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的案子并不容易翻。一来,此事年代久远,仅凭沈元阔手中的几封信件远远不够,还需更多实质性的证据作为佐证。
二来,巫蛊之案牵涉甚广,不便轻易提起。虽然对沈家的构陷一目了然,但当年究竟是何人煽动陷害?如今这些人在朝中身居何职,又有哪些势力牵涉其中?洛嫣和对此一无所知。若贸然提起,必会招致针对,她须慎之又慎。只是因她知晓皇上也在暗中调查此事,才想借此机会为沈家伸冤。
若能查实此事,宋家对温承延的支持便会大幅削弱。这一世,只要小心提防他们对太子的污蔑,温知崇便不至于重蹈上一世被废黜的覆辙。
若太子能顺利继位,未来的动荡便可避免。所以于情于理,洛嫣和都不会袖手旁观。
倒也不是洛嫣和存心报复温承延,只是冤有头,债有主。既然他们曾构陷忠良,便该为此付出代价。更何况,明知储君无望便弑父背君,为了一己权势置百姓于不顾,这样的人,根本不配登上皇位。
若洛嫣和只是普通百姓,无力左右朝局倒也罢了。可如今她重生归来,身处权势纷争的漩涡之中,自然不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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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日时光一晃而过,药门事务按部就班。
沈家三兄妹被洛嫣和安排进了附近的学堂里读书。但沈元阔显然更喜欢跟着冯真他们习武,冯真对他也颇为欣赏,让他加入了郡主府的日常护卫队伍。
沈文彦每日下了学堂,便跟随药堂掌柜学习经营之道,同时筹划着开设铺子。他在学堂结识了不少人,虽然铺子尚未正式开张,但货却已成功卖出去好几箱,也不知怎么做到的。
沈月靖身体基本恢复,她想在府里帮忙干活,被洛嫣和拒绝。上一世,洛嫣和对她并不了解,但女孩子多读点书总没错。
即便现在的朝廷不能让女子堂堂正正为官,但洛嫣和身边缺人,她可以留在郡主府帮她。
“郡主,复回斋的人来了,说您要的东西做好了。”
“请到书房来。”
“见过郡主。”复回斋的老板章贵恭敬行礼。
“您快请起。”洛嫣和连忙上前扶起他,“章叔,怎么是您亲自过来?店里的伙计呢?”
“此物珍贵,我怕他们毛手毛脚,便自己送来了。”章贵笑着解释,随即从怀中取出一个精巧的木盒,双手递给洛嫣和。
洛嫣和接过木盒,轻轻打开,里面正是她祖父所著的《堇中集》。此前因保管不善,书页多有损毁,如今却已修复一新。她拿起书册细细翻看,不仅泛黄的水渍和折损的书页被修复如初,连上面的字迹也与祖父的笔迹几无二致,可谓巧夺天工。
“章叔的手艺愈发精湛了,竟看不出半点修复的痕迹。”洛嫣和赞叹道。
“郡主满意便好。按您的吩咐,着墨用了砚雪梅痕,墨中自带梅香,甚是雅致。”章贵笑着回应。
洛嫣和轻嗅墨香,眉目间浮现一丝怀念:“这味道,与我在堇州所用极为相似。”
“按郡主的吩咐,调整了香料的配比,又加了堇州特产梅花酿,果然不一样。郡主真是灵思敏捷。”
“那墨块可带来了?”
“带了,请郡主过目。”
墨块置于铜盒中,外层涂有金漆纹饰,盒内衬着绸缎。紫珠接过,在一旁研墨。墨汁漆黑如夜,质地细腻如脂,散发着淡淡的梅花香气,清雅怡人。
洛嫣和提笔蘸墨,写了几个字,和她记忆中在堇州用的几乎无异。
此墨名为“砚雪梅痕”,乃是堇州特产。温知崇的生母,皇上的发妻谢氏爱笔墨,她所制的砚雪梅痕,梅香馥郁,无人能及。
被接回宫前,皇上最喜欢用此墨。然而,谢氏因难产,生下温知崇后便香消玉殒。自那之后,除了谢氏所制的墨块,世间再难寻到这般独特的墨香。
上一世,洛嫣和尝试了很久,才同章叔一起,复原了最接近的墨块。那时她是为了帮温承延给皇上送寿辰贺礼。
眼下又快到皇上寿辰,她这礼,自然是要留给太子。毕竟谢氏是他的生母,她本就应这么做的。
“章叔辛苦了。”洛嫣和转头看向紫珠,紫珠会意,取出一袋银钱递给章贵,“章叔,您收下吧。”
“这可使不得,郡主已经付过钱了。”章贵连忙摆手推辞。
“先前只是定钱,章叔此番辛苦,不必客气,收下吧。”洛嫣和语气坚定。
几番推让,章贵最终恭敬收下钱,连声道谢。
洛嫣和将书籍仔细收好,心中筹划着月末皇上的寿辰。太子前往江北已近一月,算算日子,也该回来了。待他回京,再与他商议贺礼之事也不迟。
她望着的墨块,思索片刻,开口到:“紫珠,叫沈文彦来一趟。”
“是。”
不多时,沈文彦匆匆赶到书房,恭敬行礼:“郡主,您找我?”
洛嫣和招手示意他近前,然后将墨块递过去:“你看看这个。”
沈文彦双手接过墨块,细细端详,眼中满是惊叹:“真是上好的墨。”
说完,他的目光落在书桌的砚台上:“这里面是研好的墨吗?”
