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章

    明宛湾的银色私人座驾平稳行驶在半山的坡道,Mandy双手紧紧握着方向盘,每次开车到这里她都要谨慎再小心,生怕一个走神,轮胎打滑,车子报废,她两人双双殒命于太平山。尽管宛湾多次善意告知她亲爱的助理,这种意外发生的可能性接近于零。但是Mandy向来打惯安全牌,只要不是完全没可能,就是有可能。也因此,平常上山来返家满打满算二十分钟的车程,Mandy都会开至半小时。

    山路蔓延着,绿植排开两边,季风吹临多雨时节,初秋应有的凉意尚未明显。

    宛湾枕在副驾驶舒适的靠垫上,车窗半开着,昨夜雨后残留的湿气钻进鼻腔,仍昏昏欲睡。每次眼皮打架,又强撑着睁开,不能被睡魔诱惑了去,要清醒,要精神状态饱满,不然进家门就会被方觉夏女士拎着念。话里话外无非是,做大小姐,做名媛,在外面住着有什么好?瞧瞧人都憔悴成什么样子。

    好自然是好的,而最近未免有些太好。有时闭上眼睛就会想起两日前在旺角街头漫步。她想他同人家拍拖够老派,要散步几多街口,要身体贴得好近,再谈天说地,还要驻足金鱼摊铺。宛湾未曾去过的那家糖水,还有那枚欲说还休的吻,心间荡漾着,怎么会不好,简直是好得不得了。而憔悴,自然也是憔悴了,杂志样片拍出几十几百张,她严苛,每一张都要亲自选,专栏也要写,读者来信也要看,而这些间隙之中,还要出神。出神,想入非非,却不敢再想,谁都未提过的,他们还是朋友关系。

    明明不想,又总看着电话机,再未响起。

    着魔了,心好像火烧,夜里竟觉得口渴,要去餐厅找冰水饮。

    只是一个吻而已。又快闭上眼睛,宛湾再次抬头,顺便摇下整扇车窗,泥土与绿植的气息铺天盖地,叫她清醒。

    “Mandy!怎么四个轮子要比我两个轮子慢?”

    车内,两人一个去看后视镜,一个从副驾驶车窗探出头,那声音的归属,距离车尾不到两百米距离。宛湾慵懒单手取下墨镜,才看清。

    少年骑行的身影好似海上翻浪,衬衫短裤,皮肤晒黑不少。明彦泽还不忘记炫耀车技,单手挥起,向前方做敬礼姿势。

    “Alain,我警告你,我这辆宝马可不长眼睛!”

    转头看向车尾,风本轻轻,吹开她半衫方领,吹得她头发飘在空中半回弯,宛湾冲明彦泽的方向提高音量,那男孩听到了,脚踩着单车倒更用劲。

    “来试试?看谁追得上谁!”

    明彦泽已经骑到了宛湾同侧,私校刚放小假,精力是用不完的。回来第二天就要骑行。小时候只敢围绕着明宅周围转圈。到现在快要成年,明柏森管不住,索性也不去管了,反正谁说也不听。若不是今天中午宛湾定下返家日程,他大概能从赤柱到半山晃至天明。

    风又吹起,吹乱树影。

    夏怀朗得了明柏森令,提前许久便牵着长岛侯在明宅门口。好不容易才听到车子行驶的声音,长岛竖起耳朵,兴奋地围着夏怀朗转圈,没想到先出现的是明彦泽的身形。

    他速度颇快的,蓝色衬衫被风向后吹得鼓起,好像照应他天生卷发,都是海浪造型。少年人面部还未完全长开,却能初识眉宇间的英气。Alain,Alain,方觉夏为他取名同那个异国影星,未曾想到明彦泽真的接得住这五个字母。长岛看到今早刚分别的小主人,一下撒了欢儿,竟拽着夏怀朗向前跑,只好无奈跟上,明彦泽像是与这小金毛心有灵犀,最后猛踩几脚踏板,冲过来,而后甩出一个漂移,停稳,飞身下车。

    看见他蹲下来,张开双臂,长岛更欢欣,嗷呜一声,扑进明彦泽怀里。如同那年长岛假日他们在海滩初遇,宛弯先看见这只几月大的小金毛,晃晃悠悠走在沙滩与海浪交际线,浪再大一些,就要将它卷走,但它好乖,不知道是被遗弃,还是迷路。明柏森禁不住宛湾和Alain撒泼耍赖,一个三只手指朝天发誓一定对狗狗不离不弃,一个直接原地坐下,不养它就要在身边挖个小坑埋住自己身体。

    在香港时他们都被立太多规矩,像这样耍赖梦里都不敢想的,反而出国如同破咒,明柏森哭笑不得,也无可奈何,只是不知道带回去了,方觉夏会怎么想。之前新婚燕尔养过一只猎犬,只可惜病了,死了,他有心,想要再养,可是有了身孕,宠物一事,就再未提。于是捡回来了,带回家里,方觉夏直接问它叫什么名,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捡了人家,却不起名,”方觉夏笑着,“这是什么道理?”

