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距离上次聚餐三天过去了,这三天石可玉每天都疯狂投简历,接着就是无尽的等待。

    于是她仍旧每天坚持去废旧篮球场,一个人边闷头打球发泄边等面试消息。

    终于在这天早晨八点半,石可玉坐在篮球场的长凳上收到两个面试邀约:服装买手助理和鞋子设计师助理。

    两个面试都约在今天,服装买手助理是上午,鞋子设计师助理是下午。

    她立刻擦干汗冲回家,翻箱倒柜找适合面试穿的衣服,最后选了一条纯黑色方领连衣短裙,穿上平时不爱穿的带跟的小皮鞋,把头发散下来,简约大气十分显气质。

    由于石可玉平时化的妆比较休闲比较淡,于是这次在“红薯”app搜了一个面试妆容跟着教程画完了一个特别自然显气色的中式妆容,很适合她的黄皮,既正式又不至于太艳丽。

    收拾完出门,跟着导航左转右转终于找到那栋楼,是个距离市中心稍微偏远一点的小写字楼,看着里面的公司规模应该都不是很大。她运气好,刚进大厅找到那一排四个电梯,其中一个电梯马上就到了一楼。

    电梯门开,一个妆容淡雅穿着米色收腰连衣短裙的知性女人,踩着高跟从里面出来,手机举着摄像头带钻的纯白面iPhone在和谁通话,穿着打扮都彰显简奢高贵的气质。石可玉只瞄了一眼,也没功夫听她说什么便和她错身而过进了电梯。

    “陆小胖,沈昭明在哪呢?”电梯门一关女人电话就通了。

    “他……他在公司开会!”

    “骗鬼呢?你别跟我来这套啊,我刚去你们公司看了,你和沈昭明都不在公司,一天天的就知道躲我。”女人冷哼一声,举起另一只手摊开在眼前,懒懒的欣赏自己新做的美甲:“我听说你们公司都快黄了,沈昭明这一天天的还瞎忙活什么呢?”

    欣赏完美甲,女人又摸了摸自己新烫的栗色大波浪:“干脆劝他从了我,只要我跟我爸说一声,就他这样优秀的能力,进到我爸公司直接做首席技术官都不成问题,只要搞定了他,到时候把你们几个都收了也不是不可以。”

    “我说温大小姐,您能放过我吗?您可是温若宁啊,含着金汤勺出生的,你爸还是温致远温爸爸!你到底为什么这么穷追猛打?”电话那头的小胖把头别过饭局上的沈昭明和投资方,对着话筒低声得咬牙切齿。

    “让我放过你?不行!除非帮我搞定沈昭明!”温若宁恶狠狠的下决心道:“大学里他就这幅死样子对我爱答不理的,现在更是变本加厉了!我温若宁好歹也是受人追捧长大的,追我的人不说排到法国好歹也能从这里排到我爸公司门口。也就沈昭明敢三番两次拒绝我,我若是搞不定他,我就不姓温!”。

    只听电话那端叹了口气便收了线,接着就是一阵忙音。温若宁气愤地拧眉,转了转眼珠,突然心生一计,从Rivelys黑皮名牌包里掏出气垫对着化妆镜一顿补妆,合上盖子抬头,踩着高跟走出写字楼,笑的得意。

    这边石可玉刚出电梯找到面试的公司,一进门前台就递给她一张表让她坐旁边先填。她拿起表看了看,姓名年龄毕业学校这些自然不必说,居然还有星座mbti甚至父母职业,不知道的以为拿到了人口调查问卷呢。

    这张表石可玉写的很快,里面合理的对她有利的,她写的很详尽。而那些没什么必要却必须要写的她就马马虎虎一笔带过甚至一顿瞎编。

    俗话说得好: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

    递交了表二十分钟后,终于从里面会议室出来一个女人,典型的女强人短发,简约银饰耳环,一身藏蓝西服职业裙,一看就是领导,说不定就是这里的老板,毕竟在这种小公司面试,基本没有HR人力资源部。

    “你就是Box上约面试服装买手助理的人吗?”面试官扫了她一眼,满脸精明:“跟我进来吧。”

    石可玉跟着那个领导进了一个比较小型的会议室相对而坐,中间隔着一个会议桌。

    “简历上写,你是24届去年毕业的应届生?”面试官问。

    石可玉点了点头,只听对面笑了一声:“那怎么现在才出来找工作,你这么厉害,gap了一年呐?”

    石可玉没吭声,关于这个,她不想张嘴编。

    总不能说自己做过三份工作,但加起来没做满三个月所以没交过社保才保留的应届生身份,最后还因为受不了职场,辞职考研去了,结果还考砸上不了岸。

    这样说不仅不会让人感觉到她没闲着,反而还让人觉得她能力不够干啥啥不行。

    “其实我有在服装公司实习过的。”石可玉最终还是硬着头皮道。

    “在哪?什么职位?实习期是多久?”

    “在我老家那边一个服装公司,做的也是服装设计助理,实习了两个月。”

    “为什么不做了?”

    “因为想来璃海发展所以辞职了。”说出来她自己都不信。

    面试官:“行,了解了。”说完就拉开凳子想要开门出去。

    然后呢?这就走了?就问这些?

