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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天空电闪雷鸣,大雨瓢泼而下。

    雨幕中的皇城巍峨肃穆,一匹骏马冲破雨夜,踏破电光在皇城中奔驰。

    即使殿外昏暗无光,殿内依旧亮如白昼,澧朝皇帝是个不苟言笑的老人,威严地坐于高位,脸色沉沉。宫人胆战心惊的在一旁服侍,大气不敢出,生怕一个不小心这位身居高位的老人就要降罪于他。

    来者跪于殿下,来不及换衣,水滴顺着衣角流下,滴滴答答落在西域进贡的地毯上。

    空气静的像是凝固了。

    过了良久,皇帝终于开口:“太子和你一同南下治水,为何就你一人回来?”

    晋王跪于殿下,面如死灰,说话颠三倒四:“儿……儿臣与二哥一起治水,水患平息后,没成想……返程途中在金陵一带遭遇山匪,二哥被山匪所害,跌入秦淮河,下落不明……儿臣该死……请父皇降罪……”

    皇帝的目光像锋利的刀子,一下一下剐着晋王,犹如凌迟。

    晋王出了一身冷汗,像是头上悬了一把不知何时就要落下的刀一般煎熬。

    “你确实该死!”

    皇帝将手中的奏折砸向晋王,龙颜大怒。

    顷刻,宫人跪了一地。

    “皇上息怒!”

    晋王登时吓得魂飞天外,两股战战。

    皇帝看着晋王,冷冷宣布:“从今天开始,晋王禁足晋王府,未经朕允不得踏出半步,什么时候太子找回来,什么时候解禁。”

    *

    金陵。

    是夜,月明星稀,夜沉如水。

    小春坐在台阶上呆呆望着那盘蒙着轻纱的藕灰色的明月,心中寂寥。

    无数个夜晚都如今夜一样,寂静——萧索的,死气沉沉的,盛大而又荒芜的寂静。

    身边的雕花木匣里装着小春的全部身家,在每个寂静如斯的夜晚,她借着月光细数银钱。小春看着眼前的明月,攥紧手指,目光坚毅,她会去塞北,去见孤烟萧瑟的大漠,戚艳绝美的晚霞,金光普照的雪山。

    带一捧沙,接一壶雪水,牵一头骆驼回来,她相信小芸会看到。

    房内,躺在床上的男人手指动了动。

    魏朝悠悠转醒,环顾四周,发现房内空无一人,索性闭目思索现状。

    如今朝中兄弟宗亲群狼环伺,他初登太子之位,地位不稳,心腹又被调离京,雪上加霜,若不韬光养晦,迟早玩完。

    至于到底谁要杀他,魏朝心中自有定数。

    现在的安全只是暂时,金陵城山高皇帝远,他在此处又无亲信,谁想杀他轻而易举,唯一的办法便是离开金陵,北上联系镇北候宋序。

    魏朝这边思索着,便听见推门声。

    接着是瓷碗碰撞声和倒水声。

    魏朝后知后觉有些口渴,肚子也觉空空如也。

    小春放下茶壶,盯着躺在床上的男人,觉得有些不应该,按理说该醒了。

    他已经昏睡三天三夜,小春虽每天会给他喂水,但若再不进食恐怕性命堪忧。

    如果人死了,之前一切努力全是徒劳。

    这样想着小春上前试男人的鼻息。

    “孟姑娘。”耳边传来飞泉鸣玉般清冷的声音,仿佛置身晨间山野,一呼一吸皆是晨露与泥土的芬芳。

    魏朝睁开眼睛朝小春一笑,嘴角两侧出现两个浅浅的梨涡,雾蓝色的眼睛像波澜诡谲的海,另一只眼睛则像夏日的一汪清泉,亮晶晶的,像融化的冰川,祁连山的雪。

    小春撞上那双眼,呼吸一窒,不着痕迹地移开视线,匆匆收回手。

    显而易见,眼前的男人长相是极端的出类拔萃。

    通常越美丽的东西越危险。

    若非几天前小春被这人拿针威胁过,恐怕就真要以为他是个人畜无害的小白兔了。

    “多谢孟姑娘救命之恩。”魏朝躺在床上欲起身道谢,却发现手脚皆被绳布固定,绳子两边被打成死结,他愣了一瞬却不恼,嘴角牵起一抹弧度,眉眼弯弯,声音还有些虚弱,自顾自道,“姑娘家家谨慎些也好。”

    小春将他绑起来无非两个原因,一是怕他跑了,二是怕他还想要她的命。

    毫无疑问,小春是无比惜命的。

    魏朝直挺挺躺在木床上,神色泰然,仿佛不是被陌生女子绑在硬邦邦的破席上,而是躺在自家檀木雕的软榻上:“我是京城布匹行魏家二公子,本与兄弟一起南下采买布匹,不料途中遇见山匪跌入秦淮河,承蒙姑娘搭救,否则魏某就要命丧黄泉了。”

    京城。

    果然没错,昨日听此人说话小春便知他不是金陵人,口音倒有些像京城人士。

    “你兄弟呢?”小春秀眉微拢,金陵附近的山匪凶悍,寻常商队被盯上通常全军覆没,魏公子的兄弟恐怕凶多吉少。

    少女原本冷若冰霜的神情破开一道细细口子,眸色中折射出一丝微弱的类似担忧与同情的神采。

    魏朝敏锐地捕捉到小春的感情变化,像是看到什么弥天笑话一样,朗声大笑,眼睛都要笑出泪花来,肩膀随着胸腔微抖:“哈哈哈……你担心什么?他们活的好好的,山匪一来,我四弟扔下我就跑了,比兔子还快。”

    血脉亲情这东西很奇怪,甲之蜜糖,乙之砒霜,有些人生来拥有的很少,亲情就成了最珍贵的,有些人生来拥有的很多,血肉挚亲反倒成了彼此的眼中钉肉中刺。

    小春心中了然,毕竟大户人家中的弯弯绕绕,血肉相争,你死我活一直都在上演。

    男人的唇角因为缺水有些干裂,唇缝中的血丝红的扎眼。

    右手摸上腰间的刀柄,小春问:“南方最近不太平,不少地方发生水患,你为什么来这里做生意?”

