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等,啊,老子的裤头,别扒拉,别……”
人堆里三个大汉被按在最中间,疯狂反抗,但无济于事。围住他们的人太多了,马市又多壮汉,一个不行,就五个,五个不行,还有十个。
大家手脚并用,给这大言不惭的三人按得严严实实,一个个甚至生怕自己没有证据领不到钱,扒衣服的扒衣服,没衣服了就扯头发,听到南风的喝声,更是铆足了劲揍人。
南风坐在一旁的茶桌上,听着哀嚎声,更是笑得拍手拍桌,尽显纨绔本性。
另一边,这么多人都暴动,巡逻的侍卫闻讯赶了过来。他们本来是要阻拦打架人群的,在见到翘着腿坐在茶铺子喝茶的南风等人,牙齿突然就疼了疼,但还是老老实实转了个方向过来。
侍卫长恭敬询问:“乡君,请问出了何事?”
是的,南风还是乡君,虽然这个乡君是花钱买的,不领俸禄,还要上贡,但也还是很好用。
她坐在位置上,静静喝着茶水,喝完,落杯反问:“杨庆,应苍城城规,调戏女子,应当如何?”
杨庆下意识:“情节轻者,杖二十,罚苦役一月,或缴二十银钱除役。”
南风恶狠狠:“调戏乡君呢?”
杨庆一肃:“当斩。”
南风的气瞬间消散,理了理嗓子,低声:“不急,你先把人抓回去吧,这几个人有问题,一直挑阿兄和新皇的关系。”
杨庆脸色越发严肃,持剑抱手:“属下明白了。”
南风满意点头,抢过一旁陈萱的手中的扇子,拎着一袋碎银子,轻哼:“对了,回去记得让我兄长报销,刚才指使那些人抓人,花了我三十七两,给他打九点九折,记得还我三十六两。”
杨庆见怪不怪了,恭敬道:“属下知道。”
南风摆手:“行了,把人抓回去吧,就这么带回去,不要脸的人就别要脸了。”
杨庆回头看了眼,见那三人鼻青脸肿的赤裸模样,发自内心的嫌弃。
实在太有碍观瞻了。
南风觉得好笑,又掏出五粒碎银子过去:“回去之后买点酒消消毒。”
杨庆推辞。
南风斜眼:“怎么,看不上这点钱?”
他只得接了过去,面上为难,心里还是开心的。
五两银子,拿出二两买酒犒劳底下兄弟,还有三两,相当于一月半俸禄了。
杨庆恭敬退下,和兄弟伙过去把三个碍眼的家伙拉着走,不过还是给几人胯/间围了一下,实在太伤眼了。
见人带走了,南风起身,冲着小伙伴点头:“我们也走吧,看看有没有什么好东西。”
大家没有意见,勾肩搭背,继续朝着马市走去。
马市人来人往,走几步就能见到一两个胡人,他们大多成群,带着大量的马匹骆驼,又拖着大批香料皮毛,在马市格外受欢迎。
除了大商队,大部分外商并不会太深入中原,只要价格合适,换到需要的东西,就会返程回去,所以除去特别贪心的人,马市成交率还是挺高的。
马匹、香料、毛皮、毛毡……
南风没什么兴趣。
陈萱和陶卿几个倒是很有兴致,虽然说现在天热,但一到冬日,应苍城雪日连连,西域的毛毡皮毛很是抗寒,用来给家里孩子裹着很合适了。
“哎,那个是红貂皮吧?看着成色很好啊,走,我们去看看。”
陶卿最喜欢打扮,对各种料子首饰皮毛如数家珍,眼睛也最利,一眼就从大批皮毛中看到一抹与众不同的红,拉着南风和陈萱走了过去。
这边的商队也挺大的,来往问价的人不少,领头的胡人蓄着大胡子,绷着脸,只一双绿眼睛格外漂亮,他坐在凳子上,左腿用白布层层包裹,看着伤得不清。
陶卿兴冲冲凑上来,指着那边那边堆在木板上的红貂皮:“老板,这个多少钱?”
