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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六

    头发很黑。两条眉毛还是粗粗的。妤云从来没有用钳子钳过。她的母亲就常常用小钳子将眉毛一根又一根钳去,钳成细细的。前一个时期,来自西欧的风尚,使一部分摩登女性将眉毛剃去后再用眉笔画上两条。许多女人都这样做,妤云没有。她认为化妆只不过为了取悦男人,她不需要男人,不需要将太多的时间浪费在化妆上。她有一对大大的眼睛。她有笔挺的鼻梁。她的下巴尖尖的,使她有一个令很多女人妒忌的瓜子脸。虽然瓜子型的脸孔缺乏现代感,妤云照镜时,总觉得自己的脸型很美,值得骄傲。也许这是一种自私心理,只要有机会站在镜前,总会将自己的美丽当作名画来欣赏。她不大理会别人对她的看法。尽管别人对她的赞美并不出于真诚,她自己却有充分的自信。她觉得自己很美。她一直觉得自己很美。此外:还常常这样想:“要是有机会的话,在大街上跳艳舞,做别人不敢做的事。”或者:“要是有机会的话,去唱hip-hop。”

    当她仔细端详镜子里的自己时,觉得自己比小野洋子更聪明,没有理由不能成为行为艺术家。

    当她仔细端详镜子里的自己时,觉得自己比呆宝静更前卫,没有理由不能成为嘻哈歌手。

    她就是这样一个女人,每一次想到自己的将来,总会被一些古怪的念头追逐着,睁大眼睛做梦。在此之前,脑子里的念头虽然不切实际,却是无邪的;现在,看过那张拾来的照片后,脑子里忽然充满新鲜的念头。她从未有过类似的经验,却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她想象自己在一个无拘无束的原野里,有点蝴蝶,有点知了,有点鲜花,有点杂草也在这个原野上。这个原野里,除了她与这些事物,没有别人。这样想时,一种挣脱感,仿佛四堵墙壁忽然消失了,一若幻想电影的无限空间。她感受到四面来风,双手随意地挥舞着,心跳就像停止了,时间好像停止了。她做了一个完全得不到解释的动作:将嘴唇印在镜面上,与镜子里的自己接吻。

    对于她,这是一种新鲜的刺激。第一次,她有了真正的自由。这个自由竟是源于一张私房照。

    不再对镜子里的自己多看一眼,也不再看那张拾来的照片,仿佛美利坚的自由女神那样,纵有脚下布满手铐、脚镣和锁链,也依然地高举自由火炬。她忽然认真起来了,竭力将思路转移到别的方面去,她认为美利坚也不自由。在她的心目中,美利坚只是用钞票禁锢了自由女神。

    躺到床上,怔怔地望着自己的身体。这是以前很少有的动作,她只觉得女人面孔对于男人是最重要的。从未意识到体态的重要性。现在,因为那张照片给她的印象太深,使她对自己的体态也有了好奇。她年纪不大,脸上的稚气尚未完全消失;身体如同一条蜿蜒的河流。对于她,这当然不是一个发现;可是,认真注意自己的体态时,有点惊诧。

    将双手拂过双腿,原是一种以前自己很厌恶的动作。今天,因为拾到一张私房照片,竟用手掌摩擦皮肤,居然有了某种欲望,将自己的手当作别人的手。

    她第一次希望这两只手是属于某个男人的。某个充满热情,充满勇气,充满前卫的思想,喜欢突破规则牢笼的男人。她甚至希望“那个男人”躺入被窝,与她一同入眠。她甚至希望……

    半个钟头之后,她躺在卧房里,两只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天花板。她想把那张照片裱到墙上,但是她只是将那张照片塞在那只小皮箱的底层,想着照片里的景象慢慢意识模糊了。

    楼下那家盗版碟片铺,此刻正在播送呆宝静的《没在怕》。

    七

    镜子里的他,仿佛变成另外一个人了。林逸对那面长镜继续凝视两三分钟后,终于有了突然的惊醒。那不是一个值得欣赏的脸相。那脸相引起了莫名的惆怅。他甚至有点讨厌自己。

    不敢再看,继续朝前走去。虽然人行道上黑压压地挤满行人,他却感到了无比的孤寂。见到一家门饰充满港味的餐厅时,推门而入。

    餐厅是狭长的,面积不大,布置得相当现代化。墙壁糊着深蓝色的墙纸,灯光黝暗。食客相当多,他却意外地找到一个空着的卡位。坐定,向伙计要一杯咖啡。然后点上一支烟,眼珠子骨溜溜地一转,见到一个中年男人从门外走进来。这个男人又矮又胖,是个秃顶,穿了一条宽松的喇叭裤,用嘴唇含着一支香烟。站在门边睁大眼睛找人。林逸旁边有一只小圆台。小圆台旁边坐着一个少女。这个少女上身穿着一件略显宽松的海军蓝西装外套,袖口和领边镶嵌着白色的细条纹,外套之下,是一件简单的白色衬衫,领口处系着一个朴素的红色领带,下身的百褶裙是与外套相呼应的深蓝色,她的腿上裹着一双普通的黑色长筒袜,脚踩着一双擦得发亮的黑色平底鞋。

    用嘴唇含着香烟的男子走到这个女生面前,拉开椅子坐下。这个女生露出微笑时,牙齿不但洁白,而且整齐。这种整齐而又洁白的牙齿是很少见的。林逸很喜欢她的牙齿。那个与她同桌而坐的男子见到这样的牙齿,笑容也不露。

    “小孩走了?”年轻男子将话语随同烟雾吐出。

    “走了半个钟头。”女生脸上的笑容消失了,用食指点点面前那杯咖啡,“这是第三杯!”

