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后,我便成了时常光顾那家花店的客人…哦不,或许闲人才更贴切些。
那盆雏菊被她侍弄得极好,让我一个养了十几年的,都有些自愧弗如了。
每次我到店里,她总是温温柔柔地朝我笑着,只是手上修剪花叶的动作并不停止。不然我可害怕自己的无邀而至,会成为花店欣欣向荣的大碍脚石。
我盯着她认真忙碌的侧脸,不由感叹:果然,还是事业心强的才更迷人。
邻人们还是照例管我叫神经病,连带着看她的眼神中都夹杂了忧愁。
不过无所谓了,我本也是不加在意的。
这世界烂成这般,谁不渴望能纸醉金迷,谁又不是神情颠乱呢。我倒觉着,活得像个疯子,反而更舒坦些。
但她不一样,她应该是“深巷明朝卖杏花”中的卖花女。虽染着凡尘、青涩,却也能处得自安,而不是像如今这样,被贯以“神经病朋友”的称号。
我知晓,我们看对方的眼中,都存着不解与审视。
她不解我到底是怎样的神经病。
我不解她为何忘却曾经所有。
我们犹如两只羁旅的青鸟,只这匆匆一聚,可又怎都坠入“温情”的暖巢中,玩物丧志,不可自拔。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