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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 小雨转晴

    点点尽力张开毛孔感受着空气中的氧负离子,这是一种即将放晴的吉兆。它的大脑神经接受到了触觉传递的信号,于是它开始迅速分泌多巴胺,但并不是出于人类赋予雨后天晴的那种诗意:对一条狗来说,天晴代表着它可以出门撒欢,在草地上打滚,快哉快哉!

    当然,目前沾满水珠的草坪会把湿润的泥土留在它长长的毛发上,它知道每当自己变成脏兮兮的小狗时,妈妈就会用一种很有攻击性的腔调哇啦哇啦地教育自己。不过相较生物本能,社会习性中“不要惹恼妈妈”这一条权重显然低一些。

    它还知道,当妈妈骤然换了身装扮时,就代表着出门的时机成熟了。它这时会疯狂地摇尾巴,偶尔叫两声,使妈妈不得不注意到它的存在。

    “哦哟,我们点点急死嘞。妹妹你好了没有,不要墨迹了!”

    妈妈正在和那两个小孩儿说话,年长者自称哥哥,年幼者自称妹妹。很快小姑娘仓促地从房间出来,而妈妈也把它抱在了怀里,继而转动了大门的把手。

    这是上海万千有三四十年历史的老小区其一,若要走到真正的户外,需要穿过本层狭长的连廊,然后连下几个楼梯。在他们正对面有一户人家,位于连廊末端楼梯口前,是外出的必经之路。

    妈妈抱着它朝那扇门越靠越近,正当点点以为她会拐弯下楼时,她却停下了,抬起手在门上敲了三声。

    “小伙子,侬吃过了伐?要跟我们一起去楼下散个步伐?”

    狗的听觉要灵敏些,点点动了动耳朵,听到了脚步靠近的声音,随后视野中出现了一个年轻人类。那人很温和地微微躬身,双手合在一起高度及胸,“多谢好意。尚未用过午食,我稍后去吃。”

    它先前并非没见过此人,不过他的气息似乎变了。点点欲伸出脖子去嗅仔细,面前的门却已在寒暄两句后被关上。

    即使作为这个家里唯一一个特殊的物种,点点也没有对人类生活的社会性产生一丝一毫的不解。因此,像刚刚这样的场景,聪明如它很快就意识到这是人类社会中最小单元的往来。可惜的是,更往上的一层智慧它一辈子也无法参透:妈妈之所以突然打破了常规,是因为她是这栋楼的楼长,有义务向每个住户施加关爱,尤其是这个从小看着长大父母不在身边还前两天自杀未遂的青年。

    瓯鸣雁喜欢简洁,那是一种美学领域的追求。可这个世界更多的是一种令他生厌的简陋,简陋到了丑的地步。

    假如目光有压力,那么那天在一位大夫与一位捕快殷切的注视中,他的意识一定被活生生地粉碎了。没错,否则他无法解释目之所及的一切。这都是哪个文化的衣着?托伟大的科举制的福,长达七年的准备令瓯鸣雁能对记忆中有关西域的一切信手拈来,他们远没有面前这两个人穿着如此不协调而单薄……这不像他所熟知的世界。

    瓯鸣雁辨认出刚刚那个人是点点阿姨,他刚从医院回来的时候点点阿姨就立马来他这里关照他,他当时身体还比较虚弱,被动接受了很多点点阿姨的善意帮助,他感激不尽。

    这几天,他终于学会打开微信,想办法理解了手机界面上的联络人姓名原来是人家用自家小宠的名字对自己进行代称的。

    很奇怪,在这具完全不属于自己的身体里,要不是身体本能让他时不时感到一阵精神上的衰弱、迷眩与心悸,他一定会怀疑这就是自己的身体。不过瓯鸣雁深知自己不会莫名地感到空虚与错乱……更严重的是,他没有这具叫“越州名”身体的任何记忆。

    这无疑对他的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困难。

    比如,自己该怎么生活洗漱,使用这些看上去格外陌生的器具,他都在生生捱了一日不吃不喝后极不好意思地请教了隔壁好心的女善人,点点阿姨。

    点点阿姨猜想这个小伙子都把自己折腾成这个样子了,想必也是不会生活的,因此很自然地就走进了他的家门,同他又是哇啦哇啦讲了许久的方言。

    然而当时瓯鸣雁只能依稀听懂一两个字,他只好说:“您可否换成官话再告知我一遍?”

    点点阿姨一边有点惊讶,“侬现在哪能听伐懂我讲上海闲话啦?”但她真的非常热情,没有多问,又重新用正常的普通话教了他要煤气灶烧饭,要热水器烧水等等,他仔细地记下。

    女善人虽然看上去很有攻击性话很密,但做事爽脆,瓯鸣雁见此时天将将要黑,便出言邀请,“您是否愿意少留半个时辰,用个便饭呢?”