    那中年男人依旧用嘴唇含着香烟,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

    “拿到没有?”他问。

    “只有五百。”

    “小孩不是答应拿一千给你的?”

    “他说:家里没给钱。”

    中年男人脸上出现怒容,连吸两口烟,将长长的烟蒂揿熄在烟灰碟中。当他再一次开口时,话语从齿缝中挤出:

    “他答应拿一千给你的!”

    “有什么办法?他只肯给五百。”女生的语气也有点愤怒;不过,脸上的神情却好像在乞求怜悯。

    “对付小孩那种家伙,你不会没有办法。”

    “钱在他的袋中,我不能抢。”

    中年男人霍地站起,悻悻然朝外急走。那女生想不到他会这样的,忙不迭追上前去,却被伙计一把拉住。她问:“做什么?”伙计说:“你还没有付钱。”女人打开手袋,掏了一张百元的钞票,不等找赎,大踏步走出餐厅。林逸望着那个女生的背影,不自觉地露了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然后注意力被一幅油画吸住了。那幅油画相当大,五六呎左右,挂在糊着墙纸的墙壁上。起先,林逸没有注意到那幅画;偶然的一瞥,使他觉得这幅画的题材相当熟悉。那是中环的街头。杭港的巴士站有人在等巴士——保险销售在打电话——老妇人牵着狗——拿着罚单的咖啡妹——红绿灯——拥挤的人行道——匆忙中显示浓厚的地方色彩。这是杭港的中环。林逸曾经想象过在杭港生活。当他在杭港的生活时候,一定会常常走去茶餐厅吃漏奶华。他对漏奶华有特殊的好感。尤其是星期日,如果不走去旺角的“兰芳园”喝阿华田的话,就会走去茶餐厅吃漏奶华。他喜欢喝阿华田。即使是在瓦南,也常常到茶餐厅去喝阿华田。瓦南喝不到合乎林逸对杭港想象的漏奶华。他听说老杭港的漏奶华别具风味,口感软糯,有点甜,却不会甜得使人不满,而多士则像豆腐般容易上口。这是使林逸每一次看到与杭港有关的东西时必会联想到的食品。杭港有许多特殊的食品,林逸比较喜欢的,除了漏奶华,还有西多士。那幅油画上的上班族就有十几个人吃着西多士。林逸凝视那幅画时,想起了第一次在县城吃饭的情景。

    那是抵达学校的第二个星期,别的新学生水土不服,他没有。他走去城北市场一个姑姑的家里。姑丈也是乡下人,赚到钱后移居县城,退休后在城北市场住。林逸在那个市场里看到不少鸡鸭鱼,也听到不少关于鸡鸭鱼的讲究。他的姑姑告诉他:鸡鸭鱼是一定要家养的。他的姑姑告诉他:走地鸡最好吃。他的姑姑告诉他:吃过走地鸡的就吃不惯饲料鸡了。他的姑姑捧了一碟白切鸡放在台面,装了几碗饭,林逸迫不及待用手指掐来吃。林逸伸出手去,掐了一块往嘴里塞,没有咀嚼就吐了出来。他的动作是如此的滑稽,引得在场的人笑不可抑。他的远亲边笑边说:“你学你奶奶呀,抢鸡屁股吃。”——这是三年前讲的话。当时,林逸对这件旧事记忆犹新;现在眼望那幅以杭港中环为题材的油画,想起第一次吃鸡屁股的情景,不能不说人都是爱回忆的动物。

    油画旁边有一幅素描画。——几棵荔枝树——簸箕——农夫与镰刀——一轮艳阳——远山上的云朵——看起来,充满瓦南的民生特点。林逸曾经有过一幅素描画;不过,在离寒假回家的前夕将它送给别人了。现在,见到这幅素描画,自然而然想起当时的心情。他不是很喜欢学校的;但是县里没有比他更好的高中了。那时候,他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值得惋惜的事。到了今年,发现随处都有自主招生,稍微有点办法的人都远走高飞了,他却不能不继续留在瓦南。那时候,他很后悔。如果可以早点知道,说不定就可以到市里了。

    “瓦南是不是个好地方?”他想。他贪婪地望着那幅以中环为题材的油画与那幅以瓦南为主题的素描画。

    “餐厅的老板一定是从杭港回来的有钱人,要不然,就不会悬挂这两幅截然不同的图画。”他想。

    “如果能够在这时候听到一曲《狮子山下》的话,杭港气息更浓。”他想。

    他听到Leon的《我来自巴根》。

    他想起Border与《长城》。他想起罗佑与《首都》。他想起亦生与《六月飞霜》。他想起艾迪森与《上路》。艾迪森,很帅很痞的男艺人。那是2019年的冬天,刚从县城回到乡下的林逸,光着膀子在卧室里听艾迪森的《上路》。一句句歌词,像一把刷子,刷掉了从县城带回来的朴素与严肃。他贪婪地享受半年里未曾享受过的东西,企图借此给自己一点补偿。怀着这种心理,他用着气息不稳且吐字不清的唱腔跟唱着。在县城,人们喜欢在各种场合讲规矩。高中生涯末的情绪总是缺乏理性的。既然是有酒的日子,难免在歌声中猎取快乐。那时候,所有“来自西中的人”都会被人钦羡。来自本科的魅力,使许多有小县城的人做了统一的选择。然而林逸不是其中之一。对于他,寻找自我变成最终目的。每天下午,坐在咖啡店喝下午茶。夜色四合后,开始幻想出洋娃娃般的女人。生活是那么的荒唐,与梦中情景倒也十分相似。到处是特别的歌词。歌词变成生活的一部分,不想听的时候,也会在耳边飘来飘去。

