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推理:前提和结论之间存在必然联系的推理,推理的必然性是指推理的有效性,即演绎推理中推理的形式正确,能从真前提得到真结论;或者说,不论前提与结论真实与否,只要结论为前提的合取所蕴含,该推理就是有效的。(1.前提真实 2.形式正确 3.结论必然 4.具有保真性)
演绎逻辑:是研究必然性推理的逻辑。
归纳推理:是研究归纳推理前提对结论支持度的逻辑。
逻辑学的独特性质:
1.全人类性
2.基础性
3.工具性
4.规范性
形式化方法:是指用一套特制的符号去表示词项、命题、推理,从而把对词项、命题、推理的研究,转化为对形式符号系统的研究。
非形式化方法:是指主要以自然语言去表示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以及逻辑方法,并对之进行非形式化研究。
区分集合词项和非集合词项:关键在于它是否表达对同类对象的集合体的整体属性。
↗每一个(非集合)
主项
↘非每一个(集合)
↗肯定(非集合)
谓项
↘否定(集合)
欧拉图:
s=p 全同关系。
s≦p 真包含与关系,前者真包含于后者。
s≧p 真包含关系,前者真包含后者。
s×p≦p+c 交叉关系。
s≠p 全异关系。
s+p=c 矛盾关系。
s+p≦c 反对关系。
直言命题的逻辑结构:
直言命题=量项(特称/全称量项)+主项(单称/普遍词项)+联项(联结作用,断定性质)+谓项(表示性质)
▲周延性判断
▲对当方阵
直言命题换位推理的有效式(换位不换质,外延不扩大):
SAP├PIS
SEP├PES
SIP ├PIS
▲直言命题换质位规则
三段论:也称直言三段论,指由两个包含有一个共同词项的直言命题作为前提从而推出一个新的直言命题的推理。它是一种直言命题间接推理。
▲三段论结构形式化
三段论推理的一般规则:
1.在前提中不周延的词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
2.中项在前提中必须至少周延一次。(两个特称前提不能得出结论。)
3.两个前提不能都是否定直言命题。
4.前提和结论中否定命题的数目必须相等。(两个前提中有一个特称,那么结论必须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