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皆逆荒同居的流程是先睡觉后搬家。
因为他没什么大包行李,多余的物件都寄存在中心公园门卫大爷老李处,皆逆荒给了他一百块钱当保管费,说起这件事他一阵肉疼,说这可是他两单正常单的工钱。
我有些恨铁不成钢地跳脚,拜托,这么贵气的一张脸但凡露出属于皆逆荒的神情就要完蛋,身上神秘的气质褪得七七八八,怪不得门卫大爷要他一百块。要是他沉默着坐在长椅上流泪,说不准大爷还会端着二锅头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小伙子,人生何处不低谷。
属于皆逆荒的行李五分钟就清点完毕,两套换洗衣物,一顶帽子,两双鞋。衣服都是好几年前的老款,其中一套的衣袖还开线了。皆逆荒很小心地把这些装进行李箱,动作轻柔地像在装古董。那些衣服一看就是人类制造,过不了多少年就会化丝开线。他对待那些物品异常的态度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那样的动态和神情也曾出现在我的脸上。
我收拾妈妈留下来的东西的时候,也是这样。
更何况他是妖,他的过去注定比我的更加神秘难测,那些还未向我袒露的过往也许连他自己都不愿触碰,而我仅凭其他妖的三言两句也能推断出,那并不是一段普世意义上值得回忆的过去。
但那仍然对他很重要。
路上一阵沉默,出租车窗外的风景极速倒退,他抱着衣服,行道树投下的影子机械地在他的瞳膜上划过。
这会儿看起来真的很脆弱美人,但我反而没心情欣赏。
出租车开过十字路口路过商场,我提议要不要一起去买两身衣服。借口也很好找,什么恋爱后要有仪式感啦、买两身新衣服开启新阶段啦,看得出皆逆荒眼里的跃跃欲试和口是心非两股情绪来回切换,我干脆搬出“反正我要去你敢不去死定了”这句杀手锏,果然对他不能太客气。
皆逆荒的衣柜是新买的,放在我不用的另一个卧室里。房子两室两厅,皆逆荒装模作样地要布置自己的卧室,同时在晚上非要赖在我的卧室看电视。我戳戳他的胳膊问这电视剧好看吗,皆逆荒困得眼睛都睁不开,窝在我的肩膀处蹭了蹭,还嘴硬道好看。
好看……好看就好看在……下一秒说话声变成呼吸声,于是又收留他过一晚。
我没谈过恋爱,皆逆荒也是——他说妖精不谈恋爱,男男女女的不健康。我瘪着嘴掐了他一把,这破嘴说的话没有一句我爱听。两个恋爱小白磕磕绊绊第一次恋爱就直接进入同居流程,其实冷静下来后我反而有点不太适应,只怪当时色迷心窍,架不住送上门来的美味实在可口,半推半就,木已成舟。
皆逆荒躺在床上玩我的旧手机,被子只盖到腰间,露出白得发亮的脊背。他那个手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已经不能用了,现在正在拿我换下来的那个临时凑合。我打算这周末买衣服鞋子生活用具的时候顺便带他买个新手机,省得之后联系起来麻烦。
耳边传来兵器碰撞和“doublekill”的机械女声交织的音效,我趴过去看他在游戏里大杀四方。皆逆荒说还是游戏好玩,随便打打就上分。手机界面的小人摇摇晃晃在地图中移动,我一边看一边在手掌中捏搓他的耳朵,那点尖尖的耳骨被我揉圆捏扁,像是玩什么解压小玩具。皆逆荒说我是奇怪的人类,对他的耳朵有执念,睡觉的时候也老喜欢亲他耳朵尖上的一点。
我毫不客气地反驳,明明你那个时候也很享受嘛,我都看到了。
此刻他的耳朵也只是稍微动了动,我再捏他再动、我再捏他再动,我再捏,耳朵尖便连带着耳朵根都红了。
他腾出一只手很没威慑力地挥了挥:“很痒哎。不要动。”
我充耳不闻,又捏了两下才罢手,心满意足地滚到床的另一边,调侃他:“不是说今晚开始去自己卧室睡觉吗?”
“呃。”他含糊地应了一声:“你没发现你的房间网络特别好吗?我不能对不起我的队友们。”
你拿旧手机打游戏卡顿的时候有想过你的队友们吗!
