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梦

    邑城内,不羡酒馆

    沈清煜身着一件浅青色长衫,长发盘起,发髻上别着一只祥云木簪,他站在铺子前,身姿颀长,眯着眼睛,仰头往天上看,眼见黄云遮天蔽日,狂风如猛虎下山般卷地而来。

    “轰隆……”

    “这是要变天啊!”沈清煜长叹一声。

    身后有一老翁接话,声音哑的像是吞了一把沙砾,叹息道:“马上就要收麦子了,刮风也就罢了,要是下起雨来,麦子沤在地里……唉……可又要过苦日子喽!”

    这两年好不容易把南夷蛮子打回了老家,要是再逢粮荒,他这一把老骨头可是熬不过今年年下了,真是老天爷要收人,不得不走啊!

    “老百姓,靠天吃饭,什么时候都不苦?”坐在靠近门边酒桌上的褐衣大汉接道,他的嘴里还嚼着油炸花生米,一颗一颗酥脆。

    青石板铺就的街道上,偶尔有一两个行人过往匆匆,全部都用手捂着口鼻,有些脱了外衣整个包住脑袋,只露出两只眼睛。

    沈清搬起放在外面的摇椅进了铺子里,把它放置在一个宽阔不碍事的地方重新坐了回去,一只手拿着书卷,另一只手慢慢悠悠的摇着蒲扇,狂风大作的天气,室内还是闷热的厉害。

    老翁喝完了葫芦里最后一口浊酒,呲着黄牙砸吧嘴,摇头晃脑,一副回味无穷的模样,庄稼人特有的黄黑色皮肤连接着一双干燥粗糙的手,这双手的主人在洗的发白的腰带上摸索着,沈清余光瞥见他的指甲缝里都是洗不掉的黑泥,叹了口气,目光又挪回书本上。

    老翁摸出来两个铜板放在柜台上,挑起装了半篮子菜的扁担放在干瘦的肩膀上,路过沈清身边时说了声“酒钱”,就哼着小调,一摇一晃的走了。

    一时间室内只剩下褐衣大汉喝酒吃花生的动静,过了好一阵,褐衣大汉又看了一眼街上,眼见风又大了些,外面没收走的摊车几乎要被刮翻。

    他站起身,拿着坛子高高的往嘴里灌,坛子里的酒喝了一半洒了一半,等他喝完,前襟早就湿透了,他哈哈大笑了两声,喊了句“痛快”,抓起碟子里剩下的花生米倒进嘴里,把酒钱往桌子上一拍,拿上包袱也离开了。

    沈清眼见不会有客人再来,就关上铺子,回房间睡回笼觉了。

    沈清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是孤儿,因为他没有任何有关于十岁前的记忆,他只记得,十岁的时候就在大街上流浪,吃的是百家饭,穿的是百家衣,饿肚子被打都是家常便饭,直到十四岁那年遇到了老馆主,才结束了他人嫌狗追的流浪生涯。

    那年冬天是他过的最冷的一个冬天,也是他重获新生的开端。

    那年,皎若梨花的银白色纷飞如蝶,现在想来那场景定是美不胜收的,常言说:冬盖三层被,瑞雪兆丰年,可当时的他实在无法理解,也确实无心欣赏美景。

    他现在也记得清楚,当时自己穿了一身破烂的单衣单裤,唯一一件从乱坟岗捡来的旧棉衣也被丐头抢走了,他从尸体上扒衣服的时候,丐头还带着一帮小乞丐嘲笑他,骂他是个疯子,死人的东西也抢,说他活该流落街头,活该没人疼,说早晚鬼苦主要带着阴差把他抓走赔袄子。

    可后来呢?后来刚入冬,丐头就指挥手下的狗腿子把他身上的破烂棉袄扒了,高高在上的说他不配穿这样好的袄子,那天他被打的痛极了,五脏六腑都在痛,有句话说得好,同类更知道怎么才能伤害你。

    数九寒天,他赤着脚走在雪地里,地上的积雪几乎要埋到他的小腿,冷的全身骨头都麻了,脚上流脓的冻疮也不觉得痒疼,甚至脚底还有些温热的触感。

    天上冷清的月光把他的影子拉的老长,哆哆嗦嗦的像一头不知名的鬼怪,他又累,又困,又饿,急着找地方度过今晚,不然他就得死在这冰天雪地里。

    人真是贱,贱命一条,却仍然想好好活着!

