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各怀心事,一路无言。言朝感觉心里空落落的,直到回到善匪滩。陶仲早早便在那候着了。陶仲笑呵呵地迎上去,却见四人都沉着脸,立马收起了笑容:“几位又是好久不见了。”
遥旭扫了他一眼,道:“又来盖章了?”
陶仲道:“是是是。几位道友辛苦了,我盖完就走。”说罢,他拿出印在沙滩上一盖,“到此一游,风景甚美”。
“......”
陶仲道:“在下告退了。”
弥清道:“等等。”
陶仲道:“道友可是有什么吩咐?”
弥清顿了一下,道:“武神舒辞已死。我已将此间事记录在册,劳烦你将此卷宗呈给帝君吧。”她从袖中掏出卷宗,交给陶仲。
陶仲怔愣地接过卷宗,一时还没反应过来,这好端端的怎么就死了呢?上一个武神好歹是活着回了天都,这个还没见着面就死了???
他成神时间不久,但他知道,神的寿岁虽长,但神若死了,那便是死无全尸又没有来世。他对这位舒辞将军了解甚少,甚至在天上都没见过几次。如今忽然听到他的死讯,即便他已经是个老头子,心中仍不免生出些许恐惧:“好,我即刻回天都呈报帝君。”
陶仲一走,方才那个感觉又回来了。言朝坐在沙滩边,望着平静的海面,看着红日初升,心口像憋了一口气久久不散。或许是这次的事结束的很突然,又给她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又或许是因为宁禅的那句感谢,让她陷入了那段久违的,无力的,不愿提及的过往。
遥旭突然道:“哎呀!我好不容易打的鱼落海里了!”
风奚笑道:“我带出来了。前面正好有间没人住的房子,里面东西齐全,就在那吧。”话音刚落,四条大鱼就水灵灵地出现在他们面前。
遥旭一把揽上他的肩,欣慰道:“你终于也有这一天了!走,吃鱼去喽!”
见他抬脚就要走,弥清无奈地摇了摇头,拉住他。转头就见言朝坐在海边,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示意遥旭等等,她走上前,道:“你还好吗?”
言朝耸耸肩,道:“没事。只是觉得可惜,之前有吃有玩,这回结束得这么快,有点不舍罢了。”
弥清笑了一声,道:“你们俩可真是的,风奚如今也是这样。”
言朝站起身,向她伸出一只手,道:“这样多好啊!有吃有玩难道不是人生一大幸事?这样到没吃没玩的那天才不会遗憾。”
弥清拉过她的手起身,道:“此话有理。”她又朝不远处的两人挥了挥手,“遥旭!这几条大鱼你负责扛回去,按照咱们先前说好的,做鱼就交给你了!”
闻言,遥旭瞬间拉下脸,道:“我是老黄牛吗?!你们就知道使唤我!”
三人笑道:“你就是啊!”
“......”
遥旭拿出一个锦囊,将四条大鱼装进锦囊里,大摇大摆的走了,边走边道:“不就是几条鱼吗?不过,我才没那么傻呢!”
三人对视一眼,哈哈大笑道:“哈哈哈哈哈哈哈!老黄牛真勤劳!”
一到地方,遥旭就兴冲冲地准备做鱼。他强拽着风奚给他打下手,言朝和弥清就负责收拾桌椅碗筷。一个时辰后,一桌全鱼宴就做好了。
遥旭看着自己这一桌的杰作,忍不住夸赞道:“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好的人呢?长得又好,做饭又好......”
“你可真是一点也不谦虚。”言朝打断他,看向弥清,又道,“你怎么受得了他的?”
弥清道:“我觉得他挺好。”
风奚率先落座,道:“快吃饭吧。好不容易打来的鱼,一会儿该凉了。”
三人落座,边吃边回想在岛上的种种,遥旭恍然大悟道:“咱们在岛上经历的是百年前潮祭的回放,进入海底时也存在空间,他们实行的净化难道是将海里的毒都转移到空间里,以待完全净化吗?”
