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春时节,草长莺飞,寒冬的凛冽褪去后,处处弥漫着勃勃生机。
清晨,天幕湛蓝,云间点缀着几颗闪烁的星子,静谧的李家村已经有不少房屋上升起袅袅炊烟。
“菀娘,我来给你们娘俩送吃食了!”
人未至语先到,李家婶子王春华爽朗豪迈的声音刚从隔壁响起,一转眼就迈进了林家的小院,手上还端着沉甸甸的一大盆吃食,有好几个暄软的白面荠菜包子,还有两大碗熬得米油厚厚的小米粥。门口趴着的大黄狗抬了下眼,看到是熟人,便也不叫了。
林菀听闻连忙从厨房出来,擦了擦手上的水渍,笑意盈盈地迎了上去。
“春华婶子,可不用再给我们娘俩送这么老些,还都是金贵的白面包子和粟米粥,着实是太破费了!”
王春华毫不在意地摆摆手,“几顿吃食而已,咱们乡里乡亲的,还讲究这个作甚。况且大夫说了,你这伤寒初愈,且得好好将养着,这白面和粟米最是养人。”
说到这里,她又催促林菀赶紧进屋躺着休息。
七天前,林家二娘林菀在去河边抓鱼时不慎掉进河里,被同村路过的吴大勇救下,回家之后就一直高烧昏迷不退,连请来的郎中都说如果三日还醒不过来,大概就无法可治了。
三日后的晌午,林菀终于悠悠转醒,但却已不是以前的林家二娘。
21世纪的林菀,白手起家的商界传奇女霸总,三十五岁便坐拥千家连锁餐厅,是刚登上福布斯榜单的新贵。
一场车祸,换来大家对她英年早逝的几句唏嘘。再一睁眼,她便成了年仅十五岁的林家二娘,林菀。
虽然又是一个天残开局,父母双亡,哥哥战死,嫂嫂也撒手人寰,留给她的只有一座土墙小院,和一个年仅五岁的侄女。
但老天爷到底对她不薄,给了她一次重生的机会。
林菀连忙摆手,只说自己已连着躺了七日,浑身骨头都软绵绵,再躺下去可真下不来床了。郭嫂看她步伐稳健,便也不再多劝,只打算把吃食放下便回去。
这时,一道阴阳怪气的嗓音从林家门口传来,同时伴随的还有大黄凶猛的吼声。
“哎呦,这是什么金枝玉叶啊,在床上躺十来天了还要人伺候送饭呢,真把自己当公主了不成。”
来人是隔壁吴大勇的媳妇,赵翠芳。从前她便和林家多有龃龉。这次吴大勇救下了林菀,她更是醋意滔天,横挑鼻子竖挑眼,每天都要来林家门口嘴贱几句。
一听到是赵翠芳的声音,王春华的眉眼瞬间冷了下来,一脸怒气地转过身去。
“人家林菀就是有福气,老天爷眷顾,你羡慕不来。哦对了,这次还得多谢大勇兄弟呢。”
林菀的哥嫂,还有吴大勇,三人是年少时就极为相熟的玩伴。当时吴大勇和林家大郎均爱慕林菀的嫂嫂,只不过她与林家大郎情投意合,吴大勇便作罢。再后来他年岁大了,就随父母的意思,娶了赵翠芳。
林菀家中长亲都去世后,她和年幼的侄女林蓁相依为命。吴大勇出于照拂旧友亲人和邻里互助的想法,便时不时来帮衬一下。但是落在小心眼的赵翠芳眼里,可就没有那么单纯。再加上林菀出落得越发貌美,就更成了赵翠芳的眼中钉。
王春华这话无疑是往赵翠芳心窝里扎,给她气的脸红脖子粗的,一时之间也想不到什么反击的话,恨恨地回去了。
林菀倒不甚在意这种酸言冷语,又不是什么实质性攻击。从前商场上的尔虞我诈明枪暗箭,可比这几句酸话厉害得多。
不过郭婶的仗义执言,让她颇为感动。这种质朴不求回报的情谊,她已经许久未曾感受过了。
临近晌午,林菀听到有人敲门,门口大黄也叫了起来。
她透过门缝,看到是一个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和尚,手肘和膝盖处的外裳都磨破了。
原来是一个来化缘的苦行僧。
林菀从厨房中取了一个完整的馒头,开门递了过去。穷和尚自是千恩万谢,还从怀中取出一截编好的红绳,执意要送给林菀,之后便告辞离去。
见只是一截普通的红绳,倒也不是什么贵重之物,林菀便收下,并系在腕间。
回到屋中,林菀却发现手腕上的红绳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道浅浅的红痕。与此同时,她的脑海中浮现出一汪清泉,正在咕嘟往上冒着小细泡。
她心念一动,手边的杯子里就盛满了一杯泉水,入口甘甜,喝下去沁人心脾。就连多日高烧后的疲乏,也随之一扫而空。
林菀连忙跑出去,打算找那个和尚问问究竟,也怕是自己不小心拿了别人的宝物。可村头茫茫的一条黄土小路,哪里还有那个穷和尚的踪影?
