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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边的城镇

    回到宿舍已经是中午,我感觉饥肠辘辘。老师让我和他一起吃饭,但我不想留下丽贝卡一个人。

    回到宿舍的时候,丽贝卡正坐在窗边的那张小小的方桌前。我们的宿舍很小,仅能容下两张床和一张小小的桌子。我和丽贝卡面对面坐在床上,有的时候膝盖能碰到一起。桌子前有一扇小小的椭圆形窗户,能透过窗户,看到灰白的海滩。我们的墙壁也是灰白的,并且坑坑洼洼的(也有丽贝卡的一份功劳就是了)。我们所有的衣服都放在一个小小的安静地躺在床底的桃木箱子,因为没有再多的地方可以放书,我就把书全都堆在床上。有人曾建议我把书放床底,但这里老鼠很多,它们啃不下坚硬的桃木,但啃些书页还是轻轻松松。我有想过把书放箱子里,把衣服堆在床上,但随着书越来越多,这一方案也被废弃了。我和丽贝卡已经习惯了潮湿咸腻的海风,还有海风给床脚、桌脚带来的侵蚀。

    丽贝卡,没人知道她从哪里来,也没人知道她几岁。她皮肤苍白,脸颊上有两团不太正常的红晕(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不健康的表现),头发和肤色一样雪白,眼睛像两颗紫宝石,只要我回过头去看她,准能对上她那圆溜溜的眼睛;她四肢纤细,身材又很娇小,穿着不合身的宽大黑裙子。那个和她一起被冲上岸的青铜盒子,就放在她的床头。老师说这似乎不太吉利,不过我们不甚在意。玛格丽莎小姐曾悄悄告诉我,她经常看见丽贝卡盯着我看。我说我知道。

    “丽贝卡,”我喊到,“在干什么?”

    丽贝卡吓了一大跳,“没、没什么!”她慌忙把手臂压在桌子上,不过我还是看见衣袖下那个黄黄的纸页,她在写字?

    “哎,在写作业吗?”我笑着问。

    丽贝卡的两团红晕似乎又加深了几分。她声若蚊蝇,懦懦地回答:“嗯,不是……在,在画画……”

    “哎,真的吗!”我有些惊讶,不知道丽贝卡居然还会画画耶,“我能看看吗?”

    似乎被戳中了什么,丽贝卡脸颊越发红了,她紧张地绞着手指,低下头避开了我的目光。我意识到什么,连忙摆摆手:“没关系没关系,你的画,想怎么样都可以。哦,你现在饿吗,我们去吃饭好吗?还是说,你想多画一会儿?”

    似乎是经历了一番天人交战,她最终还是慢慢移开了胳膊。我能看到,那个薄薄的笔记本上特地开出了新的一页(纸和笔是很珍贵的,丽贝卡的字很小,就是要尽量延长笔记本的寿命),上面画着一个少女的侧颜。虽然只是铅笔画就,但能看得出少女神采奕奕,作者的笔触很动人。仔细看了一会儿,我发觉那是我。“丽贝卡,画的真好!”我惊喜地看向她。

    丽贝卡害羞地篡着裙子,“啊,真不错!”我继续夸赞道。她抬起头来,我能看到她的脸,整个都红扑扑的。“这、这幅画送给你……”她小声地说,我能听得出,她一定是鼓起勇气说的这些话。“真的吗?谢谢你!”我很惊喜,不过不是因为她要把画送给我,而是我觉得她的胆子大了很多,这真是个好兆头。“那作为交换——”我小心的捏住鸢尾花的花柄,递给了她,“这是鸢尾花。送给你。”

    她伸出双手,捧着那紫色的花朵,指尖微微地颤抖着。她的声音比手指更加颤抖:“谢、谢谢……”

