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城,周末的尾声,傍晚。
太阳那毒辣辣的热情终于逐渐消退,商场门口的广场上热闹了起来,在商场里避暑的人们探头探脑地出来了,附近居民区的住户们也趁机透透气,推婴儿车遛娃的、逛街的、练习轮滑的、发呆的……大家在这个周末的尾声争分夺秒地“休闲”着。
陆可很满意现在的人流量,他立起早已经准备好的易拉宝,架起手机,连好麦克风,抱起自己的老伙计——跟了他多年的吉他,向着前方微微鞠了一躬,然后轻拨琴弦唱了起来。
周围的人已三三两两地聚集了过来,驻足倾听。
陆可声音清亮又极有辨识度,发音咬字有种勾人心弦的魅力,弹唱感情也非常细腻,即使是不懂音乐的人也多少能评价一句“好听”,再加上乖乖仔的发型,清秀的面孔,书卷气的黑框眼镜,干净清爽的穿搭……显然比较容易获得“观众缘”。站的最近的阿姨露出了意犹未尽的表情,眼神慈爱,陆可再接再厉,接着又来了一曲。
他选的都是老少皆宜、耳熟能详的大热歌,悠扬的歌声不大不小,既不会扰民,又能覆盖整个广场,慢慢的,聚过来的人越来越多,离得近的几个老太太念着易拉宝上的字,一边念一边唏嘘不已。
“哎呦,这小伙子的女儿才一岁就得了这治不好的病,可真是让人难受。”
“看这小伙子年轻轻的,没想到会有这遭遇,女儿生病老婆还跑了。”
“孩子就是父母的心肝儿肉啊,这当妈的真是狠心哟,难为当爹的了。”
“哎,我当了妈就看不得这个,看不了孩子受苦……”
……
不知道谁带头,大家纷纷扫易拉宝上的二维码捐款。
有些老人用不惯移动支付的,情急之下也掏出兜里的零钱放到陆可面前的小盒子里。
大概一个小时的时间,大家的爱心满满地倾泻进陆可的钱包。
弹完最后一个尾音,陆可向大家鞠躬致谢,收拾装备准备离开。
周围人情不自禁鼓掌,然后渐渐散去。
这时,夜幕已完全降临,一轮弯月斜斜坠在天边。
陆可看了一眼微信钱包到账,嘴角的微笑压都压不住。
哈哈,大丰收啊!
他住的地方离这个商场说近不近,说远不远,坐地铁两三站地就到,走路得半小时左右,他今天心情不错,决定步行回家。
A城的城市规划槽点甚多,商场所在的地方算是现代商业区,附近的居民区也是近些年开发的新盘,那里的居民都是西装革履、干净体面的上班族。
沿着横穿居民区那条干净宽阔的马路向南直行,再拐个弯,就进入了这个城市的老城区,房屋低矮破旧,设施落后,排水系统不完善,只能用公共厕所,住在这里的大多数是不怎么走得动路的老人家,还有没什么钱的底层租户。
陆可就住在那里。
当然了,A城毕竟是A城,老城区的房子虽然居住体验不咋地,但毕竟四通八达,也是相当值钱的。陆可的房东曾经无比盼望着拆迁能分到一笔巨款,可惜未果,又想高价出售,可他这房子卖相实在欠佳,有钱的看不上,没钱的又买不起,于是便只能出租,陆可看上了房子,暗地里找朋友接洽,终于磨得房东低价租给了他。
这几天,又快到交租的日子了。
陆可默默计算着这几天的收入交完房租还剩下多少,忽然感觉有些异样,如芒在背。
他耳朵灵敏,能听到后面沙沙的脚步声。
陆可快走几步,后面的脚步声也跟着快了起来。
这是有人在跟着自己了。
图啥?图他刚刚卖唱挣的这点钱吗?
陆可心里苦笑,干脆转过身来,静静地望着对方。
多年的苦难经历告诉他,该来的,躲不掉。
后面隔了二十步左右,一个高大的黑影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陆可会转身,他顿了顿,继续向陆可的方向走来。
来人是个年轻男子,个头很高,肩宽腰窄,姿态挺拔,明显是练过的身材,走路的姿势昂首阔步,像蓄势待发的猎豹。
走到了路灯下,灯光穿过逐光的小虫子们打在他的侧脸上,陆可终于看清了他的轮廓:清爽的寸头、立体的眉骨、深邃的眼眸,高挺的鼻梁,紧紧抿着的唇线,不笑的时候真的有点吓人。
但陆可却放松了下来:“这不是刚才那位……哥吗?”