    忽然,他看到一处铺子,匾额上龙飞凤舞写这几个大字,他看不清,即使看清了也不认得,赤色的大门紧紧关着,没有守夜的老板和管家,两边的灯笼也是灭的,最让人奇怪的是大门边上没有一点积雪,他连忙加快速度走过去,迫不及待的想证实所想的是否正确。

    他之前在迎春楼讨饭的时候,无意间听说有些富贵人家到了冬天会点地龙,那感觉真是如身处春日一般,当时他羡慕的不得了,还在想,要是到了冬天,能让自己溜个边也行。

    拖着僵硬的身体走到铺子跟前,沈清煜先伸手摸了摸,果然是热乎的,他咧着嘴笑开,动作扯动了干裂的嘴皮子,渗出血珠,伸出舌头舔了舔,冰凉的,咸咸的像之前某个饭馆倒出来的卤肉渣滓,他竟然奇异的感觉自己的血是香的。

    为了不影响来店里的客人,更是为了不被夜风吹过来的大雪掩埋,他缩着脚坐在角落里,手臂紧紧的抱住自己,下面带着温热,背上还是冰凉的,脑袋斜着靠着门框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不知道什么时间,他感觉有人踢了踢自己,动作不算粗鲁,那人可能是见自己不动,又喊了几声小乞丐,后面说了什么他完全听不见了,他开始是想挪动的,他不想讨人嫌,不想再被打的遍体鳞伤,可是他动不了,他觉得,自己或许是死了吧。

    死亡并不是一件什么值得害怕和恐惧的事情,他很早就知道自己会有这样的一天,毕竟邑城每年冬天都会冻死很多乞丐,还有为了不被冻死去偷热汤,饭被打死的,被滚烫的热汤灌喉烫死的……多的数都数不过来,官老爷们也没有心思去管这些闲事,和春风楼里的花魁约唱曲儿的空挡可比这事儿要紧,所以每次都是丢进乱葬岗结束。

    沈清煜觉得,他一定也是死了,不然怎么感觉自己开始暖和了呢?

    在他醒来的第三天,才知道自己是被这家铺子的老板救下了,老板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头发花白,下巴上的山羊胡也是花白的,瘦弱干瘪的身躯仿佛风一吹就能刮走,那双浑浊泛黄的双眼并不是慈眉善目的,反而看起来有些凶。他身上穿着一件旧的不能再旧的长棉袄,是个不爱说话还极其严肃的老头子,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反而把他留了下来认作义子,给他起名,那双永远温暖干燥的手掌,握着他几乎没有肉的“骨头架子”,教他写字,读书,酿酒,自己不舍得买一件新袄子,却愿意给他置办田地产业,每一句冷淡的嘴里叫出的“沈清煜”三个字,都带着炽热的暖意。

    老头子叫沈羡,羡慕的羡,然而却经营着一家名叫“不羡”的酒馆,初读目不识丁,不知其意,后来越读越觉得奇怪,不等他问,沈羡就死了,是的,死了,死前没有任何征兆和疾病,他死的很安详,就只是躺在那里,脸上似乎还带着浅浅的笑意。

    沈羡没有亲人,至少在这里没有,所以一切后事都是沈清煜顶着“孝子”的头衔办的,街坊邻居也都知道,沈羡不知从哪里认了个十来岁的大儿子,沈羡死后,街坊也都觉得沈清会拿钱离开,毕竟万一有一天沈羡的家人找上门来抢家产就糟糕了。

    第一个月,他们说沈清煜是装的,就打算清点完家产走人,甚至有人怀疑沈清杀父夺财,要不是没有证据只怕就告上官府了,人人都躲着沈清煜走。

    第二个月,他们说沈清煜连铺子都卖了,就打算趁哪天夜黑风高溜之大吉。

    第三个月,他们不说话了,议论声戛然而止,似乎从未发生过,他们看见沈清煜又挂上了那样和煦的笑容,似乎之前对沈清煜指指点点的并不是他们,他们又开始来不羡酒馆买酒喝了。

    沈清煜是个很会做生意的人,但凡是来买酒的,都会给客人多打半槲,有时候在这儿喝的客人,他还会送小菜一碟,无非是油炸花生米和腌白菜,可就是这些不起眼的小东西,真就栓住了大家的胃,买酒的人见此都高兴的龇着大牙乐呵,直夸沈清煜是个热心大方的好人。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沈清煜睡不着,有史以来第一次不是沾枕头就睡,他穿着一件灰色棉布亵衣躺在床上,斜对面窗户边上的青花瓷瓶里插着几支薄荷,枝叶修剪的很整齐,它们放在一起不是相得益彰,却也不觉得古怪,白色棉絮一样的花朵上带着紫色的花芯,风吹进来,带进满室清凉的薄荷味,室外蝉声鼎沸,似乎要把这辈子的呼喊都用在今天下午。他一动不动的盯着浅灰色的帐顶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梦里,他以第三视角看到自己穿着一件黑白相间的长衫,走在一条湿漉漉的小胡同里,那条路黑漆漆的,一眼望不到尽头,似乎是他十四岁之前的全部人生,他的手里提着一只白色的灯笼,上面什么也没写,青石板不规则的拼凑在地面上,不知道用的是从哪里捡来的边角料,每走一步都发出清脆的落地声。