    今天的午饭又是干硬的面包和豆子,配上一点点不知名的青绿色酱料,和一小碗鱼汤。在这个海风留下的盐壳掩埋了曾经高耸的塔楼、早已人去楼空的石屋,废弃的渔船帆和油皮布,混上一点野草,就能防止汹涌的海风侵蚀过度的屋顶,上面长满了蓝绿色的不知名藤蔓。每天我都能看到,身形佝偻的渔夫拖着他的渔网向城内走去。有的时候,玛格丽莎小姐会截下他们买些鱼,这时候我往往就能看到,那些渔网里蹦跳的、浑身青绿的鳕鱼,或是形似纺锤,长满不规则斑纹的蓝鲭,最常见的还是那种长着长吻的鲈鱼。而有的时候,在傍晚我也能看见一两个渔夫在码头停船,他们带来的鱼,很多都奇形怪状,有的呈一个黄色的细长条,几乎找不到眼睛,浑身尖刺;有的鱼长满了珍珠样的疙瘩,毫无生气对的眼睛直瞪瞪地盯着天空;有的鱼额头上长了一个碗大的疙瘩,似乎有绿色的荧光在其中闪烁……这些鱼,玛格丽莎小姐从来不买,她摆摆手,那些渔夫就沉默地收起渔网,慢慢地找寻下一位客户。然而,从没有人会在夜晚出海捕鱼,或者在海中过夜。这座城市有些恐怖的民俗传说——是我和老师这样的外来人无法理解的传说。玛格丽莎小姐从不主动和我们说这些,只有有些调皮的小孩子想去海里游泳,或者在漆黑的夜里溜到沙滩上的时候,玛格丽莎小姐才会大动肝火,随后和我们说,那些海里有没人敢直视的东西——最好不要在晚上去沙滩。我,我当然是那个例外了。我也明白,大家所害怕的东西和我猎杀的海骷,多少有点关系。

    老师曾问过我害不害怕海骷,我说,还好。其实,我对大海感到很亲切,那种亲切感,就像是母亲温柔地抚摸我,用轻柔的手托举着我。有的时候,我会感到大海才是我的陆地,我的呼吸是那样顺畅,那样自然。在陆地上,我反而觉得像游泳一样,要用别的方式呼吸才能活着。

    也许是天生的联系,让我拥有了猎杀海骷的使命。我也会梦到其他的地方,是我来这里之前生活的地方。一个高高的钟楼,铺满红丝绒地毯和金边丝绸,蓝色的壁纸和橙红的椅子套是那样的艳俗。四十八个每到十二点就会吐出一只蓝木鸟的时钟,用纸做的红色蔷薇花不管怎么摧残,再次醒来的时候它们都会在花瓶里盛开。我不喜欢那里,没有窗户的地方我只能与书为伴。书里写了很多我不知道的东西,我不知道什么叫“电脑”“信息系统”“苹果花”“芭比娃娃”,我知道高锰酸钾是蓝紫色的晶体,可是,那究竟是什么样的?我知道的只有数学,那些图形和代数是我唯一解闷的伙伴。

    我已经不太记得到底是怎么在那里度过一天又一天的。我不清楚时间是怎样流逝的,馆只有一个碗大的窗户眼,仓皇地趴在那里只能看见远处碧绿的草坪,日光的倾斜有时也照的那草坪很美,可我从来感受不到散文里描述的太阳的灼热,月亮的清冷,我也呼吸不到散文诗里赞美的花香和下过雨的空气味道。偶尔我混沌地沉睡上好几天,醒来时仍然不知道时间所到之处。

    之后,我被带出了那个地方。那个雷声滚滚的夜晚具体发生了什么我已经记不太清楚,我只记得我被蒙上眼睛,然后触摸到了一块冰冷的墙壁,一按下去,就有凉凉的、湿润的东西扑到我身上,有一头呼啸的怪兽正不断地跑过——后来我意识到那是风雨。我离开了噩梦一样的过去。我第一次见到猫眼石色的薄雾轻柔地覆盖在海面,而紫罗兰色的海洋正拍打着海滩,天边慢慢变地橙红,一轮可爱的、豆沙似的太阳,让我爱上了那个时刻。带我离开的那个白头发的青年告诉我,我叫K561。我学到的告诉我,他乌黑的眼圈是疲惫的象征。我心中的疑惑无法表露,只能盯着那个青年看。你是我见到的第一个人类。我说。他笑了,他笑起来真好看,我想。可一瞬间过后,他又变成了那个严肃而疲惫的人。

