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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首*感情线

    魏铭年少风流,家境殷实。

    早逝的爹娘给他留了一处宅子,几幅名画,几十间铺子,无数珍玩奇宝,大把银票,还有一位教习嬷嬷。

    嬷嬷管他吃住,教他学问,还请了江湖侠客教他防身的本事。万贯家财扣在一老一小头上,眼红的街坊邻里不少,深夜拿着刀具想占些便宜,可都被管家一拳打飞。

    此后声名远扬,再也没人敢招惹他们。

    魏铭一生顺遂,可就是太顺了,所以从来不会主动争取。读书只背嬷嬷指定的文章,多一个字都不看,学武只练轻功跑路,天塌下来有管家替他挡着。

    当富贵公子,坐吃山空,穿绫罗锦缎,品古文字画,他一生就这样过了。

    直到嬷嬷告诉他,他必须考取功名。

    魏铭难得努力了一把。

    他悟性高,又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从前凭着小聪明蒙混过关,后来静心苦读了几年,最终考了进士第九名。

    先帝夸他文章工整,有夺魁之象,后来嬷嬷托关系问了礼部侍郎,才知成也工整,败也工整。

    文章缺乏新意,过于保守,第九名正是他应有的位次。

    弱冠那年,嬷嬷带着老管家,宅子的下人,和一万两银票走了。走的时候给他留了封信,说他一生太顺,心境太平,此生难成大事。

    魏铭阅过即焚,不甚在意。

    在大理寺任寺正,魏铭从不偏私,从不站队,不收礼,更不奉承,先帝夸他做官有道,于是两年内就升了少卿。

    后来叛军入境,兵临城下,大公主摔杯为号,自立大武王朝。那一晚,先帝命他入宫,给他一把匕首,说,杀了大公主,他就是魏相。

    年仅二十一的宰相,史无前有。

    令人心动的条件在前,魏铭拒了。

    理由是,他只学过轻功,只会逃跑,不会杀人。他把匕首放在殿前,隔日,也正是这把匕首刺入老皇帝的胸口。

    皇帝最不需要道德与亲情,需要的是勤政,变法,和铁血手腕。

    就这一点,老皇帝远不如大公主。

    魏铭是第一个倒戈相向的人。

    女子不能称帝,女子不能做官,女子不能养面首……诸多压迫,凌云志拿民间的舆论问他,魏铭神色平静,只躬身道:谁有能力,谁主宰。

    凌云志听后爽朗一笑,让内官把文书拿给他。

    是一套科考原卷。

    没有封名糊条,没有朱砂抄录,甚至笔记还没干透,卷面油墨潋滟,触指升温。

    一君一臣,在御书房沉默了半个时辰。

    油灯滴落时,凌云志问,此女若招你为面首,你意下如何?

    魏铭沉默。

    只是他将原卷交还给内官时,记下了一个龙飞凤舞的名字:

    江泠。

    他今年二十有三,年岁不小,身边的同僚也劝他先成家再立业。回府后,魏铭辗转反侧,把凌云志的话想了一夜。

    他鲜少失眠,第二天破天荒地,顶着乌青问同僚:

    我这般条件,当个面首如何?

    同僚说他病了,病得很重,若不介意,他可为他向陛下请缨休沐。

    江泠是陛下钦定的状元。

    为官四年,尤其为凌云志效忠的这段时日,魏铭实是成长了许多。此次朝拜要见江泠状元,他久违地对着铜镜,稍稍比划了那么两下。

    经过一番激烈的心理斗争,魏铭还是穿上了那件凌云志赏赐的黑锦鹤纹长袍,凌云志还特地叮嘱,内里要穿四件丝衣,戴银丝玉带,方才能显得华贵清俊。

    当日朝拜,魏铭内心扑通扑通,像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小子。

    ……谁知那江泠竟是个男人。

    一个徒有其表,愚蠢,胆小,轻佻的男人,被凌云志的银丝花樽闪了眼睛。

    那一刻,魏铭也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若不是御赐之物,那件黑锦鹤纹长袍会被他压在桌角。

    可凌云志的一番话又让他把袍子收了回来。

    “你若想见她,可去醉花楼。”