“正是。”
沈文彦凑近观察,语气中带着几分兴奋:“墨汁漆黑,质地细腻,还带有淡淡的梅香,莫非是堇州特产的砚雪梅痕?”因皇上曾在堇州生活,登基后,堇州也随之名声大噪,皇上钟爱的墨块自然成了文人墨客争相追捧的珍品。
“不错,倒是挺识货。”洛嫣和微微一笑。
“不过,这与我印象中的砚雪梅痕略有不同。”沈文彦用手指轻轻沾了一点墨汁,细细感受,又放到鼻下嗅了嗅,“我之前见过的砚雪梅痕,墨气较重,需辅以其他香料调和,导致梅香被掩盖,味道不及这个清雅。”
“这是我改良后命人特制的。皇上在堇州时所用的墨,其实更接近这个。”洛嫣和道。
沈文彦听完,眼中顿时一亮:“若改过的配方已定,我们便可大量制作,高价出售,定能大受欢迎!不仅要让它在文人墨客间风靡,还要让它成为达官显贵彰显身份的象征。”
见沈文彦一点就透,洛嫣和满意道:“正是如此,有把握吗?”
“我一定尽力!”沈文彦连连点头,难掩兴奋,“我在学堂结识了不少官宦子弟,他们家中多有门路。不过,仅凭这些还不够。”
“月底是皇上寿辰,他定会喜欢这墨。”上一世她试过,自然知晓。
“我明白了,郡主是想借皇上的认可,将此物身价抬高。我会全力配合郡主的计划。”
“嗯,此事就交给你了。”洛嫣和将墨块小心收好,放回木盒中,又叮嘱道,“这墨块是复回斋所制,你去找他们商议便可。但他们并非专门制墨的作坊,你需与他们合作,寻可靠的匠人。切记,制作方法不可外传,务必找信得过的人。需要银两就去账房。”
“郡主放心,我明白。这件事包在我身上,定不让郡主失望!”沈文彦跃跃欲试,心底满是感动。洛嫣和如此信任他,看重他,他一定要将事情办好,给郡主赚很多很多钱!
“好。”洛嫣和含笑点头,眼中满是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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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洛嫣和正准备入宫,忽闻天空中传来老鹰的叫声。
这动静引得府中众人纷纷走出屋外,仰头张望,一时间院内热闹非凡。
“那是什么?老鹰吗?”
“老鹰怎么会飞到这里来?”
洛嫣和闻声也来到院中,抬头便见两只猎鹰在郡主府上空盘旋。那两只猎鹰羽翼丰满,展翅翱翔,威风凛凛,气势非凡。
沈元阔紧张地盯着天空中的猎鹰,对洛嫣和道:“郡主,请先进屋避一避吧,万一它们俯冲下来,恐怕会有危险。”
“无妨,它们不会随意伤人的。”洛嫣和微微一笑,转头吩咐道,“紫珠,去把我养的九地虫取来。庭来,去搬鹰架。”
“是。”
紫珠依言取来一个罐子,庭来也将两个鹰架搬至院中。府中下人大多不知发生了何事,纷纷围拢过来,好奇观望。洛嫣和对着天空吹了一声口哨,两只猎鹰闻声俯冲而下,在接近洛嫣和时略作盘旋,最终乖乖落在鹰架上。
猎鹰站在架子上扑腾着翅膀,洛嫣和无奈伸出手臂,戴上护具,让其中一只跳上来:“你是不是又重了?”
见两只猎鹰并无伤人之意,沈元阔才稍稍放松,但他仍警惕着,以防出现意外。
洛嫣和将两只猎鹰放回架子上,打开罐子,倒出里面的毒虫喂给它们:“你们两个先飞回来,看来孟云骁快回来了。”
话音刚落,便有人来禀报:“郡主,孟将军回京了。”
“孟将军?”沈元阔看着两只正大快朵颐的猎鹰,疑惑道,“飞鹰将军——孟云骁?”
“不错,这正是他的两只猎鹰。”洛嫣和无奈一笑,“想不到吧,战场上威风凛凛的猎鹰,竟这般贪吃。”
这件事原本是个巧合。洛嫣和九岁时,皇上下旨将她接进宫中生活。当时奉命前来接她的,正是孟云骁。从堇州到京城路途遥远,她年纪尚小,无法日夜兼程,一行人足足走了两个月。
孟云骁为人沉稳,话虽不多,却像个大哥哥对她照顾有加。一路上,两人渐渐熟络起来。洛嫣和十分喜爱孟云骁的猎鹰,时常给它们喂食。
那时的逐风和破云刚满一岁,不知为何,竟对洛嫣和养的毒虫情有独钟。
这些毒虫本是洛嫣和为研究药理所捉,偶尔还会喂食一些药草。她自己也未曾料到,这些毒虫竟成了猎鹰们的最爱,以至于她一度怀疑,喂过草药的毒虫是否别有风味。
“方才我就听到逐风和破云的叫声了。好啊,这两个家伙,回京不回府上,倒是先飞到这里来了。”孟令仪走进院中,见两只猎鹰风卷残云般吞食毒虫,哭笑不得。
“它们跟着你大哥南征北战,也算立下赫赫战功,给点好吃的怎么了。”洛嫣和轻笑,“再说了,你回京不也先来找我了吗?这很有孟家风范啊。”
“这么说,待会儿大哥岂不是也要过来?正好,省得我去迎他了。”
“那倒不会。”洛嫣和摇头,“按规矩,他回京后得先去面见皇上,怎会先来我这儿?”
“那可未必。”
话音刚落,便有人前来传话:“郡主,孟将军在府门外了。”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