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珠像是被叶长明吓到了一样,忽然从叶长明怀里弹射出去,几步蹿进了寝室。
叶长明不好再追,走出竹屋来。
“余姑娘自己一个人去林子里,这时节野兽虽少,恶人却多。”
叶长明放心不下,出门四下张望。
这竹屋一旁是做饭的棚子,一旁是堆放杂物的屋子,这个屋子后,好像还有一个牛棚?又或者是马棚?
棚子里面没有牲畜,所以他分不清,索性不再想。
他绕着竹屋转了转,发现竹屋的背后的东边,有一条小路,延伸至竹林深处。
又想起刚才余然好像是往那个方向去了。
叶长明忍不住顺着小路走了两步,还没等走进竹林深处,遥遥望去,有一个高挑的背着筐的身影出现。
那人先喊了出来:“长明哥!你怎么出来了?我捡了一点柴,还顺便打了一只兔子!”
余然小跑着来到竹屋空地。
叶长明接过余然手里拿着的死兔子:“余小姐还会猎这些野物?”
“嗯,有时候嘴馋了我就去林子里打打野物,开开荤。”余然笑着,把一筐柴放到竹屋东侧棚子下。
叶长明看了看手里的野兔:“余小姐,你没带弓箭,怎么猎得这兔子的?”
“额……”
余然正弯着腰挑拣细柴火,用作今天的饭和茶。
听到这话,她手一顿,随即淡淡一笑:“以前家父家母请了练武师傅,教过我几招,用飞刀来防身,这兔子是用刀子猎的。”
“刀子?”
余然回过头,天真地笑着:“嗯,不过今天也是碰运气了,这兔子瘸腿了,让我一下就丢中了,嘿嘿,怎么啦?”
叶长明摇摇头:“没什么,只是没想到,余小姐居然文武双全,实乃豪杰。”
“哪里哪里,皮毛功夫,对了长明哥,全是托你的福,今天猎了这兔子,你今晚一定得留在这吃顿饭啊!”
“不用了……”
——————
残阳欲颓,黄色的夕光普照大地,竹屋回廊下挂着的风铃泛着金光。
余然在棚子下忙忙碌碌,又是烧水煮粥,又是炖土豆。
叶长明正在门前架着火烤兔肉。
炊烟袅袅,不一会,饭香味就弥漫起来,几道菜就被端上桌。
一道土豆炖白菜,有一点猪肉丁在里面,一道腌酱菜,一道盐煮豆子,一道腊肉片,一道烤兔肉。
全冒着腾腾的热气,香味扑鼻。
主食是今天申氏送的窝窝头,还有一碗粟米粥。
这算是相当丰盛的一顿,尤其是没过年没过节的,对于不是丰年的乡下人来说,这顿说是小宴也不为过。
余然殷勤地笑着,拿了一把椅子:“长明哥,你坐,你坐。”
叶长明看着这一桌菜,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余小姐,我也没帮什么大忙,不用这么客气吧。”
余然坐到桌子对面:“哪里的话,我还得靠长明哥帮一个大忙呢!”
叶长明愣住了,他还是第一次看见余然这个样子,笑脸可爱,很明媚。
“什么忙?余小姐但说无妨。”
“其实也不算大事,就是,你平常在村子里,能不能多多帮我留意着,有没有哪里能让我做工。我认字能教书,猎野物也还行。”
“确实不算大事,这种小事直说就好,我顺手就帮你打听了。”
“好,那就谢谢长明哥了。”
余然收了殷勤的笑,点点头。
两人开始夹菜吃饭。
期间两人随口闲聊。
“余小姐,你自己住在这,野兽且不说,山匪总是有的吧?总归不算安全。”
余然咬了口窝窝头,摆摆手:“山匪嘛…也还好,这里人迹罕至,又靠着密林,一般人惧怕野兽,不敢来的。”
“这样啊,但余小姐还是得多加小心,还是养条护家犬为好。”
“嗯,你放心,我学了这防身的功夫,也是有用的。”
余然看叶长明没怎么动筷,就搓搓手开始手撕烤兔肉,这兔肉上刷了一层蜜,肉质鲜嫩,一撕开流出了汁水,肉香味混着孜然味散发出来。
余然用手拽下一只兔腿,塞了一口兔肉放到嘴里。
又把另一只腿撕下来,放到叶长明的粟米饭上。
“咱俩一人一个。可惜我也没有酒能招待招待你,长明哥不嫌弃就凑合吃吧。”
“怎么会。”叶长明终于放下不适,开始吃起来。
不一会,叶长明像是想到了什么:
“对了,余小姐,不知道你会不会针织女红?我突然想起来,县里有一户姓史的,每每逢年过节都来村子里找人,给人分发各色各样的布料,按照他给的样子刺绣,绣好了再发工钱。听说工钱不少呢。”
