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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2

    在已经没落,直系只有贝特瑞一个巫师的弗米德伯家族的大宅里只有一个佣人在工作。

    那是一个大约五十岁的中年女人,身材矮小瘦削,有着典型的东方面孔,是典型的中国南方妇女的形象。

    贝特瑞其实已经对父母没有任何印象了,从她牙牙学语、蹒跚学步开始,就是汪姨——这个佣人一直陪伴在她身边。

    汪姨是个沉默寡言到看上去有些阴沉的人,也很少露出笑容,她的两条细细下垂的眉毛之间,哪怕不皱眉头,也有一个“川”字。但她的手很温暖,摸起来细腻柔软,完全不像一个大半辈子都在洗衣劳动的佣人的手。这很神奇,因为汪姨的手看上去和她的脸部一样布满着一条一条深深的沟壑,是岁月留下来的痕迹。

    汪姨有一头乌黑的长发,但并不柔顺,她的发质是粗硬的。厚厚的齐刘海盖在她的额头上,不过这刘海不长,刚好露出她的眉毛。贝特瑞还很小的时候曾经因为好奇撩开过汪姨的刘海,原来汪姨留这个刘海不是因为喜欢这个发型,而是为了遮住她额间一块像一元硬币一样大小的青黑色胎记。

    但她毕竟不是真正的小孩,她体内的灵魂是属于18岁的肖玉的。她有些愧疚,也有些不知所措。前世肖玉的胸部发育的很早,也许是因为二十一世纪的小孩们营养有些过剩的关系,她大概十岁左右□□就开始发育,十一岁半就开始来月经。而十一岁左右的男孩们已经开始对“性”有了模糊的认知,对于女孩儿们不再平板的与男生开始变得不同的身材会产生好奇的心理。不得不说,这个年纪的男孩比疯狗都找打,他们看到肖玉已经开始发育的胸脯会吹口哨,甚至会用“奶牛”以及更加过分的词汇去形容她。肖玉也想过是不是含着胸他们就不会再在意她呢?

    没有,小孩子的恶是很单纯的,他们往往意识不到自己不经意的行为以及语言会给他人带来多大的伤害。

    其实含胸驼背这个动作让肖玉一直保持有些困难,她大概在四岁的时候就去少年宫(儿童上一些如游泳、舞蹈、声乐等兴趣班的地方)学习芭蕾舞,即使在她三年级时因肖母忘了及时续交费用这个乌龙让肖玉顺利成章的放弃自己完全不感兴趣的这个兴趣班,她也改不掉这个保持了将近五年的挺胸直背的习惯。

    ——

    在肖玉小学六年级时,一个叫“王者荣耀”的游戏开始盛行。即便这个游戏上面标注了这个游戏是适合18岁以上的成年人体验的,但那时还没有未成年防沉迷机制,小学生自然也可以拿家长的手机去玩。王者荣耀成了小学男孩儿们的谈资,他们会炫耀自己有多少英雄的皮肤,甚至会大谈特谈里面角色建模的身材。

    肖玉对于MOBA类游戏并不感兴趣,比起这种紧张刺激的多人战术竞技游戏,她更喜欢轻松一点的种田游戏。于是她对于男生们开始称呼她为“大乔”也没有什么感觉,甚至有些窃喜,因为大乔在历史上是有名的美女。

    直到有个也开始玩王者荣耀的与她关系比较好的女生有点看不下去,悄悄地在一个放学后人几乎都要走光的时候贴近肖玉的耳边告诉她,

    “大乔,额,是说你那里比较‘大’的意思……”

    肖玉瞬间感觉无地自容,恨不得用勺子在地上挖个坑把自己埋下去。她感觉她的羞耻心像吹到极限的气球,在气球承受不住继续往里打的气时瞬间炸开,她藏在心底的自卑,被男生们给她起的这个外号的行为硬生生徒手把她的心从胸腔里掏了出来。

    鲜血淋漓。

    这种行为,和她掀开汪姨为了遮掩胎记而特意留的刘海,有什么区别?

