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恩两手搭壁泡在汤池里,水汽和雾气袅袅飘在上空。今夜没有繁星,黑黝黝的天空不时飘落几缕雨丝。
黎华从室内出来走到岸边,脱了拖鞋浴袍,长腿一跨踏入了温泉。
西藏走了一圈回来,他整个人显得更加精壮结实,原本裸露在外的白皙皮肤晒成了小麦色,脸部的轮廓线条更加凌厉深刻。
“好舒服啊!”他靠着池壁,将整个身体更深地埋进水里,水流缓缓没过他坚实鼓起的胸肌。
王瑞恩从摆放在池边的托盘里拿了杯白葡萄酒给他,两人碰杯,惬意地喝了起来。
“你的菩提明镜修得怎么样了?”隔着缭绕的烟雾,黎华懒洋洋的声音传过来,听在耳朵里湿漉漉的。
今夜天空没有繁星,他的一双眼睛却亮过漫天星辰。王瑞恩兀自发笑,别人从西藏兜了一圈回来,多数身心疲惫外貌憔悴,不睡上个几天几夜根本补不回精气神。他倒好,依旧精神奕奕容光焕发,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粗犷野性的美。
“你西藏回来直接跑到苏州来了?”
“这个问题不是见面你就问过我了?”
王瑞恩:“……”
“得了吧老王,你不就是想问我回来后有没有去见过若绮?”黎华放回酒杯,两手扶靠着池边的石头,大刺刺道:“这么多年的兄弟朋友,说话还要像打哑谜一样猜来猜去累不累?”
王瑞恩讽刺地朝他看了一眼。
黎华无视他玩味的眼神,坦言:“我还没去见她,这不下了飞机就先来见你了。你还真打算今年在寺庙里吃年夜饭啊?”
王瑞恩抿了口酒,道:“有何不可?落得个清净。”
“你如果真的舍得放下若绮,要出家当和尚,那我第一个举双手支持。”黎华挑挑眉,颇为无赖道:“少一个情敌,多好。”
王瑞恩从鼻孔里发出一声冷哼:“你口口声声说我们是兄弟朋友,我可不知道哪个朋友兄弟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背刺对方。‘朋友妻,不可戏。’你不知道吗?”
“如果你想揍我,我不会反抗。”黎华收起吊儿郎当的腔调,正色道:“我来就是向你负荆请罪的。顺便告诉你,对若绮我不会放手的。”
王瑞恩庆幸还好自己没有三高之类的症状,不然泡在温泉里又听他说出这种话,大概会气得血压飙升。他胸膛几番剧烈起伏,盯着那张越看越讨厌的脸咬牙切齿道:“你不要以为你这样说我就不会揍你!”
黎华举双手投降:“好,等下泡完温泉,我们上去解决,要打要罚,悉听尊便。你先克制一下情绪老王,毕竟我们都不年轻了。”
王瑞恩忍着现在就恨不得冲上去掐死他的冲动,开了瓶巴黎水猛灌一大口。
等他情绪稳定得差不多了,黎华才施施然开口,只是说出来的话仍旧让人想揍死他:“下午我来的时候,你不是正和清一大师在禅房持经论道,当时听你说得头头是道,怎么一会儿功夫又开始犯糊涂了?难道温泉的水都进到你脑子里去了?”
王瑞恩已经在设想把他闷死在温泉里的可行性。
“你听过这个故事没有?”黎华又说:“一个男人去精神病院,路过第一间病房,见里面有一个哭哭啼啼的病人,医生告诉他这个可怜的男人是因为没有得到心爱的女人所以发疯了,等他路过第二个房间,又有一个男人在里面又哭又笑地发疯,医生说这个病人得病的原因是和之前一直日思夜想的女人在婚后过得并不幸福。他的妻子正是第一个房间那个病人没有得到的女人。医生告诉男人‘我们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在这两个房间里打转。’”
“你想告诉我,人世间求之不得苦,得到后也会苦。那么你呢?”王瑞恩颇有感触地反问他:“你觉得苦吗?”
