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

    常乐一睁眼,就被从装满稻草的三轮上丢了下去。

    抬头,干燥的阳光从他消瘦修长的指缝间洒下,他这才想起,自己被送回了记忆深处的棉城。

    就在方才,驾车的老农吼了一声:“小伙子,坐了车要交钱的喂!”在那个手机还没有普及全国的时代,常乐迷迷糊糊翻出了皱巴巴的一块钱……

    所以,此刻他正穿着衬衫裤衩,站在无人的田间小路上。

    我去,我妈也没告诉我舅姥爷家在哪啊。

    他那位向来不靠谱的妈突然叫他到老家住一阵子,不过对于这位做饭能把桌布点着的闫女士做出的决定,他也习以为常了。

    常乐算是从小自己把自己拉扯大的。这孩子长得水灵又乖巧,小区里的叔叔婶婶都疼他,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常乐没有爸爸。

    闫女士说,他爸是空难去世的。注意到邻居们看妈妈的眼神,常乐其实不大相信,也不想追问。等到他长大些,闫女士找了个国企的工作,渐渐忙起来了,常乐就开始自己照顾自己,甚至推着比自己高的小车去买菜。

    他并不怪她,一个女人,挺不容易的,让她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好了。常乐经常梦到自己坐在妈妈怀里听她讲故事,闫女士也确实会在下班后极偶尔想起来哄一哄这个孩子。可能闫英还爱常乐,可惜在她的心里,常乐大概只占一点点。

    常乐懒得想他妈究竟是怎么想的,这是他唯一的慰藉了。

    犹豫了许久,他掏出诺基亚,拨通了闫女士的号码。

    等了一会儿,电话接通。”

    “喂妈……”

    “喂,哎,哎儿子啊,什么事啊?”电话那头传来嗡嗡的噪音,夹杂着吵嚷的声音。

    闫女士的声音不同以往那般响亮,像是刻意压低了嗓子,未等常乐开口,她抢先说道:“不好意思啊儿子,你妈这儿有点儿公务要处理,咱一会儿再聊行不?”

    常乐刚想说话,忽然听见对面传来粗犷的声音,手机被一把抢走:“闫英,这是那小子吧,啊?哈哈哈,你不说联系不上我儿子么……”

    “啥……”没等一句话说完,对面就匆忙挂断了。常乐一头雾水,问路的事儿抛到了脑后。

    什么鬼?常乐按着太阳穴,直觉告诉他,这回和以往不一样,包括他那个突然出现的“爸”,让他胃部一阵恶心。

    走在土路上,阳光贼刺眼,烙铁似的灼人。他的心却像是被浸入了深水。

    常乐低着头走着,胡乱想着:这个时候中考成绩该出来了吧,出来了还不是就我一个人乐一乐。闫英到底遇上了什么事,要不要报个警?

    背后突然刮起一阵热乎乎的风,伴着摩托呜呜的鸣笛,常乐抬起头,扑面而来的冰水让他猛地一激灵。

    “我操,谁那么缺德!”洒个屁的水,老子烦着呢。

    ……“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问,为什么……”

    常乐看向远方忽然很想笑,那小摩托开得不算快,他也没气撒了。

    结果,车主突然回头喊了一句:“不好意思啊兄弟,下回你干脆再往路中间站点儿,站正中间,我看清你那张帅脸,保证不洒你身上!”

    妈的,犯贱。常乐直接回了两个国际友好手势。

    初三毕业生常乐个头已经拔起来了,白衬衫贴着他的薄背,逆光站着,阳光隐约勾勒出背部的线条。他上个月才剪了寸头,还没长起来,黑发毛绒绒的。眉眼清俊,鼻梁高挺,脸颊被阳光晒出了红晕,清清爽爽少年气。

    问了一路人家,终于站在舅姥爷家的铁门儿前敲了敲,常乐百无聊赖地踢着石子,心里盘算着怎么解释自己的情况。

    “咯咯咯”,常乐一惊,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的情况,两只母鸡扑扇着翅膀朝他冲来。

    “啊呀,乐乐呀,好久不见啦,还认得我不?”面前穿着一身红,扎着低马尾的妇女冲出来一把抱住了鸡,大笑着说,“我是你舅姥姥啊,小时候抱过你勒!”

    “舅姥姥好。”常乐的心定了一些。

    那晚,舅姥姥给他拾了间屋子。舅姥爷赶集还没回来,常乐躺在床上,又想起了从前闫英没工作,在家酗酒度日的日子。

    常乐看着粉红蚊帐睡不着。

    舅姥爷回来了,他隐隐听见老人家说什么“孩子…可怜啊”“她也够丢人!”“当初不该让她出棉城……”

    艹,孤立无援的感觉。直到脑子里响起了早上那首《水手》,常乐才睡去。

    次日一早,和姥爷问了好,舅姥姥叫常乐去串串门,多认识几个朋友总是好的。

    “乐乐,顺便拿点黄瓜还有土鸡蛋吧,给朋友分分啊!”姥姥说。

    常乐戴着姥爷的大草帽,穿着背心,挎着菜篮儿出来了。

    此时,他无比想念城里的朋友们,比如社牛唐因,他妈的,他一个人也认不得,要没个社交鬼才帮帮他,难不成要在大路上送鸡蛋吗?

