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皓杀人时我不在现场,这一点让我遗憾了很久。
他是我的初中同学,在本地一家律所做合伙律师,三年前的某一天他杀了人,至今潜逃。据他的邻居说,那天晚上他听见了一声刺耳的类似与鸟叫的悲鸣,等他鼓起勇气去敲门查看时,只见地上血泊中躺着一具尸体。
有人说孙皓是疯了,还有人说孙皓为情杀人,可是我始终觉得孙皓杀人和那杯鹊脑酒有关。
依稀记得三年前的某一天,孙皓找到了我。
那天我正坐在鲁南花鸟市场的铺子里制作绢花。绢花,顾名思义就是用染色丝织品做成的花朵,制作流程复杂,包括选料、上浆、染色、握瓣、攒活多项工序,随着机器技术的发展,现在市场上绢花已经很少全部由人工制作,基本上都是机器完成前几项步骤,最后再由人攒活组装而成。
我的铺子面积不大,角角落落里挤满了五彩斑斓、妖艳奇异的绢花。
这些绢花挂在鸟笼上,缀在天花板,无一例外全是由我一人全手工制作而成。我享受从无到有的乐趣,更加醉心于制作出一个世间本没有的事物。
不过孙皓并不这么认为。
他来到我的铺子时,先是被门口挂着的红嘴相思鸟吓了一跳,又看见我在摆弄一朵绢花的花蕊,脸上的五官向中间皱在一起,嫌弃之情不言而喻。
他觉得我摆弄绢花很“娘们”,不像个男人。
我不以为意,当着他的面将拇指插进绢花的花蕊中,一边用指肚揉捻磋磨定型,一边问他找我有什么事。
他这个人向来无事不登三宝殿,既然找我一定有事相求。
他在铺子里找了个绿色的塑料凳子,在一个离鸟笼相对较远的角落坐下,后背正对着一面镜子。
他说:“我想买几只喜鹊。”
镜子里他的背挺的笔直,黑色背心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鸟拉上了一条长长的亮白色的粪便。
我说:“你不是害怕尖嘴动物吗?怎么想起养喜鹊了?”
他别扭地看了眼屋顶密集的鸟笼,害怕地抖了一下,“不是养喜鹊,我想把它们的脑子取出来用,所以来你这买几只喜鹊,你再帮忙把脑子取出来。”
我觉得很新奇有趣,让他说说找鹊脑的理由,我才能帮他。
孙皓不敢再看头顶上那些各色的鸟儿,只能将视线移到我脸上,正色道:“林倩倩的老公王伯阳前日被撞死了。”
我说:“这跟找鹊脑有什么关系?”
孙皓眼里闪过一丝诡异的兴奋的光芒,将板凳搬到离我更近了一些,“当然有关系,文清你听说过鹊脑相思这种说法吗?”
我老实摇头,不自觉将手里的绢花放下了,仔细听他讲。
他说鹊脑相思这个法子是他找大师求来的。大师说此法出自《淮南万毕术》一书中,书中记载,取鹊一雄一雌头中脑烧之淤道中,以与人酒中饮,则相思。大师还对此法做了补充,若想要鹊脑酒发挥最大作用,还需要在酒中放上自己的鲜血,如此喝酒的人便会死心塌地爱上他。
他想用这个方法,取鹊脑做酒给林倩倩喝下,或许能让林倩倩爱上他。
孙皓、林倩倩、王伯阳和我,我们四人是初中同学。孙皓从初中时便对林倩倩念念不忘,没脸没皮地追求了她好几年,林倩倩看不上孙皓,一直躲着,没想到一晃眼十几年过去了,孙皓还是一如即往地惦记人家,实在痴心一片。
我看他说的认真,不像是开玩笑亦或是临时起意,只能说:“小小鹊脑能让她爱上你?大师的话不能全信。”
孙皓将板凳搬到我旁边,因为害怕桌子上那只叽叽喳喳巴掌大小的画眉,只能紧挨着我,告诉我,十几年来他对林倩倩魂牵梦萦,林倩倩是他见过的世界上最美丽贤惠的女人,如今她老公死了,身边没人,只差临门一脚,求我一定帮他。
这是他的惯用伎俩,有求与我时,眼巴巴地到我跟前求我帮忙,像只摇尾巴的哈巴狗,一旦事情解决,只留下一句别总跟娘们一样,人就消失不见了。不过十几年了,我也习惯了。
我铺子门口的斜上方恰好有一只喜鹊。此时它正歪着头,用那双漆黑发亮的眼睛看着挨在一起的我们,丝毫没有意识到,十分钟后我会把它从笼子里挪到厨房案板上,一刀砍下脑袋。
喜鹊的脑袋只有大拇指大小,我并没有急着处理它,而是将那长约长约10公分的尾羽从还温热的尸体上拔了下来,扔给了站在冰箱旁,几乎快吐出来的孙皓。
他被吓了一跳,脏话刚要出口,想到有求于我只能憋回去。
他嫌恶地说:“十几年过去了你还喜欢做毽子啊?”
我没有着急回答,用小刀拨开喜鹊头颅上细密的黑色羽毛,露出白里泛青的头皮,用刀刃缓缓拉开,显出里面白中泛红的颅骨。
手上稍稍用力,听见一声细弱的喀嚓声,我转过身,从盐盒里拿出一柄长约八公分的小不锈钢勺,沿着切开的口子往头骨里扣挖。
我一边弄一边反问他:“你呢?十几年过去,你为什么这么喜欢林倩倩啊。”
说起林倩倩,孙皓拉开了话匣子,他说他对林倩倩的感情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情境。前天他听说王伯阳被撞死时,第一反应并不是惋惜老同学年纪轻轻魂消命陨,而是心里泛出一阵隐秘的喜悦,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他爱林倩倩,他丝毫不嫌弃她结婚生子,他愿意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奉献给她。
不过他也告诉我,他始终不明白林倩倩到底看山王伯阳哪里了。
王伯阳长的不高,跟他比起来简直就是土堆遇上了高山。
王伯阳长的也丑,一张脸方方正正如同红砖,尤其那两颗黑豆大小的眼睛,黑眼珠大白眼珠小,看人时滴流滴流地转,心里总盘算着什么坏事,像一只蹲在树上晦气的乌鸦。
王伯阳人品也堪忧,据说他曾合伙与人卖车,最后坑了合伙人50多万......
