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春光和煦,烟柳画桥。
“刺啦——刺啦——”巷子里传来刺耳的磨刀声。
“今儿回来这么早?”
陈老汉坐在门前的大柳树下忙着手中的活计,头也不抬的问道,这丫头脾气古怪,一向不喜与人来往,每日做完活就独自到江边坐着,到日暮才回,今儿个怎的一反常态了?
“今日有些事情。”
回话的姑娘手中提着什么东西,穿着极为简朴,一件带补丁的青色襦衫配条洗掉色的牙黄百迭裙,未施粉黛的脸蛋清爽素净,独独那双眼睛明亮有神,暗含野蛮的生命力,叫人瞧着欢喜。
两人寒暄几句后,那姑娘缓缓问:“大哥的病好些了吗?”
陈老汉叹了口气,眼角的皱纹更深了些,麻木道:“还是老样子,每天用药吊着留条命在。”
孟春沉默。
澧朝这几年边境不太平,北狄新王野心勃勃,时不时派兵越境骚扰,没准那天一个忍不住就要发兵南下。
朝廷未雨绸缪,征兵驻北。
北地严寒,又有狄人,各家惶惶。
今年的征兵卷轴上就有陈老汉的名字。
陈老汉年龄六十有七,唯一一个儿子去年忽然卧病,恐怕两人都是有命去无命回。
“你个小丫头,天天操这么多心干什么?”陈老汉放下手中磨了一半的刀,看向小春,催促道,“快些回家去!”
柳树下的老汉双鬓斑白,脊背不复直挺,双手叉腰,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催促小春离去。
小春看着陈老汉欲说还休,最终还是将话咽进肚子。
金陵地处南方,家家户户都是独幢小院,初春时节,石阶上绿苔斑驳,路旁的芭蕉亭亭如盖,小春推开院门,几个偷枇杷的孩子一哄而散。
院子很潦草,光秃秃一片,唯一的活物就是那棵枇杷树,称不上家,顶破天只能算个吃饭睡觉的地方。
穿过院子推开房门,小春发现躺在床上的男人不见了,随后脖子一凉。
昨天被她捞上来的男人醒了。
受那么重的伤,通常没个十天半个月起不了身。
那人身量很高,身体的阴影几乎将她全部盖住,浓浓的血腥味钻进小春的鼻子,他左手锁住小春的肩膀,右手拿着翻来的绣花针抵住小春的大动脉。
“你是谁?”
低沉冰冷的男声从头顶传来。
戏本子上的情节竟发生在自己身上,小春有些恼,本以为救了个苦难人,没想到是个麻烦。
针尖一下一下蹭着小春的皮肤,男人因为失血过多,双手在抖。
此人衣服虽为暗色,布料却非平民可及,纹样秀美雅致,针线细密,工艺精美,再明显不过的蜀锦。
常言道寸锦寸金,澧朝商业兴盛,与西域诸国交易频繁,用锦甚至可以换到战马。
穿得起蜀锦的人身份定然非富即贵,孟春惹不起。
“贵人冷静……”小春下意识抬高脖颈,深呼一口气,脑中迅速组织语言,妙口微启,“民女孟春,是个于您毫无威胁的平头百姓……曾经是国公府的丫鬟,后因愚笨惹怒主子被赶出府,现蜗居菜口小巷,凭针线手艺混口饭吃。昨日江边闲逛,见您漂浮水上,佛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民女划船救人,只为积攒功德。”
孟春?
魏朝冷笑一声,鲜亮明艳的脸上露出阴翳疯狂的神情,若世间有佛,他一个满手血腥杀戮的人就该被淹死在秦淮河里,如何会被救起?难不成佛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1】求神问卜,不如自己做主;念佛诵经,不如本事在身。
有闲工夫救人,不如多攒两锭银钱。
“你一女子如何将我从河边运到这里?”魏朝虽重伤在身,但思维还算清晰,眼前女子柳腰薄背,除了身量高些,细胳膊细腿恐怕比寻常姑娘还柔弱几分,哪来的力气将他一个大男人从河边运到这里?
针尖更近了一分,用余光能偷瞄到男子手臂上暴起的青筋,小春梗着脖子后仰,头顶挨到身后冷硬的胸膛,她已到避无可避,躲无可躲的境地!
她严重低估了此人的疑心与警惕,这人真想要她的命!
小春眼眶微红,心中暗恼,怎的这种恩将仇报,狼心狗肺的东西全叫她碰到了,早知如此……
救人不如救条狗!
小春僵硬的抬手指向房间角落,艰涩开口:“贵人切勿以貌取人!小女虽靠针线过活,但做的是下九流营生,是个帮人缝尸的二皮匠,而您——是我用运尸板车拉回来的,先前隐瞒只是怕您嫌晦气。”
魏朝顺着小春指尖扭头果真看见一个带着血迹的板车。
女子因为害怕指尖轻微颤抖,饱满的额头渗出细汗,眼睛惊惧的睁大。
魏朝松开孟春,将绣花针扔远,掩去眸中的狠厉,对孟春作揖道:“姑娘恕罪,在下失礼了。”
先前并非真要杀她,只是吓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况且一个训练有素的刺客怎么可能无法反杀一个重伤之人。
“呃——”魏朝闷哼一声,如颓山顺着墙板滑下。
他早已是强弩之末,先前气势不过硬扛,此刻面色苍白,汗如雨下。
昨天孟春草草包扎的伤口崩裂开来,血流不止,魏朝捂着伤口,只见吸气不见喘气。
少年形貌昳丽,比小春见过的所有男人女人还要美,如今血色全无,冷汗直下的模样,有种绝妙的美人濒死的易碎感,简直让人移不开眼。
而孟春只是直直盯着那双眼睛,那双妖冶的、风情摇曳的眼睛。
——小芸的眼睛!