    魏朝望向屋顶,面上像是蒙了一层雾,叫人猜不透神情:“富贵险中求,为商,自然是哪里有利益往哪里跑。别说水患,就算是刀山火海走起来我眼睛也不会眨一下。”

    “我八岁时就跟着商队穿过河西走廊,过河套平原,淌过辽阔的大草原,越过汪洋将我朝上好的丝绸卖到大秦(罗马帝国)。”魏朝滔滔不绝地说起这些陈年往事,仿佛重新置身于辽阔的草原,眸光中多了些少年的倨傲与不羁,神情鲜活到叫人移不开眼,“我见过漫天飞舞的黄沙,大漠的孤烟,月光下波光粼粼的月牙泉,听过塞北的胡笳,西域姑娘的情歌一曲。我在大漠中绝望,又于大漠中涅槃,塞北的风沙浇不灭澧朝男儿的热血,阵阵驼铃,我看见玉门关的雪……”

    小春将手中的刀柄握的更紧,曾经也有一个人和她讲过塞北。

    手起刀落——

    捆绑魏朝右手的绳布被利刃割断,魏朝一边身体恢复了自由。

    魏朝还没适应这突如其来的改变,就被小春递来一碗糊状物弄的怔了神。

    如果稍加努力,魏朝还是能勉强辨别这碗黑乎乎糊状物的真身。

    浪费粮食!

    魏朝实在想不清楚怎么有人能把粥煮成这个样子,加米加水然后生火等米煮熟如此简单的流程竟然能够生产出如此复杂的产物。

    叹为观止。

    “你伤还没好,先吃些东西。”罪魁祸首平静的陈述。

    魏朝腹诽,这吃了还能好吗?好歹曾经是国公府的丫鬟厨艺竟然如此之差,莫非就是因为这个被赶出府?

    十有八九。

    看着那碗糊状物,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片刻,魏朝秉持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储君职业修养接过瓷碗。

    “魏某多谢孟姑娘关心。”

    思筹片刻,魏朝搅动瓷勺,舀了一勺糊糊送入口中,虽然有淡淡的糊味,但米香浓郁,没有多好吃,却也算不上难吃。

    魏朝认为自己一定是饿晕了,才觉得这姑娘煮的东西有一点好吃。

    魏朝吃相斯文,即使多日未进食,依旧细嚼慢咽,一碗普通的米粥竟被他吃出了山珍鱼翅的效果。

    那双眼睛太像小芸,小春不知不觉看入了神,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瞧。

    魏朝自然发现了孟春的目光,心中暴戾的情绪呼啸而起。

    “我的眼睛很奇怪吧?”魏朝温和的笑,游刃有余地将自己伪装成一个温润如玉的谦谦公子。

    于魏朝而言,他最恨的就是这双眼睛,所有人都是一双乌黑的眼睛,为什么就他不一样?

    明明他也是母亲的孩子,为什么一出生就要被送到寺庙,就连生他的母亲都厌恶他,惧怕他。

    怪胎、异类、孽种,他们私下都这么认为。

    因为这双眼睛,爬上现在的位置他要比旁人多费千百倍的力气,他踏着尸山血海走过来,那堆叠成山的血海里有他在乎的人和在乎他的人。

    心中的杀念瞬间被勾起。

    没关系,既然视他为异类,那除掉就好了。

    魏朝余光瞥向小春的眉间、侧脸、发梢,最后落到她白皙的脖颈上,魏朝目光晦暗,只要他微微动手,下一秒就能折断她纤细的脖颈。

    “没有,它很漂亮。 ”小春脱口而出。

    这双眼睛像极了她一个故人。

    少女素净的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额间碎发被她随意别在耳后,眼下横着的卧蚕饱满可爱,眼神是真挚而非虚假的。

    和小春视线对上的那一刹那,魏朝呼吸一窒,心脏突然传来一阵酥酥麻麻的痒意,像是被羽毛轻瘙了一下。

    在魏朝还没捕捉这种情感前,那感觉出溜溜消失了,只留脸颊上的余温,魏朝笑道:“魏某还是第一次听人这样说。”

    “这是事实,你的眼睛就是好看!”孟春十分笃定的说道,就如同无数次她对孟芸这样说。

    小芸因为这双眸子没少受人白眼,不过孟春既是做阿姐的,谁敢欺负小芸,她就十倍百倍还回去。

    高门大户对这些天生异象会更为重视,有些生而不同婴儿甚至会被当作不详丢弃山野,魏二公子这些年过的必定不简单。

    魏朝眸光微动,“孟姑娘谬赞。”

    “哐!哐!哐!”

    院外传来急促的敲门声。

    “小春!小春!”

    是陈老汉的声音。

    他定是有急事,否则定不会深夜到访。

    小春三步做两步跑到院前开门。

    “沈琅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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