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周六晚上的聚餐选在澳市一家新开的火锅店。F7难得凑齐,加上各自的家属——如果算上迟野的话,一共九个人。

    最大的包厢里,热气腾腾的火锅咕嘟咕嘟地冒着泡,红油和清汤各占一边,香气弥漫了整个房间。

    迟尽欢被林惊辞抱着坐在他腿上——这个姿势一开始她坚决反对,但林惊辞说“你坐椅子上够不到锅”,她就妥协了。

    现在她后悔了。

    因为所有人的目光都似有若无地往她这边瞟,尤其是迟野,眼神像刀子一样,一下一下地剜着林惊辞。

    “欢欢,”苏柠涮了片毛肚,“你这样不累吗?让你男朋友给你拿把椅子?”

    “不用,”林惊辞替她回答,“她不累。”

    迟尽欢瞪他,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声音说:“我累!”

    “那你下来,”林惊辞凑到她耳边,“下去就别想再上来了。”

    “……”迟尽欢不说话了,认命地继续坐在他腿上。

    林惊辞把脸从她背后埋在她颈窝里,呼吸喷在她皮肤上,痒痒的。她缩了缩脖子:“你别这样,好痒。”

    “就痒你。”林惊辞声音闷闷的,带着笑意。

    对面,温眠和江冰清交换了一个“没眼看”的眼神。

    “眠眠姐,”江冰清忽然开口,眼睛盯着温眠,“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什么时候把我三哥拿下的?”

    正在给温眠涮牛肉的江淮手一顿,筷子上的肉掉进了锅里。他面不改色地重新夹起来,放进温眠碗里。

    温眠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

    她低头吃牛肉,含糊不清地说:“不知道,反正是他自己凑过来的。”

    “哦~”江冰清拉长声音,“三哥主动的?可以啊,平时看着高冷,行动力这么强?”

    江淮推了推眼镜,淡定地喝了口茶:“吃饭。”

    “说说嘛,”苏柠也加入八卦,“江淮哥,你怎么追的眠眠?教教我们惊辞,他追欢欢追了八年才追上,效率太低了。”

    林惊辞:“……”

    迟尽欢憋着笑,肩膀微微抖动。

    林惊辞捏了捏她的腰:“笑什么?”

    “笑你笨,”迟尽欢小声说,“八年,猪都学会上树了,你才学会拱白菜。”

    “那你是什么?会爬树的猪拱到的白菜?”

    “你才是猪!”

    “我是猪,”林惊辞承认得很爽快,“你是白菜。”

    迟尽欢说不过他,气得往后一靠,整个人靠在他怀里。林惊辞顺势搂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肩上。

    对面,迟野的眼神更冷了。

    “迟野哥,”林惊禾看不下去了,“你别瞪了,再瞪我弟弟都要被你瞪出窟窿了。”

    “我瞪他怎么了?”迟野冷哼,“我家小白菜被猪拱了,我还不能瞪几眼?”

    “能能能,”林惊禾投降,“你随便瞪。不过说真的,欢欢开心不就行了?你看她笑得多甜。”

    迟野看向妹妹。迟尽欢确实在笑,眼睛弯弯的,嘴角上扬,整个人靠在林惊辞怀里,像只餍足的小猫。

    他叹了口气,心里的不爽散了大半。

    算了。

    妹妹开心最重要。

    “林惊辞,”他开口,声音严肃,“对我妹妹好点,听见没?”

    林惊辞抬起头,眼神认真:“听见了。我会对她好,比对我自己还好。”

    “最好是。”迟野又瞪了他一眼,但眼神里的杀气已经没了。

    气氛重新活跃起来。大家涮火锅,聊天,说笑。迟尽欢坐在林惊辞腿上,被他喂了一片又一片肉,一杯又一杯饮料。

    “我自己能吃,”她抗议。

    “我喂的更好吃。”林惊辞理直气壮。

    “自恋。”

    “只对你。”

    迟尽欢不说话了。她张嘴,吃掉他递过来的虾滑,鲜美的味道在嘴里化开,一直甜到心里。

    “欢欢,”江冰清忽然说,“你脖子上……是什么?”

    迟尽欢一愣,下意识摸脖子:“什么?”

    “红红的,”江冰清眨眨眼,“蚊子咬的?”

