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
运着大伯和一众人的水泥大船穿行在江雾中。
大妈跟晓雅说:“这船得行一个多小时,你也不用老陪着我,你去让孩子们都睡一会,自己也眯一下。”
孩子们确实还没清醒,这江面,阴森森的,凉飕飕的,没啥好看的,他们依偎在各自妈妈的怀里,半睡半醒。
船靠岸时,东方既白。
岸边的马路上停着一辆卡车,后边还有一辆大巴车。老远看到一个人朝人群跑过来,凑近一看,原来是表叔。
我赶紧打了个招呼:“表叔,是你啊!”
表叔也认出了我,说道:“阿明你也过来了,好些年没见你,你今年才多大,这头发怎么白了这么多。”
“愁的吧,”我问,“表叔,你这些年应该在南京吧,什么时候回江北的?”
表叔说:“我也是听你妈说你大伯去世了,特意从南京赶回来。”
“我跟你大伯小时候也一起玩的,他对我有恩哪。要不是过来送他最后一程,这鬼地方我才不回来呢,回来干嘛?”
我知道他说“这鬼地方”是什么意思,一般人到了这个年纪,哪有不怀念养育自己的那片土地呢?可表叔,孩子被流了,房子也被扒了。一片伤心地,更不想见到那个领着退休金的“老狐狸”。
这车是表叔替大妈安排的,大妈和青云几个兄弟姐妹都过来向表叔表达谢意。表叔一一辞谢,先跟我爸妈寒暄几句,随后跟众人说:“车子已经备好了,大家上车吧。”
抬重的人在卡车司机的指挥下,将棺材缓慢抬上车。大妈识路,本想坐在卡车头里,表叔说我认得的,你跟他们都上大巴车好了。这时我才注意到,卡车前面还有一辆小汽车,那是表叔的。
在大马路上行驶了半个多钟头,车拐进了一条小路,小汽车在前面带路,颠颠簸簸,两边的树枝被大车刮得唰唰响。
一会儿,几辆车依次停了下来。随后表叔过来跟司机说:“前面车进不去了,你把车往边上靠一靠,大家都下车吧。”又走了一小段路,终于达到目的地。
我环顾四周,心里感叹到,我们生得不容易,死得也不容易。为了躲避烈火焚身,跋山涉水得走这么远的路,埋到这么偏僻的地方。
已经有人在挖土了。大妈拿了一卷黄纸,走到坑的旁边,那里有一个小坟堆。她用打火机点燃黄纸放在小坟堆前。
我心想,可能是因为挨得比较近,扰了邻居的安宁,给他/她烧点纸钱,表达歉意。中国人是懂感情的。
可我却听到大妈对着坟头说:“我虽然没有见过您的面,但我也要叫您一声娘,您往后啊,就不孤单了。”
青云看出我的诧异,小声对我说:“看来你还不知道啊,这是我的奶奶,我爸的亲娘。”
父亲将我拉到一边,给我讲述了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
“旁边的这个小坟,埋着的是你大伯的亲生母亲。他娘生他的时候难产死了,连你大伯的面都没见到。”
“你大伯是她生的唯一的孩子,你爷爷很伤心,为了不让别人歧视你大伯,跟同辈们反复叮嘱,不得提这事。我也是后来听你奶奶提起这事,不过那个时候,你大伯已经成家立业了。”
难怪那些年里,我听说大伯和大妈每隔几年就会出趟远门,很可能就是来这里祭拜他的亲生母亲。
坑挖好了,几个劳力将棺材慢慢放下。大妈跟耀祖说:“你来填第一锹土吧。”
耀祖拿起铁锹,铲起土,小心翼翼撒在棺材上,整个脸都抽搐起来。众人随即一起铲土往坑里填,最后用铁锹挖出一块像帽子一样的一坨大土放在坟茔最高的位置。众人也给旁边奶奶的坟填了些土,也加了一顶“帽子”。
大妈摆上一碟水果,给杯子里倒上一杯白酒,燃起三根香火。
青云拿出一盘爆竹和一个“56冲天响”,点燃。众人在巨大的响声中收拾工具往回走。
冲天响嗖的一声,带出一缕青烟,从地面高高串起,在上空爆炸,火星像雨点一样向外散开,消失在空气中。