风奚淡淡地道:“没错。但这个方法风险极大,稍有差池就会酿成大祸。虽然出了点纰漏,所幸最终挽回了。”
弥清夹了一筷子鱼肉,却有些食不知味,一想到舒辞,有些惋惜道:“我与舒将军虽交情不深,他平日里也是少言寡语,但我曾亲见他为一对落难的姐弟赐福。想来也是因为他哥哥的缘故吧。”
遥旭道:“都说鬼王是穷凶极恶之徒,世人又怕又憎。可如宁禅这般,除了样子有点吓人,哪里能生出憎恨......”
言朝神色淡淡,始终专注地吃饭,专注地听,一句话也没说。风奚见气氛有些沉重,笑道:“那你是觉得我可怕又可憎了?”
此话一出,三人都笑了。遥旭赶紧舀了一碗鱼汤,十分恭敬地递给他,赔笑道:“啊!我最尊敬的大哥!您当然是俊美无双,才高八斗,气盖山河,英明神武,可敬又可爱啦!”
风奚一手支着下巴,一指堵着耳朵,白了他一眼,颇为嫌弃道:“你这张嘴,应该多吃草,少说话。”
遥旭想也没想就道:“好嘞!”说完才反应过来,叱道,“我不是老黄牛!”
三人都笑了。
席间,弥清随口一问道:“对了朝朝,宁禅跟你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你见过他?”
闻言,遥旭看向她,风奚没看,但他的脸色明显有些难看。
言朝正要夹菜的手一顿,放下筷子,少顷,面色平静地道:“我没见过他,但我见过和他一样的人。并且,我还亲手杀了,不止一个。”
三人俱是一惊。
该过去的总要过去。言朝道:“罢了。说来话长,长话短说。”
三百年前,言朝游历到一个叫大凹村的地方。那里风景秀美,民风和乐,村民们都过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平凡生活。那时,她偶然在大凹村的后山上发现一种极为罕见的草药,村民叫它月下黑。此草有剧毒,但若使用得当,有极好的解毒效果,村里人常用它来对付蛇虫鼠蚁。
言朝借住在一个老妇家,准备好好研究一下月下黑。村民们见来了一个和善的小姑娘,还对他们这特有的草药感兴趣,就拉着她挨家挨户的做客,给她讲村子里的各种奇闻趣事。就这样,言朝在大凹村一住就是三个月。
岂料,好景不长。一日深夜,村子里突然闯进来一伙人,准确地说,是一帮约莫十二三岁的孩子,这一行有十个。他们个个身着黑衣,风尘仆仆,面色憔悴。有的孩子鞋磨破了,有的甚至光着脚,他们神色惊恐,像是后面有什么洪水猛兽在追他们。
一问才知,他们是被财主豢养的童奴,因忍受不了财主日日鞭打,才借财主家中大火之时,趁乱逃了出来。村长掀开其中一个孩子的衣服,身上果然遍布伤痕。众人痛斥那缺德财主的同时,又心疼孩子,特别是老人,最见不得这些。十个孩子分别被十户人家收留,言朝懂医术,就帮忙为孩子们治伤。
他们休养几日后,身体恢复不少,就主动帮着村里人干农活。他们乖巧懂事,村民们对他们都喜欢得紧。
言朝在大凹村叨扰许久,一日向村民们请辞。临走时,村民们给她拿了不少自己存着的好东西,让她一定要带着。最终,只得一样拿了一点带着。
当言朝出了村来到镇上时,发现街上空无一人,白日里,家家户户门窗紧闭,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她好不容易寻来一人,问明缘由:“这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为何街上一个人都没有?”
那人战战兢兢地看了一眼四周,道:“妖道金辛祸世啦!他从各国神不知不觉地掳走了很多孩子,并将这些孩子以邪术炼成杀器。据说,他们所到之处,流血十里,死无全尸。一时间人心惶惶,怕自己的孩子被偷,想逃又怕倒霉碰上他们,只得闭门不出......”