    “我好走了,我家妹妹要从幼儿园放学嘞。”点点阿姨摆手,“再会再会,我就住隔壁,你有问题一定要来寻我啊。”

    这就是他迄今为止对这个又干净又毛坯的家的全部认知。

    瓯鸣雁心想,原来的身主生活应该也是很随意的,独居已久,这里没有任何其他人生活过的痕迹。再加上点点阿姨说的自己在这里从小长到大,对他比较熟悉,那是不是会对自己服毒自杀的原因有所了解?更甚,或许她能对自己融入这个世界的生活有所帮助……比如,找回从前的亲朋好友,父母长辈?

    他看着镜子里这张同那个方考上探花的锐利英挺的瓯鸣雁一模一样的脸。

    瓯鸣雁本是盛京一名“平平无奇”的贡士,他从小在天朝首府盛京长大,只不过家里并无人保举他入仕,他只好投奔身处临安的舅舅家,从钱塘道考起,一路斩三元夺魁首进了殿试。最后圣上一心想让状元郎从仕,再一见瓯鸣雁长相如此出众,还家世简单——父母本是盛京的鱼贩,他一心求学所以才南下——便朱笔一挥,钦点他为探花,要将他许配给公主。

    瓯鸣雁就这样无奈又不甘地丧失了连中三元的美名,筹备婚仪时,原本应当与公主联姻的世家子弟里有一位姓卓的莽夫,喝多了酒上门找他麻烦。

    他回到盛京,又无成婚,没有许他一官半职,从国子监考好出来后自然是住在父母家里。

    从他考上探花又被圣上点为驸马后,整个街道、整个西市谁人不知这位俊美无俦的探花郎原是那一双鱼贩的儿子。一时络绎盈市,想借机来一睹驸马风姿的人数不胜数——他们那个家门口长出地表的柳树根都快被踩平了。

    所以卓世子夜深寻来的时候,瓯鸣雁仍以为是哪位邻居又想同他攀谈,结果一拉门闩就对上了一柄寒光闪闪的马刀。

    武定侯世代马革裹尸,一门忠烈,卓世子虽然脑子不像父辈那么好使,但也敢爱敢恨,按理来说不是放不下的人。

    那天,卓世子一腔情深东流逝水,买醉却正好买到了有人提前准备好投了毒的的那几坛——然后有人点了他的穴,装作是瓯鸣雁小肚鸡肠看不下公主曾和卓世子不清不楚的缘故,被新探花买凶来杀他。于是毒性在他运行内力的时候发作,越发地让他脑子不好使起来。

    他无法思考这一切到底是真是假,若说卓世子心中原本是三分的愤怒,一分的无奈,六分的痴爱无果,现在则是十成十的愤怒。他不敢进宫质问天子,只好“奋力”逃离后找到瓯鸣雁,先出手一步,为公主绝了这个小人之心的蝇营后患!

    一刀下去,人倒了,整个西市也灯火通明。

    再醒来,就是这个叫越州名的人死了。而自己活了。

    所以瓯鸣雁有时会想,是不是自己命不该绝,所以上苍又给了他一次人生的机会。

    上辈子,他还没来得及对自己的人生展开许下任何宏图壮志,连去礼部钦天监递上生辰八字量体裁衣的机会都没有,一切都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

    他没有同任何人讲过,自己原本已经考虑许久,打算冒着得罪皇上放弃仕途的风险也要拒婚。瓯鸣雁从小到大都极其不愿考虑任何同人媾和的场景,除父母结合育有自己一人外,他自始至终都觉得人都应该独善其身,自洁自爱,甚至想过未来寻一名理解自己的伴侣,不婚不育地度过终生。

    这无疑在那个时代是非常不为人容忍的,他同自己的私塾先生提过一回后没有得到理解,于是便再未说出过口。

    但卓世子就是把他杀了,他想来也是很啼笑皆非。

    瓯鸣雁眼睛一眨,非常突如其来的感到呼吸有些小小的不适,让他不得不回过神来,细细看着镜子里眼如点漆,炯炯凤眸的自己。

    他一边觉得背上在泛起一片鸡皮疙瘩,肌骨中起了一种很深层次的瘙痒,不禁使他的呼吸越发急促起来;一边掬了一捧水往脸上一扑,将头发往脑后捋去,突然注意到眉梢上有一小块凸起,他便伸出手,轻轻抚摸了一下“自己”右边的眉骨。

    小时候调皮,偷玩父母的杀鱼刀,他把眉梢割了一个极小的口子。从此那里落了一小块疤,外表上看毫无异样,但有一条小小的凸起。

    很是神奇,这个身体上,同样有这样一道疤。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得知身主越州名是怎样烙印自己的呢?瓯鸣雁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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