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提着包,站在丛林里。如果不是妻子落了东西,他这辈子也不会来到距离高楼与水泥地如此遥远的地方。
他站着有一会儿了。妻子不是个准时的人,每次约好的时间都不作数,他早就知道了,可时间一到,总免不了一阵心惊胆战。为此,他的情人对他的来去匆忙颇有怨言。
等的时间长了,血管里狂涌的血液平息下来,心悸带来的失控感也渐渐消散。这时候,他终于开始觉得无聊,开始留意全然陌生的奇异丛林。
左前方几米远处,有棵被砍倒的树。是被砍倒的吗?一个问号冒出来,又沉下去。树干表面干裂的纹路,让他想到了一座不太规整的迷宫。于是他以中间的某处凹陷为起点,沿着纹路,向断面去。
他喜欢这种简单的小游戏,因为能忘掉些不存在的东西。
起初他走得很谨慎,视线的焦点缓慢推移。熟悉之后,他移动的速度提快。突然停下来,有什么动了一下。倒退回去,被他视作墙面的一点其实是只蚂蚁。
虽然能认出是蚂蚁,但这只和他平日里觐的蚂蚁有很大差别:它的黑不是全黑,而是混杂了一种腥红;肢体要更长;脑袋饱满得近乎一个完美的球,里头会是汁液。可能是这座丛林的特有品种,也可能遍布每一个环境相似的丛林,他无法确定;毕竟他对昆虫知之甚少。
在他观察蚂蚁时,蚂蚁也在观察他。在原地走走停停,绕了一圈,正对着他把头抬高又低下又抬高。
“在看什么?”
妻子的脸庞在靠近。
他把手中的摄影包递过去,妻子随手扔在一旁,理了理垂枝拨乱的碎发,扯了几句,妻子转身走进杂乱的墨绿中,那个他一无所知的世界。在他熟悉的LED灯永不疲倦的冷光,和妻子发顶那树冠搅碎筛落的日光中间,一直存在明确的分野。
在公司与情人住所间辗转,一段自由地陷入错乱的时间后,他回到家,没开灯的屋子是黑的寂静。客厅方向,幽幽的光照亮电视机屏幕与沙发之间的一小块空间。电视机开着,正在放纪录片。
“你在家啊。怎么不开灯?”
“这样有感觉。”一句没头没尾的话后又是沉默。
虫子挺多。摄影包就压死了一只。
屏幕追随一只蜥蜴的动向。看着看着,纪录片的景观竟莫名的怪异,抑或熟悉。他反应过来——树干,当初等人无聊时仔细看过多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