他在广场唱歌的时候,虽然大多数人都慷慨解囊了,但给十块二十块的小面值的人比较多,只有这个男人静静站立在人群外围,听了许久,然后挤进人群,扫码,付了钱。
立在面前的破手机欢快地跳出“已收款500”的界面。
他讶然抬头。
卖唱这么多次,这样的大单实在太少见了。
目光骤然撞进一双乌黑、沉静的眼眸。
陆可心中一动,手上差点弹错一个音,赶忙收敛心神继续演奏。
等一曲唱罢,再看向那个男人的方向,人已经不在了。
而现在,好巧不巧,这个男人就站在他面前。
陆可放下心来,能给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施舍500块的人,应该不是什么坏人吧。
他笑着寒暄了句:“你也住这边啊,哥。”
男人沉默了一下,“家里老人住这边,来看看。”
“哦,那咱们顺路,还真挺巧的。”陆可说着,继续往前走。
没人回答,但他听到了脚步声,男人还是跟上来了。
“今天真替我女儿谢谢您了。”陆可继续寒暄。
“不用客气,我只是觉得你唱的不错。”男人轻描淡写,随后话风一转:“而且我其实也是老听众了。”
“至于女儿不女儿的,只是噱头,不是么?毕竟上次在城南碰到你唱歌的时候贴的还是妻子患癌。”
陆可右手抓紧了吉他包的背带,表面不动声色,心里有一点被揭穿的尴尬,但随后被压抑许久的愤怒替代。
这男人真直白的让人讨厌,非要当面打他的脸么?
如果不是现实逼迫、生存艰难,他会诅咒自己的妻子女儿吗?如果他以后有的话。
现在的人大都忙碌得很,再加上大环境不好,没有谁愿意无缘无故地给陌生人掏钱,歌唱的再好有什么用?都听一耳朵就匆匆忙忙走了,如果没有点凄惨经历和故事性加持,谁会为他停留?
而这个商场附近都是补习班,家长来来往往的多,说女儿更能激发大家的同情心,这样当然更好赚钱。
这也是他一次次实践之后得出的经验。
但眼下可不是念叨他生意经的时候,时间不多了,他得抓紧时间摆脱这个烦人的家伙。
“哈,那……那又怎样?你管我编不编故事,有没有妻子女儿呢?爱听就听不听走人,不都是这样么?刨根问底很有意思?”陆可索性不装了,说话也不客气起来。
男人有些气笑了似的,一双漂亮又有些凌厉的眼睛亮的惊人,嘴角弯起,唇边一个浅浅的酒窝让五官瞬间生动了许多。
陆可感觉他比自己大不了几岁,最多也就二十四五的样子,瞬间胆更肥了,又补了一句:“多管闲事!”
“喂喂,我可不算是多管闲事。”男人指了指自己的胸口,慢吞吞地回答,陆可这才瞥见男人上身穿的黑色短袖胸口淡淡印了“police”几个字母。
“P-O-L-I-C-E”,陆可用手指点着男人硬硬的胸口,指着字母一个一个费力地念出来,拼命在脑海里寻觅自己早就还给学校的英语单词,终于灵光一现,“警察?”
“老大,你文盲啊?”男人无端端被揩油,忍不住抓住陆可罪恶的手指甩开。随后双手插进裤袋,明显有点无奈,“你这种行为完全可以算是诈骗了,老实讲我真的可以直接把你带回局里调查的。”
但是你没当众拆穿我,对吗?还打赏给我500块钱。陆可心里暗道。
他直觉自己暂时是安全的,但是在他没有激怒这个警察的前提下。
赶紧溜掉才是上策。
想到这,他换了一副谄媚的笑脸:“谢谢哥今天的打赏了,兄弟也是真有困难才被逼无奈这么干的,下次绝对不敢了,我这马上到家,哥再见。”
不等男人有什么反应,陆可飞快从岔路拐弯,脚踩西瓜皮溜走了。
“呼……还好我溜得快,真被抓进局子可就不妙了。”
由于溜得太过于迅速,他没有注意到,有什么东西从他裤子的口袋里滑落下来,躺在离男人两三步远距离的地上,表面光滑的塑料皮由于光线反射的缘故亮晶晶的。
男人盯着那个背影从自己视野里光速消失,喃喃道:“骗子。”
他顺手捡起了那小骗子遗落在地上的东西,这是一张H大的学生证,那小骗子的脸端端正正地印在上面,戴着今天的那副黑框眼镜,竟然显得异常清秀乖巧。
“陆可,经管系。唔……居然是个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