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兔搬新家

    男人反应了一下才明白爱丽丝口型在说什么,脑中乍然浮现那晚场景,极近的呼吸,迷人心智的话语。

    一时恍惚,等察觉到面前小姐毫不掩饰的探究目光,才回过神。

    脸色一阵青一阵红,不知是该恼怒于她言行无忌,还是该感谢她没有当众说出那个引人遐想的单词。

    爱丽丝欣赏完男人的变脸,就又恢复成往日人前那副淑女模样,优雅又不失灵动地行礼,同家人们一起送他和达西先生出门。

    艾德里安·莫兰只好维持住往常神色同众人道别,坐马车回到宅邸。他感觉自己身体状况比起上午已经好了许多,干脆带着约翰去了圣乔治教堂。在一遍遍教堂祷告洗涤下,内心渐渐归于平静。

    回到宅邸,约翰把煤气灯挂到卧房墙壁上,屋子里终于有了光亮。

    昏黄的灯光下,房间里陈设一览无余。唯一说得上装饰的只有床头矮柜上的藤编兔子。旁边是那位小姐给的两个药瓶,并排放着。巴斯的药,用当地药店随意买的玻璃瓶装着,只吃了7粒就恢复健康,还剩2粒没吃,便带回来了。新制的消风散雪丸则用爱丽丝药店特别定制、绘有繁复花纹的药瓶装着。

    想到某位小姐对他的称呼,他决定今晚也早些睡觉。

    完全不知道那位恼人的小姐,自己深夜并未休息,而是化作原形回到上午那个旅店房间。

    重新变回人身,手指一弹,唤醒被她用妖气弄晕的威科姆。

    还躺在地上的人,猛地醒来,有些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突然看见爱丽丝站在面前,直觉不对,撑着身子后退:“爱丽丝小姐,您为什么在这里?”

    她一步步逼近:“放心,我一向很公平,你欠什么还什么,不会问你多要。”爱丽丝一手拿着把银质小刀,一手拿着个透明药瓶。

    威科姆退到抵住身后一个柜子,骤然跳起挥拳,想要打爱丽丝一个措手不及,哪里料到反而是他被轻松踹倒,重重摔在地上,咳出一滩血来。

    爱丽丝强制把瓶里的药丸倒进他嘴里。随后揪紧威科姆领子,把他整个人拎起来,扯着往后一仰,药就从喉咙吞进肚里。

    他拼命想要挣扎,却被制得死死的。一把冰冷的刀挨着他脸划来比去。

    威科姆瞬间停止动作,生怕刀伤到哪里:“爱丽丝小姐,有话好好说,我们……唔,唔……”

    他嘴里突然说不出话,眼睛一下子睁到最大。

    “你不就是凭着一张巧嘴,哄得莉迪亚和乔治安娜同意跟你私奔,图谋她们钱财吗?”爱丽丝还拿着刀在他脸上比划。

    “哦,还有这张脸。”说着,不浪费一秒,手上用劲,威科姆两侧脸颊顿时出现几道贯穿的血痕。血顺着脸滴落到地板上。

    “没了这副面庞、这张嘴,看你还如何诱骗小姐们。”爱丽丝划脸的刀上附着几缕妖气,妖气顺着刀刃扎进皮肤,会持续阻拦他脸的修复。

    原本还想趁这单捞回本的人彻底陷入无声的癫狂。

    爱丽丝打了个哈欠,把沾血的刀随手一扔,回家睡觉去了。

    没过几天,搬新家聚会的邀请函就送到了艾德里安·莫兰的宅邸。同样的一份还送去了卡姆登伯爵老宅,邀请老卡姆登伯爵夫人一起参加。

    这次搬家,爱丽丝只请了在伦敦的亲朋并艾德里安·莫兰和他母亲。而贝内特先生在找到莉迪亚的第二天就回朗伯恩了,他表示只有那里的空气能让他感到舒心,自觉已经离开太久,也许连贝内特太太的高声叫嚷也会感到亲爱无比。

    收到邀请函,被迫与母亲一起出席的艾德里安·莫兰先生板着张脸就来了。

    “老卡姆登伯爵夫人。”爱丽丝见礼问候,端是标准英伦淑女模样。

    新购的这处房子是一栋排屋,在沙夫茨伯里大道与皮卡迪利大街交汇处附近,正好差不多处于邦德街和圣乔治教堂中间。是一幢纯住房,房子有三层,一楼日常生活和待客,二楼有六间卧室,爱丽丝打算给姐妹并爸妈各留一间。三楼作为她自己的独享空间。

    今晚已经带了好几拨人参观,艾德里安·莫兰和老卡姆登伯爵夫人是最后一拨。

    一路参观到第三楼。爱丽丝指着最大那间卧室,表示她住这间,还意有所指:“这间卧室挺宽敞,两个人住也很舒适。现在只我一个,多少有些空。”

