死。

    这几年待在法国,宋执卿总有用不完的空闲时间,没事就喜欢研究菜谱,炸过几次厨房后,厨艺勉强有了长进。大学毕业后,他有了更多时间赋闲在家,加之时繁安下班晚,晚饭都得他承包,他的厨艺理所当然一直在精进。

    可怜时繁安是真的被他儿子打败了,面对色香味俱全的晚餐,他还是险些将桌子掀了——半个多小时了,他那个便宜儿子还是只会用中文叫“爸爸”和“哥哥”。

    “还是送到学校去吧……”

    “嗯,慕慕也不小了。来来来先吃饭,吃饭。”

    中国式的应试教育固然遭人诟病,有时却不得不承认那些凶得像是要吃人的老师、永远考不完的试、堆起来比珠穆朗玛峰还高的作业实在很有用。

    时慕宋才被送到中国人小学不到一年,讲中文的熟练程度已经十分喜人。

    某个雨夜,一家三口吃过晚饭,宋执卿心血来潮,将时繁安和时慕宋带到了他常年闭门]谢客的工作室里。

    房门一开,各类颜料特有的气味混杂着陈年墨香覆面而来,时繁安不禁怀疑宋执卿天天待在这里头会不会中毒。

    四壁挂满了一幅幅浓墨重彩的油画、寡淡的写意国画,木地板上也几乎被堆满,只余一小方空间,摆了画架和桌案。

    “慕慕,过来,你给哥哥背一首诗,奖励你挑一幅这房间里的画,好不好?”

    时慕宋沉默着环顾四周数不清的画作,只觉眼花缭乱,似乎没将宋执卿的话听进去。

    “慕慕?”

    “噢!好啊。那就背哥哥最喜欢的那首:潭间落花三四点,岸上弦鸣一两声。弱冠年华最是好,轻蹄快马,看尽天涯花。②”

    “好,慕慕真棒,挑一幅吧。”

    宋执卿原本以为时慕宋会犹豫一会儿,却见他当即扬手一指,似乎一眼便相中了那幅铺在檀木桌上的画。

    画上,赫然是墨韵江南,和当年宋执卿画在四中的壁画相差无几。

    浓墨在熟宣上勾勒出在水乡特有的温柔,淡彩点缀其间,星星点点,恰到好处。

    红泥篆章印在角落,不显突兀,反倒更添鲜活。

    “哥哥,这画的是哪里呀?”

    “这是哥哥和爸爸的故乡。”

    “……故乡?”

    六岁的时慕宋还不懂“故乡”这小小两个汉字的重量,只挠挠奶灰色的发,将新认识的词组记下,小心翼翼地去触白宣上的“故乡”。

    直到一年后,他离开自己的故乡,到了画上“哥哥和爸爸的故乡”,还没来得及去瞧一瞧真正的烟雨江南,爸爸就走了。在那个很黑很黑的雨夜,哥哥哭了,不住地问,他为什么不等我。

    往后他跟着哥哥留了下来,有的是时间细瞧那些过往只在画上见过的小桥流水、人间炊烟。

    只是,从此他叫“宋念时”。

    离开巴黎十余年,十七岁的宋念时偶尔会在午夜梦回的时候,独自面对空荡荡的病房,不自觉想起巴黎冬日铺天盖地的雪,生出故土难离的伤感。

    但这份伤感总是稍纵即逝,因为他如今所处的这方土地上,有哥哥,有爸爸的骨灰,有他的青春年少,是他的第二故乡。

    恍惚间,宋念时又熬过了一个被病痛缠身的夜,窗外却不见日光,暗淡的天色下,只余最后一叶枯黄,在朽木枯枝间摇摇欲坠。

    与以往无数个上午一样,他缠绵病榻,瞧着宋执卿前前后后忙忙碌碌,医生护士进进出出,例行着各项检查。

    渐渐眼前景象越来越模糊,耳畔焦急的人声、仪器警报音也听不真切……

    再过一会儿,脑中有了一瞬的清明,宋念时听见自己对凑到近前的人开了口。

    “哥哥,你晚点……再来找我们……”

    “好……”

    这是宋念时第二次见宋执卿哭,滚烫的湿意下来,旋即变得冰凉。

    “父亲……”

    太阳隐在云间,窗外那最后一片叶,落了。

    “嗳。”宋执卿轻声应答,听起来却更像叹息,“宋念时,你怎么跟你爸一个德性……”

    宋念时终究没等到正午的第一束阳光,被入冬前最后一片秋叶带走了。

    时繁安和宋念时相继离世后,宋执卿带着那两盒骨灰,用几十年几乎走遍世界,一个人的舟车劳顿,走的却是三个人的路。

    也不知是不是那段年月落下的病根,宋执卿这些年跑医院跑得越来越频繁了。

    “让一下!请让一下!!”护士推着急救床穿行在走廊上的人山人海中,高声喊出一条路来。被推着的伤患血肉模糊,血腥气混进空气分子,灌入走廊里每个人的鼻腔。

    宋执卿闻不得医院消毒水和血腥气混在一起的味道,这种味道太容易将他带回那个至暗的雨夜,汽车急刹的声音尖锐刺耳,冰冷的雨水打在脸上身上……

    眼前一阵一阵地发黑,宋执卿身形不稳,身边却已经没有人可以来扶一扶他了……

    ①②:语出《二哈和他的白猫师尊》by肉包不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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