黎华看向寂静漆黑的群山,并未回答他的问题。
“其实我一直很好奇,你当年为什么会那么突然地宣布结婚?一直坚持不婚主义的黎天王突然闪婚,我们都以为你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当初收到黎华的请柬,王瑞恩真的被吓了一大跳。不过天王婚讯一出,圈内不少艺人导演,还有那些名流公子富贾巨商都松了一口气,纷纷弹冠相庆,终于有人收了这个男女通吃的妖孽,不用在过提心吊胆的日子了。
“现在看来,”王瑞恩话锋一转,一双眼睛意味深长地向他扫去:“你对你太……你对萧依莉也没有多少爱。”
黎华知道他今天是存心要让自己不痛快了。想想也能理解,如果今天两人身份兑换,只怕自己会更阴阳怪气。
“那时候突然觉得一个人很孤单,当然这样说对依莉不公平,我和她自然是有感情的,和她结婚也是真心爱她。”
王瑞恩一阵见血:“而且她和若绮长得很像。”
黎华低头哂笑,王大导演目光如炬,在他的掌镜下一切都无可遁形。
王瑞恩接下去的问话更加直接了当:“当年你和若绮一起拍《千山万水情》期间,是不是发生了什么?”
“如果我说,我当时已经找好记者,只要若绮点头同意,我就会在机场直接召开记者发布会,公开我和她的关系,你信不信?”
“以前或许不信,现在我信了。你确实挺疯狂的。”
黎华似乎没有听出他话里的调侃,抬手摸了把脸上湿漉漉的水汽:“我杀青的那晚,全剧组都去KTV唱歌。就在那晚我突然意识到,我的爱在那个阶段只会给她带来痛苦和烦恼,她困在自己的人生课题里,我救不了她。我越是坦荡、越去逼她,她的思想负担就越重。你知道的老王,很多事只能自己一个人去消化,去解决。旁人道一千一万都没有用。”
王瑞恩不响。
“我既然帮不了她,那么就没有必要再令她更加烦恼了。你肯定比我更加清楚当时她的精神状况。”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哑然失笑:“不然只怕你早就出手了。”
王瑞恩手握酒杯,借着喝酒的动作掩去万千思绪。当年他去追求若绮,若绮会答应吗?她只怕会逃得远远的,逃到自己再也见不到的地方。
可是黎华可以。仿佛这两个人之间天生就有致命的吸引力。
得出这个结论,他的内心毫无起伏,既不难过也不嫉恨,那只代表过去,而并非现在。
“所以你从大陆回来后没多久就宣布结婚了?”
“有一天我去片场接依莉吃饭,吃完饭一起去海边散步吹风。那晚的星星很亮很美,她抬头看星星的那一刻,我看着她的侧脸,突然体会到了久违的怦然心动的感觉。心里有一个声音告诉我说,我应该重新开始一段新的爱情,甚至是一段崭新的关系了。”
黎华清清喉咙:“你知道,人的感情是很复杂的。很多时候,感情先于理性,后来我意识到,她那一瞬间的神情,像极了若绮。”他仿佛沉浸在某段回忆里,目光变得柔和而哀伤,良久,他摇头哂笑:“我吃过那么多好的餐厅,过了那么多个有滋有味的生日,可是最开心的那一次,是若绮给我煮的一碗泡面。那个流心的水煮荷包蛋胜过所有米其林餐厅大厨。”
“真是稀奇,她竟然没有把厨房炸了?”
“你说的是什么时候的老黄历?”黎华斜眼乜他:“我说的是我们一起在L市拍戏的时候。”
王瑞恩看他一副得意洋洋的死腔模样,心道你得意个什么劲?差点脱口而出若绮都为我亲手煮羹汤了,还是三菜一汤,有荤有素,你吃过吗?想想又何必像他一样小儿科似地到处炫耀。
两人慢悠悠地品着酒,雨丝开始渐渐细密起来,落在身上倒也不觉得冷。王瑞恩看着眼前的江山雨落,终是忍不住问他:“黎华,你这样骄傲自负的一个人,为什么会甘心困在这样一段关系里?”
“老王啊老王,你今天的问题有点多。”黎华叉起一块哈密瓜,点了点他:“而且各个犀利入骨,不带你这样的。”
“你看出来了。”王瑞恩耸了耸肩,直言不讳:“比起你给我的不痛快,我的这些问题只是小巫见大巫。”
黎华慢条斯理地嚼完了哈密瓜,清甜的汁水润过嗓子,他舔了舔嘴唇,眼神促狭地往王瑞恩白皙健硕的胸膛上转了圈,“看在今晚我们两个如此‘坦诚相见’的份上,我就开诚布公地回答你这个问题吧。”
他一副恣意风流的模样,王瑞恩竟不由影影绰绰地想起了多年前那一晚皓月下的海岛,他抬手抵着下巴咳嗽一声,面上八风不动道:“洗耳恭听。”
“老王,你相信怪力乱神,相信冥冥之中吗?不过你都来寺庙学佛法了,佛家讲因果定律,想来我说的这些你也是能接受的。之前在去雍和宫回来的路上,我的心里忽然生出一股强烈的念头,让我去一趟西藏。而且这个念头非常迫切,迫切到恨不得要我即刻动身。进藏第三天从林芝到拉萨,当晚住在布达拉宫旁边的酒店,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沿着大昭寺在磕长头。我知道梦里的那个我,是我也不是我。那个我比现在年轻多了,不到50岁的样子。”
“特意会去西藏磕长头的人,一般都有着极大的愿望和信仰。”
“是啊,那个‘我’每磕一个头就在心里祈求他爱的人一世无忧,平安喜乐。”回忆起梦里的那个男人,黎华不无感动地说:“我很清楚,那个磕头的‘我’不是我。我就一直站在旁边跟着他,看他绕着大昭寺一步三叩首,无比虔诚地磕头。记不清他磕了多少个长头,只是到最后,好像突然有神明在耳边告诉我,这一世,我不知道用‘这一世’这个措辞是否准确,总之我和若绮今生的缘分,是他在磕头的时候给我求来的。”
王瑞恩不可思议道:“你是说本来你和若绮这一世是不可能在一起的,是梦里的那个你,他的发心感动了神明,所以神明许了你们今生一个结果?”
