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

    天光初霁,万物放晴,正是一年好风景。

    沈南风悠悠从梦中转醒,只见一少年趴伏在她的身旁眼泪汪汪,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一张白脸皱巴巴:“阿姐,这下该怎么办啊!”

    沈南风头疼欲裂,一挥衣袖不耐烦道:“哭什么哭,聒噪死了!”

    她惊惑地看着周围环境,明明昨日自己还在家里签完新书合同,编辑眉开眼笑地跟她说:“南风,这本书狗血得恰到好处,我猜,你很快就要大火了。”

    怎么今日她就身处这旮旯,衣衫湿透,不人不鬼地横躺在街头。路上行人来来往往,穿着布衣麻鞋,这也不似21世纪新人类的穿搭!

    她沈南风,大抵是穿越了。

    脑海里原主的记忆忽然间铺天盖地奔涌上来,如今是大梁朝宣平六年春,原主名叫沈南风,有个弟弟沈南行。她和弟弟的老爹沈经纶,科举了十年仍然未中。

    原主母亲一边在家编织为业,一边洗手作羹汤伺候丈夫科考。皇天不负有心人,沈经纶终于一朝中了进士进京殿试,临走前热泪盈眶地跟发妻发誓:“待我功成名就,必定接你回京!”

    结果这沈经纶在京城另娶了一房高官的妻子,消息传来,乡下的发妻带上两个孩子进京寻夫,想讨个公道回来,却意外在中途得疟疾而死;沈南风和沈南行在沈经纶府邸外呼号,却被沈府手下痛打了一顿。

    渣爹无情,阿母惨死,留下个年弱的弟弟等待照顾,原主沈南风不堪忍受生活之苦,遂半途跳进大江,企图结束年轻的生命。还好这江水尚浅,她最终被水性好的沈南行救了上来。

    沈南风回忆起原主的遭遇,气得牙齿痒痒,这不就是薛平贵和王宝钗的翻版!待她有能力了,定要把这个渣爹狠狠教训一顿,让他功名皆失,名声扫地。

    看着一旁吧嗒吧嗒掉眼泪的弟弟,沈南风从地上爬起来,一把把他拉了起来:“别哭了,再哭小心眼睛哭花掉。”春日里的微风拂动,绿树浓荫,沈南风在满目温和的春光里向弟弟保证,“没有下一次了,我绝不会再寻死。人来这世间一趟,肯定要好好活出个名堂出来。”

    既然决定在京城生存下去,那么首当其中的要事,就是找到容身之所。

    “小娘子,我跟你保证,像鄙人这样物美价廉的房子,你跑遍满京城都不会再找到一家......”满面皱纹的牙人堆起笑容,“娘子您看,这屋子面北朝南,采光甚好,并且只需要每月两百二十文钱的租用费......”

    沈南风不为所动,直截了当打断他的话头:“便宜一些。”阿母临走之前只留给了两姐弟几千文钱,这钱可得省着花。

    “哎呦,娘子,鄙人已经给你最大的优惠了!”牙人无奈地看着沈南风。

    沈南风拉过弟弟就要走:“一百八十文,不行就算了。”

    “哎呦哎呦,小娘子等等!”牙人唤住这个年轻的小娘子,好声好气道,“小娘子,你寻遍整个京城,也租不到两百文以下的房子。”

    沈南风拔腿就走。

    “娘子娘子,你容我说完。”牙人慌忙拉住沈南行的衣摆,“鄙人这里有一套小院,倘若娘子愿意和他人合住,价格只需要每月一百六十文。”

    “合住者是谁?”

    “合住者是一位小相公,如今正在准备科举。娘子放心,你二人一人用半套小院,平日里他绝不会来叨扰你。”

    “如此说来,倒是值得考虑考虑,郎君明日能否带我看看这院子?”沈南风笑笑,又说,“或者郎君再与我卖个好,一百五十文,我就租下`这半套院子,如何?”