那一代人,生活都很艰苦,大伯尤其坎坷,靠自己一双粗大的手支起了自己的家,将四个儿女养大成人,供他们读书,耗尽了一生的力气。今天,被塞进一个小棺木里,被埋入土中。
阳光照在坟茔上,用不了多久,它就会被野草覆盖,开出美丽的花。有母亲的陪伴,他会感到无比幸福。
返程的路上,我本想再去看看外婆的老屋。自从我上了高中以后,就没再去过外婆的家。那时,外公去世已经有几个年头了,外婆去世前的几年,一直生着大大小小的病,所以就住到了大舅家。母亲说,外婆去世后不到一年,那个茅草屋就被拆了。屋子一旦没人住,很快就显出破败的样子,影响乡村容貌。
搭建屋子,就是为人遮风挡雨,人都不在了,屋子也完成了它的使命。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我问母亲,那棵鸭梨树呢?母亲说:“我也不知道,没有打听过。人没了,老屋也没了,谁还在意一棵树呢。”
人不在意树,树自然也不会在意人。外公去世时,它不言语。外婆去世时,它也不言语。它不随波逐流,只将根深深地扎入土里,任世间风雨飘摇,管它人情冷暖。
二十七
送走了大伯,我还得在家待两天。
我们家的老屋跟池塘边的垂柳一样,太老了。几年前墙体就开裂,父亲用铁丝将墙与房梁绑在一起,勉强撑着。其实这个屋子不大可能再住人了。我结婚时,重新建了一个两层小楼,平时也没人住。这个老屋的价值只剩下我们一家人的回忆,但它对父亲来说,情感尤其不一样。
父亲也是个苦命的人,他的亲生母亲也在他十八岁的时候就意外去世了。爷爷又娶了一个,又生了几个。在后妈“无微不至”的照料下,吃的还不如猪,住的还不如狗。一开始贴着爷爷家的房子搭了个草棚。后来有了些积蓄,就建了一个三间瓦房。
那一砖一瓦都是父亲的血汗,为一家人遮风挡雨几十年,实在不忍心眼睁睁看着它倒下。
但近期一场龙卷风,吹倒一棵大树,大树将老屋砸出好大一个窟窿。如果不管它,风吹雨淋,用不了多久,就得倒塌。
老屋周围早已被杂草覆盖,一幅彻底败落的样子。它不像被杂草围住,更像是从草里长出来的,曾经那个轧芦苇的石磙,像一个出土的文物,静静地躺在草丛中,你拨开杂草,就像翻开一段尘封的历史。
我们跟父亲说,这个屋子迟早是要倒的,已经没有修缮的价值。实在不行,就花点钱把墙砌起来,凑合弄弄。但父亲舍不得花钱,也觉得没有必要。这活他自己是完全可以干的。
一个七十多岁的人,总忘不掉他年轻时的身强体壮、心灵手巧,偏要爬上屋顶,砌墙盖瓦。
我也帮不了什么大忙。按照母亲的说法:你虽然是农村人,但农活干得很少,这些细活你也不会。
母亲这类话说了不是一次两次,我从来都不承认:农活我没少干,杂七杂八的事情就不一一说了,就拿种棉花这事来理论理论。
棉花是我们那里最主要的经济作物,一年的收成基本就指望它了。我大言不惭地说,虽然它的播种和收获的过程漫长、繁杂,但我对它都了解并且参与过的。
每年三、四月份开始,初春谷雨时节,天气还有些凉。春雷滚滚、万物复苏,农村人要是错过了播种的时节,是没有后悔药可以买的。
这个时候,一家人都会待在地里,不会让我一个人养尊处优。当然,一开始的时候,出于好奇心,我主动要求下地干活。
周末的早晨,一家人,带上几壶水,一罐炒米,几个小碗,扛着农具,赶集似的走向地头。
父亲先将一堆土和一些水搅和在一起,就像泥瓦匠和水泥一样。不过水的比例是很少的,就像以前做的土砖,把土弄软了,可以成形。
接下来,用一个很小的人力机械成形器。最上面是T型的手柄,两根铁柱通到下面,再与一个横条相连,横条下再接一根短柱,短柱上焊接一块小圆板,圆板中央有一个半球形的凸起装置,下面一个铁质圆筒,与上面的圆板形成活塞结构。将圆筒往土里按压,软土便填满了圆筒。然后用脚蹬一下横条,便做出了一个圆柱体状的土胚。土胚的一端被凸起的半球压出一个凹槽。这样的土胚,根据播种的面积,一次性做出几百上千个,依次排在一起。