    说着看向某位先生。男人却低垂眉眼,状若未闻。

    倒是跟看来的老伯爵夫人对上了视线。

    “爱丽丝小姐,也许可以考虑把巴斯那套联排别墅买了?”老夫人重提话头。

    “我是想买,可人家不肯啊。”爱丽丝似嗔似怨,故作叹息。

    “一定是他太笨了。”老伯爵夫人瞪笨蛋儿子一眼。

    笨蛋本人:真以为他听不懂两人说的什么吗?还旁若无人,当着他的面提,很难说不是故意。

    卧室旁边紧挨着布置了一间制药房,免得她为了隐藏制药非人手段老往厨房钻。

    制药房旁边则是一间看起来什么都还没摆放的屋子。

    “这是一间打算做画室使用的房间。”她主动说。

    “哦?爱丽丝小姐也对绘画颇有心得?“老卡姆登伯爵夫人眉眼一挑,好奇道。

    “只是感兴趣,想试试。”爱丽丝意话里有话。

    在场两人都听懂了。一路沉默低头的先生终于有了点反应,抬头看看视野开阔的绘画室,又看看与自己母亲说笑的小姐,却还是什么也没说。

    参观完,一行人在一楼落座用餐。

    爱丽丝提议来玩行酒令。

    “酒令是什么?”宾利先生总是对这些没见过的事物保持好奇。

    “一种聚会游戏。”爱丽丝解释,“我们可以选择其中文雅一些的玩法。比如,每一轮都需有人做令官,令官选个单词,每人用这个单词吟一句诗,令词的位置依次往后挪。说不出诗句的,罚酒一杯。”

    “艾莉莎,你的意思是第一个人的令词在开头,那第二人的令词就得在第二位?”伊丽莎白有些明白了。

    没等伊丽莎白说完,宾利先生就感叹:“这太难了!以单词算,这真的很不容易。“

    “那第一轮便只要诗句里含有令词就算对。”爱丽丝想了想,降低难度。

    毕竟是庆贺主人家乔迁之喜,听懂的众人稀稀拉拉应了。正好按用餐座次来,一人一句。几位长辈都表示不参与。

    爱丽丝在天庭也常玩酒令,虽说与西方诗歌大不同,却也道:“令官轮流做,我先示范一下,这一轮令词便为春吧。”

    她稍稍思索:“拽一片春光投入大地,留下玫瑰色印迹。”

    “艾莉莎,你这句诗妙啊,没明写春色如何,却又处处写了。”宾利先生不吝惜夸奖。

    她只看着自己对面那位先生,指腹有意无意点在唇上,暗示意味满满。

    “春有既定的归宿,是夏的茂叶,是秋的果子,是冬的萧索风声。”并不是小姐您。

    男人说完假装看不见她动作,端起面前杯子浅饮一口,喝完才发觉是酒。

    看来病是真好了,脾气又回来了。爱丽丝叉起一块肉放进嘴里,看着男人慢慢咀嚼。

    达西接着行令:“四季没有特别意义,春水般的眼睛更值得书写称颂。”

    伊丽莎白反驳:“季节一年轮替,生死交点,长出新的生命。”

    宾利小姐和赫斯特夫人对此不感兴趣,一人背了句知名诗人的经典之句,赫斯特先生更是直接举杯喝了,嘟囔道:“行什么令,我不管,只想喝酒,还能不让喝吗?”

    接下来轮到宾利先生,他望着未婚妻的眼睛:“下一个春天我就会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因为有你,而我们成为一体。”

    简忍着害羞道:“春天的风带去我的回信,爱是彼此回应。”

    最后是乔治安娜与莉迪亚两人。乔治安娜小小年纪学了不少东西,诗歌写得虽有些学院派,但有幼嫩的个人感悟和哲理,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至于莉迪亚,在场众人只能勉强夸一句俏皮接地气。简直把这两天她忘掉威科姆原因全写了进去。收到属于她那份分红,去皮卡迪利大街买了几件最最时尚的衣服,负面情绪一扫而空,别的就没那么在意了。

    屋里没人是诗人,这般行了十几轮酒令,头几轮都勉强能背几句诗或是编两句,后来都渐渐败下阵来,每人陆陆续续喝了数杯也就散开各自玩乐了。

    伊丽莎白在一旁弹钢琴,达西兄妹听得入迷。

    赫斯特先生终于如愿拉上老卡姆登伯爵夫人、宾利先生、加德纳先生打上惠斯特。简在宾利旁边看着,两人不时讨论该出那张牌,或是甜蜜对视。

    赫斯特夫人、宾利小姐与加德纳太太聊起时兴绸缎,还有一个莉迪亚想要加入讨论,但都被无视。对于宾利两姐妹,以后必须同贝内特家做亲戚了,总要社交,但她们还无法接受在她们看来完全不成体统的莉迪亚。好在加德纳太太会一一回应自家侄女的叽叽喳喳,倒也相安无事。

    除了老卡姆登伯爵夫人,无人察觉厅内少了两个人。

    “先生,我说过我有一份你无法拒绝的礼物。”夜色下,爱丽丝声音从阳台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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