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推理:归纳推理就是以个别或者特殊性知识为前提,推出一般性知识的推理。反映了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是从个别事物开始,进而认识事物的普遍规律的思维过程。
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的:
1.思维方向上,归纳推理是指从个别性论断到一般性论断到推理,或许是从个别性论断到另外的个别性论断的推理。演绎推理是从一个或多个一般性前提推出特定论断的推理。
2.前提和结论的关系上,归纳推理是一种放大性推理,其结论所断定的内容超过了前提所断定的内容。演绎推理结论所断定的内容没有超过前提所断定的内容。
3.推理的性质上,归纳推理是或然性推理,前提的真不能保证结论的真,而只对后者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演绎推理是必然性推理,前提的真可以保证结论的真。
提高推理有效性:
1.被考察对象的数量和范围要足够大。
2.被考察对象之间的差异要足够大。
穆勒五法:是一种用于现象之间因果联系的归纳推理方法。包括求同法(同一原因导致统一结果)、求异法(某一要素的不同状态导致不同结果)、求同求异法(组内求同,组变求异)、共变法(某一要素随着某一要素变化而共变)、剩余法(复合现象中排除已知因素,倒逼出剩余因果)。
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事物在某些属性相同,推断它们在另外的属性上也相同的一种归纳推理。(一般→一般)
枚举归纳推理:从若干个别性前提得出全程性结论的推理。是根据一类事物中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属性,并且没有反例,进而推出该类对象全体都具有这种属性的推理。(特殊→一般)
逻辑等值:指两个命题在推理上相互等效,即如果一个命题可以推出另一个命题,同时另一个命题也能推出第一个命题,那么这两个命题在逻辑是相等,表达了相同的含义或逻辑关系。
即如果A├B并且B├A,那么称两个命题A和B是逻辑等值的(记为A ┤├ B)。
公式的组合规则(每一个公式都是从命题变元按如下规则形成的):
1.任何命题变元p都是公式。
2.如果A是公式,那么┐A是公式。
3.如果A和B是公式,那么(A∧B)、(A∨B)、(A→B)、(A?B)都是公式。
4.只有按上述三条规则形成的表达式才是公式。
命题:有真假的句子所表达的思想是命题,因此命题也有真假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