撵人

    赵六嫂去地里,午饭是直接和赵老六一起吃的,临走前,她告诉凌瑾锅里热着饽饽和菜汤,让他饿了自己吃些。

    凌瑾起先不觉,这才感觉到腹内空空,一低头,肚子已经跟着七拐八拐地叫了起来,他左右望了望,还好四下无人。

    掀开锅,笼屉上果然有吃的,那被称为饽饽的食物,圆鼓鼓地躺在里头,用筷子戳了戳,表面塌下去个坑又膨了起来,软和和的。凌瑾又给自己盛了一勺菜叶子汤。

    他缓慢地将食物端向堂内小桌,膝盖处还是痛,看来他还是要看看郎中才行。

    热气腾腾的饽饽放得凉了些,凌瑾用洗净的手掰开一块,放到嘴边,扁了扁嘴,生理性排斥。

    用筷子蘸了口汤舔了下,也毫无滋味。

    赵六嫂所说的这“饽饽”是由白面和黄的面混合制成的干粮,从前的生活中自己应该没有接触过。

    对不习惯的东西,是个人天生就会排斥,谈不上嫌弃,对的,并不是嫌弃。

    但现在他需要充饥的东西,哪怕味道不尽如人意,哪怕口感怪异,凌瑾最后还是小口小口地吃了起来,吃了半个,并喝了那碗没有什么盐巴的汤。

    吃过饭,凌瑾整个下午都坐在院子中的小凳上,试图想起自己是谁。

    想如果他的家人知道他遭遇了不测,会来寻他吗?

    若家人以为他已经死了,放弃寻找,或者即使找到他发现他已没有任何记忆,觉得人还不如死在外面,这个时候,他该如何自处?

    想着这些,就会头痛,加上额头上的伤口缓慢结痂带来的痒意,凌瑾感觉有些烦躁。

    如果他一直待在原地,并不利于自己想起是谁,还是要想办法出门探听消息,同时也要躲开官府。

    他直觉里告诉自己,一定不能让自己的行踪暴露在官府的视野里。

    赵六嫂去了地里,吃完饭直接和当家的干起了地里的活,待两个人一同归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后。

    一打开院门,看见静静坐在那里,像尊泥塑雕像似的凌瑾,赵六嫂一阵关切,“小瑾,你怎么坐在外面吹风啊,赶紧回屋。”

    凌瑾被赵六嫂拉了起来,目光对上身后跟来的男子。

    一个高壮的庄稼汉,全身晒得黝黑,从宽松的领口能看出一道晒得明显的分界线。五官平常,眉目中带着点不耐烦的疲倦,嘴边冒出来的胡茬并来不及修剪,毕竟这和地里的杂草相比,被剪除的紧迫性没有那么强。

    是个脾气急躁的正常人,凌瑾想。

    “当家的,这就是我和你说的小瑾,我那个远房表弟。”

    赵老六用鼻子哼了一声,点点头,拎着锄头铁锹往门口放去,自顾自地打水洗脸。

    赵六嫂把凌瑾拉进屋,小声道:“当家的就是看起来凶些,是个好人,你就在这安心住着哈,表姐去熬粥。”

    凌瑾点点头,无声坐在堂屋内。

    厨房里,赵六嫂看着锅里没怎么动的干粮和菜汤,还有锅口放着的半块饽饽和碗筷,想着这小兄弟的饭量怎么这么少?

    看他应该是谁家的小公子,应该也吃不惯他们的农家饭,可他要养伤总要补些营养。

    于是转去院里头的井里头,拿出一条瘦肉来,赵老六正在院子里纳凉,对赵六嫂道:“端午不是还没到,吃肉做什么?”

    赵六嫂道:“小瑾来了,就当给他接风洗尘。”

    “小题大做,你表弟不还是要吃我们的用我们的,现在吃光了,端午吃什么?”

    赵六嫂不高兴了,“一块肉还要吃到猴年马月?我就切一条煮粥用,剩下的还给你留着不成吗?”

    赵老六转过了头,使劲扇着蒲扇,无声置气。

    再要说道说道,发现自己的媳妇已经进屋忙活去了。

    现在这年景种地养家可不容易,拼死拼活忙了大半年,老天爷一个不高兴可能就白忙活了,好不容易收上点粮,还要纳上去。

    幸好自家儿子争气,考了个秀才老爷回来,官府免了家里的税,否则这日子可真就是过不下去了。

    但平白多了个人吃口粮,一看还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挑,还受着伤的小白脸,赵六嫂虽然在地里就说尽了好话,可赵老六心里就是无法舒坦。

