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鸣声打破周围宁静的氛围。
初春的天气虽有万物生长的痕迹,但也总让人犯困。
此时太阳早已在空中高挂,温和的春日阳光,照得树叶油亮油亮的。
尽管有人还正在梦乡。
“闺女!快起来!”老白的声音将还在睡梦中的沈未眠唤醒。
揉揉惺忪的睡眼,双手将身体撑起。
看着老白身后没有跟着其他人,沈未眠迷迷糊糊地开口问,“怎么了?”
“你妈现在还发着烧嘞!咋办呐!”老白的眉头紧紧蹙起,手不安的在身前挥动着。
听到消息,沈未眠清醒了不少,腰板挺得僵直。
“村里好久都没下过雨了,也不会是淋雨感冒了。晚上倒也凉快,被子我也给她盖好了……”老白低声自言自语着,排除着各种可能性。
沈未眠翻身从床上下来,拿起放在书桌上的薄外套穿上,“我去看看。”
虽然知道看不出什么名堂,但心里的不安实在让她不知该如何面对。
她的母亲一向喜欢掩藏自己的感受,再苦再累也不愿向旁人提起,而是自己默默想着,攒着。
看着母亲安静地躺着,呼吸平稳,不辗转反侧,也不呻吟片刻,若是忽略她微皱的眉头和被烧红的脸颊,看不出来她正饱受病痛的折磨。
她没说什么,只是转身用温热的水打湿毛巾。
眼神往左一瞟,发现前几日鼓鼓的钱袋今天却少了很多。
并没多在意。她将母亲扶起,坐了起来,用湿毛巾擦拭着她的脸。
看着平日里忙得脚不落地的母亲,充满希望的母亲,如今却是如此憔悴的面容,她心中满是心疼。
沉默片刻,她终于开口,“为什么生病了不告诉我?”
母亲疲惫地睁开眼,却是欲言又止。
“昨天刚把春种播下是吧?”开口,却又是逃避话题。
沈未眠点头,“不用担心,我和老白能管好田里的事情的。”
“你俩现在就跟兄弟一样,怎么没听你叫他一声爸呢?”或是想起了昔日里的画面,她笑了笑。
“为什么突然问这个?”沈未眠看到母亲总算有了一点轻松的心情,也知道母亲在故意逃避问题,便不再追问,顺着母亲的话接下去。
打记事起,沈未眠一直叫她的父亲为“老白”,尽管她父亲的名字中不含“白”这个字。她也不愿喊这位满嘴仁义道德的男人为爸。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母亲的眸子闪烁着,喉咙中似乎有千万句话像秋日树下的枯叶,堆积在一起,随时等待着那一阵风的来到。
将一切岁月带来的痕迹,倾盆而出。
“闺女。”
沉默的等待没换来任何回报,身后的窗外却传来熟悉的声音。
老白敲打着窗玻璃,呼唤着沈未眠。
母亲侧过脸,示意她出去回应父亲。
缓慢挪动着步子,昨夜晚睡留下的黑眼圈诉说着疲倦。
“快看,庄小妹来了。”老白的脸上浮现出高兴,指指院门外摇晃着尾巴的小土狗。
沈未眠疑惑,明明上一秒还在为母亲的病而操心的他,下一秒却是像发现了宝藏一般的神态。“跟妈的病有什么关系吗?”
老白咂舌,用手拍拍她的肩膀。
“昨天跟你说的那个陈医生,就是庄小妹跟我说的。我跟她爹是老相好。你想,她平日里在五河村走动,从东村走到望北坡,再走到咱青山路来,一路上不知道认识多少人。咱把这个人脉搞定,不知道要节省多少成本!”
沈未眠没点头,想起刚才注意到的钱袋,反而质问,“既然节省了这么多钱,到哪去了?妈要治病你拿得出钱吗?”
她实在疑惑为什么老白放着那些钱不用,要拿两只鸡去当医药费。
老白怔了一瞬,又说,“怎么会拿不出呢?你妈的病我们能治,咱再去陈医生那看看不就好了。”
说完,他又想去拍拍沈未眠的肩膀,却被不动声色地躲开。
“沈叔。找我什么事?”少女干脆利落的声音将沈未眠的注意力夺去。
庄余将邮包放在门口,呼唤那只小土狗坐在一旁看包。
老白换上一副殷勤的模样,“庄小妹,前天你告诉我的那个陈医生,今天还有空么?”