余然听完摇摇头:“刺绣……我还真不会。”
叶长明却了然一笑:
“余小姐不必谦虚。这刺绣的活也是分三六九等的,领的布料好,绣的就得好,领的布料差,绣工就差点,村里的妇人姑娘们都是看着自己的绣工领的。像余小姐这种京城的大家闺秀,绣工能差到哪里去。再不济你先领个最次的布料绣绣看。”
余然无奈:“不是我谦虚,我是真的不会。”
“这…”
“我,我学艺不精,自小不受驯养,父母又溺爱,就放弃了女红。除此之外,还麻烦长明哥帮我留意着点,其他的活计。”
——————
是夜,月色朦胧,春寒幽幽。
已经到了三更,余然还没睡,裹着狐皮大氅,在竹屋二楼的露台上坐着。
银珠在她怀里蹭来蹭去就是不肯睡。
余然看着竹林深处,黑压压一片,似是深不见底,耳边传来隐隐的狼嚎声。
她今天要去解决一件早就想干的麻烦事。
她从袖子里掏出一只骨哨,用力一吹。
倏忽,皎洁月光下的夜空中,一直黑影从天而降,一只毛色近乎纯黑的鹰盘旋而下,直落在余然小臂上。
银珠被吓得猛地一跳,窜进了屋子。
“嚣。”余然唤了一句。
“带路。”
嚣扑腾着翅膀,飞向低处。
余然裹紧了大氅,单手撑着露台翻身一跃,轻盈地落在地上。
嚣落在她肩上。
余然从一楼桌子上拿了一把弓,背了一篓羽箭。又把停鹰用的护肩和臂缚带上。
她又把手指圈起来吹口哨,一匹白色的,皮毛油亮的骏马,从竹屋西边隐蔽的马棚里奔驰而来。
余然跨马而上,抖了抖大氅,嚣已经迫不及待了,从她肩头飞往前方带路。
她今晚要猎狼。
———
清晨,晨光熹微,今天是个晴天,阳光很好,几乎没有云彩。
余然从林子深处骑马出来,满手血污,马背上挂着好几只死掉的野兔,和好几张带着血污的狼皮。
嚣在前方盘旋几下,飞向高空,飞进了竹屋二楼。
前面就是竹屋了,从后面山上流下来的溪水到这里变得很浅很浅了。
余然翻身下马,在溪边洗了洗手,抹了把脸。
她用手帕包着的满是血污的头狼的牙,现在把狼牙和手帕都在溪水里洗干净。
那匹高大的白马在一旁低头饮溪水。
洗完后,她起身,看见清澈的溪水里倒映着自己的脸。手里的狼牙还有散不尽的腥味。
住在这里一年多,出于往前狩猎的习惯,也是出于对竹屋领地图的肃清。
余然先后和这片林子深处盘踞的狼群对战了几场。
昨夜她夜袭,总算彻底把狼群驱赶到了林子更深处,且猎杀了头狼。
她把狼牙塞进自己腰间。
这是猎人的荣耀。
不知为何,余然想起来另一头小狼。
叶长明。
余然忽然笑了笑,因为她想起,叶长明让她小心山匪恶人。
山匪那点功夫,估计连十七岁的她都打不过。
来这里一年,所有人都畏惧竹屋背后这满是凶兽的深林,没人敢靠近过。
前不久却倒有一个色胆包天的人,摸了上来。
那是腊月二十的时候,夜里下起了小雨。
余然记得那人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倒是干净文雅,不像是普通庄稼汉子。
可嘴脸却丑陋不堪,满嘴污言秽语地就想踹门闯入。
说着什么“自己住在这,谁知道是不是良民,一个小娘们,说不定是做暗门子生意的,今天老子就来照顾照顾你的生意。”
门被踹的哐哐响。
余然在二楼连廊上居高临下看着他,手里拿着团扇,轻轻扇着风。
那人抬头看,看见余然后,淫恶的表情更是明显:
“还真有点姿色,我今天就来看看你跟满寡妇谁够味!滚下来,给你大爷开门,做生意了!”
“……”余然不语,眉心微皱。
手臂一甩,眨眼间,手里的团扇已经扎进那男人脚边的竹梯上。
那男人被吓一跳,瞪着眼看着那团扇,“怎么,怎么插进地里了。”
余然心烦,拿起颈间骨哨一吹,嚣立马从二楼飞出,飞速掠过那男人头顶,利爪将他头皮挠破,还带下来一撮头发。
“啊——————”
那男人疼的嚎叫,立马捂着头往山下跑。
余然手撑着栏杆:“再来烦你姑奶奶,就把你挖心刨肝,看看是不是黑了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