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翌日清晨,晨光熹微,曙色初现。

    沈南风今日本来打算拿着刚写好的话本子去书坊碰碰运气,然而她翻来覆去把书案找了一边,还是没有找到话本的痕迹。

    她焦急地把睡眼惺忪的沈南行唤起来,问他:“阿行,昨天你去我书案前,有没有看到我刚写完的话本?”

    沈南行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摇了摇头:“没有啊。”他忽然想到什么,一骨碌从床上起身,颤着嗓音问,“姐姐你是不是把话本压在书桌的最下面了?”

    在沈南风想要杀人的目光里,沈南行的头像鹌鹑一样越缩越低:“这个......那个......我似乎也许可能不小心把话本作为见面礼送给顾兄了。”

    于是,半个时辰后,沈南风揪着南行的脑袋,又一次出现在了顾西洲的门口。

    顾西洲早就醒了,在屋子里晨诵,听到沈南风的叩门声拉开门,说:“刚好我也正要找你,进来说吧。”

    沈南风规规矩矩地进了顾西洲的屋子,屋子里陈设简单,只有一方小榻,后置满屋子的书,墙上挂着幅山水画,上书“宁静致远”。

    沈南风此刻心情可并不宁静,她说:“顾兄,昨日我弟弟一不小心把某些话本误给了你,你能否把这些资料还给我。”

    顾西洲眉眼冷清,锐利的五官不辨喜怒,他道:“既然是见面礼,送与我的东西,哪有再要回去的道理。”

    沈南风抿起嘴唇,杏眼隐隐泛起几分薄怒,不过她仍然好声好气说道:“那东西不是送与你的,而是家弟不小心放进去的。”

    “那东西?”顾西洲说,“敢问沈小姐可知道自己写的是什么东西?不务正业,不遵礼义廉耻,写那东西,可不是端方君子所为!”

    沈南风听到这话,不怒反笑,缓缓道出三个字:“老古板。”

    顾西洲冷着脸反唇相讥:“自然不如沈小姐离经叛道,不顾礼法。”

    沈南风火气彻底上头,她瞪眼瞅着顾西洲,道:“何谓离经叛道,敢问年轻男女大胆追寻爱情,这就是离经叛道?须知男女真爱,发名教之真伪!”

    顾西洲只是冷笑:“我顾某倘若有相爱之人,必会明媒正娶,昭告天下,而不是与她暗自行那男女之事,此等腌臢行径,非君子所为,这就叫离经叛道!”

    沈南风呆了半晌,大概是没有想到顾西洲代入能力这么强,她跟顾西洲说:“你不会把我写的‘顾狗蛋’当作你了吧,那只是我杜撰的一个人物而已。”

    然后沈南风看到顾西洲一张俊脸上泛起薄红,他快速踱步到书架上,从最顶端抽出她的话本,放在小几上:“把你的话本子拿回去,某是正人君子,绝对不会看这种东西!”

    沈南风一把夺过话本,扯起裙摆快速站起来,走到门口回头反唇相讥道:“好一个正人君子,我可没见过正人君子偷看人家写的话本子的!”

    外面的太阳高高挂在屋檐上,像一颗被蒸熟了的鸡蛋黄。阳光打在手臂上火辣辣,沈南风又热又恼,气得踹了两脚顾西洲的木门,嚷道:“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老古板!”

    告别了老古板顾西洲,沈南风拿着失而复得的话本子,决定开始今天的主线任务——去书坊贩卖自己的话本子。

    京城书坊众多,然而大书坊收话本要求作者得有名气,像明代的冯梦龙先生,出书时也是经历了书坊的几度拒绝,才最终出版了著名的“三言二拍”系列。

    沈南风无名无姓之流,选择了一家名叫“如意书坊”的小书坊,作为自己事业的起步点。

    这书坊的老板是个三十来岁的青年人,姓钱,留着两簇络绎胡,长条脸,身形瘦瘦巴巴,匍一见到沈南风,他靠在柜台前,不甚在意地问:“小娘子所来何事?”