    远处走来几个中学生,为首的梳着闪亮的杀马特,斜盱了常乐一眼,向几个跟班嘀咕了什么,一群人突然爆发一阵狂笑。

    常乐脸白一阵红一阵,突然觉得挺没趣。

    这世上念着我的人有谁?尼玛,我到哪都碍事。

    他静静地走到小时候常去的水塘边,在榕树荫里躺下,用草帽遮住了脸。

    蝉鸣声中,他好不容易快要入睡,忽觉阳光射眼,草帽被人掀开了。

    眼前出现一张少年俊美的脸。皮肤被晒得偏小麦色,单眼皮,丹凤眼,眼角有一颗泪痣,五官棱角分明,有攻击性的长相,此刻唇角却露出浅浅笑意。额前碎发垂下,被微风拂动,耳后微长的头发被他随意扎了个揪揪。

    常乐静静地与他对视,不知为何,他并不想移开目光。

    许久,少年俯身,常乐感到眼角那一丝温热的触感。

    直到少年移开手,开口道:“哥们儿,怎么啦,昨天不小心泼你凉水,我现在诚恳地向你道歉,”说着,双手合十,猛鞠一躬。

    “你想打我骂我都行,别伤心了,行不?”

    靠,原来是这家伙。

    常乐一下子撑起身子站了起来,低头看向他。

    其实,此时,常乐的心里很感激他。他好像是自己到棉城以来,第一个安慰自己的人。

    不过,常乐依旧选择端着架子,冷着脸,“我说你真是欠揍……”

    蹲着的少年突然一把拽着常乐的手,起身。

    常乐这才发现,这哥们居然比自己高。

    而且,他好像挺爱笑,又问道,“你不是棉城人吧?“

    常乐扭头想走,却被他一把拉住手。

    “我带你转转呗,你看,你的菜篮我帮你拎来了。”说着,拿起一根黄瓜咬了一口。

    “不吃浪费了,走吧,我带你把这些送出去。”

    常乐觉得很神奇,明明不认识,这人却一眼看出了自己的窘迫。他背过身,假装不经意地抹去眼角的泪痕。

    最终,常乐坐上了他的摩托后座。风吹起他的长发,蓝衬衫里涌进了风,清爽的肥皂香在空气中弥漫。

    他并没有带常乐去“送黄瓜送鸡蛋”,而是往村口的方向骑去。

    “喂,你要带我去哪啊?”

    “虽然你不认路,我也没打算欺负你哈哈哈”,他有些沙哑的嗓音莫名好听,“小城的稻花开了,别的地方可看不到,哥带你瞅瞅去!”

    微风吹来了稻花香,常乐不自主地碰了碰他的衬衣。

    其实,他没有说。常乐的故事,其实村里的很多人都知道。

    某日闫英回村的时候和家人吵了一架。那一架吵的,惊醒了熟睡的公鸡,打鸣都提前了。

    后来,来了个开大奔的男人。在那个年代,这不是土豪就是大土豪。人们穷惯了,惹不起,就都躲在家里悄咪咪地看。

    闫英看见那个男人,突然就不出声了。

    “常百新?”

    “闫英,好啊你!不是说和我没有种吗?藏着、掖着!现在我命令你,把孩子的抚养权给我!”常百新狠狠甩上车门。

    “怎么,好不容易攀上的新老婆没生出儿子,打起我儿子注意了?”

    “闫英,别忘了你以前是他妈干什么勾当的,还装什么正人君子,你的钱还不是我给的?”

    “没有我,你早他妈叫人给□□了!”

    闫英攥紧拳头,几乎是全身都绷紧、颤抖。“姓常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女儿是怎么没的!呵呵,你那双手占了多少血你自己清楚!”闫英嘴角勾起一抹病态的冷笑。

    常百新突然走到铁门前,揪住闫英的领子大喊:“各位听好了,这女人就是个恬不知耻的婊子!”

    闫英扭动身体,反手甩了他一巴掌,“他妈的,你以为我想要这个拖油瓶?要不是你的承诺,我早把他打掉了,我他妈浪费的青春你能还我?”

    “十几年了,你知道孩子长啥样吗?他妈的我不像你,一点良心都没有!”

    天亮了,闹剧终于收尾。

    常乐的舅舅家丢尽了面子,从此再也没有和闫英来往,收养常乐的事更没有商量的余地。

    这回常乐回乡,还是舅姥爷好心,给了常乐容身之处。

    常乐自己什么也不知道。这点反倒要感谢闫英……

    骑着摩托,他无法想象这样干干净净的常乐如果知道闫英的话,会落入怎样的深渊。

    稻花果然开了。

    那稻香是似有若无的,青绿与金黄相接的麦浪常乐也是第一次看见。细碎清白的稻花垂在淡绿的稻穗上,像是月光也爱稻穗,点缀了点点霜白。

    绿浪涟漪,稻花扬起,常乐觉得自己的灵魂正与起伏的麦浪同频共振。

    常乐又走近了稻田一点,少年停好车,见他仿佛快要掉进田里,赶紧伸手揽下他的肩。

    低头,发现常乐嘴角勾起淡淡的笑。

    他笑起来有酒窝哦。

    “你叫什么名字?”

    “常乐,知足常乐的常乐。你呢?”

    “邹南天。”

    南天微风起,小城稻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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