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海鲜煮开过水之后,戚烨需要刀具把海鲜处理一下,和厉随换了位置。

    厉随在溪边找了把椅子坐下,两只手搭在椅子上一双长腿随意交叠,散漫地靠着椅背,看着溪水缓缓流淌。

    地上的落叶很多,秦纾雨每走一步,踩在叶子上都会发出“沙沙”的响声,尽管她已经走得很慢。

    她将手里的杯子递给厉随,杯子里是她刚泡好的阿里山乌龙茶。

    剩下的茶叶她应该也不会再喝了,本来想直接送人算了。但早上出门的时候,她还是装了一罐放在包里。

    有始有终,反正这个本来就是因为他才买的。

    接过杯子,厉随注意到了杯子里的茶叶,他垂眸,目光晦暗。良久,才拿起来喝了一口。

    熟悉的味道,他有好几年没有喝过了。在国外留学的几年,喝茶的习惯逐渐被改成了喝咖啡。不少合作方也只能打听到这个,都喜欢给他送瑰夏豆。

    知道他喜欢喝阿里山乌龙茶的,恐怕除了替他守着云湖景苑的张姨就只剩她了。

    厉随抬眼:“你喜欢喝这个?”

    秦纾雨自然不会说是专门带给他的,胡诌了一个借口:“别人送的,一直放在包里忘拿出来了。刚刚翻包的时候看见了,就拿出来泡了。”

    解释得太多了,但秦纾雨有一个改不掉毛病,就是每次撒谎的时候话都会变多。

    “味道很好。”厉随没细纠,应道。

    还好,他还喜欢。

    一杯茶喝了大半,厉随放下杯子,问秦纾雨要不要一起走走。

    闲着也是闲着,何况是和他,秦纾雨没有拒绝。

    林意书挑的这个地方是京市最偏的一座山,即使今天是休息日,人也很少。

    沿着山路往下往下走了好一会,才在湖边看到有人在垂钓。

    山上湿气重,路两边的石头上长满了苔藓。秦纾雨走的小心翼翼,害怕不小心踩上滑倒。一开始她还能和厉随并肩走,慢慢的就开始有点吃力,她又不敢加快脚步,只能放任和她的距离慢慢拉大。

    但是事情总是怕什么来什么,一块藏在枯叶下长满苔藓的石头还是被秦纾雨不小心踩中了,向后仰的瞬间,一只手却更快地拉住了她的胳膊,将她往怀里轻轻一带。

    她腰肢被厉随的手虚揽着,因为身高的差异,像是整个人都被他圈住一样。

    秦纾雨低着头,被厉随身上淡淡的雪后松木的味道包裹着。

    过了几秒缓过神后,才慢慢直起身直起身,从他的怀里退出来,小声道,“谢谢。”

    差点摔倒的惊慌再加上刚刚撞进他怀里的双重冲击下,秦纾雨脸颊上肉眼可见的染上一层绯色。让厉随不由地联想到那天晚上她喝醉之后,和他说,喜欢他。

    厉随嘴角微不可察的勾起,“你这一摔,我也有点害怕了。秦小姐不介意的话,能牵一下吗?”

    秦纾雨听出了他语气中的调侃,但她生不起来他的气,微微抬手拽住了他的袖子。

    厉随知道这已经是秦纾雨能做到的极限,没再更过分。

    他们就这么一前一后地走着,唯一和刚刚不同的是,是厉随由于衣服左臂的袖口被秦纾雨拉着,他走路的速度慢了下来,两个人逐渐同频。

    秦纾雨没想到厉随的走走,就真的只是沿着山路走。除了刚刚的小插曲,两个人谁也再主动说话。

    又往林间深处走了一会,秦纾雨突然觉得耳边除了山林里风吹落叶的声音,还夹杂着一种断断续续呜咽声。

    起初她觉得是听错了。因为她从小听觉好像就格外敏锐,也因为这个经常影响睡眠。

    但又走了几步,那呜咽声愈发明显。

    她轻轻扯了扯厉随的袖口,“厉随,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厉随停下脚步,那叫声好像感应到一般,猛地变大。

    “嗯。好像在右边。”

    他们朝右边的草丛走去。

    杂草之下,是一只脏兮兮的金毛小狗,奄奄一息的瘫在草地上,因为刚刚几声“吱吱”叫的缘故,被发现的时候喘息都已经有点费力。湿漉漉得眼睛半闭着,眼睛里传出生的渴求。

    秦纾雨见状,急忙过去,准备把它抱起来,却被厉随拦住。

    “应该是被遗弃了。我去把车上的毯子拿过来,你先别动。”

    说完,厉随快步朝山下走去。

    秦纾雨慢慢蹲下来,仔细打量着。小金毛身上有一撮毛染上血迹,伤口藏在毛发下看的不是特别清楚。应该是感应到了有人要救它,用前面两只爪子费力地朝秦纾雨这边爬着。

    “乖一点,马上我们就带你去看病。”

