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

    “李凌霄年十七,打遍天下无敌手。一腔热血炽烈,挥挥洒洒把自己写成了一篇传说。”

    说书人浑厚的嗓音抑扬顿挫地讲着,听众不免厌烦:“每回都讲到关键点停下,真没劲。”热闹的馆子里没人注意到角落一人带着宽大的草帽,腰间佩剑随意地摆在桌上,一手放膝上,一手撑着头,饶有兴趣地听着。

    “这回,李凌霄又走进了个昏暗的胡同,突然窜出几个大汉,直直地朝着他扑过来。换做他人,这定是十万分危难的时刻,可李凌霄何许人也?斩恶龙,劈贪蛇。只见他利落的拿剑鞘一挡,拳头紧跟着挥到那大汉脸上,再用剑柄往腹部轻轻一推,几位大汉应声而倒。几人原本是想找他麻烦,没想白来一趟,连李凌霄随身携带的一把‘凌霄剑’的真容都没见着。”

    坐在角落的少年人嘴角悄悄抿起,摇头晃脑地喝了一口茶。随后轻轻起身,佩上佩剑,从侧边悄悄走了。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我就知道!”“怎么又这样。”……

    茶馆里的热闹终究和他的一身夜色无关,腰间的佩剑通体银色,在微弱的夜色下反出温和的光亮,剑鞘上雕刻的“凌”字隐隐约约浮现在夜色中,相比兵器,更像一件精美的饰品。但只要看着那些密密麻麻的划痕,便能知晓这剑随主人走过了多少风霜。

    都道剑如其人,李凌霄与这凌霄剑,不能不说不相似。少年生的俊美,一双金色的眸子摄人心魂,一头乌黑的秀发比那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还有柔顺,扎成马尾披在身后,飘逸的像条彩带。

    街灯逐渐点起,将漆黑的夜渲染的暖黄。李凌霄随意找了家客栈,从包袱中拿出一两块碎银当房费,随后便准备上楼歇息。

    忽然听得旁边有两桌壮汉吵嚷起来,拍桌砸碗好不热闹。老板迅速上前劝架,被几人一把推开,踉跄了一下摔在地上。老板是个小姑娘,说话轻声细语地,更是知道这几位要是打起来,这些家具定然不保,还挣扎着准备阻止。

    李凌霄见状,把包袱先卸在前台,然后气定神闲地走到那几人中间,道:“几位英雄好汉何必在此处吵闹?吵到我了不说,还伤及无辜。”

    “关你屁事。”那大汉又是一拳打过来,被李凌霄拿剑死死格挡住。

    “原以为是英雄好汉,没想竟是土匪流寇。既然如此,别怪李某不客气。”随后,他几下攻向几人要害,不出10秒,六位壮汉就全被放倒,有的捂住胸口,有的揉着胳膊。李凌霄找到动手的那位,把他从后颈处拎到老板跟前。

    “道歉。”

    那壮汉瑟瑟缩缩地说不出话,被李凌霄假意一摔,道歉的话就被倒出来了:“对不起老板,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不仅在您的地盘上闹事,还冲撞了您……小的马上带兄弟们去别处,还请老板放小的一马!”随后从兜里掏出一堆银子倒在柜台上:“这些就作赔偿了,还请老板让这位大兄弟放我们走吧!”

    那老板也没见过这架势,不如说,一个满身横肉的大汉被人拎起来,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求饶本身也挺惊悚。老板只好看向李凌霄,后者随意一点头,然后把那几位肇事者打包扔了出去。

    老板感激不尽,对着李凌霄道了无数次谢,还执意要把那几人赔的银子都给他,被李凌霄严词拒绝了。

    他从柜台捞起自己的包袱,然后悠哉悠哉地上楼休息去了。

    第二天下楼,他刚准备出门去,却被客栈老板一把拉住。

    “别出去。”随后递给他一张通缉令:寻一位少年,身高七尺,一席白衣,腰间配银色佩剑。

    看向窗外,以往热闹的街道今天显得格外清冷,取而代之的是许多身着异域服装的士兵,挨家挨户地破门而入找人。依他们的搜索速度,过不了多久就会找到街道尽头的这家客栈了。

    李凌霄莞尔一笑,明老板感觉自己心脏漏跳了一拍:“那我就更不能待在这里了。”

    李凌霄趁着官兵查别家时,两脚一蹬,运用轻功跳到了房顶上。站定了往下看,发现整条街上都是密密麻麻的雁兵。还拉扯着些和他长得像的少年。一时间哭声喊声不断。

    天色明媚,太阳暖暖地洒在身上,本该是个明丽的早晨,可李凌霄却觉得浑身冰凉。

    他在屋顶上站了很久。大概这些官兵都没想到他会站在房顶上,把整条街都查完了还没发现他,只好带着那几个和他长得极为相似的少年走了。哭喊声逐渐沉寂下来,却在李凌霄耳边越发地震耳欲聋。

    他没想到会是这样的后果,只因为他沾沾自喜的武艺,竟会搅得这条街上不得安宁。他越发觉得这样不行,于是飞速地跟了上去,突然现身,把几个押着少年的官员扫倒,马上解开了他们的束缚。

    “快走!”