    但汪姨什么反应都没用,只是抱起贝特瑞,小声地嘟囔了一句,“要是可以用一些手段把这个胎记去掉就好了……”

    她知道汪姨在小的时候会因为额上这个巨大的、与众不同甚至丑陋的胎记被多少孩童天真的恶意被伤害,因为当时十二岁的肖玉也因为这个“大乔”的外号恨不得把自己的胸割掉。

    贝特瑞是个敏感的孩子,她总会因为他人一些不经意的话语行为所内耗,开始自卑,开始不愿意去社交。尤其是每到春夏换季,一些心理疾病开始爆发的时候,她根本不能离开自己的房间,她无法与他人交流,甚至这个他人是汪姨,是世界上最亲近也最爱她的人。

    汪姨对于贝特瑞可以说是有些溺爱,她很少拒绝贝特瑞的要求,甚至是贝特瑞一些有些无理的要求,她也会答应。她每天都会变着花样做贝特瑞喜欢吃的菜,每天大概四五个菜,但每份菜分量都很少,加起来刚好是贝特瑞和汪姨两个人能吃完的量。做过菜的人都知道,这得有多费功夫,而且不是偶尔这样做一次,而是一日三餐天天如此。

    弗米德伯家族曾经无比辉煌过,从弗米德伯这个姓氏就能看出来。

    Formidable, 翻译到汉语中就是令人敬畏的,难对付的,甚至可以译成可怕的。弗米德伯家族的成员,无论旁系嫡系,皆出自斯莱特林,他们尤其擅长黑魔法。但当有些弗米德伯们醉心沉溺于黑魔法的“曼妙”中时,与之相对的这些弗米德伯们就再难施展治愈咒之类的白魔法了。

    但现在的弗米德伯家族只有贝特瑞一个嫡系了,甚至可以说这个世界上无论麻瓜还是巫师,身体内流淌着弗米德伯血液的只有贝特瑞一个人。

    古灵阁中弗米德伯家族的金库中只有小小的一堆金加隆了,这些金币仅仅只能供贝特瑞不缺钱的成长到十七岁成年,刚好从霍格沃兹毕业。这点金加隆并不能让贝特瑞过上之前弗米德伯嫡系们纸醉金迷的生活,不过她也无所谓,毕竟不论是前世今生,她都不是大家族小姐的命。她从始至终只渴求过上平淡安稳的生活,不要出去社交,不用想以后要干什么,有汪姨陪伴在她身边就够了。最好还能有一只猫一只狗陪在她身边——汪姨答应过她,在她十一岁生日收到霍格沃兹的入学通知书时送她一只猫。贝特瑞从来没有去过古灵阁,只有汪姨每个月15号会去伦敦的对角巷一趟,除了取点钱,还会给贝特瑞带一只巧克力蛙。

    与其他巫师家庭的小孩儿不同,贝特瑞并不在乎购买巧克力蛙所附赠的有名巫师的卡片,她只是喜欢吃巧克力,尤其是口感丝滑的牛奶巧克力。她对于甜品的要求是,不要太甜,就跟大多数中国人的口味一样。她从来不吃白巧克力。

    汪姨真的很爱贝特瑞,她们的相处模式并不像主仆关系,而像是普通离异家庭相依为命的母女。她们只有彼此,她们互相依偎取暖。

    有些人认为爱是常觉亏欠,而汪姨就是这种人。她总想给贝特瑞最好的东西,她总怕弗米德伯上一代家主——也就是贝特瑞的母亲——给小贝特瑞留下来的钱不够,除了打扫这个装修奢靡的弗米德伯大宅做家事以外,她会在晚上对着烛火带着老花镜做一些零活到深夜。

    汪姨从来没有变卖过弗米德伯家的一些其实完全用不到只是纯占地方的物品,现在老弗米德伯早已去世,小弗米德伯还是个孩童,她完全可以把这个家有价值的东西变卖掉然后抛下贝特瑞去潇洒,但她没有。

