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滴滴答答地走,不曾拖泥带水,也不曾留下什么。
4254年,那是我30岁生日的那天。那天姜绪又请我去了那家餐厅,他似乎格外钟情那里的灯光。门两旁的花开的娇艳,一簇一簇的拥在他的身旁。
说来奇怪,南方城市总没有太多的雪花,我却看见雪花落在了他的眉头,悄悄融化,那时,灯光很好,衬得他像一副很美的油画。
一进包间,我们都没有记着吃饭。
我知道,这是我最后的机会。
我会为了我的弟弟,我的父母,我的余生,杀了他。
扭曲的,包裹着仇恨的杀意如野草般疯长。
至今,我仍记得,那时,金属的刀刃划破活人的喉咙,穿过大动脉的感觉。
就如同餐刀切开牛筋那样容易。
鲜血四溅,暖黄的背景里,我的领口沾了一点猩红,那样刺眼,那样决别。
我从未感受过手中如此有力的欣喜。
可,似乎容易过了头,我似乎没有那样的能力,不费吹灰之力,刺破活人的喉咙,我在那一刻杀意熊熊燃烧,我没有复盘,没有看见我的计划是那样的粗陋,不堪一击,但我只顾着欣喜,没有发现一切之中的疑惑。
不过,我割下了他的头颅。
毫无疑问,那是一顶绝美的皮囊。
透过福尔马林的纯澈,他永运脸上带笑。
他的身体被埋在了玫瑰花海下。
风吹过,花朵摇曳。今天,也是个不眠夜。
这是我第一次,直接的,亲手杀死一个人。
他们说的对,我不为世俗所容。
可时间长了,也就过滤了仇恨,那些不曾宣泄于口的情感,慢慢变得透明。
我不否认我爱他,但我也从不隐瞒那些杀意我想我的爱和我的恨是双生花,会后悔,也不会回头。
浓烈的仇恨中也参杂着喜欢,这是我的不舍,但,也仅仅是不舍得而已,我不会为了这点不舍,放弃所有,因为,如果放弃,我将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