    现在,他又听到亦生的歌声了。亦生,一个唱歌像讲故事的男人。当他开演唱会时,有人花钱去听他唱歌;有人花钱去听着歌中的故事流泪。这也是一个缺乏理性的地方,许多人都在做着不合理性的事情。于是流泪成为一种常态,大家都说那个男人唱得好。

    坐在河堤清吧里听罗佑唱《首都》,与坐在茶餐厅里听Leon唱《我来自巴根》,心情完全不同。心情不同,因为歌词里时代变了。那个时代已过去。属于那个时代的一切都不存在了。他只能在幻想中寻求那从未体验过的世纪之际。但是幻想中的欢乐,犹如一张褪色的旧照片,模模糊糊,缺乏真实感。当他听到罗佑的歌声时,他想起消逝了的岁月。那些消逝了的岁月,仿佛隔着一块积着灰尘的玻璃,看得到,抓不着。看到的种种,也是模模糊糊的。林逸一直在幻想过去的一切。如果他能冲破那块积着灰尘的玻璃,他会体验一次早已消逝的岁月。

    点上一支烟,连吸两口,《我来自巴根》已成尾声。林逸发现斜对面的卡位中,多了一个正在埋头研究生肖的男子。

    地摊。县城的地摊。穷人做梦后投注的地方。十二生肖加五行的排列组合,林逸喜欢把这种事译作Dreaming of Dulling the Pain。林逸从未下注,他觉得这只是样子另类的加税。林逸从来不赌,虽然他知道各种棋牌的玩法。林逸在高中读书的时候就发誓终身不赌了。他会麻将,还会斗地主,Showhand,得州扑克,三公,牛牛,廿一点等。那个名叫廿一点的玩法最容易上头。林逸在赌档常常遇见一堆人玩廿一点。那时候,他听到一种传说:说有个人在赌场输了一笔大钱。那人喜欢赌狗。喜欢赌球。他曾经偷了母亲的钻戒走去赌钱。不肯认输,是一种愚蠢的执拗。那时候,他尚未结婚,没有什么负担。林逸喜欢赌,但是不是赌钱。他的赌徒性格是与生俱来的。即使在高中时期,也常常怀着冒险家的侥幸心理做孤注一掷。他曾经错过不少人和物,不能保持理智的清醒时;有时候,理智恢复清醒,他也知道反抗规则的安排是最不聪明的。

    对往事的追忆,有点像山谷中的回声。对着山谷,放开嗓子狂喊,撞回来的,同样的声调,却微弱得多。

    林逸再一次乜斜着眼珠子望望那个研究生肖的人。那人正在吸烟,夹着香烟的食指与中指被烟熏得黄黄的。当他全神贯注地研究日历时,周围的一切都是不必要的存在。林逸凝视他的时候,他始终没有抬起头来。面对着那份日历的生肖页,陷入无极的寻思,吸烟只是一种机械的动作。他不断吸烟。当长烟变成短烟时,蓦然咳呛,咳得连颈间的青筋也凸了出来。他吸的,可能是一种廉价的香烟。

    不能忘记地摊开奖的晚上。一本红色封面的特刊。单看外表,乡下的赌档与县城的赌档有许多相似之处。林逸特地从学校赶去赌档,并没有怀着冒险家的侥幸,只是希望在县城的赌档里捕捉乡下赌档的气氛。这种心理,只有背井离乡的人才能体会。林逸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有个人输了几百块钱,但是他很愉快。林逸捉住了一部分属于过去的欢乐。他是习惯于从回忆中撷取欢乐的。看人赌钱或吃大闸蟹,都能减轻乡愁。

    一个脸色清癯的瘦子带着一个七八岁的男童走进来。起先,他们找不到座位;后来,林逸旁边那只小圆台边的食客走了,他们占得这个位子。

    “我要吃雪糕。”男童说。

    “不许吃雪糕。”瘦子说。

    “我要吃雪糕!”男童说。

    “不许吃雪糕!”瘦子说,“你喝滚水!”

    “我要喝冻鲜奶。”男童说。

    “不许喝冻鲜奶。”瘦子说。

    “我要喝冻鲜奶!”男童说。

    “不许喝冻鲜奶!”瘦子说。

    瘦子向伙计要了滚水与雪糕。他自己吃雪糕。男童忍声饮泣,用手背擦眼。

    “不许哭!”瘦子的声音很响。

    “我要阿妈。”男童边哭边说。

    “到阴间去找她!”瘦子的声音依旧很响。

    “我要阿妈!”男童边哭边说。

    “你去死!”瘦子的声音响得刺耳。

    好几个食客的视线被瘦子的声音吸引过去了。瘦子不知。那个用手背擦眼的男童也不知。

    “我要吃雪糕!”男童边哭边喊。

    “不许吃雪糕!”瘦子厉声怒斥。

    “我要喝冻鲜奶!”男童连哭带喊。

    “不许喝冻鲜奶!”瘦子厉声怒斥。

    “我要阿妈!”男童连哭带喊。

    “你去死!”瘦子的声音响得刺耳。

    男童放声大哭。瘦子失去了应有的耐性,伸出手去在男童头上重重打了一下。男童大哭。哭声像拉警报。瘦子怒不可遏,站起,将一张二十元的钞票掷在台上,然后抓住男孩的衣领,用蛮力拉他。男童蹲在地上,不肯走。瘦子脸色气得铁青,睁大怒眼对男童呆望片刻,忽然松手,大踏步走出餐厅。男童急得什么似的,站起身,追了出去。这时候,伙计将一杯雪糕与一杯滚水端了出来,发现瘦子与男童已不在,有点困惑。

