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这小子成了

    霎是时,孙权夺走步翾的佩剑,再拦住步练师,任由步翾冲上前将拳头落在吕蒙脸颊上,刹时已淤红渗血。

    桫椤急忙拽走绯铃,却被绯铃反手轻轻推开,眼见着绯铃冲入步翾和吕蒙二人之间。

    “阿兄是在为我出手?”步绯铃眸中竟闪过一丝惊喜。

    步翾怒瞥她一眼,气得肺都要炸了,她竟然还很开心!

    这突如其来的打断也令步翾冷静了片刻,他素知小妹的思维非常人,而且,吕蒙的态度转变得实在太过诡异,令他不得不停下手中动作,审视吕蒙。

    步翾知道,就算给吕蒙十个胆子,他也绝不会冒犯小妹,问题只可能出在小妹。想到这里,步翾果断转身去见路礼希,一问究竟谈了何事。

    见步翾疾步离开,孙权不免诧问:“不打了?你兄长这是……同意了?!”

    步练师低声疑问:“纵是事实在眼前,你信他敢冒犯小妹么?”

    “不信。”

    “所以,阿兄也不信。”

    步练师仔细打量吕蒙,不免蹙眉,一把拽住绯铃的手,与桫椤一同把她带走,独留孙权和吕蒙还留在原地。

    面面相觑时,孙权尴尬地说:“你好像受了不轻的伤。”

    吕蒙又怨又怒又委屈,百感交集,应声点头:“嗯。”

    孙权:“……”

    一阵春风悠然袭来,吕蒙‘嘶’地一边甩手,一边轻轻抚脸,忙翻身上金疮药,才发现方才慌忙之中没有揣回去。

    孙权把自己的药递到他手中,又见吕蒙的手掌有被烫伤的痕迹,不由地心头一蹙,拉着吕蒙坐了下来,给他慢慢敷药。

    一边脸是红爪印,一边脸是青紫的拳印。右手胳膊上坑坑洼洼到处是牙痕,手掌还被烫伤。

    孙权一边上药,心下莫名地汗毛竖起。叹这步绯铃,也太狠了。

    吕蒙见他动作娴熟,不免惊道:“原来你看得见啊。”

    孙权摇头叹息,索性解释:“近日眼疾好转,已能见些许。”

    “嘿?!”吕蒙一抬手拽走孙权的眼纱,恰与他四目相对时,清风送来缕缕雪白的花瓣,洒在两个少年的眼前。

    孙权微嗔道:“有没有人说过你这样很不礼貌?”

    吕蒙嬉笑道:“那有没有人说过你的眼睛很好看?”

    孙权愣了半晌,又沉默半晌,欲言又止之际,吕蒙已看出他想问什么,便主动说道:“来时我已想好。既然还要续弦,我是不是也能主动一次?”

    “所以你是认真的?”

    吕蒙浅叹一声:“这般场景,总不好说是她一个姑娘家做的吧?便是不成,我背这恶名,也好过她背。”

    孙权抓住关键点:“这般场景?所以你为何会与她闹起来?”

    吕蒙:“我……我喜欢她啊。哈哈哈哈。”

    伤药已敷好,孙权夺回绢纱,吕蒙不禁打趣:“我瞧你眼睛没有毛病啊,还戴这带子作何?”

    孙权故意学着吕蒙的神情与语调:“我……我喜欢啊。哈哈哈哈。”

    吕蒙:“……”

    另一边,练师与桫椤把步绯铃带到闺房中,关上门窗仔细询问。但小妹斜倚凭几,翘腿哼歌,甚是惬意。

    步练师将小妹的腿放好,担忧道:“你不会真看上他了?他轻薄你,你都不挣扎?按你的性子不给他几巴掌都是太阳打西边升起。”

    绯铃坐直身子,激动地说:“阿姐你知道吗?他的肩膀好有力,我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全感,而且,他腹前的八块肌肉比我在医书上看到的还要俊健!”

    练师绝望地扶额:“完了。”

    桫椤看练师的神情,大概猜到八九分,当即分析:“他被你打时不反抗,你被罚跪时帮你求情,这次又主动站出来揽罪责,嗯,挺好的一人!”

    练师顿时更绝望地长啸:“完了完了。”

    步绯铃淡定地扶起练师,认真问:“阿姐是觉得他人不行吗?”