    魏铭请了半天假,去了。

    于是他用了整整半个时辰消化,台上那个讲庸俗段子,穿的破破烂烂的女子就是本朝状元的事实。

    他不太能把那张言语犀利,用词考究的完美答卷与她联系在一起。

    江泠油嘴滑舌,嗜钱如命,思维跳脱。

    她一点儿不像读书人。

    直到她被衙门带走,红着眼睛,向县令陈列重重罪行,她控诉律法不公,又用头上仅有的素银簪子讽刺高堂上“正大光明”的牌匾。

    魏铭审过无数桩案子,第一次觉得,自己看人其实不太准。

    江泠就应该是这样的。

    后来,他替她解围,给她银两,却又不得不听命陛下,对她施行种种考验。

    可她总能想到令人惊喜的点子。旁人总吵不过她,她又有一百个道理把对方揶得哑口无言。

    江泠复杂。她聪明、冷静得可怕,她也好骗,一包银子就能哄得她心花怒放。

    从前的魏铭是一盘大米饭。

    现在江泠就是调味的咸菜。

    人生好像才刚刚开始。

    嬷嬷的信他还记得,让他要有所追求,要有所付出,要喜好,要厌恶,要爱,要恨。

    还要有恐惧。

    那夜雷雨交加,凌云志的谋算又过于残忍。魏铭在她的暴怒声中离开大殿。

    他没撑伞,又在兵部顺了匹真正的良驹,浑身湿透了赶到城郊一处宅子。田间泥泞,他飞身下马,此身二十三年,从未有这样慌乱、后怕。

    那是一种复杂的情绪,绝谈不上爱,官场深沉起伏,那是一种对于牺牲品的怜惜,愧疚。

    还有一点点痛心。

    暴雨倾盆,似要把身上砸出一个洞。魏铭喘着粗气破开窗户,里面躺着一个男人、一个圆滚滚的,切割整齐的头颅、还有一个浑身是血,面容癫狂的女人。

    女人压抑到了极点,肩膀抽搐,朝他哭着大喊:

    “魏铭!老娘要毙了你!”

    *

    江雪寒做了个非常血腥的噩梦。

    她梦见她体态轻盈,飘到了天上,头被桃木嵌在墙里,下身空空荡荡的,肉几乎被剃干净了,只有几片可怜兮兮的薄片透着月光。

    她的肠子被水泡的发白,系在脊柱骨的尾端,窗外微风阵阵,肠子像两道长长的丝带随风而舞。面容扭曲的孩童一边吹着她的肠子,一边听夫子说:“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她是被圆滚滚的头颅吓醒的。

    “江娘子?”

    太医院的女官见江雪寒呼吸急促,连忙把她唤醒。她放下手腕,关切地问,“感觉如何?可还记事?”

    骨灯是大理寺早些年的悬案了,众人都以为凶手已逝,却没想到被钻了空子,反倒出在自家人头上。

    犯事的是刑部侍郎家的公子,其人好色乖张,小妾每每娶进门,隔三差五地病死。经查明,原来是在各州县,重金购买家境贫寒的美貌女子,丈量骨龄,若遇到骨头好看的,便制成骨灯,夜夜欣赏。

    只是结案时谁也没想到,他的手下,三百斤的壮汉,竟被一女子用铁丝割断了头。

    那场面极血腥。

    铁丝虽细,却也没到能割伤人的程度,可以说是硬生生把那人的头颅给拧了下来。纵使是大理寺资历颇深的仵作,在天光大亮的白天,看见尸体也是面如菜色。

    江雪寒倒在血泊中,小腿刺进一把匕首,浑身浴血,分不清是她的,还是歹人的。

    索性还有呼吸。

    照理说,常人遇到这种灭顶的刺激,多半会得失魂症,忘记自己所做的一切。

    因此,江雪寒就看见女官把她像出生孩童一样抱了起来,面带微笑,看傻子一样看她:

    “江娘子,你可还记得?感觉如何?”

    江雪寒逐渐清明了,左腿传来阵阵刺痛。她皱眉问道:

    “大人,我以后可还能行走?”

    “呀,好胆识!”女官见她还能说出话,惊讶地拍了拍她的手背,宽慰,“娘子放心,定时换药静养,不过一月就能下地。只是换药时疼了些,还望娘子忍着。”

    太医说完,转身对坐在不远处的魏铭叮嘱了什么,魏铭眉头紧拧,又开口询问几句,看样子着实上心。

    江雪寒盯着二人,蓦然出神。

    她当时说什么来着?

    哦,她说,魏铭,老娘要毙了你。

    当时,她浑身浴血,叫得凄厉又绝望。现在想想,倒没有真想要毙了他的意思,只当是崩溃到临界点的发泄——

    魏铭不会老实站在那,任她打杀的。

    其实,她当时那么喊是情有可原的。

    虽然她被掳走不怪魏铭,也确确实实不是魏铭的错,魏铭也没理由冒着险境来救她。可站在她的角度想,如果魏铭对她再上心一点,再看紧一点,会不会就没有这档子事?

    她今年二十有一,是不小了,在家乡已经是姑姑辈的年纪,可看见血啊头啊的,难免崩溃。

    她家是杀猪的,她只见过猪血,没见过人血,当时情绪崩溃,喊上一句,也情有可原吧?

    她爱惜自己的小命,也没有错吧?