我们把两粒棉花籽放进凹槽,轻轻按压,所有土胚被填入种子后,再铺上一层薄薄的细沙,最后用透明的塑料薄膜将土胚罩起来,保温保湿。
数天后,棉花秧苗从土胚上顶出来。下一个步骤,就是把它们种到地里去。
还是用那个成形器,在耕地上,保持一定的距离,依次挖出一个个圆柱体的坑。将长出秧苗的土胚放进土坑里,盖上一些泥土,再浇些水。
接下来,就是几个步骤重复操作:浇水、施肥、锄草,直到棉花枝桠长到一米高。这时候活就更多了,为了阻止它的继续疯涨,需要将过长的枝桠嫩头掐去,俗称“打头”,这样后期结出的棉桃数量会更多。
再往后,我认为最痛苦的工序开始了。棉桃长出来后,会引来大量的棉铃虫,它们直接钻进棉桃里吃食,很快就能将一颗棉桃吃空。这种虫子像蚕一样,又大又肥,每天凌晨大量进食,太阳一出来,就不知踪迹。
人们需要赶在太阳出来之前,人工去捉虫子。那时虽已是夏天,但早上的露水打在身上,还是有明显的凉意,尤其是跟棉花一般高的我,全身湿漉漉的。
后来,引进了美国转基因棉花种子,棉铃虫不吃,同时又有“矮壮素”的农药,最痛苦的打头和捉虫的工序就基本省去了。
这事让我想起现在的政策。
人类发展的目标,不就是不需要为了生存而劳作,将大量机械的、重复的活交给机器吗?将人类从纯粹的劳动中解放出来,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追求更高的精神层面享受。既然高科技,尤其是人工智能,可以节省大量的劳动力,为什么不去发展高科技,却要鼓励生育呢?
我恐怕要纠正一下前面说的“最痛苦工序”,打头和捉虫的痛苦程度,可能要排在采摘工序的后面。
我们要在胸前系一个袋子,像做饭时系的围裙,前面有一个大口袋,像袋鼠妈妈胸前的那种。一个一个从裂开的棉桃里抽出棉花,放进大口袋里。
听起来好像也不算复杂,那是没有考虑到棉桃下面的枯叶,它会跟棉花沾在一起,需要手工将其全部撕掉。而在你穿行于棉花地的时候,那些枯叶还会掉进大口袋里,回去还要撕一次。
还有一些因为下雨无法开花的棉桃,需要一个一个手工拨出来,作为次等品卖出去。
夏天,有两样东西,作为我辛勤劳作的回报,值得一提。
第一个,炎热的夏天里,经常会有一个人,骑着一辆二八大杠,穿行在地间。自行车的后座有一个木箱,一路叫卖:“卖冰棍了,卖冰棍了,一毛钱两根……”
只要他来,我就不负此行。用不着死缠烂打,母亲都会主动叫住卖冰棍的,我们便一起跑过去。卖冰棍的打开箱子,再掀开厚厚的棉被,五颜六色的冰棍便呈现在眼前。这种冰棍制作也很简单,用糖水加一些人工色素,冻成型即可。我和在地里干活的哥哥姐姐,都能人手一根。
直到今天,我只吃老冰棍,一次批上三五十根。
第二个,那时的棉花没有收购商,需要自己拉到乡里的专营厂。父母将棉花翻晒后,按照品质的好坏,分别装进很大的麻袋。一大早,搬上板车,两人一前一后,一拉一推,步行几公里,运往专营厂。
我们在家焦急地等待着。傍晚的时候,每隔几分钟就出来远远望几眼,直到看到了父母的身影,嘴里仿佛立即泛起了甜味。
板车到跟前,父亲从麻袋里抽出几根长长的甘蔗,分给我们几个。母亲对着大哥说:“老大,你帮着弟弟妹妹把那个甘蔗结用刀削一下,他们咬不动。”
在那十多年里,我从未见过父母吃过甘蔗。
作为老小,我承认没有哥哥姐姐们干的农活多,但我能在几十年后如此详细地把它们描述出来,这活也是没少干的。
二十八
既然帮不上什么忙,那就去找青云聊天吧,想必他也是孤单的,他的心里话或许只能说给他的土豆听了。
去青云家的路上,碰到了一个熟人。我喊了一声:“小茂哥,哪里来啊?”
