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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命谁爱活啊

    我最后一次见过她是在梦里。并不是什么离奇的梦,很普通的暖阳春草,毫不意外的,她牵着我的手在笑。我惊醒的时候径直坐了起来,很冷,心跳的很快。

    鼻尖酸麻。我听见电子时钟十二点的准时报时。从现在起算的话,她离开我沈晚离将近三天整,而我呢,离开她的怀抱已经七十二小时多,陌生的空气,陌生的城市,一切都模糊而陌生了起来。

    静了五分多钟,满脑子都只有一个念头:我该向她说我好想你的。

    可我见不到她了,我见不到她了。

    十二点是夜生活时间。我听着楼下吵闹烧烤摊,就着一双冷拖套上外衣就下了楼,周边满是烤摊炭味,凉爽又偏冷的空气将双手逼入衣袋。动作慢了,我刚站定就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扑面而来的就是冷风,栽在低领衣口,细细吻着人的耳根。冷的让我怀疑我是一步踏进了南北极,但此刻聒噪的各式声音响在这里,让人产生了迷失感,让我觉得不真实。

    我此刻只能依靠美食来暖和胃,进门要了两条烤茄子,坐在一旁老大爷似的插兜抖腿来驱寒,听着收盘收签的碰撞声,人与人说话的语调近在眼前又似远在天边。

    熟悉的方言能让人放下身心,尘埃在黑夜中飞舞乱窜。我望着夜色正浓,感觉自己也变成了尘埃,周围一切吵闹是真实的,却又陌生至极。

    刚坐着,屁股冷。一口热气也不想白给出去,狠狠的憋了一口,再叹气出来。上菜时那人问我怎么不多穿点。我说不出来什么,笑了笑,右手急急摸上筷子。

    吃到一半,多了杯热水滚烫水汽在空中翻着,下意识又想冲人笑一笑,扭过头只有一片空气在嘈杂,于是我扭回头。

    末了暖暖和和去结账。再回到糟乱的住处,一切都是她曾来过的模样。

    她随手一放如今都是我无胆去挪的阵法。

    没有开灯,我带着外界浓重的寒气摸上半只口红,一只手去摸盖子,再颤颤巍巍对到一起,咔哒一声,合上了。

    这一刻我真实地感觉到了有什么东西真的走了,且不会回来了,真的终止了……

    我站起来,朝脸上一模,摸到一把湿意。

    今晚无论如何也是睡不着了。

    我想我是挺对不起她的。自那以后我的魂也都在了那火光之中,随她一并炸死掉了,平时心里不想什么事,各种心思就往“死” “生”之类的字眼上飘,甚至有点迷信,乐意信鬼神。但是很可惜这一切都不存在。平日出门,站在光下只觉肮脏和累,回过身来却看见自己的影子破破碎碎残缺到不成人型,中间的罅隙穿透着太阳,光斑错乱,抬头看见树荫,脑里连皮带肉的疼。

    直至有一次突发性昏厥,朋友们七手八脚把我送进了医院。

    120救护车来时我就觉得好刺耳,抬上担架,车内的灯太亮了,我并不是昏过去了,因为我当时隐约还察觉到周四周的动静。我想我只是太累了,所以试图告诉人家,我死了,你不要折磨下去了。

    但朋友,哥几个格外固执,我才在病房睁眼呢,他们要账似的,脸一起凑了上来,像是排演什么节目,一人一句“接下去你不能待在这里了”,“你几天没喝水的事,你也是做的出来。”老陈最生气,他是最早认识我的,一步步看着对方打拼呢。他问我是不是想死。

    我说,是的。

    老陈被一伙人架出去了,最终留下几个人面面相觑。

    我终而又于心不忍,愧疚了,死盯着头顶的大袋葡萄糖说,死不了,放心。

    谁都没有说话,我听见窗外的声音了,天黑了,下起了雨。夜雨都是格外温柔的,连带着眼眶也软下来,湿润了下来。一堆大老爷们儿夹着我一个女人哭的稀里哗啦,他们让我别再这样了。

    我哪里值得这样去哭一场呢?都是扛刀扛子弹的人,他们不止哭给我,也哭给了远在墓前的她,哭给了今晚最轻柔的夜雨。我又像是母爱泛滥,挨个去拍他们窝在床上的后脑勺,哭完口后谁也不敢抬头,只有雨,一直有在哭。  上司很和气,出院之后,他叫我暂时调整,不要再出警。