黎华点头:“按照梦里的逻辑是这样的,他从哪里知晓这一世我和若绮的事我就不得而知了。”但他能感知到,梦里的那个男人在磕头时,平和而恬淡的心情。
“是不是听起来很荒诞?”
“不会。这个世界本就存在太多用科学逻辑无法解释的事情。”王瑞恩顿了顿,突然调侃道:“看不出来你不光疯狂,还是个情种,给你拍个三生三世的故事要不要?”
黎华反将一军:“你倒大度。”
王瑞恩语塞。
黎华道:“这件事也就和你说说罢了。本来没打算和任何人说起的。”
王瑞恩再次把目光投向起伏的山峦,其实只有一片漆黑朦胧的轮廓,什么都看不见。须臾,他收回目光,转身看向黎华,像是释然又像是无可奈何地苦笑道:“你看,你总是那么幸运!冥冥之中连神明都在帮你!这一生轰轰烈烈,事业爱情双丰收,真是羡煞旁人!”
“难道你不是?”
王瑞恩一怔,旋即“哈哈哈”地朗声大笑:“《金刚经》说‘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你总是悟得比我深。”
“我们终究都是凡夫俗子。”黎华见他舒展了眉眼,挑了挑眉,极其潇洒地说:“诸法皆空。红尘道场,来过爱过体验过也就无怨无悔了。”
王瑞恩起身走向岸边,水珠从他宽阔的肩膀顺着挺拔的背脊一路滚落,没入脊椎凹陷处,又沿着臀部挺翘的曲线滑进深色的三角布料里。
他披上厚实的浴袍,很随意地坐在池边的一块石头上,沁凉的雨丝兜头兜脸地落了下来,说不出的畅快惬意,此情此景,让他想起了国中国文课上读到的一阕词,忍不住念道:“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时间过得真快啊。”他转头看向多年老友,眉眼间依稀还留有当年那个剑眉星眸,风华正茂的少年的影子:“好像学生时代,我坐在你机车后座,一起去看电影吃夜市小吃的那些日子就在昨天!一眨眼,大半辈子都过去了!”
黎华又和他碰了杯,突然有点恶趣味地说:“你知道吗,当年我的机车后座只坐女孩子的,你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被我载过的男生。”
王瑞恩迎向那双光彩照人的琥珀色眼睛,勾起嘴角回敬道:“就像你也只坐过我的跑车副驾一样。我们彼此的荣幸。”
黎华没料到他会这么说,饶有兴趣地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见他从容不迫,稳如泰山的模样,摇头失笑:“你不好玩了,老王。”他忽然有点怀念那个被一群女生团团围在中央,红着脸摇奶茶的王瑞恩。
“泡太久会晕的,起来吧。”王瑞恩朝他伸手道。
黎华看向那只伸向他的大手。
23岁那年王瑞恩捶了把他的肩膀说“电影明星黎华,苟富贵,莫相忘!”柏林宿醉后,王瑞恩拍与他击掌道:“一辈子的兄弟,朋友。”
他“啪”地一把握了上去:“不泡了不泡了,回房间洗洗睡了。早上的飞机太累了,下午又来爬山。”
王瑞恩拉起他:“谁叫你逞强,还非要上山顶来泡温泉。”
“明年有没有兴趣,一起爬珠峰?”
“行啊,等我手头事忙完,放个长假一起。”
“啧,那看来明年是没戏了。”
“怎么会,我现在不也在给自己放长假吗?等你全国巡演结束正好差不多……”
漱漱而落的夜雨声里,两道勾肩搭背的身影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