    那头,魏铭与女官交谈。

    破窗的那一刻,魏铭确实听到了江雪寒的叫喊。他无其他想法,纵使她叫的热烈,他的想法也只有一个:

    庆幸她还活着。

    女官转身,看江雪寒神色忧郁,又看魏铭垂着眼睛,以为二人正为此事闹矛盾,于是蹙着眉,严肃道:

    “魏大人,喊了就喊了,又不会掉块肉。她还能活着,情绪这般稳定,已经是上天庇佑。依我看,她就算真要砍你一刀,你也应当受着。”

    魏铭点头,应了声好。

    床上,江雪寒虽然醒了,可脸色依旧白着,目光也有些涣散。魏铭走到床边,目光低垂,声音和缓:

    “江雪寒,这段时间,不,半年,你安心养着,若缺了什么,想要什么……”

    他顿了顿,试探地说,“银钱,字画,珍宝,铺子,或是你从前的朋友,柳州的朋友,我可以把他们接过来,到府中看你,与你同吃同住。若觉得……”

    魏铭像边境谈判一样,语速越来越快,提出的条件也越来越丰厚。他着急解释,有些自乱阵脚了。

    “魏铭。”江雪寒摇头,轻声打断了他。

    “烦请你跟陛下说一声,我养完病就回家。”

    “回柳州,回我自己的家。”她怕他误会,特地补上一句。

    江向天在狱中说的没错,魏铭在后厨的废墟前,对她说的也没错。

    京城是一摊她不该趟的浑水。

    她原本只想考取功名,只想做官,只想自由,她本来就是个贪生怕死的胆小鼠辈。她江雪寒,没那么伟大,帮秋以容和离就是她道德的至高点。

    她不想救苍生,不想救黎民,不想做朝廷斗争的牺牲品。

    她只想活着。

    现在,坐在魏府的床上,江雪寒的心已经放松了,她心态平和,甚至已经想好了自己的后半生。

    养伤的这几个月,和魏铭说说漂亮话,要些银子。他若大方,给个一百两,从此吃喝不愁,潇洒度日;他若小气,她就偷摸顺走些玉佩把件,再到当铺卖了,也能带着鱼回风去老家开个店铺。

    开个小菜馆,鱼回风做饭,她洗碗,两人有声有色地就把日子过了。至于在京城的这些遭遇,等日子得空了编一编,还能改成故事卖给书铺,又是一笔横财。

    想到这里,纵然小腿疼痛,江雪寒也面露喜色。可魏铭这厮,在她笑的时候突然凑近了。

    女官说她足足睡了两日,魏铭在床边盯她也盯了两日。魏铭这张脸,清俊又端庄,可到底不年轻了,两日不睡,乌青就重了,眼白也布满血丝。

    可他这张脸摆在那,再怎么糟蹋都别有韵味,甚至带了点病弱的破碎感,把江雪寒看的一愣一愣。

    魏铭轻声道:

    “我知你心中有气。我拿性命与你担保,绝不会有第二次。”

    真真漂亮的一张脸,真真讽刺的一句话。

    江雪寒噗嗤笑出了声。

    “魏铭,你让我把命交到别人手上?”

    “不,”魏铭说,他把匕首放在江雪寒手上,“是我的命,在你这里。”

    “我既应允今后会护你安全,就没有食言的道理。你若不信,自可我把我的心剖开,看看是红是黑。”

    他声音轻轻的,握住江雪寒的手,把刀剑对准自己,“我已遣散下人,上奏陛下。我去之后,魏府的宅子,钱财,珍奇异宝,自当归你名下。”

    他语气真诚,郑重,眼神深深地看着江雪寒,好像真的在交代后事。

    江雪寒心中没由来地窜出一把火。

    唰!

    她匕首一挥,割了魏铭的发带,一撮乌黑的发丝散落,而后三千青丝尽落。江雪寒瞪着眼睛,左手扯住他的头发,右手抵住他的后背,两人隔着衣物,紧紧贴在一起。

    这姿势在外人看来就有些暧昧了。江雪寒咬着牙,看魏铭微红的眼眶,干裂的嘴唇,就又把他头发扯紧了些,魏铭蹙眉,脆弱地发出一阵闷声。

    腥甜上涌,刀尖破肉的声音格外刺耳。

    魏铭痛苦地闭着眼睛,任凭江雪寒将匕首插入后背。他忍着痛,更要忍着江雪寒在耳边的呓语:

    “魏铭,你知道疼吗?你经过生死吗?这支匕首太小了,还没刺进我腿的一半大。当时屋子是黑的,窗户外闪着雷电,我以为,我就要活不成了。”

    嗤!

    江雪寒咬着牙,将匕首划动两寸,冷笑低语:

    “我以为我就要死了,但我发现了什么呢,是荷包,是你给我的,再三叮嘱我要妥善保管的荷包,里面装着了好多银子。我曾以为你是天底下第一大善人。可我错了。荷包的抽带里,足有半丈长的铁丝,正好可以割下大汉的头。”

    “魏铭。”她锢着他的下巴,强迫他抬头,“所以,你早就知道,我会被抓走,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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