    “走了。”林逸说。

    “走了?”伙计问。

    “桌上有二十块钱。”林逸说。

    伙计耸耸肩,拿起二十块钱,交给柜面;然后将雪糕与滚水端到里边去。

    林逸百无聊赖地观看每一个食客的动态。

    三个中年男人坐在角隅处,各自低着头,嘁嘁喳喳,语调很低,好像商量机密大事。

    一个胖子在吃牛排。那牛排一定煎得太老,必须使用很大的气力才能切出一块。当他切牛排时,两只手将刀叉握得很紧,脸上出现一种近似不胜重负的痛苦表情,连下巴颏也在抽搐。那不像是一种享受。

    四个乡下女人在口沫横飞地谈论楼价。她们谈话时声音很大,别人也许听不懂,林逸却听得清清楚楚。甲女正在讲述排队买楼的经过。她说:“天没有亮,我就去排队了;排了几个钟头,还是买不到。”乙女说:“我的姨妈,去年在万户买了层新楼,两三十万,现在每层涨到五十几万,不知不觉赚了十几万。”丙女说:“楼价为什么涨得这么高?”甲女耸耸肩:“谁知道?”丁女说:“连涯有一个地方出售楼盘,有人连面积与方向都没有弄清楚,就一下子买了一层。”乙女说:“瓦国真是一个古怪的地方,有些人什么事情都不做,单靠炒楼,就可以得到最高的物质享受。”丁女说:“依我看来,炒楼比炒股票更容易发达。”甲女说:“对,你讲得很对。炒楼比炒股票更容易发达。股票的风险比楼宇大,股票涨后会跌,跌后会涨;但是目前的楼宇只会涨,不会跌。”丙女说:“话虽如此,现在的楼价已经涨得很高了。九星湖的楼宇,涨到八千一房,即使普普通通的也要二十几万以上。”甲女说:“楼价还会上涨的,瓦国地小人多。住屋的问题,一直没有彻底解决。除非政府禁止炒作,楼价才会下跌。”乙女说:“政府怎会禁止炒作?地方很多都靠买地皮维持财政,怎会禁止炒作?如果禁止的话,还有什么人买地皮?”丁女说:“政府不禁止炒作,楼价一定上涨。炒楼盘可以发达,手上有资金的人,不是炒股票,就是炒楼盘。这样,楼价一定上涨。”丙说:“我还是不明白,楼价怎会涨得这么高?”甲说:“楼价涨得越高,买楼的人越多!住进去的人越少!”

    林逸点上一支烟。

    一个老头子在吃炒面。老头子的手拿着筷子。筷子上卷着一卷炒面。老头子的手在抖。老头子手里的筷子在抖。筷子上的炒面也在抖。老头子抖巍巍地将侧面塞入口中。油脂屑粘在胡须上。然后又用筷子去卷炒面。他的动作是那么的缓慢,使林逸想起电影里的慢动作。

    卡位里坐着一对男女。男的头发很长,长得像女人。女的头发很短,短得像男人。男的一直在讲话,滔滔不绝,有点像榕树底的讲古佬。女的一直羞低着头,不开口。林逸听不到那个男子在讲些什么;不过,那男子有许多话要讲,倒是显而易见的。

    两只小圆台拼在一起,台子旁边坐着八个人,四男四女,六个是中年男女,一对十七八岁左右的年轻人。这对年轻人都很怕羞,看样子,在相亲。

    林逸想象过相亲的。那是刚从高三与洛锦婷分手的时候。刚开始发现自己不知道喜欢怎样的女生,一再问自己:“我喜欢的女生是怎样的?”回答总是:“不知道。”他并不接受这样的回答。又问自己:“学校里那么多个没一个喜欢的吗?”自己只能摇摇头。继续问:“既然有女同学,怎会没有喜欢的?”这些问题林逸都回答不上来。过些时日,朋友要他陪去咖啡馆吃东西,他见到有一个女孩。那年轻的女人羞低着头,身上穿着一条粉红色的长裙。林逸这才明白朋友的用意,虽然没有站起身就走,却板着面孔,不发一言。那天晚上,朋友问他:“喜欢不喜欢那个女生?”他摇摇头。

    想到这件往事,不自觉地露了笑容。视线由那张台子转到一个卡位上。这卡位里坐着一个飞仔与一个飞女。他们并不是相对而坐的。他们并排坐在卡位的一边。他们犹如一对摔跤家,扭作一团。他们做他们愿意做的事情,旁若无人。对于他们,餐厅的一切,除了他们两个之外,全不存在。

    林逸看到一个穿西装的男子。这个男子侧着头,将一台收音机贴在耳朵上,听小说。

    另外一个卡位里则坐着一对中年男女。两人脸上的表情很严肃。男的在责备女的。女的也在责备男的。林逸不知道他们的关系,猜想起来,若非夫妻,必然是金钱上有了争执。

    两个穿西装的中年男子坐在距离林逸不足十尺之处。他们谈话时的声音很大。

    甲说:“昨天下午,我在好宜家前往老邻居。走到文化广场时,广场里挤满乘客。忽然,有人拿着破碗,对大家说:‘这么多位阿哥阿姐,送些钱给我花用!请随意捐助!’说着,拿着破碗,一个一个地经过。”

    乙说:“没有人给?”

    甲说:“情形与教堂捐钱是一样的。教堂捐钱用盘子;乞儿捐钱用破碗。”

    乙说:“你也在广场上?”