小茂第一眼没有认出来我是谁,其实我第一眼也没认出他,多次打量我才确定。
小茂回应了一声:“你回来了!”但并没有做停留,眼光有些躲闪地说:“从地里回来。”然后继续往家走去。
小茂比我大两岁,但不是我的玩伴,他瞧不起我。我们家在那一排人家中,算是贫困户,家里男孩多,娶媳妇是个麻烦事。
但我们有一个共同特点,都是捕鸟大户。他是猎人,我是好心人。
最开始,他用弹弓,我靠爬树。后来我用弹弓,他用□□。他捕了鸟,会先把它们往水里按,等淹死后,拔毛开膛,像杀鸡一样,最后要么红烧,要么炖汤。
我看着鸟儿们常年经受风雨,于心不忍。就爬到树上,把鸟妈妈下的蛋,或者刚破壳的雏鸟,拿回家,让鸡孵。雏鸟就给它们用纸盒子做个窝。
清晨的时候,露水还没散去,我就去草丛里捉虫子,就像捉棉铃虫一样。虫子会将自己卷到叶子里,再用一层网包住两头。所以,只要能找到被卷起的草叶子,就能捉到虫子。
但这些野生的小鸟不能适应温暖的棉窝,总是没几天的工夫就夭折了。它们的爸妈脾气更古怪。有时候我只是爬上去,拿起小鸟看看,再放回去。那些鸟爸鸟妈居然就嫌弃被我碰过的雏鸟,不再照料,硬生生将它们饿死。
只有一种鸟是可以养活的。听它“咕咕咕”的叫声,我一直以为是布谷鸟。后来才知道它是珠颈斑鸠。这种鸟通常以谷物为食,比如小麦、油菜籽。油菜籽是我们的主要作物,所以养起来很轻松。它们喜欢把窝搭在高高的杉木上,也会搭在其它树上。它们的窝有些潦草,就是一些小树枝拼凑在一起,跟喜鹊差不多。但它们的窝比喜鹊窝小得多。一般一窝只下两个蛋。
在经历无数次失败后,我成功养大了一对斑鸠。平时只要喂些菜籽就可以了,父亲帮我给它们编制了一个小竹笼子,我给它们供水供食。但我家的鸡们好像不喜欢它们,经常用嘴啄它们的脑袋,最后竟然啄死了一只。
母亲听人说吃斑鸠可以治疗头痛病,我断是舍不得的。现在它死了,可以入药了。但母亲吃了后,头痛病也未见好转。我看着剩下的形单影只,放归了自然。
小茂不仅练就了一手好弹弓,还掌握了射击的技巧,那是一把长长的□□,不是打仗的那种。从枪身中间折开,把前半截往下用力一按,进行气体压缩后,将一颗小小的铅弹塞进孔里,最后拉回枪身,就可以射击了。
这个小气的家伙很少会让我碰他的宝贝,在我的苦苦央求下,一共就让我打了三发子弹,连根鸟毛都没打到,他却总喜欢在我面前“啪啪啪”地炫耀。
后来,村长说,乡里领导说了,村民不准用那玩意,它属于枪支。家里有的都交上来,或者自己处理掉也行。这个沙包地就是一个平底锅,连兔子都见不到几只,做什么猎户呢?
可小茂哪里舍得交公,猪肉咱是吃不起,这天上掉下来的肉不吃白不吃。就悄悄把□□藏了起来,等风头过去了,又拿出来显摆。也不知道哪位热心人,把他给告发了。村长拉着小茂去乡里派出所交代清楚,这一去,就白吃了公家八个多月的饭。
小茂做梦也没想到,就这点小事,把自己的美好前程给断送了。胡家的小芳也离他而去,这姑娘可是他的青梅竹马啊。中国人都有极强的道德感,进去过的人,到哪都不受待见,好人能坐牢吗?去县城找工作,正规的单位是肯定进不去的,打杂做个力气活,也要唯唯诺诺,低声下气。
今天看到他这个样子,我也是能理解的,当初不舍得给我玩的□□,把他害惨了。于是也没多说,继续朝青云家走去。
青云在家,修着一把锄头,土豆趴在他的脚边,它看到我后,便起身摇着尾巴朝我走来。
“土豆还是这么热情!”我摸着它的脑袋,问青云,“它的脸怎么了,这么多白斑?”
青云说:“它老了。金毛老的时候,脸上就会出现白斑,就像我们的白发,它现在应该相当于人类的七、八十岁,也时日无多了。”
“感觉时间过得好快啊!”我说,“尤其是三十岁以后。”
“是啊!”青云说:“很快!快得让我们感觉青春才过去不久,但额头的皱纹却真真切切。”
“嗯!”我说,“大妈昨天找我了……”
我看着青云,没往下说。青云自然能猜得到,每次也就这点事情。
“哎!”青云叹了口气,说道,“都这个年纪了,你说我到哪里去找。”说着他放下手里的锄头,直起身,继续说,“你是了解我的,在这个沙包地上,有几个能说得到一块的人?完全没有共同语言嘛。”
“这是实在话。”我答道,“我说我回不来了,也有这层意思。”
青云继续说:“难道我还能回到城市?还能再找到一个看得上我的女人?还能生儿育女?”