第二天早上,阳光透过窗帘缝溜进来。我迷迷糊糊睁开眼,发现某人又像八爪鱼一样扒拉在我身上。脑袋还枕着我的胳膊,半边身子因此被压得有点麻。
我伸出另一只手把他的脑袋推下去,揉了揉身上酸胀的地方。一起睡就是这点不好,没有一个人睡那么自在。他的眼睛睁开了一条缝,半梦半醒地跟过来,皱着眉,把脸更深地埋进我颈窝,声音还带着没睡醒的鼻音:“干什么。”
卧室用的窗帘都是加长加厚版,整个房间只有没拉严的那丝缝隙在地上画了条金色的光线,不用看表都知道已经快中午了。
“起床。”
“五分钟。”
偶尔我也会对皆逆荒的嗜睡表示奇怪,他身上太多地方我都觉得和人类没什么两样,比如贪吃,胆小,还沉迷ACG。皆逆荒第一次听见我对他的评价时大闹说我根本不爱他,网上说了喜欢一个人就会觉得他全身上下全是优点。
我面无表情地打断了他的言情剧表演桥段:“网上说的是喜欢一个‘人’,你是妖精,流程不一样。”
“借口!都是借口!”
我戳了戳皆逆荒的脸,不是说妖精不怎么爱睡觉吗?怎么我家里这只不太一样?
“快起床,说好今天去逛街的!”我试图把自己的胳膊从他的怀里抽出来。
他哼哼唧唧地松开一点:“好困……”
“困也要起!快起来。新衣服,新手机都在向你招手。”我掀开被子一角,冷空气瞬间灌了进去。
“嘶——冷!”他立刻清醒了大半,不满地瞪我一眼,但还是磨磨蹭蹭坐了起来。头发乱糟糟地翘着,睡眼惺忪的样子特别像只没睡醒的大狗。
人是坐起来了,魂大概还在床上躺着。看着他放空的眼神我就知道这家伙估计还在尝试链接周公,我看不下去,飞快地走过去在他脸上“啾”了一下:“醒了吗醒了吗?”
皆逆荒瞳孔微不可查地震荡一下,这下是真醒了,随即别过脸,小声嘟囔:“别来这一套。”
切,什么这一套那一套,有用的就是好套路。
托皆逆荒的福,会馆的工作钱多事少,周末也不会忽然夺命连环call,还能让我有余钱给他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皆逆荒接业务赚来的钱都存在一张卡里交给我保管,有时候我觉得他社会化程度很高,有时候又会觉得他被诈骗风险很大,连存款都敢交给别人。皆逆荒反问我你会骗我钱吗?我噎了一下,说,当然不会,但是……
他没听完我说的但是,前半句就足够他沾沾自喜地表示自己做的决定十分正确:“你看,我就说吧。”
手机买了新款,电话卡是我名下的一张副卡,足够他用了。皆逆荒低着头捣鼓自己的新手机,我看他拿到手第一件事就是换掉了手机的系统主题。
第二件事就是打开了通讯录,我想看看他给我的备注是什么,他还一脸警惕地拿走不让我看。
哼,小气鬼。
买完手机后我们又去挑衣服。商场的男装一般都集中在中部的一两层,一打眼看过去一片黑白灰,太老气,皆逆荒自己也不喜欢。他拉着我在店铺内穿梭,从大量的不合眼缘中挑出勉强喜欢的,这方面不用我发表太多意见,最多在他换衣出来之后“不敷衍”地海豹鼓掌,还有就是在他偷偷翻吊牌价的时候按住他的手,豪气干云地喊出:“买!”
好爽好爽!
等走出最后一家店,他两只手都拎满了购物袋。我看着前面那个身影提着大包小包,自己两手空空,突然觉得我们俩像大小姐和保镖。这个奇怪的想象让我忍不住笑出声。
“笑什么?”他回头看我。
“没什么。”我赶紧摇头。
逛得差不多,一年四季的衣服都买了几套,之后不够再添。我坐在奶茶店研究他新手机的密码,皆逆荒被赶去排队。连续输入几次都是错误,只能等待五分钟后解锁。我鼓着脸,有些不甘心地打算解锁后再试一次。
正冥思苦想他到底会用什么数字做密码,眼前忽然被什么东西挡住,抬头发现是几个不认识的男生。
“你好。”其中一个开口,“那个……方便加个微信吗?我们在做大学生调研。”
他们脸上带着笑,眼神却飘忽,明显不是真要做调研。我刚想开口拒绝,就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皆逆荒端着两杯奶茶快步冲过来,脸色不太好看。他把奶茶往我手里一塞,二话不说弯腰拎起地上所有袋子,另一只手直接拽住我的手腕就往旁边走。力气有点大,拽得我踉跄了一下。
走了没两步,他又突然停住,把手里的袋子一股脑塞给我,转身大步走回那几个男生面前。在我的角度看不到他的表情,只能隐约判断出来他应当是说了两句话。距离有点远,我听不清内容。
皆逆荒很快就走了回来,从我手里重新拿走袋子,脸上的表情轻松多了,甚至带着点微妙的兴奋。他嘴角微微向上翘了一下,又迅速抿平,这是他干完点小坏事的习惯性动作。
“你跟他们说什么了?”我好奇地问。
“我告诉他们我是你男朋友。”他得意地挑眉,“如果真有事,找我也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