    自然也不愿意进堂屋与人大眼对小眼。

    凌瑾察觉到了这微妙氛围,晚上和这对夫妇默默无言地吃了晚饭,气氛一度下降到冰点,但凌瑾不为所动,他似乎有种本领,虽然能轻易察觉到他人的情绪,但并不轻易受到影响。

    今晚的饭吃得不像午间那么艰难,细肉粥被赵六嫂熬得浓稠软糯,很好下口,后来连赵老六都吃得热汗淋漓。

    吃完饭,赵老六去磨他的农具,而凌瑾被安排在了主家儿子原来的房间。

    在堂屋侧壁开了小木门,房间就在门后面,与外面隔着,屋内陈列着两大书架的书本,应是原来主人熬夜苦读的地方。

    赵六嫂把这间屋子清扫了一遍,“趁天还没黑透,我去老吴家一趟,小瑾先别睡。”

    凌瑾眨巴眨巴眼睛,疑惑看向赵六嫂。

    赵六嫂摸摸他的头顶,看着他额头上的伤疤,想着方才走路时小瑾的腿脚还不利落,真就把他当做自己的弟弟般心疼,与其说像弟弟,倒不如说像自己的孩子了。

    “老吴家的伤膏好用得紧,专门治疗跌打损伤的,表姐去买,上了药再睡。”

    凌瑾点点头,微笑,“那谢过表姐了。”

    赵六嫂看着年轻人明亮的笑靥,心道多标致的儿郎啊,可惜命运那个什么来着,哦对,命运多舛,流落到他们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来。

    凌瑾看着赵六嫂离去的背影,思索着当下境况。

    此时堂屋里住着的,是这个屋子的主人,一个看他不十分顺眼的庄稼汉,他也不便出去。

    便独自躺在榻上辗转反侧。被主人这般排斥,或许明日自己就该告辞离开,另寻新的住所,只是现在手中无一分银钱。

    他突然想起白日里扔进灶台去烧的那件衣服,怎么没想到再摸索下,看那衣服上是否有什么可以换钱的装饰,哪怕一颗珠子也好?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这句话突然蹦进了凌瑾脑海。

    大不了搬进破庙,边乞讨边打探身世的消息?

    可凌瑾不禁生出个疑惑,可他真的会乞讨吗?难道真的要饿死不成。

    饿死,可能比溺死在水里还不体面!

    倒不如直接跳河死掉算了。凌瑾闷闷地想。

    ·

    凌瑾昨日并没睡太好,可能不仅因为想了大半宿离去的计划,也因为赵六嫂带回来的伤膏涂抹起来实在清凉,激得自己难以入眠。

    不过晨起后,膝盖的肿胀处果真舒服了许多,伤口也肉眼可见的愈合快了些。

    清晨,农家就开始忙着要上地。

    赵老六打井水洗脸,赵六嫂则给鸡鸭拌食。

    站在门口的凌瑾很茫然,他心里觉得为了融入这里的生活,他应该帮主人家干些活计,以表明自己具有寄人篱下的觉悟。

    可他打又心里不想伸手。既不会,也不想。

    赵六嫂似乎看出了他的犹疑,从一群围着她的鸡鸭聒噪的鸣叫声中对他道:“小瑾,帮姐把衣服收了吧。”

    凌瑾点点头,抬步向晾衣杆走去。

    反而被赵老六半路截住了,他抬起胳膊,很快速地把干了衣服搂了下来,搭在胳膊上,对凌瑾道,“你是客人,不用干这些。”

    赵六嫂听闻原地愣了愣,赶紧放下食盆和勺子从牲畜栏里走出来。

    “当家的!”

    赵老六把衣服扔进柜子里,转身出来,当着两人的面道,“他娘,你有没有表弟我还不清楚?今日就把话说开吧,你平日里就爱烂好心,但咱家的情况你也知道,养不起另外的人。”

    他转身看了看凌瑾继续说,“我不管你从哪来,但你既然落了难,能帮的,我赵老六绝不含糊,我还有个老屋子在村东头,空着没人住,你就去那住吧,以后是生是死,与我赵老六没有关系。”

    凌瑾想,好的,这回不用住破庙了。

    事情就这么定下了,凌瑾对这个结果表示可以接受。

    毕竟他是外乡人,若赵老六反手把自己送到官府前,局面恐怕只会变得更遭。

    凌瑾觉得与自己内心深处对于官府的厌恶相应的,还有另外一个部分是他所遗忘了的,一个让他能够全身心去相信的东西,但那是什么,毫无头绪可言。

    只是在试图唤醒那部分的时候,眼前闪过一道红色的剪影。

    赵老六独自扛着锄头上了地,需要沿着溪岸走一段,岸边有两个人,像是生面孔,看起来挺可疑的。

    不过,不乱打听是他做人的原则,世道江山总在变,他们这群老百姓要想平安活着,就要不看不听不问。

    他儿子曾经说过,民间遍布朝廷的耳目,不管是谁,哪怕是认识的人,都该小心。

    他路过两人,头也不回径自往田地的方向去。

    赵老六离去后不久,在岸边徘徊的其中一个男子对同伴招呼道,“头儿,快看,这里!”

    张青松走过去,看到宋云从岸边的石头缝里捡起一块莹白色的玉佩,神情变得激动起来。

    “这是,陛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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