    又问在哪里捡的,都想不出叫什么,于是随了地名。

    捡它回家时还看不出它将来会长成什么样子,只知道它一开始就不怕生,尤其喜欢宛湾的。明彦泽双手揉乱长岛的毛发,再捋顺。夏怀朗适时放手,边摇头边笑,走到一旁将单车推回门口,命人先检查一番再停放好。

    又走回来,门口,明彦泽还蹲着,紧紧抱着长岛难舍难分,夏怀朗正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上年纪,连骑车发动机和单车轮轴的转速的声音都分不清。下一秒,就见宛湾开车出现在前方,不知道是不是一脚油门踩到底,反正速度比Mandy来说,要多块有多快,明彦泽也回头看,刚抱着长岛站起来,只听轮胎与底面硬摩擦而生成的刺耳声音响起。

    停车,拉手刹,熄火,宛湾从驾驶座出来,长岛立刻抛弃了现有的怀抱,从明彦泽手里跳出去,跑到宛湾脚边,尾巴摇摇,眼睛也亮亮。

    “长岛,好久没见你,”宛湾开心地弯腰抱起它,“你还是更喜欢家姐,对不对呀?”

    长岛汪汪叫了两声,仿佛在表示同意。

    “喂!小金毛,你讲不讲道理?”明彦泽火冒三丈,叉着腰看宛湾边将钥匙交给夏叔,边走进门,他立刻迈腿跟上,个子又窜,要比宛湾高十公分,不过还是小孩子脾气,“我昨天下午回来后自己水都未饮,先给你喂粮,你怎么可以始乱终弃?”

    “Alain,长岛下午只食零食的,你知不知?喂粮,它给你面子才吃光光,”宛湾没停下脚步,侧头看追到他身边的明彦泽,又低头,摸摸长岛的脑袋“是不是呀,LongIsland?”

    长岛:汪汪!

    明彦泽:干!

    Mandy还坐在副驾,双手捂心口,惊魂未定,夏怀朗坐上来,又发动车子,开向车库。Mandy连忙告状。

    “夏叔,你知不知刚才大小姐开多快!?”

    “有多快?”

    “竟然都到120迈!”

    两人都看仪表盘,现在只有20迈,惹得都笑,Mandy拍拍脑袋,刚才好像梦一场。

    约莫十年前,明柏森自己在太平山顶这块寸土寸金的地段买地、规划、设计与建造了这座宅院。原本明宅最特殊的一处设计便是房子要盖在了泳池之上,现在想来颇有情调,不过明柏森讲究风水,否那位设计师的创意,自己画图,泳池是泳池,露台看风景。有传闻言明宅落成初始,还被一位名导借去做电影取景,不过到底是哪位导演的哪部作品,便无从得知。

    宛湾抱着长岛和Alain走到玄关,佣人拿来拖鞋,两人换好后才一齐走进客厅。明柏森坐在沙发,正读报,听到明彦泽喊Daddy才抬头,方觉夏听到声响后从小阳台迎出来。

    “妈咪,我返家咯。”宛湾放下长岛,走向方觉夏身旁,果不其然得到一个热亲却不太亲密的拥抱。不过她身上熟悉的白茶香气却让宛湾感到异常安心。小时候,方觉夏喜欢抱着她在小客厅听唱片,而后宛湾再听到那些歌曲,总能感到周围缠绕着淡淡白茶气息。

    如同现在。

    “又瘦了,Vannie,Mandy没看住你好好吃饭是不是,妈咪要扣她工资。”

    “妈咪,我猜Mandy姐是敢怒不敢言。”明彦泽站在一旁插话,顺手从茶几果盘里挑出一颗红苹果,抛上抛下,最后稳稳接在手心,再喂进嘴里。

    宛湾给了明彦泽一个颇具威慑力的眼神,那边瞬间不敢再胡说,“我猜的,我猜的!”赶紧弯腰抱起卧在明柏森脚边的长岛做挡箭牌。

    “没事啦妈咪,”宛湾松开手,和方觉夏面对面,“只是前几天少吃了些,要拍杂志嘛。”

    “妈咪知道,”方觉夏伸手帮宛湾整整头发,又拉她到沙发上要她坐下,“女孩子,要美丽,也要健康嘛,今天给你做一桌你钟意的,多吃一点?”