“这社会太现实了。”我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唱了一句:“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那怎么办?”我问,“就这样孤独终老?”
“不是有土豆吗?”青云摸着土豆说。
“它老了,比你老多了!”我说,“大妈说你是忘不了过去……”
“为什么要忘记呢?”青云问,“忘与不忘,它就在那里。想与不想,她就在那里,我能直接把她从脑子里划去吗?”
她就在那里,在那个路口。
二十九
她叫洪霞,是青云大学的校友,比青云低一年级。这是青云真正意义上谈的第一个女朋友,也是到目前唯一的一个。她也是从农村出来的,和青云算是门当户对了。
第一次相遇,是大二时在学校文艺社团的一次茶话会上,他们俩的座位刚好被安排在了一起。
组织这个活动的目的也是为了让社友们互相认识,交些有共同爱好和话题的朋友,增强社团的凝聚力。
洪霞先开口问:“你是哪个院系的?”
“经济学院”青云回问,“你呢?”
“法学院的。”洪霞答道。
双方自报姓名后,慢慢就聊了起来。
“你是哪里人?”青云问。
“四川的。”洪霞答。
“四川吃那么多辣椒,你这皮肤还这么好!”青云感叹道。
“哇,你这么会夸人!”洪霞显得有些害羞,“不是说吃辣椒,皮肤就一定差哦,如果吃不了辣椒的人陡然吃,可能会上火。我们祖祖辈辈都吃辣椒,突然不吃了都会不适应呢。”
“原来是这样的。”青云对这个确实不懂,刚刚的夸奖也是油然而生的。
青云高中的时候也交过一个四川的笔友,不过没有聊过辣椒,也没有聊过皮肤。他一直以为四川人的皮肤肯定不平整,心想天天上火,自然好不到哪里去。那个时候也没有机会去四川看看。
现在上了大学,五湖四海的人聚集在一起。第一次见到四川人,才会不由发出感叹。
洪霞皮肤很好,但相貌不是很出众的那种。不过性格是青云喜欢的类型,活泼开朗,与青云互补。互补的性格在一起很玩得来。如果都是活泼型,每天叽叽喳喳,要都是闷葫芦,多无趣啊。
聊得来,很多活动就一起参加,相互也越来越了解。他们的恋情似乎比邓斌和江玲的来得更水到渠成。并没有刻意说出来,就心有灵犀了。
青云读书晚了一年,比洪霞大一岁。
校园的角角落落都有他俩的身影,图书馆、食堂自不用说,池塘边,小树林更不用提了。一起聊家乡、聊文学,聊他们都喜欢的《汪国真诗选》。
洪霞问:“你为什么选旅游管理专业?”
青云说:“想走出村子,到全国各地看看。你为什么选法律呢?”
“可能希望它能赐予我力量吧。”洪霞说,“你不知道,我们那里比你家还偏远,很多事情都是当官的说了算,我家就遇到过这个事情。”
“你仔细说来听听。”青云说。
“我读初中的时候,邻居家建房子,本来宅基地就那么大,她偏要往外扩,把中间的路都占了。其实这在农村也很常见,一般情况下,打个招呼,也不会太计较。可她倒好,理直气壮,还跟我妈说‘占了又怎么样?你有那么肥吗?挡你走路了还是挡你拉屎了?’吵着吵着,我和我妈跟她就打了起来。找村长来理论,明显偏向她。后来才知道,人家上头有人,是做官的,我们只能忍气吞声了。”
青云听了一惊,问:“你跟她打了起来?”
“是啊!说话那么难听,我哪里忍得了。”
“怎么打的?拽头发?”
洪霞用胳膊肘捣了一下青云说:“嗨,好奇心这么重,没见过女人打架吗?”
“很少见,最后谁赢了?”
“你是问打架还是占地?”
“你都说说。”
“我们都没赢。”
青云哈哈大笑:“你这身板弱了。”
“她上头有人,胳膊拗不过大腿……”
青云说:“看得出来,你心里很不服气。”
“我凭啥要服气?”洪霞越说越生气。
青云说:“好吧,所以你要学法律?”
“是啊,”洪霞答道,“打又打不过,骂又骂不过,我们平头老百姓能指望谁呢?”