    汪姨说英语总是操着一口浓重的中式口音,让刚穿越来的贝特瑞感到十分亲切。汪姨在英国已经待了这么多年,虽然她也从磕磕巴巴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想法的年轻外国女人成为了熟知伦敦当地习惯的一个普通中年妇人。

    汪姨从来没有丢弃掉在旧中国生长时的习惯,她和贝特瑞这个伪·英国人(真·中国人),会在端午节包粽子,会在中秋节做月饼,汪姨也会在春节给贝特瑞包一个红包——大红色的纸叠成口袋的形状装着一些很旧、却是她辛苦很久赚来的麻瓜纸钞。

    贝特瑞一直不知道汪姨的全名是什么,只是喊她“阿姨”,撒娇时会甜甜地在这个称呼前加个“好”。而汪姨总会在小贝特瑞朝她奔来时稳稳接住她,叫她“Dabao”,也就是“大宝”,英国人应该是听不懂这个称呼的。

    汪姨偶尔会在跳蚤市场淘一些不知道几手的小人书回来,用并不标准的英语给贝特瑞念。这些故事贝特瑞在上一世就已经听烂了,加上那时她还不习惯纯英文的环境,总是听着听着就在汪姨的怀里睡着了。后来在贝特瑞六岁的时候有一天,贝特瑞在沙发上无聊地抠手指,发现汪姨正戴着老花镜,凑在一本封壳破破烂烂、几乎都要与书本体脱落的书前认真地看,几乎眼珠子就要贴上去了。小贝特瑞觉得很有趣,不知道是什么书能让汪姨这么聚精会神地看呢?

    于是她轻手轻脚地走到汪姨坐着的皮质沙发后方,把小脑袋靠在汪姨旁边。

    映入眼帘的是熟悉的汉字,只不过不是二十一世纪使用的简体字。因为现在是1933年,旧中国还在使用繁体字。

    小贝特瑞眯起眼睛开始靠着偏旁部首辨认那本书上究竟写了什么,大概是能看懂的,这是一本收录着中国古代著名诗人写的诗的合集。

    汪姨闻声将书放下,取下眼睛,对着贝特瑞温和的笑着。可能是因为汪姨不常笑吧,这个笑有些僵硬,像是硬生生扯出来的,显得脸上的沟壑更深了。

    “我的祖父是个读书人,他给我取名‘汪闲栀’。Wang Xian Zhi, Wang是我的姓。在中国,姓氏摆在名字前面。你知道古诗是什么吗?喔,就是P-O-E-M,我的名字就是取自一首叫《雨过山村》的诗。”

    “妇姑相唤浴蚕去,闲看中庭栀子花。”

    这句诗词是汪姨用中文说的,贝特瑞隐约记得自己前世好像背过这首诗,但她也只记得这首诗是一个叫王建的唐朝诗人写的了。

    “我不知道这句话怎么翻译到英文里,我是个粗人,英语也是来到这里之后才现学的。等你再大点,我可以教教你说一些汉语。”汪姨眯起眼睛又笑了起来,这次的笑容不再那么僵硬,脸上的褶皱都显得淡了很多,整张脸灿烂得像一朵农村里春季时随处可见的油菜花。

    汪姨不是个真正的麻瓜,她有魔力,但她的父母都是普通人,而中国也没有可以让巫师们念书的魔法学校。她出生在江南鱼米之乡一个地主家庭,但因为小孩子控制不住魔力引发的魔力暴动被父母以及镇上的其他人被认定为“不详”。

    在汪姨16岁时多次拒绝嫁给镇上某个有钱的老光棍之后,一个人赌气离家出走了。

    她在整片中国大陆上像无头苍蝇一样胡乱地游荡,走哪儿算哪儿,她只是想逃离那个令她感到窒息的小镇。当身上带着的钱和首饰都变卖的差不多了之后,汪姨在一个海边城市的码头上随机上了一条船。