    他把我带到我完全不熟悉的地方,那些高大的楼群,高耸入云的尖塔,如水的车辆,拥挤的人群,耀眼的灯光,我只在漫画书上见到过。那些穿着与我不同的人手里拿着方方正正的小盒子,步履急忙,使我有种说不出的心悸感。他带我穿行在人群里,我吃了叫冰激凌的东西,见到了真正的兔子,明白了手机和电脑是哪里来的。我第一次见到和漫画书上长得一样的人,一样的地铁站,一样的便利店;堆砌着层层奶油的榛子蛋糕,嬉笑着的学生,闪耀的水晶吊灯;奔流不息的大河上的架桥,来往匆匆的人们,路边的荧光贴告;高楼上的巨大荧幕,里面有长相精致的男女,我看不懂的东西,丝滑的幕布;所有的高楼都有着密密麻麻的窗户。正当我住在吹着冷气的房间,吃着我第一次吃到的“拉面”的时候,那个青年急匆匆地跑进来,告诉我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走出房间。我在那个屋子里从白天待到凌晨,我看完了那么多动画片,兴奋地在网络世界探索着,我终于见到了福尔摩斯、波罗侦探,我知道了芭比娃娃其实住在一个豪华的大屋子。我终于理解为什么大家要不停的拿着那个小盒子,我第一次明白骇人的魔女灾害已经是四年以前,原来路西法也有那么多粉丝;原来巧克力蛋糕是这样制作的;原来长尾山鸠叫声是这样……我慢慢觉得很累,外面的天光已经变暗,流水的霓虹装点着城市的色彩。不过我很听话,我没有踏出那个屋子哪怕一步。我只是等着等着,等到八十二集的《娜米漫步》都播完,电脑显示的时间已经到了“七月二十二号,2:18”,可他一直没有回来。我越来越累,可是我想等到他,告诉他我学会了什么东西。可是他一直没有回来。

    我越来越害怕,我害怕他抛弃我。我不要回到那里去——我不要再忍受和死物为伴的日子。我讨厌那种蓝色的鸟,也不喜欢没有生命的花。高饱和度的房间里,我感受不到任何活着的气息——包括我自己。我一遍遍重播着《娜米漫步》,吃他留下的杯面,学着他的样子烧水喝。巧克力棒,泡面,可乐,燕麦牛奶,薯片,菠萝。食物快消耗完了,可是他还没有回来。我沉沉的睡着了。我迷迷糊糊地和一个巨大的雪白的兔子先生握手,《娜米漫步》中的彩色玻璃橱窗和公主的造型不断地在我眼前闪烁;突然,我发现我在一个黑暗的走廊,我不知道我身后有什么,我只知道我该使劲跑。跑了好久好久,我感觉脸上泪水横流;在绝望和痛苦中挣扎的时候,我猛地惊醒。眼前白晃晃的白炽灯让我有点头晕。我环视四周,他还是没有回来。我撑着床沿,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一瞬间感到天旋地转,咚地一下跌坐在地上。我感到想要流泪的冲动。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外响起了敲门声。会是他吗?我燃起一丝希望。一股不好的预感在心中升腾,似乎有个声音疯狂地对我喊:别去!

    那时候我不知道有猫眼这个东西。我感到害怕,可万一门后的就是他呢?

    我慢慢的旋转门把手。门后似乎传来一声叹息。

    一个高大的金发男子站在我的面前。我心中一阵发紧,勉强镇定的说:“你找错人了吧?”我听得出我声音是颤抖的。我想关上门,可那男子踏进了屋子里。刚刚没有细看,我发现他的脸有些眼熟。我总觉得我应该见过他。他身材高大,皮肤白皙,一双上挑的绿色眼睛,笑眯眯地看着我;他长得很俊美,像我在动画片里看到的人物。他一身白色的华丽衣装,散发着淡淡的香气。

    “你好。”他笑着说。

    我没有应声。

    “哈哈。”他还是笑眯眯的,就像看待一只闹脾气的小兽,“饿了吗?”

    我已经很久没吃东西,也没喝水了。我下意识地舔舔干裂的嘴唇。好渴啊……我感觉眼睛酸痛,有什么东西在我脑袋里跳动着。我对上男人的眼睛,和我讨厌的洋馆草坪是一样的绿。

    眼前一黑以后,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再次醒来,我发现眼前是雪白的天花板,环绕四周,我发现我在一个空旷的房间里,旁边是一个架子,上面挂着一个塑料袋子,一根导管将我和那塑料液体连接。我看了看左手,有微微的痛感——是一根针,还用两段胶带固定住。

    “别动。这叫输液。”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男子站在我面前。他似乎微微叹了口气,“上面挂的是葡萄糖。你应该知道吧?”

    是的,我知道。不过——“你是谁?”我问,我努力使自己看起来平和一些。

    “我叫源新代,”那男人说,“是易凌霄的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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