或许,这就是一份天赐的善缘吧,和她的重生一样。
回到家中,她往刚出锅热着的粟米粥中加了一些清泉水,招呼小侄女林蓁一起来喝。
“姑姑,今天这粥真好喝,有一点甜甜的味道。” 林蓁双手捧着碗,眨巴着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对着林菀说道,接着就呼噜呼噜喝完了一整碗。
加入泉水后,不仅多了一分甘甜清冽,还激发出了米香,原本平平无奇的粟米粥,此时闻着也诱人的很。
就着三四个素包子,姑侄俩很快便把清晨剩下的粟米粥喝完了。
这顿饭虽然没见多少油腥,但也吃让人很是心满意足。只不过爽了这一顿,下顿就快没找落了,林菀不禁发起愁来。
哄完林蓁午睡后,林菀开始想法子怎么找到更多的食材。
院子的鸡圈里有几只瘦鸡,懒洋洋地卧在草堆上。老些天了,也才攒了两个蛋。
也是,这鸡都吃不饱,又何来生蛋呢。
林菀捡了些烂菜叶子,准备了一些鸡食。只是那些瘦鸡都好像颇为看不上似的,几只豆豆眼斜睨了一下,又踱着步子走开了。
她试着往给水槽里加了些泉水,没想到那些鸡都争先恐后地咯咯哒跑过来,有的还挥舞着翅膀急的想飞。水槽里一下子塞满了抢水喝的鸡脑袋。
看来这泉水确实是个好东西,动物有些时候反而比人更敏锐。
家里除了几只鸡,便没有其他的家禽了。若是想吃口肉,就只能去镇上买。就林家现在的这个贫困情况,想吃口肉可不容易,怪不得原身要去河里抓鱼呢。
突然林菀灵机一动,既然这灵泉水能吸引鸡,有没有可能吸引河里的鱼也“自投罗网”呢?
想到这里,林菀拿上墙边的一个背篓,把家里的门锁好,让大黄在家乖乖看门,她打算再去河边碰碰运气。
距离林家西侧仅仅一里地的距离就有一条河沟,河面宽大概三米,河水还算清澈,不少肥鱼穿梭在水草之中。
这要是捉到一两条着实能大大改善家中伙食呀!
