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叙真的没想到,会再次碰到这个小骗子。
第一次遇到他大概是在半年以前一个寒冷的冬日,在城南的某个地铁口,他正在出警,忽然听到一个非常清越空灵的声音远远传了过来。
唱的是他最爱的《传奇》。
那时的这男孩比起现在还要青涩一些,将近一米八的身高,皮肤很白,隐藏在黑框眼镜后的眉目细看起来俊秀而昳丽,不笑的时候唇角显得轻冷淡漠,微微一勾又似冰雪初融、深潭微澜,让人情不自禁地也想跟着微笑。他穿一件白色的连帽衫搭米色oversize羽绒服,气质疏朗纯净,面前的易拉宝写着自己“妻子患癌,无钱医治。”
这样的骗子程叙见得太多了。
他本该嗤之以鼻,然后赶紧去办正事,但双脚却好像钉了钉子一样。
没别的原因,只是他唱的实在太好了。
有辨识度,细腻而有感情,气息稳而不飘,真假声的转换华丽而自然,比科班出身少了几分匠气,多了几分灵气。
这样的人,应该在舞台上发光发热的。
要不是同事催促,他可能还会继续听下去。
再一次见面,就是这次了。
程叙低头望了眼手里这张学生证,继续向奶奶家走去。
他可不会骗人,他奶奶真的住在这里。
他家在这一片儿有一套祖宅,是个小院子,老人家在这住了一辈子了,自从几年前他爷爷去世,家里人三番四次求他奶奶跟着儿女享福去,可老太太死活不搬,又是住不惯楼房,又是没人说话闷得慌,只能任由她自己住在这,家里人每个月多跑几趟了。
程叙算跑的最多的人之一。
他父亲是大学教师,母亲是中学教师,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几十年,即使到了现在这桃李满天下的年纪还是每天忙得很。
姑姑一家做生意,近两年也正是上升期,两口子忙的时候连饭都没时间吃,即使来待不住,总是风风火火的拎上一堆东西放下就走。
姑姑家的妹妹程嘉是附近科大的大三在读生,最近正在昏天黑地的准备期末考,偶尔闲下来的时候也会来看看老太太,但这小丫头片子十指不沾阳春水,最多也就提供点情绪价值。
程叙作为老太太的“好大孙”,所在公安局的辖区又包含这一片,当仁不让地承包了修理、搬东西收拾屋子等一系列体力活儿。有一次刚出完任务还没来得及换衣服,奶奶在电话里嚷嚷着大门坏了,他只好跑回去给奶奶修大门。
隔壁的李奶奶老眼昏花的,看到这身警服还在旁边酸溜溜:“老宋不错啊你,老宋,前几分钟大门刚坏了,这就有警察同志上门给修了,这位警察小同志,我家这锁也不好使了,您受累一会儿也帮我看看。”
“边儿去,老李,睁大你的老眼看看,这是我孙子!”他奶奶也是个小暴脾气,眼皮一掀,拐棍一杵,伸手颤巍巍地拦住他孙子,“小叙,别去!有事使唤你自己孙子去啊,老李,你可真行!”
眼见着两个小老太太的战争即将打响,程叙选择了端水。
把李奶奶的门锁修好之后,他奶奶还不服气:“你就不应该管她。”
“李奶奶的孙子没有您孙子孝顺,您就当可怜可怜她了。”程叙哄奶奶高兴。
奶奶也是嘴硬心软,听了这话也不嚷嚷了,又开始念叨老李还是挺可怜的,儿子孙子一年到头也上门不了几次。
这次回来看奶奶是因为老太太打电话说最近馋肉了,想吃他做的红烧肉,他磨破嘴皮子说了半天老人不应该吃这么油腻,但奶奶上了年纪之后就主打一个任性,非要吃这一口,程叙拧不过奶奶,麻溜开火做饭。
文火慢炖,亮晶晶、红扑扑的肉块在汤汁中欢快地翻滚,逐渐变得软软烂烂,香气扑鼻而来。程叙看着跳跃的火苗发呆,思绪又回到这张学生证上。
表妹程嘉就读的科大离H大不远,或许可以让表妹帮忙问问她同学?不管怎么说,学生证还是得还给人家的。
伺候奶奶吃完饭,又给隔壁李奶奶端了一碗过去,程叙一回到自己租的小窝就赶紧给程嘉打电话。
程嘉一听笑了:“哥你还真问对人了,我有个H大的姐们最近在她们学校校务处帮忙统计学生信息,我让她联系下经管系的老师问问。”
放下电话,程叙才算稍稍放下心,又暗暗骂自己是不是错怪人家了,毕竟是名牌大学的男大,用这种方式挣钱,可能真的是遇到什么事了。
他庆幸自己今天帮了他500块钱。
后面几天,程叙沉浸在自己可能做了某件好事的情绪里,神清气爽地上班、出警。
这天晚上恰逢值夜班,程叙接到一个打架斗殴的报警电话,虽然在听到地点的时候皱紧了眉头,还是迅速带着两个同事出警了。
出警地点在A市著名的酒吧一条街。
虽然这个地点离程叙日常活动范围很近,但他一次也没来过。
他厌恶闹哄哄的氛围、荷尔蒙、酒精、放纵的味道。
在这里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一点都不奇怪,毕竟在他的刻板印象里,这里充斥着猎艳、找乐子、找刺激的人群,充斥着“尸体”和“捡尸人”,充斥着激情的碰撞和一言不合就“上头”。
到了报警的场子,程叙和同事们向看门人出示了证件,就往酒吧里面走去。
这是个闹吧,显而易见生意很不错。一进门,铺天盖地的音浪就差点把他们掀翻,五颜六色的灯柱快速地变换、闪烁着。满舞池甩头、蹦跳的人群,奇装异服的、喝的醉醺醺的男男女女忘情地狂舞着。酒吧的侍者则端着一打一打的啤酒、一杯一杯的调制酒快速穿梭在舞池中和角落里、阴暗处,那里有一双双交叠的人影,在酒精的刺激下进行着亲密的交流。
程叙感受到很多火辣辣的眼神落到自己身上。他径直穿过舞池,面无表情地推开扑到他身上的穿着清凉的女孩,后者画着浓郁的烟熏妆,嘴里还叫着:“帅哥,来这里玩cosplay啊,快!抓我,我愿意做你的囚犯。”又侧身躲过扭着腰假装无意蹭过来的中年男人,那老家伙在擦肩而过的刹那低声在他耳畔说:“宝贝,你太正了,对男人感兴趣吗?”
