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章

    “怎么,输了败仗,你就这般落魄?像个丧家之犬一样!”

    出言的人曾经是他的大哥,右贤王的大儿子。

    他甚至有意无意忘了,打了败仗的匈奴将领,应该下跪谢罪,他直挺挺地站在那,乌鹿苦笑了一分,丧家之犬怕是也比他好一点吧!

    “他们大夏有句古话,‘胜败乃兵家常事’,咱们匈奴人更是如此,我们就是草原上打不散的狼群。”坐在上方的人出声安慰道,他和大夏的皇帝一样,都是五十岁的人了,只是不像对方一样养尊处优,草原上的风霜铸就了他鹰隼一般锐利的眼睛,他是一名老将,匈奴单于麾下的右贤王。

    乌鹿悲哀地看了他一眼,想问他,你为什么要将我抚养长大,话到嘴边却说道:“是,父王。”

    “你先下去休息吧。”

    乌鹿前脚刚走,乌山就跟自己父王抱怨道:“果然是大夏的野种,这么不顶用,打了败仗就像丢了魂儿。”

    “你怎么能怎么说你弟弟?”右贤王喝道,就算是一条狗,养了十年也有感情了,“你们几个功夫都不如他,你还敢笑话他?”

    生得膀阔腰圆的乌山一下子变得唯唯诺诺:“父王,想必他睡一觉很快就好了,一会儿我送他一副上好的弓箭。”

    右贤王的几个儿子并不苛待他们年幼的弟弟,这小子是养子又是大夏人,不能继承父王的王位,将来他们争夺王位,说不定他是一大助力。

    “这孩子在咱们军队中数一数二的,没想到他在战场失了利,想必大夏军中又出了了不得的人物,这才是我忧心的事情。”

    “单论体力箭术,他们大夏的兵不如我们,可他们纪律严明,善使诡计,若有猛将当先,让人不得不防。”

    “失我焉支山,令我妇女无颜色。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匈奴人害怕大夏再出一个郑飞。

    “父王,若是有朝一日乌鹿知道他是汉人怎么办?”

    “你害怕他会反叛?他是我养大的,对他好的人全是咱们匈奴人,‘国士遇我,国士抱之’,他杀了多少大夏人?以后我还会重用他,让他成为咱们攻打大夏的先锋,除了咱们这里,天下之大,哪里有这孩子的容身之地。”

    被右贤王寄予希望的孩子,浑浑噩噩地倒在床上,为什么,为什么匈奴和大夏要打仗?

    吴勇一点都不想出来打仗,匈奴骑兵的厉害他又不是没尝过,他以前能活下来纯属他机灵加命大。可那个公主非要跟他过不去,告状告到皇上那里,让他领兵出来追击匈奴,他只能唉声叹气地领兵出来,今年流年不利啊。

    他家里在乡下算得上军旅世家。阿爷靠着飞毛腿,在军中当了队长,叔叔在军中任职屯长。一个小家族从此发迹,在整个镇上都数一数二的。

    阿爷送他当兵的时候,再三叮嘱:“别学你三叔,打啥打,打起仗来,比身边的人跑得快就好了”。

    阿爷参军的时候,大夏唯一的名将是李怀英将军,匈奴人敬佩他勇猛,称他为飞将军,李老将军驻守的地方,匈奴人不去正面交锋便是,其他地方他们依旧我行我素。故而李老将军小胜仗常有,大胜仗并无。

    那时候大夏君臣和平民,从上到下畏惧匈奴到了骨子里。

    到了三叔那一辈,事情有了转机,当今圣上武德充沛,誓要一血前耻,发掘到了郑毅大将军这个人才,大将军身先士卒,作战勇猛,一转大夏对战匈奴穷困的局面。可就算是胜仗,某种意义上来说,那也是人命堆出来的,三叔在大将军麾下战死了。

    轮到吴勇的时候,他胆子本来就小,遇见了更勇猛的少将军,那可真是,大夏第一猛人,他哪敢往少将军面前凑啊。

    他一直不声不响地混在军中,直到他遇上了李斐梧,李斐梧与李怀英将军虽然都姓李,但可不是同一个李家,李老将军是名门世家,李斐梧不过是出身乐籍,全凭妹子得了皇上的宠幸,才得了将军之位。

    吴勇一见李斐梧就像见了知己,他一眼就看出来这个俊美的小白脸将军同他一样胆怯,同他一样想谋取名声地位。跟李将军相处多简单啊,他不过是说些不值钱的好话,就能升官发财。

    他的好日子刚刚开始,才被李将军提拔为曲长,接下来他还要成为校尉、将军呐!

    他不明白公主怎么就揪着他不放呢!他不就是想调戏一下那群女人吗?都道歉了还要怎么样。

    “曲长,匈奴人刚袭击了察布镇的坞堡,往北面草原上逃了。”

    “追上去。”吴勇不得不下达这样的命令,皇上要他追击匈奴,他要是敢临阵脱逃,这不是找死吗?