    秦纾雨没有养过小动物,小镇里没人把小猫小狗当作捧在手心宠物来对待,能散养给口饭吃已是极大的宽容。后来出了清水镇,她一个人奔波在外也没有时间去照顾。

    她没有经验,不知道这个时候该做些什么,只能祈祷她安慰的话能给小金毛一些力量吧。

    厉随很快回来了,他用那张红黑色的毛毯将小狗裹住抱在怀里。

    厉随也没有养过任何动物,主要是怕麻烦,他也没有耐心去浪费这种时间。所以即使面上没显露,但小金毛被他抱在怀里,在他胸口蹭的时候,他还是感到一种不适感。

    他极力压下这种感觉,“我去开车,现在带它去宠物医院吧。”

    秦纾雨的注意力都在小金毛,没有察觉厉随的异样。

    “好。我和意书说一下。”

    林意书本意就是制造她和厉随相处的机会,更何况小金毛的情况确实危急,大方的同意了。

    上车后,厉随将裹着毛毯的小金毛轻轻放到秦纾雨的怀里。小金毛乖乖地躺在她怀里,或许是感受到毛毯的温暖,不再发出叫声。秦纾雨隔着毯子摸了摸它的头,又用毯子的边缘一点点地擦去它身上的泥巴。

    厉随的车速很快,找了就近的一家宠物医院给小金毛洗澡体检。

    “胫骨粉碎性骨折,建议赶紧做内固定手术。尾巴末端小骨也有轻微骨折迹象,还在出血应该是这个原因。”医生递过来一张片子。

    “都按您的安排来,越快越好。”

    秦纾雨听不懂这些专业名词,但她能感受到小狗伤的很重,不能再拖了。

    “好,但这费用可不小。我看这只应该是流浪狗吧,要不要先和你男朋友商量商量?”

    还没等她接话,厉随先开口回答:“不用,都听她的。”

    医生点头,给厉随指了指缴费处,只留秦纾雨一个人在原地等待。

    男朋友?

    他们今天的穿着确实很容易被误会,厉随竟然也就这么默认了。

    但秦纾雨没有自作多情到因此认为厉随喜欢她。大概率是他没听到吧,毕竟救小金毛才是更重要的事。

    况且,追逐他的人太多,就算他听到了也不会在意吧。

    -

    等待的间隙,秦纾雨打开手机回了几条消息,告诉林意书他们这边的进展,今天的露营她应该没法参加了,下次再好好请她吃饭补偿。

    回复完,有一条新的好友申请跳出来。

    Seven?

    申请理由只有两个字:姐姐。

    这样喊她的人只有一个——戚烨。

    通过申请,想到是她和厉随放了他鸽子在先,明明三个人一组,最后丢下他走了,虽然料汁和烧酒都已经调好了,但怎么说还是有点不负责任。

    [不好意思啊,出了点意外,我和厉随可能没办法赶回去了,丢下你一个人了。]

    那边很快回复。

    [没关系的姐姐。Sherry说你们救了一只小狗,早知道我和你们一起去看看了,我特别喜欢小动物。]

    秦纾雨想到戚烨那一头比小金毛颜色还浅的金发狼尾,笑着回复。

    [是该带你一起,你们颜色很搭,你应该会喜欢它。]

    [那回头姐姐你可要记得拍给我看。]

    厉随缴费完,医生很快给小金毛安排了手术。

    他们坐在长廊的椅子上等待,两个人都没有经验。厉随低头看了眼时间,然后出去打了通电话。

    半小时后,秘书送来了两个四层的保温饭桶。

    秦纾雨这才注意到都十二点了。她经常吃饭不规律,到了饭点也没觉得饿。

    她打开厉随递过来的保温桶,清蒸苏眉鱼、白灼秋葵还有一碗莲藕排骨汤。

    秦纾雨:“其实不用专门叫人买了送过来,等手术结束我再出去吃也是一样的。”

    “是我饿了。”

    厉随的保温桶里和她是一样的菜系。

    “而且,这不是买的,是张姨自己做的。”

    厉随虽然劝过张姨很多次,说他现在已经不是十几岁的时候了,不需要她再像小时候那样照顾。而且他回云湖景苑的次数也是今年才多了起来。刚回公司的两年,他几乎天天住在公司加班。

    但这么多年相处下来,张姨已经把厉随当作自己的亲生儿子看待,后来厉随也就没再提这件事。不忙的时候,也会特地抽空回去陪她吃饭。

    “是住在云湖景苑的那位吗?”

    那次研学旅行,是秦纾雨少女心事的开端,她后来无数次回味过,很多细节都历历在目。

    但对厉随显然不同,他早就不记得曾经带过秦纾雨回过别墅这件事。

    虽然意外她知道云湖景苑和张姨的存在,但他也没问出口,只当是她是从别人那里打听到的。

    “恩。张姨做饭有自己的习惯,要是你吃不惯一会我再带你出去吃其他的。”

    秦纾雨摇摇头,“很好吃。”

    苏眉鱼她几年前吃过一次,远不如这次的味道。肉质细滑软腻,入口即化,火候恰到好处,鲜美又不失原汁原味,可见下厨之人的厨艺高超。

    记忆中那个雨夜给他们熬姜汤慈眉善目的阿姨,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居然也还留在厉随身边。

    秦纾雨感觉自己离厉随好像又近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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