他感到一阵作呕。
终于找到了经理的办公室,显然一场冲突已经结束,斗殴双方鼻青脸肿的坐在办公室的两侧,垂头丧气地像两只斗败了的公鸡,看来酒醒的差不多了。
“说吧,怎么回事。”程叙拿出记录本。
斗殴双方都是这个酒吧的老顾客了,打人的叫冯斌,被揍的叫李文,本来酒吧方想本着和气生财的原则私了,谁知道被揍的李文心里气不过,直接打了报警电话。
问及这场冲突的起因,冯斌梗着脖子说:“他居然当着我的面侮辱Adam……”
“我说错了吗?”李文反驳道,“这Adam有什么好的,不就是唱的比别人好一些吗?看那副清高的死样子,对谁都不理不睬的,客人点歌也不理,只唱自己想唱的,其实私下里不知道被多少人睡过了……”
“你大爷!”冯斌准备冲过去揍他,被程叙一把拉住,“够了!”
“所以起因是因为这个Adam?”程叙转向经理,“Adam是哪个?叫他过来了解下情况。”
经理陪笑道:“这Adam嘛,在……”
剩下的话被场外山呼海啸的欢呼声淹没。
“Adam!Adam!Adam!……”
经理耸耸肩,用口型说:“在台上。”
程叙透过办公室半开的门看向舞台,一个身影逆着光静静站在台上。
那个叫Adam的歌手穿一件紧身黑色T恤,黑色牛仔裤紧紧裹住修长的双腿,颈间的choker和腰上的银色链条闪耀而吸睛,他低头调整着电吉他,凌乱有型的银色碎发垂下来,只能看到密密长长的睫毛和轮廓分明的侧脸,神秘,又清冷。
电吉他调整好了,他举起一只手向DJ示意。
全场安静的呼吸可闻。
在无数双眼睛的灼灼注视下,Adam修长的手指轻轻地在电吉他上抚过,仿佛电流淌过肌肤一般,瑰丽动感的前奏响起,他低声地吟唱着无意义的音符,声线旖旎,仿佛轻柔的羽毛拂过心间。
又仿佛…情人低声在耳畔絮语。
慢慢的,情人的絮语变成激烈的争执,歌手对电吉他的拨弄急促了起来,指尖的音符仿佛千军万马一般闯入胸腔,形成巨大的共鸣,震的人灵魂发痛,震的人…想要疯狂呐喊。
而这就足够了吗?不,对那舞台上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而言,这显然还不够,他高仰起精致的脸,眼睛里燃烧着火焰,喉咙里酝酿着风暴,用深红的瞳孔睥睨操蛋的世界,用华丽的嗓音发出愤怒的嘶吼,他狠狠抛弃了电吉他,转而征用了架子鼓,燃尽生命将暴风雨般的鼓点重重锤进所有人的心里。
黑色的羽翼,苍白的皮肤,通红的眼尾,燃烧的愤怒,还有…颠倒众生的魅力,这一刻,他是神,更是魔。
直到云歇雨住,万籁俱寂,直到场上的欢呼声乍起,直到经历了这首硬核摇滚的人们变得更加疯狂,程叙仍然没有从震惊中平复过来。
他一眼就认了出来,台上那个表现力惊人的歌手,是前几天街头卖唱救女的纯情男大—陆可。
除了震惊,还有愤怒,连程叙自己也分不清,他的愤怒到底是来源于陆可这首歌里面包含的情绪,还是陆可本人。
手机铃声不合时宜地响起,程叙木然地接起电话,对面的程嘉语速飞快:“哥,我那姐们替你问了,经管系没有叫陆可的人,事实上,全H大都没有,你是不是搞错了?”
……
程叙只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一号大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