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3)

    皇后还未走,又闻齐妃和奚妃将至。

    齐妃是三皇子,以及夭折了的二皇子的母亲。奚妃是四皇子的母亲,不过据说四皇子原是宫女所出,被奚妃抱养的,这是轩辕承稷曾经记忆中的一段八卦小插曲。

    齐妃高调地带来了暹罗进贡的血燕燕窝,说给承稷补身子。奚妃更是带来了半人高的稀有红珊瑚祥瑞,说给他镇一镇。

    皇后的脸色变了变,随即又恢复如常。她面带端庄的笑容,道:“陛下,奚妃倒是提醒臣妾了。今年在泰山开光了的一块黄玉双鱼玉佩。臣妾想将它给稷儿,保佑他平安长大。”

    齐妃跟奚妃的气势迅速小了下来。因为黄玉产量极少,非常珍贵。齐妃那里只有次一等的羊脂玉,黄玉还没有呢。奚妃倒是有一对黄玉手镯,因为太过珍贵,一直舍不得戴。

    永正皇帝笑着道:“稷儿,快不谢谢你母后。”那笑容是乐见其成的。

    皇后忙对躺卧榻上的轩辕承稷道:“母后心领了,稷儿好好把身子养起来,往后多来凤藻宫给母后请几个安就是了。”

    说罢,皇后便让人回凤藻宫取那枚黄玉玉佩。

    不一会儿,回凤藻宫取黄玉双鱼玉佩的宫人就带着玉来了。

    那块黄玉玉佩足足有巴掌大,成色纯正,质地细腻,泛着莹润的黄色光泽,被雕成精美的双鱼形状。

    去年冬天,永正皇帝在太上皇大病之际,取而代之,多少有些非常规途径得位之嫌。天气一回暖,永正皇帝就搞了一场声势浩荡的泰山祭祀,昭告天下,以示正统。

    这块黄玉双鱼玉佩,就是那时候开光的,一直放在皇后处。这会儿,还是首次呈现在后宫诸人眼前。

    齐妃眼睛都看直了,这么大的一块黄玉,可是无价之宝啊。

    奚妃更是看了又看,这块黄玉的成色,远远高于她的那对黄玉镯子。

    暖阁中的众宫人,也是偷偷去看那玉佩,随后便是情不自禁地惊啧。

    皇后神色大悦。

    “娘娘的这块黄玉玉佩可真是个宝物。”齐妃笑着道,“妾身听闻皇后娘娘身边的元春姑姑家里有一个弟弟,打娘胎落下,就带了一块玉。不知道是不是有这等奇事。”

    奚妃也听过凤藻宫女史贾元春的弟弟衔玉而生的传闻。黄玉虽然尊贵而难得,却非世上仅有,若论稀有,母胎里带出来的玉,才是这世间的唯一。奚妃笑着看皇后如何应对。

    皇后并没有去接齐妃的话,而是转向贾元春,柔声问:“元春,可有此事?本宫怎么没听你提过?”

    贾元春恭敬而沉稳地道:“皇后娘娘,确有此事。”

    哦呦~轩辕承稷这下实锤自己穿越的是红楼梦世界了。贾元春、忠顺王、太上皇、太监夏守忠这些人物,不是巧合,他们就是红楼梦原著中的人物。

    奚妃将自己高高挂起,悠哉悠哉地等着看好戏。黄玉比红珊瑚稀罕,人家娘胎里带出来的玉不是更稀奇?

    齐妃脸上的得意之色都藏不住了。眼下让皇后下不来台的,是她自己的女官呐。

    贾元春又道:“不过,奴婢的弟弟生而带来的,只是平平无奇的玉石,小小的一枚。奴婢觉得此乃不值得一提之事,娘娘统领后宫日理万机,奴婢便没有将此事来叨扰娘娘。”

    贾元春语音一落,皇后极度舒坦。

    贾元春此话旨在说明,她弟弟的玉佩很普通,她并没有到处说,皇后便不知道。齐妃把这件小事拿出来说,一是她闲,二是她爱打听人的小道消息。

    轩辕承稷觉得贾元春的这个回复真是妙啊,把皇后的勤勉跟齐妃的八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下回去后不得升职加薪啊。

    齐妃听完脸色都变了,又被贾元春怼得没话说,在一旁尴尬地笑了笑,道:“我也是听人说的。”

    永正皇帝嫌弃地瞟了齐妃一眼,才注意到她今儿穿了一身嫩绿色的银鼠领小袄,鞋上还绣了水红色的芍药。如今三皇子都长大成人了,再过两年,皇孙都要抱上了。永正皇帝更觉齐妃的这身打扮没眼看。

