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艳燕也是金月的室友,在文中更是金月的狗腿姐妹,细长高挑,有个漂亮的小圆脸。
在刘心怡的笔下,她智商不怎么高,也没什么三观可言。
之前陈南屿醉酒,金月摸去他的单身宿舍和他同床共枕,就是宋艳燕拉了一个工会的女孩去“抓奸在床”的。等于说,宋艳燕算是两人的“红娘”,后来还是伴娘。
总之,因为金月家里是北京的,宋艳燕出于对大城市的向往,对金月也蜜汁迷恋,一切穿衣打扮都向金月看齐,唯她马首是瞻。
金月就是潮流,金月就是时尚,金月是这个年代的厂区版金·卡戴珊。
之前,金卡戴珊发话了,要用舆论逼迫陈南屿“就范”,她遵旨照办。
“别,以后别说了。”金月赶紧制止她。
宋艳燕眼珠子一转,笑容突然变得很贼,压低了声音:“他妥协啦?生米煮成熟饭啦?”
“啊啊嗯……”她含混地应着。
主要是不知道羊尾和生米煮成熟饭哪个对陈帅哥的伤害更小一点。
宋艳燕激动:“哇,可以啊!我就知道你行。你可太厉害了!你怎么总有办法呀!”
额,这又有什么可厉害的……
宋艳燕:“我要告诉所有人!”
“别,你知道就行了。”金月赶紧摁住她。
“哦哦,我懂,你要气死他们。”宋艳燕说着,笑眯眯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有了重大发现,“金月,这被滋润了是不一样哈,我觉得你现在特好看。”
“……”
我好看跟滋润什么的根本没关系啊喂!你能不能纯洁一点。
宋艳燕默默记下她的「妆容」,又说:“诶对了,函授那个事儿,你真的不去考试了吗?都已经坚持两年了,通过考试就能换个本科学位,挺划算的。”
金月心里一动。要死,她怎么把这件事忘了?
书里的金月是个懒蛋,又自负,而且那个年代大专也是高学历,她根本不觉得自己需要上进。厂区安排大家上函授课程,她都选了课了,最近又坚持不下去了。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金月绝不允许自己这个全年级第一被迫降级!
“那我也报!”她赶紧说。
“啊?你又改主意了?那你得尽快,今天最后一天了!”
“什么?!”
金月到了单位,光速冲到了考试报名处。
她也因此得以看到大家的专业。
最吃香的,无疑是通讯专业,陈南屿就是这个专业毕业的,现在是厂里的重点培养对象。这个年代,电话才刚刚走进各家各户,也许以后还要发明可视电话、小小的手拿电话……
国家在到处建基站,前途可期。
除此之外,一些容易获得学位的专业也被占据了。
金月看到,最冷门的当属计算机专业,只有四个人参加考试。
毕竟,很多人连计算机是什么都不知道。
而她就是这个专业的。
负责的阿姨抬头看她一眼,说道:“小姑娘,你可得想好了,这个是最累的。就算通过了考试,也才过去一半。咱们厂里没有计算机,之后上机都得每个月去市里的大学,很辛苦的。”
“没事,阿姨,我就选这个!”她笑着,露出一排莹润小牙。
辛苦又如何,如果说通讯专业是时代的前端,那她就要做时代的尖端!
不管在哪里,她都要做最好的、最优秀的那个。
~
下午五点半,大家准时下班了,员工们要么运动,要么回家做饭。
工人体育馆里,陈南屿正在和同事们一起打球。
中场休息,他寒着脸拿起水瓶来,喉结滚动,将一整瓶水喝下。
同事看他的目光都有点怜悯。
□□和他关系好,走上来道:“大屿,别生气了,真的恼了,金月不就得逞了?有的人就是嘴碎,别搭理他们就好了。”
另一个叫唐子荣的也说:“就是,我给你证明,你很行的!”
毕竟是一起上过厕所的,他们都见过。那时他们还打趣他,说哪个姑娘要是嫁给了他,可有的受了。
上帝可能只给陈南屿关上一扇窗——金月。
陈南屿甩掉头发上的汗珠,没说话。
寒峻的表情并没有因为他们的话而冰雪消融。
□□都替他难受:“要我说你也是,当初就该死不认账的。你啊,就是人太好了。”
“就是,大家也不瞎,知道你俩肯定没发生啥。”
几个人又说起来金月的前男友。
“她就是嫌贫爱富,知道郑雷分不了房子了,才来找你的。”
“而且你又比郑雷帅比他高。”
“你知道吗?她和郑雷家要1000块的彩礼!还要小轿车!郑雷的父亲都给她跪下了都不行。”
“什么?天底下怎么会有这种人?!”
“也不怕折寿!”