    迟尽欢还没反应过来,林惊辞已经替她拉高了衣领:“嗯,蚊子咬的。”

    “冬天还有蚊子?”苏柠挑眉。

    “我家有,”林惊辞面不改色,“挺大一只,专门咬她。”

    迟尽欢终于反应过来那是什么了——是昨晚她亲他时,他太激动,在她脖子上留下的痕迹。

    她的脸“腾”地烧起来,整个人缩进林惊辞怀里,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林惊辞!”她咬牙切齿。

    “在呢,”林惊辞笑着搂紧她,“蚊子在这儿,随时准备再咬一口。”

    “你闭嘴!”

    “好,闭嘴。”

    对面,温眠和江冰清笑得东倒西歪,苏柠和林惊禾也忍俊不禁。江淮推了推眼镜,嘴角微微上扬。迟野翻了个白眼,但没说什么。

    火锅的热气在空气里蒸腾,食物的香气混着笑声,把包厢填得满满的。

    迟尽欢把脸埋在林惊辞怀里,听着他的心跳,感受着他的温度,心里满得快要溢出来。

    这就是谈恋爱吗?

    有点害羞,有点甜蜜,有点恼人,但更多的是……幸福。

    她抬起头,看着林惊辞的下巴,小声说:“林惊辞。”

    “嗯?”

    “我喜欢你。”

    林惊辞低头看她,眼睛里的温柔像要把她溺死:“我知道。”

    “那你呢?”

    “我也喜欢你,”他说,“比喜欢全世界加起来还要喜欢。”

    迟尽欢笑了,重新把脸埋进他怀里。

    窗外,夜色很深,但包厢里的灯很暖。

    像某个故事的延续,甜蜜,温暖,充满希望。

    而她和他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但没关系,他们有的是时间。

    慢慢走,慢慢爱,慢慢变老。

    聚餐结束已经是晚上十点。一群人走出火锅店,在门口道别。

    “我送欢欢回去,”林惊辞对迟野说。

    迟野看了他一眼,又看看妹妹:“十一点前必须到家。”

    “知道。”

    “欢欢,”迟野揉了揉妹妹的头发,“有事给我打电话。”

    “知道了哥,”迟尽欢抱住他,“你回去开车小心。”

    “嗯。”

    迟野走了,其他人也陆续离开。最后只剩下林惊辞和迟尽欢,站在火锅店门口的暖黄色灯光下。

    “走回去?”林惊辞问。

    “嗯,”迟尽欢点头,“吃太饱了,散散步。”

    两人并肩走在夜晚的街道上。三月的晚风还有点凉,林惊辞脱下外套披在她肩上。

    “我不冷,”迟尽欢说。

    “我冷,”林惊辞握住她的手,“你帮我暖暖。”

    迟尽欢笑了,没拆穿他。她握紧他的手,指尖陷入他的掌心。

    街道很安静,路灯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偶尔有车驶过,车灯划破黑暗,又迅速消失。

    “林惊辞,”迟尽欢忽然开口。

    “嗯?”

    “我们这样……算公开了吗?”

    “算吧,”林惊辞说,“我姐知道了,苏柠知道了,你哥也知道了——差不多全知道了。”

    “那……”迟尽欢咬了咬下唇,“你会不会后悔?”

    “后悔什么?”

    “后悔跟我在一起,”迟尽欢说,“我脾气不好,爱跟你吵,还总气你。而且……我反应慢,八年才发现我喜欢你。”

    林惊辞停下来,转身面对她。路灯的光落在他眼睛里,温柔得像一汪春水。

    “迟尽欢,”他说,“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没有早点告诉你我喜欢你。至于其他的——你脾气不好,我就让着你。你爱跟我吵,我就陪你吵。你气我,我就气回去。你反应慢,我就等你慢慢反应。”

    他顿了顿,声音更轻了:“但我从不后悔喜欢你,也不后悔跟你在一起。相反,我觉得这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迟尽欢的眼睛红了。她扑进他怀里,紧紧抱住他的腰:“林惊辞,你好肉麻。”

    “只对你肉麻。”林惊辞搂住她,下巴搁在她头顶。

    两人在路灯下抱了很久。晚风吹过来,带着远处花店的香气,甜甜的,暖暖的。

    “林惊辞,”迟尽欢又叫他。

    “嗯?”

    “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吗?”

    “会。”

    “万一吵架了呢?”