    奚妃见齐妃搬了石头把自己的脚砸了,忙跟她撇清关系,道:“臣妾要不是今儿听元春姑姑亲口说,哪里会信旁的闲话。”爱听闲言碎语的是齐妃,不是她奚妃。

    齐妃的脸上更挂不住了,在心里直叨奚妃见风倒。

    皇后笑着说:“相闻汉武帝的钩弋夫人,生来一只手是握拳的,只有武帝能将她的手展开,后来发现,她手里原来握着块玉钩,因此,武帝亲封她为“钩弋夫人”。衔玉而生哪里不是一件奇事,是元春为人谦逊不愿意提罢了。”

    永正皇帝原来潜邸时,倒是听人说过,荣国府家的一个小公子,生下来就衔着块玉。他当时只当时笑谈,觉得四王八公那些旧功勋旁的本事没有,就会往脸上贴金。没想到,竟是面前这位宫女的弟弟。衔玉而生,说是祥瑞也不为过。皇后此时拿钩弋夫人说事,是让收了贾元春?旧功勋家的女儿,太上皇的旧人。永正皇帝还没拿定主意,是否要对太上皇的势力做出一些让步。但见贾元春着一身素雅的青色女官服,让他被齐妃那身嫩绿刺到了的眼睛极为舒适。

    永正皇帝问贾元春:“你如今任什么职?”

    贾元春道:“回禀陛下,奴婢目前任女史。”

    皇后笑着道:“陛下,元春很称职,后宫中的典章、文书、核计,她都做得游刃有余。”

    永正皇帝道:“那是该升一升,皇后你拿主意。”

    皇后应下了,但并未当下就定贾元春的职位。

    贾元春谢恩。

    待众人都走后,永正皇帝让人给轩辕承稷传了早膳。宫人通报,有军机大臣晋见。永正皇帝便让其去御书房等候,跟轩辕承稷温声道了几句,便离了暖阁。

    因养病不能出门,这个世界也没有手机可以刷,轩辕承稷吃了早饭后,百般无聊,便来瞅瞅刚刚得的探病礼物。

    皇后送的千年野山参已经剁了一个角,拿去煲汤了。齐妃带来的血燕燕窝跟奚妃的红珊瑚,轩辕承稷有些欣赏不来。在理科生眼里,那不过是血燕用唾液筑的巢,以及珊瑚虫累积的代谢产物。古代人偏生就宝贝这些。

    不过,说起宝贝,轩辕承稷拿出皇后后来补送的那枚黄玉玉佩,看了又看,觉得不过是一块富含钙、镁的硅酸盐结晶。不过雕出来的两条小鱼,胖乎乎的,倒是很可爱。至于被奉为尊贵的成色,不过是因金属离子含量和结构的不同,导致折光度和反光度的不同罢了。

    轩辕承稷又想起贾元春说贾宝玉自带的那块玉比较小,可能还真是事实,小婴儿含着出生的玉,能有多大。想想这个世界还是很有意思的,原著中那么多的匪夷所思,竟都是身边活灵活现的真人真事了。

    轩辕承稷想去暖阁外看看。走到门口,守着的宫人忙将他送了进来,说他们担待不起。

    在暖阁又待了几天,轩辕承稷的余热退尽。华院判来看他,说脚上的伤也已经痊愈。

    其实轩辕承稷恢复意识的时候,脚上的伤已经不疼了。如今除去巴在脚趾头上的黑乎乎的药膏,瞬间觉得整个人都松快了不少。

    伤的那只脚趾头上只留下了两道浅浅的印迹,在指甲的下方,就像被订书机订了一下,留下了两道小印距离一指宽,不注意看已经根本看不出了。

    如今轩辕承稷住的章政殿,是永正皇帝的寝宫,里三层外三层都是侍卫。且轩辕承稷身边的人也换了个遍。章政殿里还养了猫。是不可能有鼠出没了,可以安心住下。

    又过了一日,永正皇帝下了朝就来暖阁看他,道:“稷儿,你看是谁来了?”

    跟着永正皇帝进来的是一位生得方面阔口、丰神俊逸的中年男人,身上穿着四爪蟒纹朝服。

    “十三叔!”

    轩辕承稷的记忆中有此人,那便是为他四处寻药的忠顺王,永正皇帝的十三弟。

    “稷儿,你十三叔从平安州一回来就来看你。你的这条命是你十三叔捡回来的,以后就不要喊叔父了,直接喊父亲好了。”永正皇帝笑着道。

    忠顺王拱手,谦逊地道:“陛下说笑,微臣不过尽的绵薄之力,不敢居功。五皇子能痊愈,全是陛下福泽深厚。”

    永正皇帝笑道:“老十三,你跟朕还生分什么?”

    忠顺王依旧礼数周全。

    永正皇帝道:“稷儿在章政殿都要关不住了,不然去你府里住一阵,散散心也好。”

    忠顺王忙道:“微臣一定照顾好五皇子。”

    永正皇帝又笑着道:“稷儿,好生听你皇叔父的话。”

    轩辕承稷可乐坏了,能出宫去玩,意味着可以打卡红楼梦全息景区啦。

    荣国府,宁国府门口的石狮子们,我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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