    “等一下,所以,我这是算面试通过了吗?”石可玉起身追问。

    面试官斜睨她一眼:“你才毕业没一年,本来也没指望你有多深的工作经验,只要工作过了解这个行业就够了。至于具体的面试结果,回去等通知吧。”

    石可玉走出写字楼的时候脑子都是懵的。

    四月的天,阳光明媚却并不炎热,她站在大门外,看着远方的蓝天白云,又看着脚下阳光斑驳绿树成荫,心情糟糕。

    回想起自己躺在大学操场上,靠着宋言的腿无忧无虑的看着头顶阳光穿过绿叶,石可玉只觉得可惜了眼前这么好的天气。

    “振作起来吧,下午还有场面试呢。”石可玉叹了口气,对自己说。

    接着她又坐了一个小时的地铁换乘半个小时公交到了下一个面试地点,面试流程和问题与上午的都差不多,只不过问的是关于鞋子设计方面的事情,她连懵带编的说了一些自己对鞋子设计的看法糊弄过去,面试到最后还是要回家等通知。

    一整天下来,石可玉只觉得身心俱疲。回到出租屋,她脱了鞋就躺在床上,菜也没买饭也没做。她看了一眼时间,心里盘算着再躺多久,才能回点体力够她出去打会球。

    和石可玉一样忙活了一天的人,还有沈昭明。他中午和小胖刚陪完一个投资方吃饭,下午又陪另两个老总喝酒,等到家已经是晚上八九点,身心俱疲。

    沈昭明费神的解掉了领带,取下了眼镜,就像是解除了身上的某种封印一样,整个人也放松下来。

    他习惯性的拿着玄关旁的洒水壶去厨房接满水,然后慢悠悠的拎着它往书房的阳台去——那里有一排花池,里面种满了留兰香薄荷。

    沈昭明搬了一把凳子坐下来,低头拿着洒水壶细心的给它们浇水,挨个扒开叶片让底下的土壤吸收充足水分,而这水看似是浇灌了它们,其实也是浇灌了他麻木的心。

    看着它们因着充分的营养和水分而长势极好,沈昭明心里终于有了一丝对于生活的欣喜,因为这些正在生长的薄荷,他才感觉到自己也像它们一样,无论生长在哪里,只要有一丝希望,就可以自由生长。

    沈昭明坐在阳台,什么也不干,就看着那些薄荷。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又听见了他熟悉的楼下生疏的投篮声,而且一听就知道,又没投中。

    听着楼下篮球场的球声,沈昭明陷入回忆。

    梧桐春苑是个老小区,他从小就住在这里。从前父母还没有出国,他们一家三口都住在这个小区,沈妈妈是个文娱记者,而沈爸爸则是国内最早那波做软件开发的人。

    曾经他很喜欢在楼下的篮球场打球。小时候看爸爸打篮球很帅,妈妈在旁边鼓掌做啦啦队,而他小小的身板就试图跳起来抢爸爸手里的篮球被虐惨,那时候他就发誓以后球技一定要超过爸爸。

    只是虽然随着沈昭明长大,他的球技越来越好,但同时他和爸爸打球的机会也越来越少。

    到沈昭明初三时,沈爸爸在的微软分公司倒闭要迁回欧洲总部,因为他是他们公司技术研发骨干和项目核心,他辞职的话整个部门团队都过不去,思虑再三,他决定跟着公司一起迁去欧洲,而沈妈妈则留在国内,边照顾沈昭明边工作。

    高中时沈昭明课业繁重,他也没有太多时间打球,但只要稍有空闲,哪怕只有十几分钟,他都会去楼下打球。

    再后来,沈昭明以市理科状元的成绩考上了全国著名的临夏大学计算机系,去了临夏市。沈妈妈终于不用守着儿子,正好她退休了,沈爸爸又在欧洲做的风生水起,于是一家三口一合计,沈妈妈也跟去了欧洲,父母二人只逢年过节回一趟国。

    就这样一家三口都不在璃海常住了,只有沈昭明寒暑假会一个人回家住一两个月。而这个小区因为是老员工宿舍改造的,本来住的年轻人就少,随着时间流逝,楼下篮球场年久失修,渐渐的就成为大爷大妈晒衣服晒豆角的地方,堆满了杂物。

    所以即使后来大学毕业后回来创业住了回来,他也没再去楼下打过球。

    其实这半个月来,沈昭明一直很好奇,这个女孩明明不会打篮球,为何却每天坚持打球。不过自从她搬来后,楼下的废旧篮球场总算不再是大爷大妈们晾晒杂物的专场,也终于发挥了一点它最原本的作用。

    对于篮球,沈昭明是很怀念的。以前的他特别热衷于篮球,可是自从创业后,大家忙着工作,打篮球的兴致也就越来越少。他仔细回忆,上一次打篮球竟然是两年前。

    最近他常常想,他也许热爱的不仅是篮球,还有那些人,那段时光。

    从前大学里他是篮球队重要的前锋,鲜衣怒马朝气蓬勃,三年前的他觉得自己可以把天上的星星摘下来,心境明朗,从不会多愁善感伤春悲秋,活的灿烂而耀眼。

    就算是毕业时他也不曾伤怀,因为他坚信自己可以带着好朋友,带着愿意相信他的人一起创业闯出一片天,可是如今……他太高估自己了。

    “哐”的一声,球擦着框斜着飞出去,也把沈昭明从回忆带回现实。于是他的注意力从薄荷转移到了楼下篮球场,静静地观看她一个人的“篮球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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