“你是说陈明哲?”
老白使劲点头,生怕错过对方的一句话,甚至是一个字。
“你不应该比我更熟悉他吗?”
老白尬笑,对庄余使眼色,“怎么会!前天才认识的。”
庄余看了看沈未眠,擦擦额头上的汗,“他今天在东门口,现在过去来得及。”
“还有,今天别去望北坡,那边死人了。”
“望北坡又死人了?那边风水这么不好的吗?”老白想起望北坡那边的疯寡妇,“肯定是前几年那疯寡妇闹的,竟然还有人住那边。有时候啊,人……”
没等老白的大道理说出来,沈未眠马上打断,“有时候啊,人少说点话,可以多活几年。”
不再看他哑巴的模样,沈未眠走到庄余旁,把她拉到一边。
“陈明哲是谁?”
庄余似乎是没想到,竟然还有人不认识陈明哲。
“东门口村长陈四哥的儿子啊,年纪轻轻就会医术,听说治好了不少人,挺厉害的。”
庄余接着往下说。
陈明哲是村长陈四哥的独生子,他对自己儿子的爱,比对任何事物的爱都多。
陈明哲刚满22不久,比沈未眠大上几岁。在城里读完医科大学后,本该在城里找工作,但说是为了造福乡村,于是坐了一天硬座火车回了五河村。
对于他,除了拥有年轻有为的医生这个称号,还有为爱痴狂的公子这个称呼。
就在去年秋天,陈明哲在望北坡看到一位漂亮的姑娘。
她那时正抱着一桶衣服,在东河边洗着衣服。眼下有一颗泪痣,睫羽在阳光下轻轻扇动,盛着一汪水花的眸子,似乎藏着忧伤,让人心生怜悯。
她将头发别在耳后时,余光与他交汇一瞬。
这一寸不经意的目光,却让他一见钟情,想与对方交往。
他向自己的父亲打听,得知那是住在望北坡的一户人家,那家人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
那姑娘便是家中的二妹,叫于玫。
望北坡离东门口有些远,步行需要花四十分钟左右。
陈明哲从小娇生惯养,过惯了地主生活。却愿意走这满是泥泞的道路,只为见上自己的心上人一面。
他每次去见那位姑娘,都湿着裤腿,手里捧着一束花,冲她微笑。看见对方红扑扑的脸颊,以为是对他有同样的心意,觉得分外的开心。
秋天快结束的时候,他又去了一次望北坡,对女孩表明了自己的心意。
但渐冷的风似乎已经预告了这段感情的结局。
“于玫没接受他的追求,去年冬天,她在东河那儿洗衣服失足落水,死了。”
“死了?”
沈未眠似乎还沉浸在她的话语中。
这段故事的结束,似乎显得有些意外。
或是又些蹊跷。
庄余说话间,已经将行囊整理好。她转身向沈未眠招手,抛出一个微笑。
沈未眠点头,招了招手。
得到回应后,带着小土狗离开了。
“陈医生真是年轻有为啊!”
老白在一旁听完后,发出感慨。“这样的小山庄,能有这样的大人物,真是我们的福气。”
沈未眠翻了个白眼,并不这么认为。
治了这么久,连母亲的病都治不好,算什么狗屁神医。
“什么时候把妈送过去?”
当寂静的黑夜来临,任何一家灯火,都是寄托希望的地方。
沈未眠抱有一丝希望,将这位陌生的、来历不明的医生作为救命稻草。
“等会儿去田里看一下,看完之后就去。”老白去屋檐下整理农具。
青山路的地是五河村最肥沃的土地。作为整个五河村的血脉,东河,它的源头就发源于此。
为了保证粮食的质量,青山路的所有农民都是早早地起来,背着大包小包下田,在田里呆上一天,晚上回去带着妻女儿子吃饭。喂完家禽,又睡下。
反反复复,因为他们辛勤的耕耘,偶尔气候恶劣时,青山路庄稼的收成照样比其他地方的好很多。
两人整理好后,背着肥料桶,便去了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