    在寻常人家的姑娘已经开始订婚的年纪,汪姨的母亲已经开始为她操办想给她找个夫家了。只可惜,因为被认定为“不详”,汪母看对眼的有钱人家的公子哥没一个看上15岁的汪姨的。

    少女时期的汪姨已经留着厚厚的刘海了,长相也算不上好看。尽管由于她的祖父是读书人且并不重男轻女,汪姨也从小便接受良好的教育,但她并不算的上聪慧,只是个资质平庸的人,她识字、会背古诗、也会打算盘。

    汪姨的父亲在年轻时染上了抽大烟,于是她的祖父一气之下便把他禁足在家中。他本就是个软弱不成器的人,刚好汪姨的母亲是个强势的人,她膀大腰圆,甚至偶尔还会抽几根雪茄。

    但汪姨的母亲并不喜欢她,或者说汪姨的家里人并不对她的成长抱有期待,包括坚决反对汪姨母亲“女子无才便是德”观点的她的祖父。

    因为汪姨有一个更优秀的、一表人才的哥哥。汪母曾在汪姨小时候,一次醉酒后,大着舌头说对她说——“你就是个意外知道吗?正常人家有了个耀祖的哪儿还会再要一个赔钱货。当初要不是你爷爷拦着我,你的下场就跟那些穷人流氓家的女婴一样,刚出生就被淹死在河里。”

    汪母第二天酒醒后完全不记得她曾经对汪姨说过这段话,如果她记得,她也完全不会在乎这句话会对年幼的、渴望母亲爱的孩童造成多大的心理伤害,因为她一心只扑在她的大儿子身上。

    那个老光棍虽然有钱,但他有暴力倾向,他的上任妻子——值得一提,这个倒霉姑娘是个出生在大城市的某个比较富裕一点家庭的,曾经被全家人捧在掌心的小公主。只是因为生的玉雪可爱,当时她大概八岁,在租界的大街上被人流与父母挤散后被生了歹心的老拐子拐到了这个偏远的小镇上。而她就是被这个老光棍酗酒后不清醒时活生生拿桌子上的烟灰缸砸死的。平时他也是个没素质、游手好闲的人,靠着父母留下来的巨额遗产随心所欲,看到路边睡觉的狗都要踹一脚,这种人哪有人愿意做他的续弦呢?

    于是汪姨的母亲抱着能靠“卖女儿”从老光棍那里捞一笔钱的想法,便自作主张地给汪姨和那老光棍订了婚。

    那个时候汪姨也是怀春的少女,怎么愿意嫁给一个肥头大耳的流氓呢?于是她跑了,毫不犹豫,也毫不留恋地离开了这个地方。

    她在那个海边城市乘的这个船的终点站就是英国伦敦,停靠在泰晤士港。

    刚到伦敦,她什么都不知道,连简单的英语都不会说。她从地主家的小姐变成一个流浪汉,精心打理的乌黑色长发也变得乱七八糟,整个人蓬头垢面,每天只得去垃圾桶里翻一些发臭的食物勉强果腹。

    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有个要去对角巷帮还是兴盛时期的弗米德伯家采购用品的年轻女佣看到汪姨竟穿着单薄破烂、已经完全看不见布料原本颜色的衣裙倒在路边,她心软了。她上前摸了摸汪姨的额头,发现这个年轻女人已经发起了高烧,额头烫的吓人,于是女佣给自己施了个保暖咒,再将自己的巫师袍裹在了汪姨的身上,把汪姨带回了弗米德伯庄园的女仆们住的一个宿舍里的一个小隔间里。

    然后汪姨就成了弗米德伯家的女佣。这段颠沛流离的生活让汪姨早就放下了曾经当大小姐时的一些骄傲。很快,她就变成了一个合格的女佣,她手脚麻利,做的菜又美味,让弗米德伯的女家主赞不绝口。

    再后来,弗米德伯家破落了,佣人们都走光了,去了更好的人家,只有汪姨留了下来,照顾一岁都没满的贝特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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