他和小芸一样有一只雾蓝色的眼睛!
天下如此巧的事情被她遇到了!
历经生死,她并非遇事慌乱的女子,但此刻与刚才演戏不同,孟春真有些手抖,她真想触上那人眉梢,再摸一次小芸的眼睛。
孟春闭上眼睛,猛然摇头,不行,小芸是小芸,像小芸终究不是小芸,她的小芸无人可替!
不能心软,不能出错,得按计划来。
冷心冷血才能在这世道生存,孟春你得狠。
小春睁开眼睛时,已经恢复一贯冷漠疏离的模样。
两年前,乱葬岗,是陈老汉救了她,他和陈大哥都是善人,帮她找住处,帮她寻生计,征兵在即,她不能眼睁睁瞧着他们俩任何一个人去送死。
这个男人是现在最好的办法,只要买通征兵官差,神不知鬼不觉将他送进队伍代替陈大哥,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到时男人凭借自己的家世手段,孟春不相信他不能安然脱险,顶多花点银子,从中周旋一二。
倘若他回来报复,孟春与陈老汉一家早已远走高飞,他定然寻人不得。
一举两得,不伤任何人性命。
小春拆开男人衣服,胸口处四五厘米的刀伤,看得人触目惊心,她将止血草药嚼碎铺在伤口处,把用于缝合的针放在火上消毒。
男人此时已处于半昏迷状态,为了防止病人挣扎,小春用绳带将他的手脚固定。
金陵的姑娘从小便与针线打交道,小春更是如此,当初老太太有意培养的一批绣线丫鬟中只有小春学出精髓,她这双手绣出的东西,管他海棠牡丹还是飞禽走兽,无一不栩栩如生,惊艳绝绝。
拿起针线,小春双手极为稳健的帮人缝合伤口。
男人胸部的肌肉匀称漂亮,因为疼痛胸口泌出亮晶晶的汗液,性感又脆弱。
“娘……娘……”男人被梦魇住,如翼的睫毛挣动,口中断断续续低喃。
一切结束后,小春已经出了一身汗,看着男人,后知后觉竟有些脸红,死男人的身体她看得多了,活男人还是头一回。
小春刚把人拖回床上,外面响起一阵扣门声。
“【2】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小春娘子别来无恙,一日不见汝兮,思之如狂。”沈大才子手持一把山水扇,色眯眯的盯着小春,嘴里念着甜掉牙的肉麻情诗。
“城西铺子里新出一批胭脂,金陵城的小姑娘都喜欢,刚刚有货就被疯抢一空,本公子特地和掌柜的预定,留了套最贵的送你。”沈琅献宝似的从怀里掏出胭脂,递到小春面前。
沈琅是金陵一带出了名的纨绔公子哥,两年前在国公府见色起意,厚着脸皮向大少爷讨要小春,承诺要纳她为妾,惨遭拒绝后悻悻而去。
后来得知小春被赶出府,越是得不到的越是骚动,三天两头前来纠缠。
小春撇了一眼胭脂盒子,神色漠然,淡淡道:“我不喜用这些,秋闱在即,沈公子有空不如多念些书。”
“小春娘子不要如此不解风情。我心悦你,不论你喜不喜欢,都要将最好的捧于你面前。”沈琅的手依然举着,表情真挚。
小春不动,黑白分明的眸子淡漠地瞧着沈琅。
沈琅常年流连声色,花花肠子一个,花言巧语信手捏来,是个不折不扣的感情骗子,加上模样还算端正,不少无知少女轻信其山盟海誓,年纪轻轻失了清白。
“小春娘子,我之真心日月可鉴,若有半句虚言天打雷劈!你若嫁我,我一辈子爱你疼你,心中绝不容下第二人!”沈琅伸出四指举于脸侧,信誓旦旦,言之凿凿。
小春心中腹诽,若世上真有天神,定能把沈琅劈个外焦里嫩。
天神没时间治他,小春有时间。
“好。”
小春装作松动,一脸感动的看着沈琅。
“没想到沈公子用情至深,小春一生坎坷,何德何能得沈公子青睐……”
沈琅死缠烂打月余,小春头一次正向回应,见美人垂泪,一时失神,忙哄道:“你我实乃天作之合,那有什么配不配的?我说配得就配得。”
女子破涕而笑,表情温婉灵动,似是害羞,用衣裳半遮面,一只眼睛望着沈琅,怯怯道:“沈公子若有空,便进来坐坐。”
沈琅一听如此,心中大喜,男女大防也不顾愣愣的跟着小春走进院子。
谁知一只脚刚踏进院门,一盆狗血倾落而下。
“啊——”
院子传出一声惨叫!
狗血能辟邪,刚好去去沈琅这样的晦气!
沈琅被淋的浑身狗血,腥臭无比,小春找准时机一脚将人踹出去,砰一声把门关上。
“孟春,你这小贱人!”
沈琅气急败坏的叫声响彻云霄。
“沈大公子最好别再过来,这次是狗血下次没准就是粪水了!”小春冲门外喊道。
沈琅一个大男人竟然被一女子戏耍,虽怒气冲天,但一人站在门外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身上还恶臭无比,只好趁着没被味道恶心吐前,回去换身衣服。
沈琅一身狼狈,路上惹得众人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