    牙人愣了半晌,肉疼地说:“小娘子真是擅长讨价还价,罢罢罢,鄙人就吃点亏,把这套院子租给娘子。”

    “姐姐,你进了趟京,似乎变了个人。”沈南行用苕帚扫着院子里的尘土,带着几分仰慕瞧着沈南风,“过去你是绝不敢一个人和牙人交涉的,更别提讨价还价了。”

    “俗话说,胆大走遍天下,胆小寸步难行。出门在外,得敢说敢做才行,你也得学着点。”沈南风坐在木凳上,拖着腮帮子,懒洋洋指挥沈南行,“好弟弟,把那一块旮旯也扫了。”

    她说罢,揉了揉酸痛的手腕子,提起手边的毛笔,继续抄书。本朝活字印刷术还没有发明,她在京城领了份抄书的工作,抄一份的工钱是三十文,抄一本书,大约需要十天时间。

    按照这个速度来说,她的日薪在三文钱左右——要知道,本朝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二十文钱一天啊!

    必须要寻觅新的工作,沈南风心想。那日她前去书坊领书抄写的时候,书坊老板焦头烂额地跟一名书生说道:“如今说书行业兴起,却欠缺有才华之人写那些个话本,写过来的话本子全是些老套路,毫无意趣,毫无意趣啊!”

    沈南风即刻眼前一亮,这不是刚刚好专业对口嘛!!!她前世就是个知名小说家,泼得一手好狗血,恰恰是这古代需要的专业型写作人才!

    思到此处,她拿起毛笔,问一旁的弟弟:“你平日喜欢看些什么话本子?”

    沈南行微微一怔,随后闷闷地说:“姐姐,看话本子可不是正经行当,我还年轻,应该把心思放到读书上头。”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看话本怎么就不是正经行当了!”沈南风皱起眉头,挥挥手,道,“罢罢罢,我还是自己创作吧。”

    其实,中国古代的话本行业可以说发达无比,从唐传奇,到宋元南戏,再到元代话本,明代通俗小说,沈南风可以借鉴的传统文化,可谓取之无禁、用之不竭。

    沈南风端坐,研墨,提笔,在麻纸上缓缓开始写字。上辈子中文系出身,写些个繁体字,对她而言不成问题。

    她创作的这个故事叫做《上对花轿嫁错郎》,是一个古代轻喜剧,沈南风打算分三幕来写。下笔之前,沈南风早早就构思完了整个故事的雏形,因此下笔一气呵成,流畅自然。

    这个本子讲,从前有两户人家,一户人家姓顾,生个儿子叫做顾狗蛋,有个女儿叫做顾苗苗;一户人家姓杜,也有一儿一女,生个儿子叫做杜九郎,有个女儿叫做杜丽娘。这两家平日关系极好,顾家的女儿和杜家的儿子从小就定了娃娃亲。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杜家儿子杜九郎生了重病,躺在褥子上奄奄一息。这顾家顾氏看情况不对,便连夜召集儿子女儿商讨,到底该嫁还是不该嫁。

    顾苗苗嚎啕大哭:“我不嫁病秧子守活寡!”

    顾氏扶额,只觉得一个脑袋两个大,她喃喃道:“可是这娃娃亲,于情于理,都没办法取消......”

    只见关键时候,那顾狗蛋抬起头,跟顾氏和姐姐说:“我想,还有一个办法,既可以让阿母不为难,又可以让姐姐免于出嫁。”

    二目睽睽之下,顾狗蛋鼓起勇气说:“我愿意代替姐姐出嫁!!!”

    于是,到了结婚那天,顾狗蛋穿上姐姐的衣服,和病怏怏的杜九郎拜了天地,入了洞房。他生得白净,开口说话又少,于是没有在杜家人那里露馅。

    和将死之人自然入不了洞房,为了传染病气给这个“新嫁媳”,杜氏大手一挥,说:“你去和杜丽娘住一屋吧,刚好她可以跟你做个伴!”

    一气呵成写到这里,沈南风停笔,将将写下一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她特意在结尾留了个大大的悬念,想知道结尾,催更啊!

    等沈南风洋洋洒洒写完大几千字,时尽黄昏,天边隐隐绰绰蒸腾着云霞。

    沈南风舒舒服服地伸了个懒腰,把刚写完的三分之一话本塞进了书桌的最下面,又随意创作了几张写意的山水画。

    弟弟已经从集市上买了两个大馒头,配上些许猪头肉。沈南风一边啃着猪头肉,一边问沈南行:“老弟,你会做饭嘛?”