    甲说:“一切都是我亲眼目睹的。”

    乙说:“你给了多少?”

    甲说:“一张断开五毛钱。”

    乙说:“五毛钱?”

    甲说:“我身上有一千五百二十元。”

    乙说:“然后只给了五毛?”

    甲说:“我将大牛卷在衣袖中,直接走开了。”

    乙说:“那乞儿呢?”

    甲说:“他把五毛揣进兜里的时候断掉了,然后看着我走了。”

    乙说:“断掉了?”

    甲说:“这是我那天洗衣服忘了拿出来的,搓洗的时候,一个用力,从上面裂到中间。买东西都没人要”

    乙说:“广场里的路人那么多,难道一个人也不给?”

    甲说:“没有。大多数都没给。大家好像什么都没看见一样,默默地将表与现款放在口袋里。”

    乙说:“那个乞儿的模样是不是很可怜?”

    甲说:“还好吧,穿着一套破西装,看起来很不合身,拿着个破碗,而且我也穷也没人可怜我呀。”

    乙说:“瓦南的百姓实在太穷了。”

    甲说:“是的,瓦南的百姓实在太穷。政府必须拿出一些办法,恢复社会经济,继续这样下去,太不像话。”

    乙说:“出现乞丐,是一件值得注意的事,为什么今天播出的新闻没有一句有关这个乞儿的报道?”

    甲说:“电视台怎么会管这些?电视台只会播报领导讲话。”

    乙说:“广场上的人流有多少?”

    甲说:“广场里挤得满满的。”

    乙说:“这么多的路人,没有一个报警让警察帮他?”

    甲说:“这一点,我当然不会知道;如果有人报警的话,恐怕也只会被当作玩笑话就算了。”

    乙说:“这几年乞儿多了好多。”

    甲说:“之前就有一个乞儿被警察帮助回家了。”

    乙说:“既然这样,怎么现在又不管了?”

    甲说:“省领导来的时候做做样子而已。”

    乙说:“现在,只要有脑子的,都会啥都不管,自己每天坐在办公室写写报告就行了!”

    坐在他们旁边的一个四眼佬一直侧着头,听他们谈论广场乞儿的事情,听到这里,终于忍不住开口了。他的声音更大,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谁说不是?现在,在瓦南做人,只要有制服,到处都可以拿钱。刚才,这里附近有一个摊主被城管拿了好几百走!”

    甲与乙异口同声说:“又有城管做事了?”

    四眼佬说:“单独一个人,中年人,秃顶,右手拿一根执法棍,左手拿一个胯包,过去,挥挥执法棍,不许那个摊主动弹,拿左手把胯包扯开,让那个摊主放了好几张百元大钞!”

    甲说:“你见到的?”

    四眼佬说:“事情发生时,我恰巧经过那里。”

    乙说:“你见到那个城管拿钱?”

    四眼佬说:“我站在肠粉铺外边的人行道上,许多人都见到的。”

    乙说:“既然见到了,为什么不将他制止?”

    四眼佬说:“制止他?我为什么制止他?我又不是走鬼。”

    乙说:“要是大家都像你那样,瓦南的百姓还会好吗?”

    四眼佬说:“老友,不要说风凉话,好不好?那城管手里有执法棍,我去制止他,万一被他敲伤,岂不冤枉?”

    林逸的注意力被一桩往事吸引了。几个月前的一个晚上,从朋友家里喝完酒出来,在街边站了五分钟左右才截到计程车。回到校门,学校对面大厦入口处蓦地蹿出一个长发青年,像支箭般从他身边擦过。林逸吃了一惊,怔怔地望着青年奔远去。然后听到一个女人在哭泣。声音来自大厦里边。林逸本能地转过脸去观看,见到一个浓妆艳服的女人从里边奔出来。由于跑得太快,左脚的高跟鞋已脱落。虽然如此,她还是一拐一瘸奔出来。当她见到林逸的时候,她用刺耳的声调说:“你……你能不能帮我把他追回来!”她说这句话,当然希望林逸去追赶青年。林逸却表现得非常怯弱,明知那个女人需要他的帮助,他却装作不明其意。那女人得不到他的帮助,只好自己去追赶。她的情形很狼狈,一只脚穿着高跟鞋,另一只脚没有,不但没有追到那个劫匪,连呼救也得不到反应。林逸走入校门,背影消失在门口。回到宿舍里,有点鄙视自己。

    现在,当他想起那件事的时候,他不能不鄙视自己。那个女人需要他帮助时,他却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这种怯弱,是不应该有的。

    一个小孩子的哭声打断他的思路。哭声来自角隅。林逸转过脸去一看:卡位里坐着一个中年男子、一个中年妇人和一个八九岁的男孩。那男孩吃饭时看着电视不留意间一块饭掉到地上。那中年妇人大声责备男孩。男孩哭。

    林逸想起自己的童年。

    当他离开瓦南到外婆家去的时候,林逸还不会讲话,这种不是发不出声音的不会说,而是说句话的总会得罪人。在那种情况下,他是不想参加家庭聚会的。他是一个高中生,没有能力照顾那么多人的感受。没有办法,只好将话语权交给他的母亲。现在,林逸已能说会道,而且各种交际方法也会了,只是亲人之间的联系变得愈来愈少。虽然是外婆,彼此间只存在着客套。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之间隔着一堵无形的墙。他无法冲破这堵墙,他的外婆也不能。那是一个气候恶劣的日子,天文台悬挂五号风球。林逸搭乘大巴车回老家。他让外婆到客运站去送行,因为他也不知道你离别时该说什么。

    林逸上车前,在客运站打电话给外婆:

    “我回去了。”他说。

    “天文台悬挂五号风球。”外婆说。

    “是的,这里的风很大。”

    “大巴什么时候出发?”