    ——

    她放走了乌鹿,这个年轻人身手不错,他的母亲临死前还在向她求情,他看起来不是穷凶极恶之徒,或许将来可为她所用,若是不能,到时候再杀了他便是。

    “殿下,你做得对。”萧停云刚在坞堡前看着那位母亲的逝去,她临死前还在牵挂身在敌军中的孩子,他的母亲临死前是不是也想起了他?

    她不由得抬起一双眸子,他也这么想?乌鹿不应该轻易被他们杀死?

    “匈奴和我大夏,以及前朝的恩怨,几百年了,战乱不休,凡是战起,波及的都是平民百姓。”

    文含章以往接触到的都是王侯将相,她想像男子一样建立功勋,成就丰功伟业。她并非枉顾人命、铁石心肠的人,只是以前没有人跟她提过“民为重”。

    乌鹿一家人悲剧,是战争造成的悲剧,绵延几百年的战争,该如何终止?

    地上死了九个匈奴骑兵,她杀死了三个,她看了看自己双手。

    “殿下,这是你第一次杀人吗?”萧停云见她这副样子,想起来当年他第一次杀人的时候,胃里的饭食当场就吐出来了。想她一个娇贵公主,却要面对这么残酷的事情,但她要走上这条军旅之路,这是她必经的一课。

    “是啊,没想到,人命这么脆弱。”她不过射了三箭,就杀了三个人,这种感觉跟杀猎物完全不一样。大概因为这是她的同类,她不由得警醒起来,她的命也是如此脆弱,她已经死过一次了,这次要好好活下去。

    没想到她毫无怯弱之意,萧停云见她眼睛里暗暗露出精光,看来他想多了。

    “殿下,探马来报,吴曲长率领的人马不敌对方,匈奴的人反杀过来了。”

    “你们收拢将士去支援他。”吴勇所在的察布镇离这里并不远,同是大夏的将士与民众,她自然会前去救援。

    打乌鹿这一支人马,她的战术很简单,她带领最少的人,去追击战力最强的那一小股匈奴,其余将士可以多胜少,形成绝对优势兵力,彻底吃掉来犯之敌,让他们有来无回!

    “吴大人莫慌,”亲兵拽住了吴勇的马,“邕阳公主殿下的人过来支援了,现在逃的是匈奴人。”

    吴勇跟匈奴骑兵刚打了个照面,瞧着对方有一二百人,浑然忘记了他带了五百人的事实,虚空放了几箭,便落荒而逃了。

    没想到殿下会来救他!现在回去估摸着还能趁乱得几个人头领功,转念一想他对身边这几个亲兵说:“咱们快去帮助公主。”

    他又回来了,输给殿下算什么,只要是能杀几个匈奴,自有奖赏等着他!

    然而还未等他拨马,一支利箭刺穿了他的喉咙。

    箭杆上刻着一只狼,亲兵们认出这是匈奴右贤王部落的标识,只有他的亲信才能使用这种弓箭。

    文含章放下手中的弓,乌鹿离开前她从他的箭袋中取走了一支箭,这是她杀死的第四个人。

    与她为敌者,死。

    ——

    白春花第一次成为母亲,她的孩子才两岁,如今丢了孩子,她再也哭不出来了,村里的大娘们哭着围着劝她:“咱们村里谁家跟匈奴没有血仇呀,春花呀,哭出来就好了,咱们可要好好活下去,等着再见到孩子的那天。”

    再见到孩子的那天,就像兰姐姐那样吗?她的孩子被匈奴抓走养大,培养成了匈奴的士兵,再见到孩子的第一面就是被他的刀捅进胸口。

    她生长在边塞,匈奴人夺走了她的孩子,她连离开这个伤心之地都做不到,穷人家被牢牢地绑在登记的户籍上。官府大力推行内地的人口迁往边境,可不想反着来,让边境的人迁回内地。

    她得在这块土地上等着,或许有一天命好能见到孩子。

    “娘!”

    她的孩子在呼唤她,她几乎以为自己幻听了。不敢置信的从地上爬起来,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被掳走的邻家三娘怀里抱着的孩子,不就她的孩子吗?他们回来了!

    接连打了几场,匈奴人后知后觉的发现,今年他们秋天在新秦中的劫掠损失惨重。

    大夏军中出了两个能征善战的年轻人,他们一人骑黑马,一人骑白马,对匈奴人来说,他们是恐怖的黑白双煞!

    那名骑着白马的,竟是个女子!听闻她是皇帝皇后的公主,居然比他们匈奴的公主还要勇猛!

    两人奋勇杀敌,皇上将他们点为曲长,各率五百之兵士,匈奴一时不敢再侵犯新秦中这一带。

    “报!皇上,长城上烽燧骤起,代郡遇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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