    沈南风开门见山:“我来问问钱老板,收不收话本子。”

    钱千看着面前这个年轻的小娘子,好笑地说:“小娘子哪里来的话本子?”

    “我自己写的。”沈南风把麻纸教给钱千,古代宣纸价格贵,她只能买些最便宜的麻纸来写作。

    钱千内心想着,就凭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娘子,还能够写成话本子?奈何他的书坊已经大半个月没有卖出出名的书,想着死马当作活马医,他打开了沈南风的话本,有的没的随便看了两眼。

    看着看着,他的神情逐渐严肃了起来。

    这小娘子不仅写得一手好字,下笔文风也是流畅细腻,带着点俗语俪语,钱千一读就被深深吸引了进去。

    更不要说故事情节,好,好巧妙的故事安排!

    钱千紧紧攥住话本,眼神难掩激动,像看一块珍贵的璞玉一样看着沈南风,说:“小娘子,我可以问问结局是怎样嘛?”

    沈南风摇摇头:“不可说,不可说。”小说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保持神秘嘛。

    钱千极其失望地叹了口气,又问沈南风:“某想问问小娘子年纪轻轻,是如何构思出如此巧妙风趣的故事?”

    沈南风弯唇浅笑:“故事要写得吸引人,就是要狗血。”她看着钱千一脸迷茫的表情,又道,“所谓狗血,就是这故事写得让人意想不到!”

    “哦哦哦,小娘子说的是。”钱千似懂非懂,讷讷点头,又喜气洋洋地说,“小娘子愿意把这话本卖给我家书坊嘛,如果娘子愿意,我愿意出一百五十文买下。”

    沈南风摇摇头:“太少了。”

    钱千加价:“两百文!”

    沈南风拿过自己的话本:“不够多。”

    钱千摸着自己的胡子,咬咬牙:“一口价,两百二十文,不能再多了!”

    沈南风眼珠子滴溜溜转,开口反问钱千道:“敢问先生,每卖出一本书,书坊能赚多少钱?”

    “不瞒小娘子,书坊赚的纯利润,在五文钱左右。”

    “钱先生,我们换一种交易形式,如何?”沈南风打算把现代的卖书方式引入到古代,“我把这本书的出版权卖给钱先生,钱先生日后可以随意印刷这本书,这笔费用我收取一百文钱。至于钱先生卖出的书,每卖一本是五文钱的纯利润,先生把利润的五分之二给我,每本书我收取两文钱的利润,如何?”

    钱千一摸胡子,小娘子这法子倒是好,倘若书卖不出去,他钱千至少不亏本,他点点头,爽快说道:“就按照小娘子的法子来办!”

    沈南风咧嘴笑,露出两个甜甜的小酒窝,她又问钱千:“请问先生,附近可有什么口条好的说书人?”

    在本朝,书倘若想要卖出去,除了作家本身书写得好之外,宣传工作也是必不可少,说书人就能够帮助书籍进行推广工作。

    “住在南街猫儿巷的欧阳迎春先生,他说书是一绝。”钱千指了指路,又提醒沈南风说,“不过,欧阳先生性情古怪,对所讲话本要求奇高,你可得拿出十成本事来写书,如此才可能被他看上。”

    沈南风点头,告别了钱千,她去市场买了些便宜的猪肉、鸡蛋和芹菜,还称了些面粉,高高兴兴走回家,准备美美给自己和弟弟包饺子吃。她口味偏重,于是又在集市上精挑细选买了一大把辛辣扑鼻的红辣椒粉。

    前世她是个做饭天才,穿越到了特殊的朝代,也要好好给弟弟露一手。

    谁知,她刚刚走到家门口,看到小院里花枝凌乱,小院里的泥土被铲子纷纷扬扬铲出来,像裂痕般散布在土地上,几个花瓶摔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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