    “再过三四分钟就要出发了。”

    “但是,风劲雨疾。……”

    “如果司机认为可以开车的话,那一定是可以开车的。”

    “到了老家之后,有什么不开心的话,打电话给外婆。”

    “嗯。”

    接着是沉默。外婆有许多话要跟林逸讲,一时却不知应该说些什么才好。林逸也不说什么。外婆没有放下手里的电话听筒,林逸也没有。经过两三分钟的沉默后,林逸说:

    “开车了。”

    “回去吧,下次放假再来。”

    “你要保重身体。”

    听到“下次放假再来”。林逸想开口,却说不出什么,气噎堵塞,使他不能将心里想说的话讲出来。电话搁断后,竟“哇”地放声大哭。尽管竭力压制自己,却哭得像个泪人。当他敛住泪水的流出时,他依稀听到大巴的轧轧声。望望窗,窗外风声猎猎,雨点犹如小石子一般投掷在玻璃窗上。下次就不只是放假了。大巴在天文台悬挂五号风球时出发,是一个冒险的决定。

    这一天,他一直想念着随着身后的外婆。——虽然外婆与他平日并无交织。开始的时候,平均每隔一两年会到他家住一段时间;后来,隔三四年才来。现在,因为身体的状况也不再来了。两年前,逢到暑假或寒假,总还可以到外婆家住上半个月。去年,只在法山停留了几天。他对外婆的情况一无所知。

    角隅处那个孩子仍在哭。他的哭声使林逸感到烦躁。林逸讨厌孩子的哭声。当他听到孩子的哭声时,心就会像攀墙藤似的紧紧纠缠在一起。下意识地,用大拇指揿下食指,“嗒”的一声;然后用食指与中指揿下大拇指“嗒”的一声;然后用大拇指揿下中指,“嗒”的一声;揿下无名指,“嗒”的一声;揿下小指,“嗒”的一声。林逸是常常这样做的。每一次感到无聊时,就会这样做。角隅处那个孩子仍在哭。林逸举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已冷。餐室仍在播送流行曲:辛斯的《青春常驻》。林逸在学校的时候,偶尔在广播中听到播音员播送的流行曲,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古怪的感觉,说是兴奋,倒也有点像悲哀。他当然会喜欢流行曲那种歇斯底里的爱情;不过,他不能想象这种爱情发生在他身上。那时候,大家都听着各式各样的歌:《断桥残雪》《丑八怪》《李白》《春秋》……这是三年前的事了。三年前的学校,给林逸的印象已像旧照片那样褪了色;但是,有些事情,记忆犹新。“庙色唇”的烤猪手与龙舌兰。中山路上的摩的与疯狂招手的司机。万豪酒店404房间,裹着浴巾,坐在窗边,与陈嘉欣的激吻。那是祖亚昆·菲历斯演《小丑》的时代。学校里的精神小伙在拍短视频。随便来个人都能在《瓦国新说唱》成为og。在soul里依然能交到最合适的朋友。恒大的楼市还没崩盘。好宜家有一家名叫“摩根”的西餐厅。喜欢喝酒的人到“海伦司”去。好宜家的电影院。塞江河上的小船。连涯的大圩是摄影家必须猎取的题材。静静的飞凤山。飞凤车站还能做到车。三叉顶的落日光。白木沙滩的晨曦。站在深夜小巷的妓女。九星湖小瘪三的乱斗。到省城只能坐大巴。好邻居楼顶上的活动新闻标题。黑酒吧的门口一摊摊呕吐物……这些,都是存在于三年前的东西。三年前的县城,有许多东西是值得留恋、值得怀念的。那些东西已经过去了,再也找不回了。那些东西在现在是找不到的。文明城市是政治家的乐园。但是,文明城市终究是个幌子。它改变的只有大老虎的政绩。

    每一次想起旧日的县城时,愉快的心情会变得不愉快;而不愉快的心情却会变成愉快。

    此刻想起旧日的县城,竟产生了怅然若失的感觉。他点上一支烟。

    八

    醒来已经中午,妤云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楼下那家盗版碟片铺已经播送过很多张专辑了。大部分是法儿的专辑。《伴虎》《违章动物》《野人》之类。喜欢法儿的人,很多。妤云也是其中之一。法儿在比莱网跨年晚会演唱时,她是常常去观看的。法儿在vae+直播时,她会放下别的事情不做,拿着手机,听法儿聊天。每一次打开企鹅音乐,只要听到法儿的歌声,再也不愿收听别的歌。她就是这样喜欢法儿。

    “我从小就喜欢写东西,而且文笔也不差,”妤云想,“要是肯专心一志学写词的话,一定可以变成好词人的。”楼下那家盗版碟片铺又在播送法儿的歌了。妤云听到法儿的歌,心里就会产生轻松的感觉。

    “做了好词人之后,”她想,“不但每个月可以赚一万几千,而且可以激励很多女人。……许多女生。……我会像何香凝、像秋瑾、像康同璧、像那些突破牢笼的女将。……女人也能写成自己的诗篇。女人也能描绘眼中的山河。女人也能述说心灵的奇遇。文字不应该只有男性视角。……做作词人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只要文笔好、故事深沉就可以变成好词人。我的故事,不算平淡;某些人写着一些陈腔滥调,压个韵,翻个译,可以红到全网。我也有资格做好词人。……”