言朝心道不好!话音未落,她便立刻掉头赶回大凹村。
那人道:“哎姑娘!你去哪?外面危险!”没得到回应,周围就剩他一人,打了个哆嗦,赶紧离开了。
言朝刚到村口,一股极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她一刻也不敢耽误,径直往村里去,沿途发现了好几具村民的尸体七扭八拐地横在路上,他们死相凄惨,早已没了气息。言朝脚步一顿,看着曾经朝夕相处的村民们,如今变成这副模样,她心中的痛苦难以言喻。
言朝强忍泪意,愤怒和悲伤将她占据。她抽出伞中剑,继续往前走,就见那些孩子围在一起,他们个个面色惨白,眼神空洞,满是杀气,他们正在啃食村民的尸体,发出“嘶嘶”的声音。为首的一个男孩正死死地掐着一老妇人的脖子,正是言朝先前借住的那位。
言朝即刻抛出手中剑,直指他的头颅。与此同时,那男孩的另一只手瞬间穿透老妇人的胸膛。见血封喉,剑来头落,一颗血淋淋的,还冒着热气的心脏被他握在手中。
言朝凄声道:“不要!!!”
老妇人死了。所有的孩子齐刷刷地看向她,眼眸闪着嗜血的红光,瞬间朝她扑来。言朝只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变模糊了,变安静了。不知过了多久,待她回过神来,那些孩子已被她剑剑穿心,彻底死透了。
她麻木地擦了一把脸上的血渍,手中仍握着剑,步履缓慢地来到老妇人身边,蹲下身,为她阖上双眼。忽然,旁边传来一道声音:“求你......杀了我......”
是那颗头在说话。
言朝瞳孔紧缩,没想到他居然还活着!言朝立即站起身,持剑指向他,只见他的眼神恢复如初,不见半点杀气,道:“你为什么还能活着?”
男孩痛苦地道:“对不起,我不想变成一个怪物。求你杀了我,只要穿透我的心脏,就能彻底将我杀死。求求你,杀了我......”
言朝不可置信地摇了摇头,半信半疑间,还是照做了。果然,刺透心脏的瞬间,他彻底死了。
她杀了人,第一次,不止一个。
言朝丢了剑,怔愣着看着眼前的景象,终于力竭,晕了过去。
那日,天降大雨,下了一天一夜。言朝在泥泞与血腥中醒来,后来,她一个人亲手将村民和这些孩子安葬。
在此之前,她曾仔细研究过这些孩子的尸体,发现他们被某种毒药加邪术唤血洗髓,操控他们成为杀器。她尝试用各种方法解毒,包括月下黑,但仅仅是暂缓发作,并不能根治。唯一的办法就是刺穿他们的心脏,将他们杀死。
听到这里,遥旭愤起拍桌,道:“金辛那厮真是害人不浅!!”
弥清愧疚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经历过这些。”
言朝摇了摇头,道:“都已经过去了。如今说出来,我心里也彻底放下了。”
风奚暗自握拳,看向言朝时,眼里满是心疼和悔恨。言朝回以一个安慰的目光,示意自己真的已经没事了。
“等等。”
遥旭突然道:“你说你三百年前就经历了这些,如果不是转世,难道你也飞升了?”
弥清也似乎才发现这点,好奇地看向言朝。
风奚道:“要告诉他们吗?”
遥旭惊道:“风奚你早就知道?!”
风奚道:“嗯。她就是明祈叔叔的女儿。”
此话一出,二人都说不出话了。明祈是谁,自是不用说。除了弥清,遥旭只叹自己傻,认识这么久,竟到今日才发现。
遥旭惊喜道:“我早该发现的。太好了!我就知道明祈叔叔一定还活着!更没想到你竟然就是他的女儿!”
弥清疑惑道:“你若飞升,我为何从未在天都见过你?”
言朝却道:“在人间不是比天上更好?”
话音未落,一个鬼差突然出现,急匆匆地道:“大人,出事了!”
风奚厉声道:“怎么了?”
鬼差道:“有几个自称是海市来人,要将山乔萤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