青云说:“那你将来当法官吧,给老百姓伸张正义。”
洪霞答道:“哈哈!是啊,人要有梦想,万一实现了呢。”
青云心里在想,还是别实现得好,她要是真当上了法官,跟他可能就不是一个阶层了,那还有他什么事呢。
食堂吃饭时,洪霞问青云:“你游泳应该不错吧?”
青云说:“惭愧,只会‘狗刨式’,也就是掉水里淹不死的水平。”
“你家不是在小岛上吗?”
青云答道:“其实吧,也不能算小岛,它不是一般人想的那样。通常我们理解的‘小岛’指的是四周环绕着很宽的水。但我们那里本来是跟县城连着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江水划开了一个口子,慢慢就被分离了。我也没研究过它。”
洪霞夹着菜,点点头。
青云继续说:“我主要混迹在家门前的池塘里。离江很近,但平时很少去江边,除了出岛或者砍芦苇。”
“嗯,听你说过,你们家编制芦席。”洪霞给青云夹了一块肉,继续说:“那你们的用水都是从池塘里取的?”
“是的!”青云答道,“池塘的水很清澈,洗衣做饭,钓鱼、游泳都在那里。那是我最喜欢的游乐场。但通了自来水以后,水质就变差了,大家都不爱护了。我们的自来水是从长江里抽的,江水还不如池塘的,江水化工污染很严重,还听说有缺德的人往上游倾倒垃圾。”
洪霞说:“哦,我还以为你一直在江里混呢。”
青云道:“以我的水性,估计早淹死了。”
“听说你们那里都是山?”青云问。
洪霞说:“是的,山青水秀,人杰地灵。”
“是吧,有啥历史名人说来听听。”
“你这是在考我呢,多了去了!”洪霞掰着手指头数着说:“比如大禹、李白、苏轼、巴金、张大千……洪霞……”
青云一听,用两只手捏住洪霞的腮帮子,说:“哇,让我看看这脸上的金片刮下来能卖多少钱。”
“哈哈!”洪霞说,“很多共和国领袖都是四川人,不胜枚举。可不是人杰地灵嘛?”
“服!”青云说,“来,大名人,赏你一块鱼!”
洪霞说:“我们那里的山水肯定比你老家美,还能让你感受到什么叫‘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不用吓唬我,我爬树是高手,爬山应该也不在话下。”青云说。
“我相信你!”洪霞说,“我们那里也是旅游的热门地区,那些从城市里出来的柔弱小生都能跋山涉水,何况你这爬树小能手呢。”
“哈哈!”青云说,“谢你抬举!不过,我觉得这‘旅游’跟‘旅行’是两个概念。人常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觉得这里的‘行万里路’指的应该是旅行,而不是到处闲逛,看花看草。”
“旅行……”洪霞托着腮帮子,说,“嗯,是,有机会带你去香格里拉,感受一下高原,看看泸沽湖,比起江南的小桥流水,要宏大得多。”
“好好!”
“你刚才咋那么用力!”洪霞说,“腮帮子都被你捏疼了。”
“抱歉,抱歉!”青云双手合一。
“对了,我要实情相告,旅游管理专业不是我选的,我本来报的是计算机专业,因为分数不够,被调剂过来的。”
洪霞表示怀疑:“你以前见过计算机吗?怎么会想到报这个专业?”
青云说:“见过的,我一个同学家就有。我从小就喜欢捣鼓电子产品,在他家头一次看到了计算机,感觉太神奇了。”
洪霞说:“我对电子产品一窍不懂,你空闲的时候可以自学,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青云说:“计算机是工具,不是让你拆着玩。我预估,将来可能人人都要会计算机。它功能强大,可以做很多人力做不了的事情。”
“嗯!”洪霞说。
自学计算机,得有一台计算机,光看书,犹如纸上谈兵。
一天放学,洪霞跑来找青云,说:“你来我寝室,帮我搬点东西。”
青云问:“现在吗?”
洪霞说:“就现在吧,吃晚饭还早。”
女生寝室的管理员阿姨坐在保安室里,一只手托住下巴,正在打盹。青云跟着洪霞悄悄溜了进去。
洪霞指着桌子上的一个黑色“大砖头”,对青云说:“就这个,你搬走吧。”
青云左右一看,就知道了,这是一台笔记本电脑,上盖标有“SHARP”几个字母,不知道是什么牌子。
他带着惊讶的眼神望着洪霞,问:“你这是?”