因着伤了腿,商人明显没什么精神,来来往往不少人问价,他都不太热情,听到陶卿的声音,胡商抬起头,目光落在侧着脸不太感兴趣的南风脸上,揉了揉绿眼睛,下意识擦了擦脸,又摸到那毛茸茸的大胡子,他按耐住心情,压着声。
“你们要的话,算你们二百两一张。”
陶卿差点被噎到,大声:“二百两?你怎么不去抢啊,这貂皮顶多做个披肩毛鞋,寻常也不过七八十两。”
胡人老板:“你都说寻常了,你看我这是寻常货色吗?还是红貂皮,寻常也要一百两,我这成色顶顶好,怎么不值这个价?要不是看在这小姐的份上,我都不单卖。”
他要是愿意单卖,这些东西也不会堆积这么久都一样没卖出去了。
陶卿干瞪眼。
南风走上前来,伸手摸了摸那一大批的皮毛,不管是成色还是剪裁,全都是上等货色,要价不便宜,也不算黑。
但是在这里,应该没几个人吃得下这么多。
南风问:“你这个价,一般人可要不起,你想要高价,就该去安南,或者都城。”
“要不是伤了腿,不能跑了,我早就去了。”大胡子商人闷气,他手下虽然还有人,但是这么大批货,他不跟着根本不放心,只能在这里试试。想着,他又道,“我们已经在在这里好几日了,再不行,过两日我就去开东郡了。”
南风挑眉:“开东郡?恕我直言,你就是把周边四郡都走遍了,也难拿到你想要的价格,各衣料商家都有自己的货源,你这么大批货,没谁愿意冒险。”
尤其是这大胡子这腿,明摆着没得选,哪家都得压压价。
大胡子憋气:“那我就养好了再去都城。”
南风又笑:“养好?那至少也得一个月吧?到时候各家该买的也买了,你这货就更不好弄了。”
至于积压一年,那可就太不划算了。
吃穿用度,还要担心东西损坏被偷,又耽搁一年的进度。
大胡子深深地看了南风一眼,感叹:“你和我想的一点也不一样,我以为你,应该,就这么小小一点,应该像个小兔崽子。”
他用手比了比,就到他腰的位置。
南风挑眉:“你认识我?”
大胡子摇头:“不认识,但我见过你娘。”
南风眼睛微眯:“什么时候?”
大胡子见她警惕,也不介意,只是有些感叹,还有庆幸:“七八年前了,在阿莫陀,你脑袋上的玛瑙就是我送给她的,你身体不好,我以为你应该小小的,和我家玛索一样。”
南风呵呵冷笑:“以为编这些我就信了?别想套近乎。”
身子不好?她南风从小就厉害得能扑虎。
谈生意就谈生意,扯她娘来当噱头,原本还有些意动的她瞬间就没了想法,转过身就要离开。
大胡子商人哎了一声,连忙:“我没骗你,南黎,你娘是南黎吧?她当时去阿莫陀是为了找一种像龙的草,我找到了。”
南风停下步子,转身,认认真真打量这这个据说认识她娘的胡人,问:“你叫什么?”
大胡子:“玛卡,我叫玛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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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子商人叫玛卡,是从漠北最北的阿曼陀过来的商人。
据他所说,他们那边不分四季,只分旱季雨季,旱季时候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沙漠,平日他们都住几十米深的湖洞里,待到雨季来临,荒漠成了汪洋,他们又一路迁移,朝着高处搬家,在雨树长成之后,住到树里面。
听起来很是浪漫,但太难了。
玛卡的女儿玛索就是因为意外摔下湖洞,受了伤,一直病殃殃的,五年前去世。他的妻子也在雨季被季鸟抓走,尸骨无存。
在她们去世后,他搬离了阿曼陀,去往南边一些的阿曼利,开始了游商的路,短短几年,从一个打杂的,到现在大商队的队长。
“那年南黎旱季过来,问我们找一种龙化成的草,我们都没听过,找了很久都没找到,她就走了。直到那年雨季,我的玛索没了,我将她藏如湖洞,见到了雨神。它受伤了,很快死了,泡在湖里,就一天时间,尸骨长满了胡草,我知道,那应该就是你娘找的药了……”
雨神是他们那边的蛇,有角有爪,只在雨季出现,夏季从未见过,但是那年就那么巧地出现了。
它死后不到一个时辰,尸骨便被各种游鱼猎光,唯独心脏完好无损,就在一日内长出胡草,一点点缠满了蛇身,宛如草龙。初初捞起来时候十来米长,放着放着,水分消散,尸骨消化,就变成了半臂长的草龙。
黑色丝草绕着其中的蛇骨,蛇角,蛇爪,一应俱全,就像是那话本中的龙一般,周身散着些腥味,还有一股很奇妙的药香。
南风只是靠近嗅了嗅,边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清醒感,这草便不是天问草,也是难得的好药。她看着满脸胡子,看不清长相的玛卡,心情有些复杂。
“你就这么给我了?”
玛卡点了点头:“报酬当初南黎已经给我了。”
若不是她,他的玛索连那一年都撑不过。
南风拿着盒子,有些烫手,思索片刻,道:“这东西,我就厚颜收下,具体的,我娘过些日子就回来了,不如你等她回来再谈?”
出乎意外的,玛卡摇了摇头,笑得苦涩:“我没脸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