    沈南行把脸埋进碗里,摇摇头。

    弟弟好是好,就是性格实在有些懦弱胆怯,也许这与他此次进京一路上的遭遇有关。沈南风摸摸弟弟的头,说:“不会就不会呗,有什么大不了的,不会我们就慢慢学。”

    沈南风想着,明日去集市上买些蔬菜和鸡蛋,弟弟年纪还小,该补充的营养一定要补充到位。

    她一边东想西想着,又听到沈南行说道:“姐姐,我们新搬过来,要不要和新邻居打个招呼?”

    沈南风都快忘了这茬,经过弟弟的提醒才回想过来。他们匍一搬来,就没有见过新邻居。新邻居神龙不见首尾,也许整日埋首书堆,读那些个圣人书。

    沈南风想到这里,跟弟弟说:“你把我书桌上最下面的刚画的几张画儿拿过来,送去给新邻居当见面礼。”

    沈南行走到书桌附近,看到底下有一摞厚厚的纸张,他没有想太多,把纸张全部抽了出来,又去厨房拿了些刚买来的猪头肉,和姐姐一起,叩响了邻居院落的大门。

    木门被“吱嘎”一声拉开来,门中烛火幽幽,门外明月高悬,月光中藻荇交错,少年一身青袍长身而立,站在门内,手中还捧着一卷《治安策》。眼神冷清清,像一注深沉的潭水,里面无波无澜。

    这气质实在是出众,如水中月,天上星。少年问道:“娘子所来何事?”

    沈南风礼貌答道:“我刚搬来小院,前来和郎君打个照面。初来乍到,给郎君带了些薄礼,山水小画,还有几方猪头肉,还请郎君笑纳。”

    少年接过礼物,又听沈南风问到:“敢问郎君何名?”

    少年垂眼看向沈南风,一身布衣,袖子高高挽起摞到小臂,衣服上还残留着墨点。眼睛里亮晶晶,眉眼弯弯看向自己,他说:“我叫顾西洲。”

    还没等沈南风思索下一步应该如何社交,顾西洲说:“夜深了,某还得在屋内温书,娘子早点回去歇息吧。”

    木门“吱嘎”一声,被轻轻关了上去。

    沈南风:......

    她一边走回自己的院落,一边跟沈南行抱怨道:“好生给人家送礼物,结果却那么冷漠,连基本的寒暄都没有,就把我轰了出去。”

    “冷漠”的顾西洲把沈南风和弟弟带来的猪头肉放进自己的小厨房,缓缓打开了沈南风送的厚厚的纸张,头一张是山水画卷,虽说着墨不多,但是自有一分写意风流,看得出来画的主任功力颇深。

    他打开了下一张。

    饶是素日里波澜不惊的顾西洲,此刻也瞪大了双眼。

    宣纸上有很多毛笔涂鸦的痕迹,上面写满了沈南风在撰写话本时留下的各种各样的草稿。

    例如:“王爷的三百六十五天索情:王妃哪里逃!”

    “冷漠王爷追妻N次方:深宫独宠!”

    “纯情宫女火辣辣,霸总追妻别害怕!”

    顾西洲眉头紧皱,端过一旁的茶水吮吸了几口压压惊,翻过这一页,他又看到了一份话本,名字叫做《上对花嫁嫁错郎》,看名字就不是什么正经的东西。

    他随便翻开第一页,上面用小篆干净利落地写着:从前有一家人,全家姓顾,这顾氏生了个儿子叫做顾狗蛋,顾狗蛋唇红齿白,幼年时候身体孱弱,被家人当作女孩子生养。好生养大,又替姐出嫁。然而,替姐出嫁之后,一桩桃花运又偶然袭来......

    顾西洲眉头紧蹙,怎么这沈南风笔下的主人公,也姓顾?他又翻了几页,将整个话本都堪堪翻完,然后眉头拧成了“川”字。

    沈南风写的这东西,简直是有辱斯文,毫不正经。

    顾西洲把话本丢在一旁,揉了揉太阳穴,趁烛光还没有熄灭,就着光继续读书。隔壁的沈南风抱着枕头睡得喷喷香,梦会周公的她此刻还没有料到,她引以为傲的话本处女作,此时已经跑到了顾西洲的卧室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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