    胡同两侧的墙壁和石板因为潮湿,已经长满了暗绿色的青苔,一不小心就会随机滑倒一位路人,他就这样往前一直走,久到沈清煜以为自己根本不会停下来的时候,他却忽然止步不前了,凑近一看,原来是走到头了。胡同的尽头是一个虚掩着的半月型院门,这种门一般只用在家里面的独立院子上,因为半月型的门确实不如方方正正的门结实,它的料子很“虚”,所以很好切割形状,容易设计,只是用点力气就会碎掉。沈清煜看着自己在门前站了一会,最后下定决心似的走了进去。

    “嘎吱……”

    开门时的声音很大,尾音还很长,给人一种年久失修的感觉,沈清煜皱紧眉头,他最讨厌听到这种刺耳的声音了。

    院子不大,地面只是压平,没有做任何修饰,所以踩上去就沾了一脚泥,四处的墙角都种着一棵构树,这东西没什么用处却繁殖极快,不好除净,长大后甚至能撬翻院墙,而且它在绿植界的名声极其不好,构,又名勾,有勾魂之意,所以几乎没有人会在自家院子里种构树这样的不祥之树,这棵构树枝叶矮短稀少,根茎却粗大,一看就是被人精心修剪过的。

    “你来了?我等你等的都快睡着了!”

    男人低沉浑厚的嗓音在院子的最左侧响起,他穿着一身白色衣裳,黑发披散在后背,猛地看上去像极了一只很壮实的鬼,但鬼是没有影子的。他负手而立,身后放着一辆两轮推车,推车上面放了一只大木箱子,木箱的盖子是掀开的,所以沈清煜就着月光能够清楚的看见里面的东西,金银珠宝若干,纯金点红宝石凤冠一顶,还有一件叠的整齐的红色婚服,婚服上放着一双红色绣花鞋,单看这双绣花鞋就知道它配的婚服一定不是什么好料子,毕竟有钱人家不会用银骡子来装饰鞋面,金贵银贱,这就和金凤冠冲突了,明显不是一个人东西。

    “是啊,我来了,你该把他交出来了!”沈清煜直盯着正对面亮灯的卧房,似乎里面有什么很吸引他的东西一样。

    “交出来,嘿嘿……”

    男人似乎是听到了什么极其搞笑的话,从最开始的低笑慢慢声音越来越大,最后变成了哈哈大笑,笑得停不下来。

    他的影子一抽一抽的,就像一只即将化形的野猪,终于,他笑够了,恩赐似的转身面对着沈清煜,斜睨着眼睛,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这个时候,沈清煜终于看清了男人的样子,分明就是白天来酒馆喝酒的粗犷汉子,因为白天就来了两位客人,一位是熟识,另一位就是眼前人,所以印象非常深刻。

    “你笑什么?”沈清煜面无表情的问道。

    “我笑你不仅笨,还蠢!”

    “他早八百年就被我剁碎埋进土里做构树的养分了,你倒是说说要我该怎么交给你?要不你把他挖出来……?”

    “和她们一起?”

    “嘿嘿……”男人往前走了几步,上半边脸藏在阴影里,下半边露在月光下透出森森邪气,浓密的虬髯乱糟糟的,几乎和头发连在一起,他的嘴角挂着残忍的笑,一字一句道:“或者……你陪他一起下去,见,阎,王!”

    尾音加重,一般都是要动手的信号,果不其然,汉子拔起埋在土里的长刀向沈清煜劈了过去,沈清下意识的抬起灯笼去挡,木头那能和铁分庭抗争?螳臂挡车,自不量力。灯笼瞬间就被劈成两半英勇就义。

    汉子一击未中,眼见沈清煜躲得狼狈,笑得更加得意猖狂,像是沈清煜已经成为了他的刀下俎,砧上肉。

    沈清煜想跑,汉子一个空翻挡在他前面,明显是个练家子,而且他这样的体重和身高,能把后空翻做的这样行云流水,功夫显然不一般,长刀横向砍过,沈清煜连忙疾退数步躲闪,一片黑白相间的布料落在地上,功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沈清煜现在赤手空拳,就算有千般能耐也打不过这个持刀大汉,正当他急得手足无措,以为小命休矣时,一柄长剑从地下破土而出,银光乍现,剑声铮铮宛若龙吟,它有意识一样的飞进了沈清的手里。

    “是把好剑,既然来了,那就和我一起杀出一条出路吧”

    沈清煜双目圆瞪,一剑刺出,直取汉子胸口,没想到汉子看起来庞大,却异常灵活,一个侧身,连衣角都没碰到。

    “他娘的,真是见了鬼了,哪里来的兵器?。”

    “小娃娃,吃你老子一刀!”