    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天花板。天花板忽然出现聚光灯的光圈。在这个光圈中,一个一身朴素的女人,手里拿着钢笔,在写词。这个女人姿态很优雅。她的背后有几个拿着萨克斯管的农妇在吹奏。奏的是《新的女性》。妤云很喜欢《新的女性》这首歌的歌词。她也会唱。有时候,全层楼只剩她一个人,她就放开嗓子唱《新的女性》。她的《新的女性》唱得很不错。这个忽然出现在天花板上的女人也唱得不错。她有点好奇。仔细观看,原来那个拿着钢笔写词的人,正是她自己。

    起先,似乎有点惊诧;后来,惊诧变成喜悦。在默思中,进入另一个境界。她是一个好词人,脸上不沾染一点脂粉。这种朴素,使她感到骄傲。

    她那原已相当美丽的眼睛未经改造眼角点缀的泪痣也很美丽。虽然普通,却知道非凡面孔是大多由整容专家改造的。每天晚上,当她凝视荧光幕上那些装腔作势的歌星时,她总会以加倍的注意力集中在任何一个歌星的眼睛上。这种仔细的观察告诉她:大部分歌星,尤其是来自网络的歌星,都由整容专家将她们的眼睛改成双眼皮。改成双眼皮后,用眼线在上面画一条黑色的线,看起来,如同洋娃娃一般,人见人爱。妤云很讨厌那些歌星。她知道:整容医生有办法使丑陋的女人变得美丽,使美丽的女人变得更美。但是妤云并不认为外貌便是女人的全部,正如金钱不是男人的全部。每一次,见到荧光幕上的歌星时,总会有这样的想法:“有一天,女性应该明白美丽不应该以求偶为目的。”——现在,在那另外的境界里,她在写词。她不知道那是什么场合,只知道聚光灯的光圈罩着她,许多人将视线集中在她的身上。她很美。她眼角的泪痣是魅力的一部分。她的腋毛也是魅力的一部分。她腰间的赘肉也是魅力的一部分。她很美。她的美丽使所有在场的女人震慑了。当她下笔时,大家睁大眼睛望着她,一点声音也没有。当她写完一首词之后,引起一片如雷的掌声。她获得前所未有的喜悦,笑得很稚气。

    虽然从未有过醉的经验,却产生了醉的感觉。她是非常流连那种景象的,继续望着天花板,不愿将视线移向别处。天花板上的场景忽然转换了,一若舞台剧的转景。那是一间布置得古朴的书房。这种书房,只有在老房子才能见到。空间不大。地板是实木的。四壁都是书架。藏书极多。所有藏书都装裱着。那张书桌的式样很别致。书桌台上放着许多泛黄的稿纸。她坐在书桌前,望着窗台玻璃里的自己。玻璃里,除了她之外,还有一个女人。那女人站在她背后。那女人长得很美丽,有点像自由女神,有点像圣女贞德,有点像莎卡嘉薇亚,有点像雷蒙德拉罗什。那女人在笑。那女人在她身旁拿起稿件高昂地念了起来。那女人高举双手。

    将稿纸放在手里,仔细端详。字体突然扭曲放大,演奏出乐章,犹如游荡在悉尼歌剧院。妤云合上眼睛。迷糊中,又有歌声传来。这歌声好像来自心底,却忘记楼下有一家盗版碟片铺。那家盗版碟片铺是经常播送唱片的。歌声很好听。一曲终了时,掌声雷动。这掌声不知来自何处。她睁开眼睛,天花板是一个舞台。舞台上站着一个穿着工装牛仔裤的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她自己。她很美。美得像天仙。在接受观众们的掌声与欢呼时,笑得非常可爱。有人走上台去,将鲜花献给她。闪光灯四起。有许多摄影记者在捕捉她的笑容。她捧着鲜花回到后台。化妆室里有十几个工农妇女。这十几个妇女都很年轻,都很美丽,有的像自由女神,有的像圣女贞德,有的像莎卡嘉薇亚,有的像雷蒙德拉罗什。当她们见到她的时候,就像见到许久未见的老朋友拥上前去。她们都笑得很可爱。然后是一座火箭。太空舱里只有她与一个年轻女子。那火箭极速升空,似乎在与时光竞赛。舱体飞升在星海之中,停下。前边是一望无际的太空。太空里有点点流星。背后是地球。地球在反方向旋转,带着人们回到二十世纪中叶。妤云常常在电影里见到这种景色。现在,她是这场戏的主角。

    这种想象使她获得一种兴奋感觉,仿佛有人将烈火搽在她的心上。她只是一眨不眨地望着天花板,但求这种想象不要转换。

    欲望是没有止境的。思想像一匹脱缰的马。不知道怎么一来,天花板上出现许多人。那是时代广场。广场上有形态各异的人:有的饱含热泪,有的高声欢呼。资本家看着钞票被烧毁。工人们拿到了自己赖以生存的工具。广场中心有两个年轻人:一个有点像自由女神,有点像圣女贞德,有点像莎卡嘉薇亚,有点像雷蒙德拉罗什,另一个就是她。

    “好词人的文笔也许比流量写手更好;但是,流量写手却比好词人更出风头,”她想,“一天可以同时在十个平台发布作品;可以同时发布一百篇。”

