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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白月光与旧情诗

    “喜欢纠结感情的人最是长情,他们会爱慕着那个曾经目光贪恋的人,直到他们自己也说不清楚是什么时候的时候。”程锦很无耻地说。

    程锦其实不是第一次喜欢人,他曾经有过两段恋情,一次是单方面懵懂无知的暗恋,一次是无疾而终的初恋。

    小镇的中学除了偶有没毕业的大学生过来实习,其余的老师平均年龄都在三十岁以上,但是有一个老师很特殊,他的任教年龄已经超过三年,却像刚刚毕业的学生,清瘦高挑,短发清爽利落,衬衣的领子又挺又干净,袖口总是带着一丝若有似无的栀子花香味,讲课时字正腔圆,板书的笔迹顿挫有力,谈吐间始终带着一股文人的清高。

    程锦那时候坐第一排,却直到期中考试之后才因为作文写得好被他注意到。

    那会才十二三岁吧,程锦还是个刚刚开始变声的无知小少男,没开窍就已经开始想太多。

    他的作文频繁出现在优秀作文里被语文老师清朗的声音念出来,他时常被老师点名起来默写字词诗句,别人回答不上来的问题老师会把期待的目光投向他……他会因为少了一次点名而失落,会因为考了低分担心老师失望而满心自责,那种自责甚至比来自家庭的追问还要沉重。

    太年少根本不知道视线频繁追逐语文老师的身影意味着什么,在明白之前,程锦就因为父亲调任至市区学校跟着转学了。

    后来接触的人多了,了解世界的形式也更加丰富多样,他发现了一种不同寻常的性向存在,经历了怀疑、恐惧、自我拷问到最终接受的一系列情绪转变,他开始频频设想和语文老师再遇的情境。

    可随之而来的是语文老师结婚的消息。

    一场暗恋就此结束,整个高中阶段,程锦都在回忆那清淡的栀子花香味,直到上了大学,他才又遇到心动的人。

    自以为吸取了暗恋的教训,程锦勇敢地主动去追求了那个男生,对方答应了他的示好,但是才两个星期他又把对方给甩了。

    程锦观察了那个人很久,他喜欢那个人画画时的侧脸和走路的姿势,也喜欢那人说话时的腼腆和笑时的温柔,他喜欢他骨子里若有若无的忧郁气质和偶尔疏离人群勉强沾了点边的文人味道。

    他写了一首很长的藏头诗送给那人,有几句的开头连起来刚好是“我喜欢你”,在一次集体活动过后,那人在人群之后牵住了他的手。

    他欣赏他,他也懂他,世间的惺惺相惜也不外乎如此。

    那么究竟为什么要分手呢?

    其实恋爱还没真正开始吧,除了上课,他们两人单独相处的时间甚至凑不够二十四个小时。

    那个男生比程锦还小一岁,或许也是第一次恋爱吧,什么都不懂的样子,每次上课下课都跟在程锦屁股后面,程锦让他做什么他做什么,下课后很长一段回宿舍的路,如果程锦不说话,两人就一直沉默着各自回到自己的寝室。

    那样容易羞涩的男生,居然不加隐瞒地把他们俩在一起的事都告诉了他们寝室的人,虽然大家都懂得是怎么回事,但是想要全部人都善意地对待,并不是那么容易,程锦不止一次听同班的男生在他面前叫那个男生小白脸,背后叫他们小兔子,也不止一次从旁人眼中看到了嫌弃和恶心。

    程锦表面坦荡,心底不断为自己不考虑后果的行为感到惊慌失措。

    两个人像是被旁人隔绝了的小动物,虽靠在一起,却不知道该如何相互温暖。

    从很小的年纪就学会了伤春悲秋,程锦不是不懂得怎样去关心人,但他潜意识里更加希望别人多注意他。

    他把那个男生和当年的语文老师对比起来,语文老师眼神倨傲,谈吐自信,举手投足间干净利落,简直无可挑剔,而那个男生越来越没有之前偷偷观察的时候那么吸引人。

    最重要的是,他感觉不到自己被爱着。

    而怎么能叫做恋爱呢?

    手牵手静静走在无人的月下花廊,风撩起男生细软的发丝,彼此的脸上都带着渴求对方的温情的希冀;或者是在枯燥的课堂上,他一回身,对方心有灵犀一般抬起了惺忪的睡眼;又或者是无论什么地方,只要倚靠在一起,他能听到他的心跳就好……