林菀蹲在岸边,将背篓放进河中,然后意念一动往河中注入涓涓泉水。河里的肥鱼果然争先恐后纷纷游了过来,好像有什么非常美味的鱼食投喂一般,每条鱼都张大嘴巴拼命喝着靠近林菀的河水。
最后别说下水了,林菀连鞋袜都没有沾湿,仅用背篓就轻而易举网到了五条肥鱼,满载而归。
回到家中,林菀找出了一个木盆,倒进大半盆井水,将鱼儿放进去。然后又往盆中加了少许泉水,鱼儿们兴奋地到处扑腾。
她看着盆中的鱼,个个肥硕,鱼尾跃动有力,约莫着每条至少五斤以上。用这泉水网到的当然是最肥硕的鱼,没点力气的鱼儿还挤不到她的背篓里呢。
如此,晚饭的食材便有了。林菀打算拿一条鱼做鱼丸汤,既有营养又好消化。
她先去鸡圈里摸了一个鸡蛋,许是刚刚给鸡喂过灵泉水的原因,摸蛋的时候没有母鸡上前啄她,反而还有一只鸡殷勤地用脑袋蹭了蹭林菀的手背。
鱼丸汤的秘诀很简单,关键就在于鱼丸要弹牙爽滑,汤要奶白鲜美。
先将鱼头剁下,用勺子在猪油罐子底部舀出小半块猪油,将鱼头放入锅中煎成金黄。且一定要加入滚烫的开水继续炖煮,这样做出来的鱼汤才会白如牛乳。
调味好的鱼泥中加入一勺灵泉水,顺时针不断搅拌,直到出现胶质。鱼汤煮沸后,将鱼泥挤成小圆球放入水中。待一个个圆滚滚的雪白鱼丸浮出水面,再撒上几片菜园里新摘的芫荽,这道鱼丸汤就大功告成了。
鱼丸汤端上来的时候,坐在一旁等候许久的林蓁两眼放光,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实在太香了!按理说这种汤的香味通常是不够霸道的,但不知为何,眼前的汤冒出的丝丝缕缕的香味,好似能把她们肚子里的馋虫都勾出来。
鱼丸入口,果真弹润爽滑。一口咬下去,鱼肉的鲜甜充斥着整个口腔,细细咀嚼之下仿佛还有一股山中清泉的甘甜清冽沁入肺腑。再来一口鱼汤,奶白的汤汁细腻顺滑,没有一丝腥味,鲜美可口。
别说没吃过鱼丸的林蓁了,连林菀都惊艳于这碗鱼丸汤的鲜美。或许是这时代的环境还没有被污染,食材保留了更原生的味道。再加上这河鱼喝了不少灵泉水,河鲜最严重的腥味都被去除了。
林菀趁热盛出一大碗鱼丸汤,整理好王春华早上送过来的碗筷,一并向李家送去。
正是饭点的时候,王春华看到林家姑侄两人过来,正想留她们吃饭,没想到林菀先送来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鱼丸汤。
“你看看你!还送这么一大碗鱼丸汤作甚,不会是又下河去捉鱼了吧?”
虽然是埋怨的话语,但林菀听着却格外熨帖。
“春华婶,您就放一万个心吧!我可是一点都没沾水,连鞋袜都没湿呢。”
王春华半信半疑,不过看着林菀生龙活虎的,比生病前还精神些,也稍稍放下心了。
“那也不用专门给我们送过来这么大一碗,你们姑侄俩找点吃食不容易...”
还没等她说完,一旁两岁的小儿子已经偷偷尝了一口,忍不住高兴地叫到:“真好喝!娘,我能不能再尝一口。”
林菀和王春华都忍不住笑了。罢了罢了,既如此,便收下这一份好心。邻里之间自然是有来有往,才能情谊长久。
一大碗鱼丸汤看着多,但是李家一共五口人,每人也就分下一小碗,几口下肚,额头都微微冒汗,在这乍暖还寒的时节,真有几分畅快之意。
“没想到菀娘做的汤这么好喝,看来是继承了她爹的厨艺。” 连一向稳重自持,不重口欲的一家之主,李玉田也赞叹不已。
王春华也道,“何止,我尝着比她爹做的还要好吃些,真去摆个摊子也不输人的。”
这一边,林菀回到家后,把汤底里剩下的一颗大鱼头捞出来,给大黄加了一顿饱餐。
被拴在门边,饿得没力气整只狗都摊在地上的大黄,没精打采地耷拉着眼皮。看到林菀端着一只大鱼头朝它走过来,久违的肉香刺激得它一下子就站了起来。林菀把鱼头倒到它的狗盆里之后,大黄更是高兴得尾巴直晃,然后低下头一阵猛吃。
林菀摸摸大黄的脑袋,狗毛到处支棱着,一点光泽也没有,饿的瘦骨嶙峋。她还往盆里加了一些泉水。大黄兴奋地汪汪叫着,吃的更欢了。
“阿黄,这几天亏待你了,以后天天都有大鱼头吃,你可要好好看门呀。”
大黄好似是听懂了一般,仰起头对着林菀汪汪叫了两声,尾巴也拼命地摇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