    “吵完了继续在一起。”

    “万一我变心了呢?”

    “那我就把你追回来。”

    “万一你变心了呢?”

    “不会有万一,”林惊辞说,“我这颗心,从十一岁开始就是你的,这辈子都是。”

    迟尽欢抬起头,看着他。他的眼神很认真,认真到让她相信,他说的是真的。

    她踮起脚,在他唇上轻轻碰了一下:“盖章了,不许反悔。”

    “盖什么章?”林惊辞挑眉。

    “终身契约的章,”迟尽欢说,“从今以后,你就是我迟尽欢的人了,不准看别的女生,不准对别人好,不准……”

    “不准什么?”

    “不准比我早死。”

    林惊辞笑了,那笑容里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光:“好,我答应你。我会比你多活一天,把你送走了,我再走。”

    “那也不行,”迟尽欢皱眉,“我们要一起走。”

    “好,一起走。”

    迟尽欢满意了,重新靠进他怀里。她听着他的心跳,感受着他的温度,心里满满的都是安全感。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感觉。

    像是找到了缺失的另一半,像是漂泊的船终于靠岸,像是……回家了。

    “林惊辞,”她又叫他。

    “你今天怎么这么多问题?”林惊辞无奈。

    “最后一个,”迟尽欢说,“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林惊辞想了想:“具体时间不记得了。只记得有一次,你在花园里堆沙子城堡,我走过去一脚踢塌了,你抓起沙子扬了我一头。我当时哭了,但哭完之后,脑子里全是你生气的样子——眼睛瞪得圆圆的,脸颊鼓鼓的,像只炸毛的小猫。”

    他笑了:“可能就是那时候吧。觉得这个女孩真特别,特别到我想一直惹她生气,一直看她炸毛。”

    迟尽欢愣住:“那……那不是三岁吗?”

    “嗯,”林惊辞点头,“三岁。”

    “你三岁就喜欢我?”

    “可能吧,”林惊辞说,“虽然那时候不知道什么叫喜欢,但就是想靠近你,想惹你生气,想让你注意我。”

    迟尽欢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

    三岁。

    从三岁到现在,十六年年。

    他喜欢了她整整十六年。

    而她,直到昨天才发现。

    “对不起,”她小声说,“我太笨了。”

    “不笨,”林惊辞揉了揉她的头发,“只是慢了点。但没关系,我等你。”

    迟尽欢抱住他,把脸埋在他胸口:“林惊辞,我喜欢你。从今天开始,我会一直喜欢你,比你喜欢我还要久。”

    “多久?”

    “久到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

    林惊辞笑了,搂紧她:“好,那就说定了。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我们都要在一起。”

    “嗯。”

    两人又在路灯下抱了一会儿,才慢慢往家走。街道很安静,夜空很干净,星星不多,但很亮。

    像他们的未来,简单,干净,充满光亮。

    到家门口时,迟尽欢踮起脚,又在林惊辞唇上亲了一下:“晚安,林妈妈。”

    “晚安,小木头。”

    “明天见。”

    “明天见。”

    迟尽欢跑进家门,在楼梯口回头——林惊辞还站在门口,看着她,对她挥挥手。

    她也挥了挥手,然后跑上楼。

    回到房间,总裁从床上跳下来,蹭她的腿。她抱起猫,亲了亲它的脑袋:“总裁,我有男朋友了。”

    总裁“喵”了一声,像是在说“我知道”。

    迟尽欢笑了,抱着猫倒在床上。她拿出手机,给林惊辞发消息:

    小木头:到家了?

    林妈妈:到了。

    小木头:明天早上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林妈妈:你会做?

    小木头:不会,但可以学。

    林妈妈:那我想吃你。

    小木头:林惊辞!

    林妈妈:开个玩笑。

    林妈妈:我想吃三明治,你上次买的那个咸蛋黄肉松的。

    小木头:好,明天给你带。

    林妈妈:晚安,女朋友。

    迟尽欢盯着最后三个字,脸又红了。她打字:

    小木头:晚安,男朋友。

    发完,她把手机放在床头,关灯睡觉。

    黑暗中,她抱着总裁,嘴角一直上扬。

    原来谈恋爱,是这么甜的事。

    甜到让她觉得,过去的十九年,好像都在为这一刻做准备。

    为这个,有他的,甜甜蜜蜜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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