如此种种,在孙皓眼里王伯阳哪里都不如他,可林倩倩还是选择了王伯阳,并且坚决拒绝了他的求爱。这一点使他异常恼火,也使他更加坚定地觉得自己这辈子一定要得到林倩倩的爱,他不可能比一个自己瞧不上的人差。
我将挖出的鹊脑放进不锈钢碗里,从厨房后面的铁门里拿出另外一只喜鹊。
刚才那只是母的,这只是公的。
这只公喜鹊似乎觉察到了什么,不停地扑闪着黑色的翅膀,尾羽簌簌地抖动,一双尖喙发出凄厉的凉飕飕的惨叫。
我把它按在菜板上,拿起菜刀,本来完整的身体被一分为二,再次把尾羽扔给了孙皓。
孙皓从王伯阳的记忆阴影中回神骂了我一句,嫌弃地将尾羽扔到灶台上,看了眼铁门,好奇地问我铁门后面是什么。
我抬头看了他一眼,如实回答:“鸟而已。”
后面我按照孙皓说的步骤将两只喜鹊的颅脑用锡纸包好,因为铺子里没有土灶,只好用煤气灶代替。
煤气灶蓝色的牙齿细密地啃食着银白色的锡纸,在上面留下褐色的唾液痕迹,厨房随之出现一股血的腥臭味。
我趁着这个空档清洗案板上的血迹,继续问孙皓:“你这么想得到林倩倩,那你娶老婆干嘛?”
孙皓一年前在老家结婚,娶了个小他两岁的姑娘。
“我跟她没有感情。”孙皓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然。
我继续说:“没有感情怎么会生孩子呢?”
孙皓后槽牙紧紧咬在一起,腮帮子鼓出一块。上学时遇到学不会的知识,他就会咬紧后槽牙,工作之后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他还是如此。
“我妈想要孩子,我是男的,我又生不了,我跟她没有感情,我心里只有倩倩,我只想要倩倩。”
银白色的锡纸被烧成了褐色,缝隙里咕噜咕噜冒出白色的细密泡沫,他的为人我向来了解,事事以自己为先,有老婆和爱林倩倩在他眼里并不冲突。
又烧了大概五分钟,我用火钳将鹊脑从煤气灶上拿下来,倒进不锈钢碗,又从冰箱拿出一瓶喝剩的白酒,将酒和鹊脑混合。
孙皓看着灶台上浑浊发白的酒,突然问我:“咱们要不要先找个小狗小猫试试,万一有毒怎么办。”
看来他对大师也并不是全然相信,我点头同意了他的想法,毕竟是给人喝的东西,谨慎一点没有错,之后领着他去了隔壁的鲜花店。
鲜花店里养了一公一母两只秋田犬,其中那只公的脾气很倔,刚被买来时不吃不喝,不允许主人摸,更不让那只母狗靠近,我曾半夜被它的吠叫声吵醒,去找过鲜花店的老板娘,她也很无奈,想把这只狗送走,可家里的女儿不同意,这事就一直搁置了下来。
我和孙皓一踏进鲜花店,母秋田犬摇着尾巴迎了上来,而那只公狗看见我们呜咽着躲进一堆鲜花里,只露出一截黄色的后背。
鲜花店家的女儿跑到我旁边,拽着我的裤子,把我拉到那只公狗旁边,一脸高兴地说:“哥哥,它被你教训之后,不仅让摸了,晚上也不叫了,好厉害。”
我抚摸着小女孩毛茸茸的头发,笑了笑,“哥哥带来了让它更听话的东西,你不是一直想要一只小狗吗?这个东西能让它们生小狗。”
孙皓拿出不锈钢碗,趁着母狗趴在地上不注意,一针扎下去抽出了一点血。母狗吃痛发出嚎叫,呜咽着跑进了收银台后面,惊动了正在厨房做午饭的老板娘。
老板娘慌慌张张跑出来时,我们已经将鹊脑做成的酒喂给了公狗。
老板娘跟我认识,再加上我曾免费替他们训过狗,她并没有怀疑。为了观察药效,我们两人先是回铺子里吃了个午饭,我按照孙皓的口味做了胡萝卜蛋炒饭,不过他的心思不在吃饭上,时不时就要出门看一眼,精神十分紧张。
下午两点时,孙皓突然跟我说,他觉得鹊脑真有效果。
我跟着他走到鲜花店门口,只见那只公狗像是发疯一般的跟在母狗屁股后面,不论母狗怎样呵斥吠叫都无济于事。
孙皓说:“现在不是狗发情的季节,一定是鹊脑起了作用。”
我说:“动物和人毕竟不一样,在狗身上有用,在人身上却不一定有用。”
孙皓问我店里还有多少喜鹊,我盘算了一下,大概还有六七只,他说够了,并让我把这些鹊脑全部挖出来,他去找人试一下。
“找人?找谁?”我问。
下午两点左右正是一点最热的时候,白色的太阳在天上化开,一切都曝晒在一片白光中,孙皓站在太阳下,头上出了一层汗,水淋淋的像是刚从水里爬出来。
他说:“我老婆,我找她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