    练师举手指在绯铃眼前,一五一十算道:“他比你大整整八岁。何况,他有过妻子。”

    步绯铃淡然道:“我知道啊。但他今日出来的那一刻,我便认定了。”

    步练师将手指转换,指出一个“二”字,绝望又不忍:“两个。他已娶过两任妻子,皆已亡故。”

    “嚯?”绯铃突然来了兴致,戏谑地一拍案:“有意思。那便看看,是他克妻命硬,还是我这贱命硬。哎你说,他一直缺钱,不会是娶妻都花光了吧?真惨啊。”

    步练师蓦地怒斥:“你?生死之事岂是玩笑!”

    绯铃嗤地一笑:“以前怎不见阿姐惜命?”

    眼见这姐妹俩要吵起来,桫椤赶忙将练师拉到一旁,嘀咕道:“我看她很认真,这种笑意,我之前从未见过。步步见过吗?”

    步练师斜眸偷偷打量绯铃,不得不叹:“没有。”

    过了会儿,步翾推开屋门,来认真地盘问绯铃:“你对他之意如何?”

    步绯铃眸珠一转,当即啼哭:“没事的阿兄,如此,我便随了他罢。”

    刹那间,流星剑出鞘,步翾踏步而出:“那我去砍了他,再与将军请罪。”

    “啊?!别别别。”步绯铃赶忙追出屋去,也不阻拦步翾,而是比他先一步找到吕蒙,见步翾提剑来至,佯作受到惊吓,扑到吕蒙怀里。

    步翾见此场景,半捂脸而转身,使劲地摇头,默然将剑收鞘,又是时,孙权不知道从哪冒出来,递给他一尺绢纱,还有两团棉花。

    “有时候,也挺管用的。”

    步翾:“……”

    步翾把棉花塞耳朵里,带着孙权走远些。他问过母亲才知道今日绯铃和吕蒙为何会闹成如此,也明白吕蒙出手的原因。

    远处驻足,步翾遥望正在和吕蒙吵吵闹闹的小妹,心里复杂至极,但真心希望吕蒙的纯厚憨善,能把小妹带回正途。

    远处的绯铃抱住吕蒙,埋在胸前死死不松手,疼得吕蒙吱哇乱叫:“碰到伤口了、真碰到了!”

    绯铃含笑道:“方才也碰到了,怎没听你叫唤?”

    “那么多人我叫唤,不丢人嘛?”

    “哈哈哈哈。”

    绯铃依依不舍地松开吕蒙,这般宽厚结实如山峰的胸膛,恍若一场梦,突如其来就送到她跟前,她若不抓住,岂非暴殄天物!

    随着吕蒙略显尴尬的两声轻咳,绯铃挑眉而问:“你不去告我状了?”

    吕蒙摇头:“你说的,防得了一次,防不了次次。我要从源头斩断。”

    绯铃诧然抬眸:“所以,你想改变我?”

    吕蒙俯身朝她靠近、贴近,却见她的眼睛又往自己胸膛偷瞄,赶忙一拍她脑袋,认真而道:“你已经有所改变了,瞧,笑起来多好看。”

    步绯铃含眸盈笑,但微微蹙眉:“你、有别的夸赞之词吗?比如,笑如巧笑倩兮?”

    吕蒙挠挠脑袋:“不懂。”

    绯铃瞬间发现情况似乎哪里不太对,便伸出手来,“来写我的名字,步绯铃。”

    吕蒙再度挠头:“不会。我不识字。”

    步绯铃:“……”

    黄昏后,吕蒙已服下两贴汤药,但绯铃还把自己锁在屋中,哭天抢地,嚎啕不绝。

    步练师和桫椤哄她在侧,但她却哭得更大声。

    “我三岁识千字!七岁览群书!十岁傲古今!他、他竟……阿姐你怎么不早说啊!年龄是事吗?有过妻子是事吗?他是个白丁才是大事!”

    桫椤眼睛一瓢,看到孙权关心地徘徊在院中,便与练师示意,又相视而点头,送练师先撤去,免得绯铃一个劲地抱着她诉苦。

    “坏阿姐!不许走!我还没哭够!”绯铃抓着练师不放,但桫椤的力道太大,绯铃完全不是对手,硬生生被她抱回榻上。

    “小步你瞧,我现在说话可流畅?再看,我来写几个字,这段时间新学的字!”桫椤含笑如花,捉起绯铃的掌心,开始一笔一划而写。

    绯铃绝望中燃起一丝希望:“你是想说,我可以像教你一样,从头再教他一遍?”

    桫椤肯定地点头:“嗯对!小步就是聪明。”

    但绯铃再度绝望地趴下:“……有时候感觉,那个谁,真的还挺不错……可恶,我怎么会夸赞那个夺姐之仇的混蛋!”