    她见到十篇烂文。

    她见到一百篇烂文。

    天花板变成刑场。她在十字架上怒目而视。她的眼神很坚毅。她的罪名被人写出十个;同时需要一百套刑具。

    眼睛。眼睛。眼睛。眼睛。数不清有多少双眼睛凝视她的眼睛。这时候,楼下盗版碟片铺在播送莱斯组合的《数治时代》了。她也会唱《数治时代》。她觉得做一个被社会唾弃的人比做一个任人奴役的工具更好。天花板上有许多标语。天花板上有许多字报。伦敦。巴黎。都柏林。柏林。纽约。莫斯科。温哥华。耶路撒冷。洛杉矶。上海。东京。瓦南。每一个字都是血红色的。每一处都是辩论斗争。在那些幻想中,她露齿而笑。幻想变成放映机,将她的希望映在天花板上。天花板上,忽然出现雄性烈火。钞票犹如雪片般飘零到烈火中。青蟹。红底。大牛。无数张青蟹。无数张红底。无数张大牛。在天花板上飘来飘去。这时候,她已变成一个严肃的欣赏者,将那些钞票的灰烬当作艺术品来欣赏。“做了网红写手的,有许多人送钞票给他们的。”她想。天花板上的钞票仍在飘舞。“有了钞票的人,”她想,“当然可以有双重国籍、阴阳合同、身份地位、三妻四妾、第三胎和楼盘了。”这种思念,使她的血液循环加速。虽然睁着眼睛,却与现实完全脱离了。神往在那个境界里,仿佛中了邪的孩子,跟随邪魔走去,越走越远,忘记回来。她看到了早晨五点半的高中课堂。她看到了中午两点的施工地盘。她看到了晚上十点流水线。她看到了凌晨四点酒吧夜店。她看到了无精打采的学生。她看到了尘土飞扬下吃饭的工人。她看到了手脚麻木的流水线工人。她看到了带着醉意摇摇晃晃拖地的酒保。高楼大厦形成石屎丛林。汽车像一堆硬壳虫。人像不足为奇的尘土。打工仔像商品整排挂在招聘市场。简历被老板转手丢到垃圾堆。然后是虚无缥缈的福利待遇。这些都是妤云脑海里的东西。妤云见到这些东西,就会痛苦得夜不能寐。

    窗外忽然传来刺耳的刹车声。这刹车声,使她有了突然的惊醒。望望天花板,一片白色,什么也不见了。一骨碌翻身下床,走去窗边,俯视下面:一辆汽车与一辆由横街驶出来的电动车相撞,情况并不严重。许多人在围观。司机在指责外卖小哥。妤云虽有好奇,对这种事情一点也不感兴趣。这种事情,常常发生。

    直起身子,伸个懒腰。“不是不可能的,”她想,“做一个好词人,不是不可能的。”

    母亲走进卧房来拿剪刀。今晚吃饭时,将有一碗豆腐炒虾。那些虾,必须用剪刀剪一下。

    “什么时候吃晚饭?”妤云问。

    “七点。”母亲答。

    “七点半,行不行?”

    “为什么?”

    “我要去看电影。”

    “五点半那一场?”

    “是的,看五点半那一场。”

    “昨天刚看过电影,今天又看?”

    “看电影不是坏事。”

    “看电影与看电视没有什么分别,”母亲说,“看电视,用不着买票;看电影却要买票。你要是想看戏的话,就该收看电视;何必花钱去看电影?”

    “我喜欢看那部电影。”

    母亲耸耸肩,拿着剪刀,冉冉走出卧房,到厨房去剪虾。妤云走到梳妆台边,拉开抽屉,找到母亲的手袋,打开,取出两张五十元的钞票,塞入自己的钱包;然后望望镜子里的自己,露了一个并不代表喜悦的笑容。她喜欢自己的容颜,即使不搽脂粉,也喜欢。“不是不可能的,”她想,“做一个好词人,不是不可能的。”她睁大眼睛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想写的东西很多,只要写出来,就可以惊艳读者。”她有这种信心,虽然这种信心全无根据。她自以为会写作,已具备做好词人的条件。她自以为自己的想法特别,已具备写好故事的条件。当她面对镜子时,她的幻想使镜子里的情景有了蓦然的转变。镜子里的她忽然变成一个素面朝天的女人,毫无装饰,但美到极点。有十几个女人围着她。这些女人,个个穿着工装,个个面露笑容,个个很美丽,有的像自由女神,有的像圣女贞德,有的像莎卡嘉薇亚,有的像雷蒙德拉罗什。妤云很喜欢这十几个女人。这十几个女人将她当作同志般保护。她并不伟大。只是对世界的看法不同。这种角色,妤云曾经在电影里见过。现在,当她凝视镜子里的自己时,产生了观影的感觉。那镜子已变成银幕。她是银幕上的女主角。她在演戏。……脚步声将她拉回现实,镜子里的她仍是一个平凡的少女,脸上没有搽脂粉,身上没有穿漂亮的衣服。她转过脸来一看,原来是母亲。

    母亲将剪刀放在桌面。母亲脸上的倦意似乎永远无法消除,像睡眠不足的人,也像病人,额角上的皱纹越来越深。她很勤奋,从早做到晚,绝不偷懒;但是她的牢骚特别多,对任何事情都不满。妤云要去看电影,她觉得妤云不应该浪费金钱。妤云闲在家里,她觉得妤云应该帮助做一些厨房工作。妤云帮她做厨房工作时,她觉得妤云碍手碍脚,要她到外边去走走。妤云走到外边去了,她又会唠唠叨叨说出这样的话:“死丫头,心野,老是死在外边,总不肯好好做一点事!”……妤云的母亲就是这样的。她无知,然而心地善良。

    “我还是不明白,”母亲的话语好像是讲给她自己听的,“不看电视,偏偏要花钱去看电影。”

    妤云不喜欢听这种话,拉长脸孔,斗气似的大踏步走出去。走到楼下,低头看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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