洪霞说:“不好意思啊,这是一台旧电脑。我问过新电脑的价格,根本不是我能承受得起的。”
青云赶紧问:“多少钱?”
“两千。”洪霞答道。
青云说:“你这是要绝食吗?”
洪霞说:“没那么夸张,我有奖学金,还做了家教,稍微撑一撑就过去了,全新的我真买不起。我想给你个惊喜,所以也没让你参谋,室友阿娟的男朋友是信息工程系的,他比较了解电脑,所以就找阿娟托他去二手市场代买了。”
青云“嗯嗯”两声,在桌前坐下,准备打开笔记本盖。又突然站了起来,紧紧抱住洪霞,脸贴在她的脸上,说:“我现在对电脑还不熟悉,要是新电脑,弄出个毛病,损失就大了。正好用旧的,多研究研究。”
青云一拱手,说:“霞,感激不尽!”
洪霞说:“有这么夸张嘛,赶紧打开看看。”
青云简单试了一下,虽然成色不算太新,但功能完好,键盘弹性十足。
“你这里一会儿室友来了,保安室的阿姨肚子也要饿了,要不我先回去,一会儿一起去吃饭,不去大食堂。去‘凤起小碟’,炒两个菜。”
“好!”洪霞说,“哦,对了,卖电脑的还送了一副耳机,一根线。”
青云将笔记本带到了图书馆,图书馆有网络,他先下载了一个OICQ(□□前身)聊天软件,和一些必要的软件,上了学校的BBS论坛,浏览了一下跳蚤市场,他拖着鼠标,敲着键盘,心脏跳个不停,开心得要命。
学校有网吧,他也经常去上上网,所以对电脑的操作已经比较熟悉了。他下载了一首mp3格式的歌曲,林忆莲唱的《听说爱情回来过》。
这台笔记本电脑的中央处理器(CPU)好像是奔腾586,尚且不能流畅播放mp3格式的音乐。经过青云的仔细研究,用当时最流行的播放软件Win-amp打开,再将它设置成单身道播放,这是青云从自己的电脑里听到的第一首歌曲,心情无比激动。
在朋友那儿听说
知心的你曾回来过
想请他替我向你问候
只为了怕见了说不出口
你对以往的感触还多不多
曾让我心碎的你
我依然深爱着
……
洪霞,我会永远爱着你……
第二天,洪霞问:“电脑怎么样?有没有什么问题?”
青云说:“没发现什么问题,就是速度有点慢,Windows 98跑得吃力,我可以换95再试试。”
洪霞说:“没问题就好,谢天谢地!改天得请阿娟和她男朋友吃个饭,你们也可以认识一下,他学电脑的,有问题可以问问他。”
青云说:“还是你考虑得周全。”
洪霞说:“对了,下周三下午,学校法学院组织了一个演讲比赛,我也报名了,你记得来给我打气。”
青云说:“周三下午,可以,你不用打气,你气很足!”
“啥?”
“抱歉,说错话了!我祝你旗开得胜!”
洪霞说:“这个可以。不跟你贫了,我要去上课了。”
周三下午,法学院在学校大礼堂的演讲活动开始,题目叫《公检法律如何维护社会正义》。
青云曾问洪霞,以后想做什么职业。她说她喜欢自由的生活。在法律工作者中,律师职业应该是最符合她的要求。“不过也说不准,通过司法考试再说。”
演讲比赛,洪霞作为律师一方,阐述了自己对律师如何维护社会正义的看法。
《律师法》第二条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所以,律师肯定有维护社会正义的义务,但它维护正义的方式与公检法不太相同。从上述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它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放在最后,这取决于律师这个职业的功能属性。
《刑诉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
比如,辩护律师在代理张三涉嫌A罪的过程中,发现张三曾在几年前还触犯过B罪。如果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放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面,那辩护律师应当主动告知司法机关,否则B罪中的受害人将得不到救济,张三也会逃脱惩罚。
那么法律赋予律师的保密权不是有违公平正义吗?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因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是律师职业的首要功能。法律不仅要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还要保障当事人的人权,而在刑事案件里,保障人权的职责,主要依赖于他的辩护律师。因此,在个案里,律师无法维护受害人的公平正义。
那么是否就说律师不需要维护公平正义呢?当然不是。
看第二句,律师应当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如果能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自然就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因为法律本身一定是正义的。
在刑事案件里,作为公诉机关的检察院,既要维护个体的公平正义,也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果律师应当直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那他们就应该与检察院站到一起,一起指控被告(犯罪嫌疑人)。但在法制的设计里,辩护律师与公诉人是对抗关系。一个极力要使被告入罪或重罪,一个极力要使被告出罪或轻罪,而辩护律师所能使用的手段就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如果律师和公诉人都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则既能保证被告受到应有的惩罚,又能保证被告避免不应有的惩罚,也就实现了保护受害人权益和保护被告人权的双重目的。
如果法律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就会避免冤假错案,就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这个终极目标。
所以,律师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作为手段,从而间接实现“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的司法目标。
洪霞的演讲迎得了一片掌声。
活动结束后,青云拉着洪霞的手,说:“讲得太棒了,晚上‘凤起小碟’?”