    宛湾点点头,坐在沙发上,明柏森放下报纸,抬抬手,示意宛湾将他茶杯拿来。父女之间近些年来没有太多话说,有时气氛降至冰点,明彦泽不在的时候,都要方觉夏从中调节,今日难得进门时没有唇枪舌剑,方觉夏安了心。转头就看见明彦泽要喂长岛吃苹果。

    “Alain!”

    平日里略显冷清的宅院也是热闹了些许,直到夜幕降临才重新归于寂静。

    摩托的轰鸣声在九龙城寨外响起。这座曾经的小型军事堡垒被英国政府彻底放弃后,迎来了无数难民和和底层百姓。没有规划,没有管理,九龙城扩大再扩大,建筑物堆叠像如同搭积木,被过度侵蚀的空间内部四通八达。有人称这里为蚁穴,也有人叫它迷宫。信一驾着摩托在城寨里穿梭有如蛇行,他对每一个转角和楼梯的位置都了如指掌,尽管夜色深沉,空间狭小而拥挤,但他总能找对返家的捷径。

    回到太湖楼时都快到凌晨,远远看到,发铺灯还亮着。身为龙卷风一手带大的头马,信一的直觉向来准确,而他大佬自从前日凌晨时分蹑手蹑脚,偷偷摸摸回来后,到今天早上叫他去做事的时候,都有些不对劲。他翌日早晨起来问大佬怎么不叫他开门,一反常态,话怕打搅他休息。惊得信一拿牛奶瓶的手都发抖,差点打碎在地。更何况,那天从秋哥家离开时,还专程去车库骑走年初买来时便一直存放在那里的哈雷。

    于是这位城寨大少爷——信一,像做贼,先是放缓脚步,猫儿一样躲开月光以及灯光能照到的所有区域,背贴墙根,悄悄靠近发铺门口。探头,便看见屋内,龙卷风正专心致志地撕下一张杂志的内页,内页与杂志分割的切口整齐,他从沙发起身,再走到发铺西北角的办公桌旁,轻轻抬起红木桌面上方的玻璃板,将那页彩纸同他惯常收集的其他简报,杂志插图一并压在那可透视的屏障下。

    龙卷风想起来,自己竟忘记问她,有没有爱的人,那篇诗 《恋人》 是送给谁?还忘记问,她怎么会送符给谢子玄,更忘记问,为什么要画符给自己?他知道,他也是不愿意问的,想听到答案,却又害怕听到答案。

    不如就像现在这样,什么都不说明。

    眼神落在电话机,数字一到九,她的号码早已记熟了。几次想拨出,又放下手。

    猛然察觉到身后有动静,侧头,镜片与门头灯光对撞产生反射,信一晃了眼睛,只好装作无事发生的模样,极其不自然地走进发铺。

    “哇,大佬你这么晚还未收工,今日很忙吧?”

    “叫你去找人,你搞这么晚回来?”

    龙卷风不回答问题,明明心里是一瞬的慌张,不过表面上从来都不动声色,转身,顺便在办公椅上坐下,不慌不忙点支烟,再反问回去。

    信一边进门,边脱下牛仔外套,搭在衣架,又极自觉地从冰柜拿出一罐可乐,先咕噜咕噜饮下去一口,才回复。

    “为了找他,我都去打黑拳咯大佬,”随后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皱皱巴巴的黄色卖身契,走到龙卷风身边,半蹲下来,抬手递给龙卷风,“你睇下,是不是他?”

    龙卷风伸手接过,将烟存在嘴里,双手展开那张纸。灯光下,更显墨迹斑驳。

    【静儿,1953年9月24日出生于台湾省花莲,于1979年1月1日在香港铜锣湾x街x号签署此契约,自愿为大老板做工十年至1987年12月31日,期间在红莲歌舞厅的所有收入均归大老板所有。】

    “今年初,那时候Beast Eye还是大老板的红莲歌舞厅。”信一又饮一口冰可乐,抬眼观察龙卷风,不知道他老大在想什么。

    “我知。”

    烟蒂已结得好长了,差点落在纸上,龙卷风从鼻腔缓缓呼出长段烟雾,伸手摘烟,将烟蒂弹在信一端到手边的烟灰缸里。

    窗外又落雨,香港的秋季始终这样难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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