    我也就闲了下来,心平气和的去想那些有关于活着的问题。活着是注定要死的,那时候又是否会注定重活过来?幼稚如顽童的想法。

    还是会想起那一个真实活过的人每日会面对的温柔如夜雨的双眼。

    我知道我不该去想的,去想这些只会让自己更加糟糕,可就是控制不住,自虐一般去拼命记住这些,并不出于什么特别的目的,只是久而久之成了一种嗜好而已。

    带着这一项嗜好。他们一群人将我赶出了这个有她的城市,因为我休假之后没别的事,天□□墓地跑。

    到了隔壁城,晚上还接到到上司她的电话,她在那端嘘寒问暖。这多不好意思啊。末了,她一顿,她说,“我们局啊,本来姑娘就不多。”

    “我一个你一个,加上他还有个文职,我们都要好好的。”

    我静了静,说好,电话挂掉时,她那一句“都要好好的”依旧在我耳边萦绕,似有魔力,让人心安。如果他提早说这句话,那是不是就不会伤亡了呢?很遗憾并不会,我走到床边扑也似的栽下去。

    但是信念总是要有的,就跟每一天晚上我都会发誓明天又好好生活一样,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但叫我去喂马劈柴,周游世界,我大抵是做不到的。

    这是拿枪的手,我在光下细细的看着这双手,没有多纤细,粗糙着起了茧,的每一道伤疤都有各自的故事,当然有他的故事在里面。那条很长很长的疤横在手心,像是一条白蛇。已经年岁久远,眼下的我已经脱离了那个憨傻的自己,至少不会再傻到去徒手挡刀了。

    我将手心捏了捏,握拳又松。虎口那层茧是握枪握出来的。疤,并不值得我炫耀。这是父亲临终前告诉我的。

    说到父亲就是标要提起那个警号。警号在我肩上不仅是串数字,它更像是一个见证者,类似于亲人的存在。警号看着我爷爷倒下,又看着我爸爸跌倒下去,如今又看着这一切……

    好了,我闭上眼,收拾了思绪。心想我是来散心的,不能一味的纠结在那里面。

    现在的旅行光打卡景点是不足的。一个城市有很多标志性代表,但大部分为白天和夜间,白日是工作时间,夜里才是生活时间。

    要融入一座城,就一定要学会欣赏他的夜晚。我试图欣赏这个夜晚,它人多拥挤,狂欢却共享着孤单,醉在酒水里,渐渐从喧闹中脱离出来,醉眼朦胧,看着这失望的人群,起身离开。

    有人在门外捡尸,我的左肩被人拍了一下,我很清楚发生了什么,没回头,说了一句我是警察。

    走了几步,本以为不会再犯,他们却不识好歹。我怒了,毫无由头就发怒。抬腿就是结结实实抽去,那人脸上思绪乱了,只记得当时特生气,像是平日训下属那样,问为什么要做这种事,边问边拎起衣服,也顺带看见了他脸。

    他可能头一次遇见这种似的惊恐,又挣扎不出来,像是犯错的孩子,满脸惶恐。

    最恼火的是,居然有人上来劝架,被误会成了情侣。我鄙夷他从头到脚,从样貌到身形,我让他滚远点,总是没忍住,抽了一巴掌送给他,借着他的鼻尖,很大声地说,不许再做这样的事了。

    他点头,狂点,最后跑了。

    我慢慢朝前踱步,走到一架桥上,这是主桥,下面流的便是这土地,淌了千万年的血。

    在夜间深的叫人辨不清,但他一定是数千年如一日,丝毫不松着流的。我在桥上心绪杂乱 ,他在桥下暗潮汹涌,谁也不配合谁。

    我听了一会儿车流声。无数道夜间匆忙的灯从身后经过,出乎意料的脑里什么也没想。一个电话插进来,盯着屏幕亮光,好一会儿我才接通,边听边走。

    朋友在那段絮絮叨叨很久,沉默了十几秒,我以为挂断,举起的士,便听见她柔和的嗓音,在今晚的夜里小心翼翼的问“你还好吗?”我盯着红键发呆,她急了,提高了音调,又重复一遍。

    “你还好吗!”

    “沈晚离,你人呢!!”她又唤了一遍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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