    “啊……”

    汉子大喝一声,刀侧寒光一闪,沈清煜又躲了过去,俩人斗了几个回合,刀声剑鸣不绝于耳,火花四溅,慢慢的沈清煜的体力开始下降,反应变慢,眼看下一刀就要削掉他的手臂,一道温和而不失刚毅的女声响在沈清耳边,只闻其声,不见其人:“握紧你的剑,连攻他的下三路,这家伙上肢力量很强,腿部却不够灵活,尤其男人的那个“地方”是很薄弱的,一但击中,杀伤力非常大!”

    根据女人的指点,沈清煜的长剑舞的虎虎生风,汉子唯恐伤了自己的命根子,连连躲避,长刀根本没办法使用,最后以沈清一剑斩断汉子的命根子而获胜,汉子倒在地上不停哀嚎,他本想再补一剑给这个畜牲一个了结,可长剑瞬间就飞走了,它“铮”的一声扎进土里,不再为沈清煜所用。

    他正疑惑,女人的声音再次响起,这次不是一个,是无数个,她们有大有小,声音整齐划一,就像是训练有素的娘子军:“恩人,你找的人已经死了,他的灵魂已经被官差带走,还魂无望,不过他留了东西,就埋在城西的树林子里,恩人去找便是,刘丑,就交给我们处置吧!”

    说完,互相通传似的说:“姐妹们,有怨抱怨,有仇报仇,今日……必叫他血债血偿!”话音落下,月光瞬间被阴云遮盖,无数个女性,孩童灵体从地下爬了出来,她们的四肢扭曲,皮肉上都是血,有的身上还带着诡异的刑具,长长的头发上混着恶臭的污泥,速度极快的扑向刘丑,每个灵体都呲着獠牙啃食着刘丑身上的皮肉,不一会刘丑的哀嚎声就渐渐停歇了,空气中只剩下众鬼的咀嚼声。

    沈清煜被这一幕吓得腿软,他吞了一口口水,额头上的冷汗顺着脖子流进了衣裳里,他慢慢的移动脚步正准备悄无声息的离开,忽然院子里的鬼一起停下,一齐扭头看向沈清煜,它们的嘴里还叼着肉块,鲜血淋漓,忽然某个鬼歪着头,脑袋掉在了地上还在笑,它的眼睛冒出绿光,像是一种信号,其他鬼以一种极其扭曲的姿势快速的爬向沈清煜。

    “啊……救命……”

    “呵……呵……呵……呵……”

    沈清煜几乎是从床上弹射起来的,后背僵直,满头大汗,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身上的亵衣早就湿透了,冷风吹进来,后背上像爬了两条小蛇一样蜿蜒而下,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他的胸膛慢慢的平稳下来,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长呼了一口气,重新躺了回去,此刻天光微熹,远处的天空泛起鱼肚白,几只麻雀落在窗台上,叽叽喳喳的叫了几声,留下一些灰白色的东西当做礼物就又飞走了,街道上犬吠声稀疏,该是有人出门惊醒了看门狗。沈清煜听着外面传进来的声音,慢慢觉得安心,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做过噩梦了,自从被义父收留,不用再过那种颠沛流离,如惊弓之鸟一般的日子后,他就再也不做噩梦了。

    可近几日他又开始频繁的被噩梦缠身,之前都记不清梦的内容,可今天却清清楚楚的记得,他的武功很差,就连义父那样不苟言笑的人,也曾安慰他,人总有不足之处,或容貌,或学识,或武艺!最后三个字就差指他鼻子上了。

    但是梦里的他,一身武艺虽然不是出神入化,所能和手持长刀的大汉打几个回合,简直是不敢想象,感慨的同时又想起来昨晚梦里的众鬼食人的场景,还真是感到后怕。

    不过……为什么梦里的主角会是昨天首次前来喝酒的褐衣大汉呢?他到底做了什么,才让众鬼如此愤慨,要分而食之才肯罢休?

    在佛,道二教中都曾流传,鬼食生人,则永生永世不入轮回,一直在地府受春臼之刑,直至魂灭,这样的痛苦刑罚,让所有恶鬼都不敢越雷池一步。

    自己为什么会去那个地方?女鬼说自己要找的人被带走了,但留了东西在城西树林子里,可自己要找谁呢?

    褐衣大汉的那句“我等你很久了”是什么意思,他怎么知道自己会去的?

    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咚咚咚!”

    “谁?”急促的敲门声让沈清煜刚放松的神经瞬间绷紧,紧张的问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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