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没在那天遇见他,结局会不会有所不同呢?
答案是不会。
因为我们迟早都会见面。
我记得那是一个燥热又潮湿的下午,阴霾掩着太阳,万物都是灰蒙蒙的。
我讨厌阴天。就像讨厌吸烟者吐出的有害气体。令我困惑不已的是,明明烟盒上印了警示标语,明明烟甚至能被称作慢性毒品,却总是会有人对其趋之若鹜……扯远了。
我收回撑着脑袋的手向老师报告要去厕所。
远远的,我听到厕所里打砸东西的声音,我去了办公室,主任来了,原来是班上混混收保护费,有个人不肯,所以跑厕所群殴来了。
我探头看向办公室,只见一众鼻青脸肿的“猪头”中,有一名颇为出挑的少年。
浓眉如远山的弧度,仿若创作者笔下一抹重彩。鼻梁挺拔,神色淡淡的像匹孤狼。即便周围有堪称惨烈的对比,他眼旁的青紫也依旧让人心疼。
很好少年,如果是想勾引我的话,那么恭喜你,你成功了。
我心里开着玩笑,嘴上却没含糊:“主任,让我把受害者同学带去医务室吧。”
显而易见,学霸光环在这时候是很有用的。主任摆摆手,让我快走,同时语速不断将面前的一群人骂了个狗血淋头。
因为在上课。走廊内畅通无阻,医务室也空无一人。
嗯?等等,空无一人!
环顾四周,确定了校医不在,我开始任劳任怨的给人上药,毕竟是我把人家带出来的,总要负责到底嘛。
我捏着棉签,扫过面前人的眼尾,他鸦羽般的眼睫因疼微微颤动……不行,这实在是太尴尬了。
我清了清嗓子,没话找话:“你叫什么啊?我叫李晚樵,人间归晚带樵随的晚樵。”
少年抬眼,只一瞬又垂了回去。
“许失鹤。”然后再无下文。
“……”行吧,少爷都不想说话,那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虽然大家在学校里都穿校服——至少咱们现在穿的是全套校服,但鞋子总归是不一样的。很巧的,上周损友和我抱怨有双全球限量200双的球鞋,那串零让我这个数学考130+的人都心惊,而没有一点点防备的,刚看过的鞋现在却出现在他的眼前。
哈哈,我露出心平气和的笑容。
是真的很巧呢,但凡再晚一周我都认不出这双鞋……要是踩了一脚,我到死后都要打工还债吧。
我终于开始真心实意的同情起办公室里的那群人了,但凡我是少爷,我就让人去把他们套麻袋再揍一顿。
“好了。”我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回去别碰水,对了,你现在回家吗?”
少年点头。
“那行,我在这睡会,顺便等校医……你这伤还是要去医院看看。”
少年开门的动作停滞,声音微不可闻。
“嗯。
谢谢。”
门彻底合上了。
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一句在心底开的玩笑,竟然一语成谶。
一月后的清晨,早自习难得有干净清冽的风,那是我第二次见到他。
我讲不上来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就好像清贵孤傲的狼经历了什么,被迫放下身段,披上阳光无害的人皮,成为自己最厌烦的人类。
许失鹤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容,看到我时和老师说了一句什么便朝我走来。
当他坐下时,我下意识靠旁边挪了一下。就像是食草动物遇到食肉动物,即使不是自己的天敌,躲远点也肯定不是什么坏事。
“你好啊,你还记得我吗?我是许失鹤,从今后就是你的新同桌了,谢谢你上次帮我上药。”
许失鹤神色诚恳。偏棕的眸子直勾勾的望着我,其中闪过一丝对猎物势在必得的狠厉,又仿佛未曾出现过般消逝了,只余认真。
我定定地看着他,半晌笑答:“怎么会忘记帅哥的脸呢?我是李晚樵,欢迎你来到途远中学,新同桌。”
也许是我多心了吧。