    “可你呢?”其中一位少年转头担忧地看着他。声线稚嫩,大概只有8岁,胸前挂着纯银的长命锁,大概是大户人家的掌上明珠。

    “我能脱身,你快走!”

    雁兵能让他得逞,无非只是没反应过来这一出天降神兵。回过神来,李凌霄瞬间被团团围住。无数兵戈冒出寒光,直直地指向他。李凌霄却觉得这场景没有他看着那些雁兵四处破坏时惊心动魄。萍朝皇帝和国号一样,柔弱无力。虽懂得休养生息的道理,却重文轻武,导致萍果武力孱弱,让雁国轻而易举地插足了。

    李凌霄这才终于将剑拔出剑鞘,那剑闪着寒光,让人看一眼就不禁瑟缩,透着和李凌霄一样的精神气。

    李凌霄毫无犹豫地劈向包围最薄弱的一端,同时招架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攻击。兵戈相碰的声音叮叮当当,李凌霄灵活地先放倒了一人,一个漂亮的背摔又让一大片避之不及。趁着这时间,他强硬地冲出重围,愣是从20几人中开出一条道来。那官兵抓住他的衣角,试图阻止他逃跑,被他一刀斩下那布料。随后立马闪身不见了。

    雁兵们眼见那么大个人就不见了,也怪的很。不过很快便意识到,他与这些普通士兵的武艺根本无法比较,清早便要干活也怪烦人的,就也不再费心去追,转头便走了。

    李凌霄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才发觉这衣服上已被雁兵们的刀剑划出了几道口子,衣角还少一块。他也不恼,就这样穿着去了客栈。他的马仍拴在那院落里。

    老板见他回来,乐奔奔地来迎接,然后看见他那织造精细的纯白衣裳已经破了好几处。道:“我给你补补。”

    李凌霄也不客套,流畅地脱下外衣交到那老板手里,又要了一壶茶,坐在客栈里慢慢等。

    不多时,老板补好了那衣服。李凌霄拿过来披上。老板却怎么看怎么别扭。李凌霄原先那件衣服通身纯白,衣摆处用银丝细细勾了一片竹林。可老板只在街上做些小本生意,布料也没有几匹,只好用深色的粗布给他缝了。现在看来,这几块深色的布怎么看怎么刺眼。

    “补的粗糙了些,还希望公子不要介意。”

    “没事。”李凌霄并不介意:“另外,叫我小兄弟就行。”

    李凌霄并不打算在这边陲的无名小城多待,和老板道别后,便骑上他那匹汗血宝马扬长而去。那马通体全白,在阳光下显得十分优雅。肌肉壮实,身材匀称高大,一看也不是路边随意的一匹杂种马。李凌霄穿着那件打了补丁的滑稽衣服,也不显得黯淡了任何一分。仅仅看着,就让人联想起意气风发的少年郎。

    李凌霄这回启程是要下江南。去年中秋,他和那老瞎子的徒弟比武,却被一伙强盗给打断了,没有分出胜负。那老瞎子的徒弟扬言他定能赢了李凌霄,两人约好一年之后在“鹤舞楼”见面比试。眼见一年之期就要到了,李凌霄不得不动身了。要他说,这老瞎子自己就没什么实力,在江湖上基本排到10名开外了,也不知道他的徒弟到底哪里来的自信。

    要说当今江湖,最厉害的肯定是李凌霄的师傅凌霄老君,不过他老人家隐世闭关,名气倒不如他的这位徒弟大了。随后就是四大门派的掌门。明派和清派掌门互相不对付,大战了约莫500次,胜局仍是五五开,可以算作平手。婉派和青山派紧随其后。要说名气,自然是寒派的名气最大。谁都听过,寒派创始者是个少年,有把灵刀。看过江湖以后心灰意冷,就把那灵剑埋了,结果生出了颗传授人剑艺的神树。

    听说那神树也在江南一带,李凌霄盘算着这回去,正好观光一下这世间奇物。

    但今时不同往日,李凌霄尚未知晓,他逍遥自在的江湖浪子生活依然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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