    这些,程锦都没感受过。

    从那个男生答应恋爱到程锦提出分手不过短短两个星期,但却是在那个男生牵住他的手的那一刻起,程锦其实已经在后悔了。

    他总觉得有什么束缚住了他,无论他去哪里,始终都有一道愁云萦绕在身旁。

    他开始失去一贯和煦的笑容,变得闷闷不乐,对那个刚成为自己男朋友的男生发火,拒绝了男生同宿舍的同学帮忙制造的约会邀请,睡不着觉,听不进课,甚至不想再见到对方。

    程锦忍受不了内心的煎熬,他写了十几张纸的分手信,但都撕得粉碎,恨不得吃掉那些纸张。

    他在熄灯后的宿舍独坐在床下不声不响静默了一个小时,打开手机给男生发了短信。

    又过了半个小时,男生开始疯狂地打电话,程锦一个都没接,但也没关机,只要男生一打进来就挂断,一直持续到手机发烫自动关机,程锦也没打算回应他。

    那之后,两人就不再见面了,和程锦选的一样老师的必修课对方任凭挂科也不再去上,偶尔碰到了眼神只要一交汇程锦就能感受到他对自己的恨。

    程锦偷偷哭过,可做错事的是他,他怎么能要求别人理解他心里的难受呢?

    整个大学期间,他都如芒在背,大学毕业时连集体毕业照都没敢拍。

    离开学校前,程锦收拾东西的时候把大学四年写的日记全都撕了,记录着他那些酸不溜丢的心事的泛黄纸张如今早已尸骨无存,当年的心绪也都支离破碎,但他还依稀记得“许言三生志,林间绿争发”。

    “还三生呢,两周都觉得是煎熬啊。”程锦自嘲地想。

    除了内疚,程锦也不是没想过后悔,在大家都有人陪的时候,他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男生,想他干燥的手掌和眯起来变成一条线的眼睛,想他画得很好看的画。

    而在梦里,他梦见他们两个和好,那种度日如年的感觉让他绝望。

    所以,这还是一个他喜欢他时他什么都是,他不喜欢他时他什么都不是的悲伤故事。

    一个发生在春季却烂尾在夏季,让人意外收获了一整个秋季和冬季的故事。

    一切都不如没有得到的时候那么美丽灿烂吧。

    那么柳之云呢?

    程锦喜欢的是柳之云的长相还是他的气质?

    短暂的相遇接触,屈指可数的碰面次数,他甚至有点怀疑柳之云右眼下方究竟有没有一颗痣。

    很多时候对于他来说喜欢一个人或者说一件东西是很容易的事,艰难的则是能否长久坚持,又或者是彻底忘却内心的执着。

    这个时候,程锦忽然想起很多年前看到个一个故事。

    一只修行千年的蜘蛛,即便在古刹青灯下沾染了几千年的佛性,却固执地认为世间最珍贵的是得不到和已失去的。在世俗中走了一遭,蜘蛛结识了风吹来的甘露以及默默守护它的甘草,又遭到佛祖的点化,经历了痛苦和内心的挣扎后,蜘蛛终于改口了——世间最珍贵的不是得不到和已失去,而是当下自己能把握的幸福。

    程锦不是故意钻牛角尖,而是蜘蛛明明就喜欢晶莹剔透的甘露,如果它对看了它几千年的甘草有一丁点好感的话又怎么会对它视而不见呢?甘露之于蜘蛛,蜘蛛之于甘草,如果不是佛祖在一旁指点苍生,不都是彼此的爱不得,求不到?

    剪掉三千烦恼丝不代表烦恼不存在,残存的发根会每一天冒出一寸来提醒你:我永远也不会消失。

    蜘蛛失去的是它的坚持,而它永远也没有得到最想要的。

    在得不到和已失去面前,所有的喜欢都黯淡无光。

    由此推断,程锦不认为自己是性单恋,无论任何时候,他都很清醒,他喜欢的不是某一类人,而是一个得不到的人的替代品。

    他也不是中二病,只是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用自嘲的方式消解苦闷,因为“中二”,可以允许“另类”,比同龄人敏感,思想过早成熟,精神上的追求高于物质,一路走来少有人与他产生共鸣与他作伴再正常不过。

    对待感情太过慎重虔诚,就导致他无法随便与人恋爱。

    “柳先生……”

    他究竟能否取代程锦心中那得不到和已失去的位置?

    程锦又是否能够得到想要的回应?

    全国十四亿人,去掉几亿不同性别的,再去掉几亿性取向不同的,在剩下的人当中遇到一个刚好和自己互相喜欢的,这样的概率有多少?

    程锦数学不好,算来算去也觉得机会渺茫。他不是个擅于追求的人,更多的时候他希望能从天上掉馅饼。

    但是不管是天上掉馅饼还是柳之云喜欢上自己,都是程锦的妄想罢了。

    虚无缥缈的月光终究会散,恋爱也不是人生的必需品……

    “不如无欲无求。”

    程锦叹息完,窝在沙发中写主角和直男初见的章节,开头改了好几次,始终都不满意。最后到了凌晨两点,他的文档还是只有不到三百字。

    他仰面躺倒在沙发上,虽然睁着眼睛,却没有焦距。

    门缝中挤进来一棵香菜,站起来后施施然抖了抖青翠欲滴的叶片。

    当晚程锦除了能感觉到有东西偷窥,还不时闻到自己最不喜欢的味道。

    他迷迷糊糊想,妄想症能让人的嗅觉也产生幻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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