“必须得,巴适!”洪霞说。
自从有了笔记本电脑,青云去图书馆的时间就更多了,因为那里有免费的网络。那个时候,OICQ刚刚兴起。每次看到电脑屏幕右下角的头像闪烁,就像被电击了一下,非常兴奋。虚拟的空间不受时空限制,也不像交笔友那样,一等就是一个礼拜,它可以实时聊天。所以青云每次在图书馆,打开电脑后,第一件事情就是登录OICQ软件,他给自己取了个网名:云鹤。
有一天,青云跟洪霞说,班级有个活动,组织几个人去青岛考察一下当地的海滩旅游市场,他报名参加了。
洪霞很羡慕青云能去看大海,说以后有机会一定要带她去,青云满口答应。
有时候洪霞会跟青云一起去图书馆看书,青云每次去拿书的时候,总会习惯性地将电脑的盖子合上。
有一次,洪霞刚好要上网查一个东西,青云去换书时,她掀开电脑屏幕,发现右下角有个女孩子的头像在闪烁。她好奇地点开一看,一个网名叫“轻舞飞扬”的网友,发来一个消息:我在青岛等你。她的心一颤,连忙向上翻看聊天记录,她曾给青云推荐了一首歌曲《斯卡保罗集市》。
她在网上搜了出来,可惜这台电脑的配置放不了,但看介绍,似乎是一首有关爱情的曲子。
她发现了一个秘密。
第二天,她找到青云,掏出一张纸,说:“我昨天写了篇小作文,让你看看,有没有道理。”
青云拿起纸一看,标题是《碎杯子的启示》,作文是这样写的:
某日去同学家看电视,手中握一茶杯,不小心手中的杯子滑落在地,粉身碎骨……
或许剧中情节曲折动人,让我忘己,或是长时间保持某种姿态,已无知觉。
总之,多好的一个杯子,就被摔碎了,这让我想起一句话来:失去了才知道它的珍贵。
碎杯的小事却昭示着一个很常见的道理。那就是当你正在享受幸福的时候,请时刻握紧它。你稍有疏忽,它就会悄悄从你手中溜走,在破碎的一刹那,你醒悟了,但,为时已晚。
并不是因为这只杯子不可爱,也不是因为我不喜欢它,而是我握得太久,已经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了。
我们总是埋怨老天对自己的不公,其实每一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幸福,只是你没感受到。
如果你感受到了,就请握紧手中的杯子,感受它的存在!
几天后,青云突然跟洪霞说,考察旅游市场的事情取消了,他不去青岛了。
洪霞说:“哎呀,好可惜啊!”说完,用大大的眼睛瞟了一下青云。
又一个初春的暖阳,照进校园的池塘,打在黑天鹅的身上,垂柳的细条也泛出绿点。寒假结束了。
青云坐在池塘边的石头上,洪霞荡着秋千。
青云说:“坐享其成的日子结束了。”
洪霞说:“男孩子在家待遇这么好,不帮着爸妈干点活?”
青云说:“活最多的时候是农忙时节,过年的那几天,是农民一年中最清闲的时候。做个饭、洗个碗,说来惭愧,都是我的姐姐和妹妹在忙。”
洪霞说:“大学生的待遇就是不一样啊!”
青云说:“你这话说的,那你在家是干活呢,还是不干活呢?”
洪霞说:“我有两个哥哥,他们不让我干活。”
青云说:“看来你在家是老大。在我这里,你还是老大!”
“过来,老大赏你一个KISS!”洪霞向青云勾了勾手。
洪霞说:“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你就要毕业了。”
青云说:“我得规划一下,老师说,建议年轻的时候先去大城市闯荡一下,多见见大世面。能留下来最好,留不下来,再去小城市,也能适应。”
洪霞说:“有道理,要不去上海吧。”
青云说:“正有此意,我先去体验体验,明年你来的时候,可以适应得快些。”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