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玫瑰盛开的时候,我很喜欢这种味道,不,准确来说,我留恋与它蒸馏后的香气。
大片的玫瑰花海下,是那些失败的人们。
从不是我无视人命,只是他们甘愿为了那笔钱,付出生命。
宴岭也很喜欢这种味道。
他有一双淡色的眼睛,是水晶般的剔透,褐色的短发村的他柔和。那是和我一样的外表。
我相信,他会喜欢001这个编号。
他是我的弟弟。
现在,我再一次拥有了一个完好如初的家庭。
那是清晨,第一楼阳光穿过地平线的拂晓。我嗅到了空气中食物的味道,我透过厨房的玻璃,瞧见了母亲忙碌的身影。她可能会给我烤一片吐司,也许会有一杯热牛奶,或者是别的什么。
那是我第一次,隔着时间的幕布,触碰到了,家。
那也是清晨,是天空泛起鱼肚白,我听见了重物落地的声音,是什么从高空坠下,摔得稀碎的声音。
我看见了,一团,血红的,在地上,失去了生机。
那是我的母亲。
是一团猩红色的肉泥,混着内脏,露出点点白骨。
我不明白。
她再次拥有了那些他所想要的理想。
为何,还是要走。
父亲不再会和她争吵,她得到了一个美满的结局。
不好吗。
现在,我还拥有一个弟弟和我的父亲。
父亲会在清晨,给我煎一个鸡蛋。那是他为数不多能拿得出手的技术了。
后来,盘子碎了,血沫糊了整个煎蛋。
他死于我29岁那年。
说来可笑,在我无法回头的时候,我才明白,那只是002和003,它们从不是我的父母。
可那时,我总想,他们,又走了。
现在只有宴岭陪我了。
他依旧那样活泼,天真,他永远只有十岁。
我遏制了他的生长。
因为,我无法预计他的成长,可我又不敢放手,他是蒲公英,手一松,就走了。
只有我一个人看到了时间的无情。
后来,我终于看到了宴岭的成长。
他死了。
那是29岁的他。
我看到了姜绪,像攆一条狗一样,把他提出了大门。
我知道,我不知道。
我没法上去救他。
那扇门是那样的厚重,是谁的血盆大口,是那样的让人恶心。
姜绪只是皱了一下眉,便走了。
10岁的宴岭被我捂住了眼睛,脆生生的问我,哥,怎么了。
有那一瞬间,我希望姜绪会用那点对我的喜欢,救下宴岭,哪怕只是给他披一件衣服,他怕冷。
那时,我想,如果姜绪救他,我可以放弃父亲的遗产。可他没有。
他没有。
那天,下了雨。雨丝打在我的身上,好冷。
宴岭一个人在雨里闭上了眼睛。
我甚至做不到救他。
我想,他们一定是故意的。
车门,为什么打不开。
为什么。
后来,我只能牵着我永远只有10岁的弟弟回去。
好廉价的喜欢。
仇恨如种子般生根发芽,但一个老练的猎手明白,何时,才该动手。
也许连我自己都没有察觉,有一株玫瑰早已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