    桫椤含笑哄慰,至少她看得出来,小妹这是动了真感情,识字倒不是什么硬伤,只要肯学,迟早都能会学。

    入夜,繁星高悬,却有一间屋子灯火通明。

    绯铃认得,那是吕蒙住处。

    她轻轻穿靴挪步,探到那间屋子外,从门缝里窥见吕蒙伏在案桌上,坐姿歪七扭八,但眉目极其认真,纵是手抖得似鸡爪,也一次又一次提笔落笔,过几秒后又愁眉苦脸地摇头,然后把竹简洗干净,擦干净,继续蘸墨书写。

    见有人靠近,吕蒙手忙脚乱地把笔墨放好,“小妹?你、你怎还不睡?”

    绯铃快步移至吕蒙案前,拿起来被临摹的竹简,上写着“步绯铃”三字,那字形正大宏状,不失飘逸之感,笔锋遒劲有力,笔画间极具张力。

    最主要的是,她不认识这笔迹。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孙权写的。

    可恶!

    她又拿起吕蒙临摹的竹简,看到上面歪歪曲曲地写成了三个黑团,只能看出第一个字比二三字的笔画少些,其实,是墨水少些。勉强能瞎蒙出来是“步绯铃”。

    绯铃深呼一口气,默然坐到吕蒙身旁,“看我握笔姿势:以拇指和食指的指肚捏住笔杆。中指在食指下,搭在笔的外侧,承住手的力量。”

    “啊慢点慢点!”吕蒙赶忙打断绯铃,笨手笨脚地照着她说的去做,一时慌乱,笔在手中打了几个转,啪嗒一声,落到裤子上。

    绯铃顿了半晌,轻轻捡起笔,按住吕蒙的手,一步一步从零开始教,如何握笔、推笔、落笔,再从字的横竖撇捺结构讲,分析每一笔要如何运力。

    时过三更,吕蒙终于交出一份虽然歪歪扭扭但勉强能认出来字形的竹简,开心得蹦起来窜。

    “我会写字了?!天爷啊,这次回去一定要告诉我娘,我会写字了!”吕蒙激动地将竹简握在怀里。

    绯铃赶忙拿一片新竹简,写下四个字:吕蒙、子明。

    “你别给她看这个。来写自己的名字。”说着,绯铃不觉已微红了脸颊。

    吕蒙摇头但坚定道:“不,就是要给她看这个。不然她又要到处给我说亲事。我想好了,这两年先将此事拖着。我可以清净两年,你也可以再思考两年。”

    绯铃掀眸反问:“我为何要思考两年?”

    吕蒙轻抿嘴唇,坐回绯铃身旁,十分认真:“我配不上你。你也还小,也许不知道嫁人意味着什么。我常年征战在外,难以顾家。而且根据我之前的经验,嫁给我的女人都挺倒霉的。”

    “怕我死么?”

    吕蒙点头如捣蒜。

    绯铃噗嗤一声:“哈哈哈哈。其实如果可以,我想跟着你四处走走,看一看外面的山河。我真的很羡慕阿姐能浮海西渡,她便是敢踏出那一步,已是我望尘莫及。也许是因为我很胆小吧,我不敢乱跑,容易迷路,若有人愿意为我引路在前,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可我……你真的很好,我……”吕蒙默然垂首,对于眼前的小姑娘,若说爱意有多少,他的回答一定是‘不知道’。他想把这个小姑娘当妹妹,可却稀里糊涂和她缠绕了别关系,有时候想想,自己当真是禽兽。

    绯铃轻轻抓住吕蒙的左手,将烫伤药再给他涂抹一层:“你征战在外,若携我为军医,是否可以救下更多的儿郎?儿郎又可以护更多的女子。”

    “你……这很苦的。要嫁给我已经够苦了,你不要没苦硬吃好不好。”

    “不苦。”绯铃浅笑一声:“我知道我心理不健康,所以救人也是我的自救。就像千千万万的战士,他们自己处理伤口,若伤口恶化了,岂非要束手等待死亡?我若多救一人,也许,便多向善一分。”

    屋内烛火浅息昏暗,屋外星光浩瀚如河,吕蒙怔然凝视眼前的姑娘,不知觉地捺不住心底的悸动,应声:“好。”

    “阿蒙真好。”绯铃含笑抿唇,蜷身而靠。

    吕蒙坦然又熟练地张开双臂,把她抱入怀里,喃喃嚷嚷:“你别就是馋我的怀抱。”

    “闭嘴。”

    吕蒙唇角一钩:“嗯,对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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