“金月她还是个女人吗,真是的。哎,大屿你太可怜了,被这个夜叉吃了。”
另一个使眼色:“没吃呢,要是吃了,就不至于满世界说大屿不行了。”
“谁看到她也行不起来啊,画得跟个牛鬼蛇神似的。诶,你们听说了吗?会计科新来了一个女大学生,叫刘心怡,特别漂亮不说,人还文雅有教养。要我说啊,大屿和她挺般配的。可惜,就是来晚了。”
“好了。”陈南屿出言打断了他们的七嘴八舌,“我已经结婚了,以后别说那种话了。”他站起身,“我得回家了。”
众人表情莫测。
有时候挺钦佩陈南屿能坚持原则,有时候又觉得他被他的原则害得很惨。
陈南屿一路回家,难堪地忍受着众人的指指点点、窃窃笑声。
到了家里,过不其然,一点烟火气没有——金月从来不做饭,要么食堂买,要么让他做。
他也没说什么,转身进了厨房。
金月早就听到了动静跟了过来,倚在厨房门框上:“你回来了?”
“嗯。”
“离婚的事儿,考虑怎么样了?”
他低头洗菜,重重出了口气,语气森寒地说道:“别闹了行吗?”
“谁闹了!!”正要发作,她看到他手里明晃晃的菜刀,气势登时弱了两份,赶紧后退了两步,余光选择了一个可以逃生的走位,这才高傲且大度地说,“是我昨天终于想明白了,我觉得我们这样绑在一起不合适,就算了吧。我反正接受不了没有x生活的,和守活寡有什么区别?就离了吧,你好,我也好。”
汇源肾宝。
这下他听出来了,她好像是认真的,虽然语气很像是女王在大赦天下。
心中纳罕,不免看向她,“你——”
他猛地顿住了。
等下,站在他眼前的人是谁?!
穿着白T恤牛仔裤的女孩一头羊毛卷不知道什么时候拉成了直发,不施粉黛,却美得人心颤,她微微昂着脑袋,像个骄傲的小天鹅,眼神却又泛点心虚闪烁。
他很惊讶,又好似被别的什么击中了脑袋,一下子看失了神。
金月得意地捋头发:“新拉直的头发,好看吧?”
虽然药水有点刺鼻,但是有效果就行,她也不会经常去伤害头发。
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匆匆垂下了眼帘,“你真的想离婚?”
“嗯。不过我去问过单位宿舍了,现在满了,要等位。调度那边的小张月底结婚,到时候会搬出去了。所以就算离婚了,我也要在这里再住两周才能搬走。还有,我父母那里,咱俩刚结就离不好,所以你可以忍两个月再和他们说吗?”
在她的记忆里,这个世界的父母和她现实里的父母长一样,她不想让他们担心。
陈南屿蹙眉。
听她这样说,好像是真的想好了要离婚,而不是在琢磨新一轮折磨他的手段。
她为什么突然改主意了?
虽然有点疑惑,但他不是一直以来都期盼着和她离婚吗?
他点点头。
“我就知道你会答应的。”她的眼睛笑成了两弯月牙,背在身后的手递上一张纸,“喏,离婚申请,我已经签好字了。”另一只手,又递上一支英雄钢笔。
他又看了她一眼,拿过一个干净的抹布擦了手,这才接过来。
申请是手写的,她还摁了红手印。
没想到她的字很苍劲,很好看。
骨骼分明的手拔开钢笔盖,却没立刻签,反而问道:“你有没有想过,离过一次婚,对你……其实更不好。”
这个年代既开放又保守,离异的女人多少名声都会受损。
而对于名声已经如此狼藉的金月来说,应该算是雪上加霜。
她耸肩,根本不在乎:“那就不劳你费心啦!我这么漂亮,想娶我的人能排到天安门。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没人愿意娶,我也不是非嫁不可,我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
他如实道:“可你连饭都不会做。”
金月本来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听他这样说,俏脸登时一沉,“那你不想离?”
陈南屿没再说话,这次,钢笔落下,留下了他铁画银钩的名字。
她美滋滋接了过来:“我明天就报上去。”
她转身高兴地走了,他却有点失神,深沉的眸子有点疑惑。
今日,两个人难得吃了一顿和谐的晚饭。
吃完了饭,金大小姐当然也不可能洗碗,反而趁着陈南屿去洗碗,已经开始收拾属于她自己的东西。
两室一厅的房子,两人已经协商好了,书房可以做她临时的窝。她坐在山堆一样的衣服里,喜欢的留下,不喜欢的都扔去了一边,准备一会儿都扔了。
小说里的金月也是买了不少好衣服的,她挑了一件真丝的红色吊带睡裙换上,很惊讶这个年代就有这种款式了。很舒服,适合这个季节穿。
另一厢,洗完了碗的陈南屿终于有点回过味儿来了。
连日的沉重心情似乎突然松快了起来。
摆放好碗筷,他甚至已经觉得金月没那么可恶了——当一个恶棍的身上出现了一点闪光点,就显得没有那么坏了。
心里有一个声音说道:
“她倒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他听到金月像个耗子似的在搬进搬出,出于好心以及好心情,走到书房问:“需要帮忙吗?”
他又呆住了。
女孩穿着一袭红色的吊带睡裙坐在衣服堆里。那衣服红得像红酒,衬得她皮肤也白得似雪,黑黑沉沉的头发缎子似的垂着……
他喉结一动,眼睛立刻别开。
这,这也太……
她怎么能穿这么少……
他的脸上难以遏制地火烧火燎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